「夏伟希,你愿意承认并接纳裴蜜雪,做你的妻子吗?」牧师毫不浪费时间,立刻就问夏伟希。
「我愿意。」他的眼睛里面,装满了快乐。
「裴蜜雪,你愿意承认夏伟希做你的丈夫吗?」牧师又问新娘。
「我愿意。」她也点头,一颦一笑间尽是幸福。
「好。」太好了。「既然双方都愿意,那么我就在此宣布——」
「我反对,新郎不可以娶她!」
婚礼本来进行得好好的,观礼席中突然有人站起来,大声说NO。
「你是谁?」牧师一头雾水,不晓得她凭什么跟人说反对。
「我是新郎的女朋友——不,我是他一夜情的对象。」
原来,这个胆敢当场站起来反对的女人,就是刚开始时和夏伟希激战五回合的华侨,她好不容易才把美国那边的房子卖掉,打算搬回台湾与他好好纠缠之际,他却临时说要结婚,这口气怎么也吞不下,定要争到底!
「你、你是他一夜情的对象?」牧师看着新郎。
女人点头。
「我也反对。」这时又有人站起来,加入抗议的行列。
「你又是谁?」牧师转头看抗议的女人。
「我是新郎的前任女秘书,他也跟我有一腿。」赵秘书好不委屈。
于是牧师只好又转头看着新郎,后者已经怏要脑中风。
「我反对。」
「我也……」
既然有人开先例,夏伟希的前女友们纷纷站起来,加入起义的行列,追随带头者喊打喊杀。
「Mi、Michelle!」夏伟希还没能从这突发的状况中回神,裴蜜雪就已经将捧花塞回到他手上,冷冷地说道。
「我说过,我们交往期间,不能有其它的干扰。现在你那些女朋友们,又来干扰我们了。」并且破坏他们的婚礼。
「我可以解释。」他掉头看着一群头顶长角的女人,又回头看已然结冰的裴蜜雪!无论选择哪一边都让他生不如死。
「没什么好解释的。」她霍然转身。「这个婚,我不结了。你要是坚持一定要有场婚礼的话,去找那些女人吧!」
顺着裴蜜雪修长的玉指,等在观礼席的是一群磨刀霍霍的女人,每一个人都不介意扒光他的衣服。
天作孽犹可怜,自作孽不可活,都怪他过去太风流了。
「Michell——」
「再见。」
就这样,新娘子撩起裙摆,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演出一场逃婚记。
而新郎倌呢?却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团团围住,因而没有办法去追新娘。
「Michelle!」
庄严肃穆的教堂中,只听见夏伟希凄厉的叫声。
天作孽犹可怜,自作孽不可活。
你节哀吧,新郎倌。
阿门!
【全书完】
后记
本日公休……唉,又不行?是谁规定一定要写后记的?那个人快给我站出来!
总算又写完了一本书,今年我写作的速度,快到连我自己都想叉腰仰头大笑三声:「哈哈哈,我实在太厉害了!」大家快拍手……
没有啦!其实是因为我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收集特殊号码。为了拿到888这个号码,就算再困难,我也只好含泪拚了。大家请再拍手……
有关于这个系列呢?共五本,书名广告都有,在此我就不再重复。后记嘛!说太多必定会惹人嫌,所以我赶快一鞠躬下台……什么,为什么写这么少?呃,其的很少吗?好吧!那我只好再多写两句,不过和这本书无关,是有关于前一套作品「破军」。
有朋友反应,故事好象交代得不太清楚,看不过瘾。对此,我为自己的能力不足先深深一鞠躬,说声对不起。但我也必须老实承认,这套书要写得完整,必须要三本,换句话说,至少得用上四十万个字才行!
我想,国内没有这个市场,因此在取舍之间,考验着我的智能。而我显然不够智能,才会让读者有这方面的感觉,这又是我必须说抱歉的地方。
嗯,我想这些字数应该够了,可以过关了,CCC。
下次我一定要只写「本日公休」,小编,听到了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