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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 page 18 作者:单飞雪

  荆永旭搂着苏笙,感动着。这女人属于他,这女人代表一个美好的未来,她是光的所在处,她是他的归宿。他曾迷惘,他曾背离爱的路途,而今他不再孤独,不再逆爱而行,往后风风雨雨都有人携手共度。

  在这天使之城,他与苏笙展开崭新的人生。

  以后的好多个夜晚,他要带她乘船,沐浴在月光里,在美丽的昭披耶河游荡,他们将有好多个好多个美丽的白昼与夜晚。

  【全书完】

  书后小记:

  本书内文,苏笙整理弟弟遗物,掉落书籍内的文字,出自罗伯特。彭斯创作的《Auld  lang  Syne》。

  关于叛逆  单飞雪

  我以为每个人都叛逆,你我皆是,只是叛逆的时机未到。

  我以为当我们受伤、受挫,或所求不得时,黑暗魔鬼,便悄悄从心底诞生。牠开始说甜美的堕落话,牠怂恿你放弃正途,诱你长眠不醒,牠哄骗你。

  牠说:「嘿,那么辛苦干么?那么努力干么?你苦苦挣扎攀到理想地,可是只要一次错误、一次松懈,立刻打回原形,又要从头来。」

  牠说:「谁说做人一定上进?一定要和谁有关系?一定要参与社会?你可关闭自己,不必敞开心。」

  牠的敌人,那个光明的声音,祂却劝着,劝世人敞开怀抱,敞开心胸,敞开自己,去亲近万物,去体会这世界的美好。

  而这个黑暗的魔鬼,与祂作对。

  牠发出叛逆的话语,这话语退缩怯懦,充满自怜。

  每当你要张开双臂拥抱,牠就提醒你过去受的挫折,吃的苦头,见识过的惨剧,提醒你小心,将你钉在原处。

  一加一,一定等于二吗?

  跨出这一步,一定如你所愿,走到目的地吗?走进你要的桃花源吗?看见你期望的风景吗?

  未必啊,有时你努力追寻,不只一,还追着二三四五,奢望将这些那些通通抱到生活里。渴望又渴望,追逐又追逐,可是白白努力半天,可能发现拥有的只是过程,结果不理想,累得半死,瞎忙一场。最后怕还是两手空空,教你不解,跌坐在地,嚎啕大哭,太绝望了。

  当然,恶魔说,你何必呢?你不要这么辛苦嘛,你可以永远是一,永远不添加任何东西在生命里,不追逐任何目标,不去爱谁,不去触摸任何事物,不尝试体验各种感受。

  你永远站在一的位置,守着自己。

  是,你不会跌倒,你安全。

  但爱,爱是种积极的情感,由内向外,爱是向前走的情感。

  可是不保证走对地方,有人迷路,有人鬼打墙,原地转,困住了。有人披荆斩棘去到风光明媚处,有人一失足,跌入万丈深渊。

  而那个选择「一」的人,原地不动。

  他乖乖跟自己形影相吊,顾影自怜。怕失败的恐惧感占据心灵,吃掉他的心,吃掉他的勇敢,吃空了灵魂,也吃空他的岁月。

  他抱着苍白的自己,自以为聪明,沾沾自喜。他临渊羡鱼,却不想成为鱼,因为有被垂钓的危险,因为预知了太多风险,他甘于只是安全的一,命里只有自己。

  我在《叛逆》这故事,写了一个「一」。

  他是旁人眼中感情自制的家伙,有好的工作,生活平静,波澜不兴。他不屑爱谁,他要的都靠自己得到,除了午夜梦回,偶尔感到空虚,他实在太满意自己。

  他唯一的叛逆,是对情感的叛逆。

  当他心动,喜欢了,却背叛感觉,选择逆爱而行。明明每个人都需要爱,可是当他触到温暖的情意,他立刻背过身,否定那剎心动的感觉。

  他拒绝给爱机会,甩开每个爱的可能,与爱保持距离。当他的心渴望飞出去,追着那个人,他会冷静理性地告诉自己不可以。

  他与自己的渴望斗争,陷入混乱。

  越想驯服对她的渴望,她就越壮大。他开始口渴,开始失眠,她变成一个甜美的梦魇,压着他。

  直到他敞开心,走出去,碰触她,不再背叛自己的感情,抱到她,才获得真正的平静。

  我还写了一个她。

  她率直冲动,顺着感觉走,好喜欢,就去喜欢。忘了瞻前顾后,也不怕危险,那颗心不懂遮掩,摊开着,明明白白。她的感情不懂害羞,她做事不忌危险,一次两次跌倒也没关系,重要是忠于自己。

  她乐观,她开朗,这位可人儿,爱了就钻皮出羽,恨了就龇牙咧嘴。她喜欢顺着感觉走,有石头挡路就踢开,遇着鬼打墙就打鬼,路是笔直的,感情是一直线的,不需拐弯抹角,她心一片光明。

  可是一次命运捉弄,她来到叛逆期。

  她向黑暗的魔鬼靠拢,对整个世界龇牙咧嘴,她背离正途,来到个迷失的境界,困住自己,封闭自己。那是个没有光的世界,只管躺下不理外头风雨。那是堕落的世界,再不用努力生存。

  在故事里,是她,诱他走出去,离开没有爱的地方。

  后来,当她迷路,却是他回头拉她,将她拖出黑暗的壳,携她走向光处。

  故事完结,我诠释了我以为的「叛逆」。

  你们知道吗?真的,我觉得每个人都有叛逆期哪。

  你们觉得呢?

  你们叛逆过吗?

  忽然时机到了,我们遭逢打击,开始一段迷失旅程,背离正途。灵魂颤栗着,彻头彻尾地迷惘无助,万念俱灰哪。

  忽然愤世嫉俗,眼睛色盲了,看不到旁人温情的脸容,还恶意唾弃来助你的人。每个人都面目可憎,然后自己也面目可憎。

  相信的道理都模糊了,是与非扭曲了,情感错乱,知觉通通麻木了,到最后,教心魔绑住身体。

  你好孤单,好茫然,在黑暗世界漂流。

  你槁木死灰,变成活死人。

  有时,靠自己看破迷障,有时,需有个伴谆谆善诱,不离不弃,助你摆脱心魔。

  当叛逆期结束,你又看见了,金色阳光,风和日丽,这可爱人生,这是个美丽世界。快乐像只小鸟重回怀抱,在你心坎扑着翅膀,扇暖你。

  我是幸运儿,每次遭遇叛逆期,总有贵人相助。终会返回正途,爱惜羽毛,等待重新展翅.就算身边无人,留我自己和心魔谈判,在放荡一段时日后,只要我不放弃自己,坚定心志,最终总赢得胜利,我拔去心中刺,又开始积极度日,奋发向上。

  如果,如果你正在叛逆期,心中有魔鬼,打击你的自信,一直在你耳边危言耸听,恐吓你前进。

  记住,记住呵!

  当你暴走一段时日,放荡够了,别忘了重回正途,回到真实世界里。

  请听我说,不管是感情事业学业,当然,努力奋斗也许会失败,但有二分之一机会成功。

  而当你被恐惧占据心灵,被心魔恐吓,停住前进的脚步,你选择逃亡,背离正途。大段岁月过去后,逃避的结果得到虚无,最后,你只能面对一个苍白乏味的自己,

  你的回忆没有疤痕,但也不曾有火花。

  你没成就任何事,没在谁的记忆里,或什么事物里留下属于你的痕迹。

  没人记住你,朋友远离,亲人失望。你变成没存在感的人,是个无意义的家伙,没人看见你的光和热,大家好快忘记你。

  做个可悲自怜的家伙很容易,堕落放荡着很轻松,但你愿意吗?扪心自问,逃避的结果快乐否?午夜梦回,会不会心惊胆战?瞧不起自己?

  如果你乐于自怜,尽管抱着自己躺下。

  如不,请振作向上,请逆流而上,不管多么灰心丧志,休养生息后,要再硬着头皮,跨出每一步,让你的生命充满光和热,让身旁的人因你惊喜。

  我的朋友以及阅读此书的你,且让我们共勉。

  犯错,失败,都不可耻。

  我们永远有二次机会,证明自己。最糟的是,我们放弃了自己。

  在此我祝福你,握紧手里的幸福。

  万一不小心丢失,就去追寻,不管跌倒几次,都要爬起来再追。

  然后找到属于你的桃花源,你可以骄傲的对自己说,不枉此生。

  再来讲讲心事。

  这个夏天,发生好多事。在此略讲一事——

  搭错线。

  没想到真有搭错线这种事,荒谬地在俺家上演。

  先是对讲机坏掉,不知哪位住户热心修理,却胡涂地将四楼的线路攀到五楼,按四楼电铃,响的是五楼住户;按五楼,响的是四楼。

  我住四楼,来找我的必须按五楼。

  很好,俺家开始了搭错线的生活(还找不到凶手,难还原)。反正我家访客少,我不在乎,没想到五楼也是个狠角色,他们也不介意。

  两家都不认真处理,选择用鸵鸟精神浑沌度日,有志一同漠视搭错线,开始正经八百地混乱访客。

  每当门铃响,我拿起对讲机开始说浑话——

  「喂,找五楼对不对?你得按四楼。」

  「四楼?为什么?我要找五楼的陈太太……」访客纳闷。

  「听我的,你得按四楼。」

  当五楼的门铃响,五楼住户也比照办理。只要不认识的,他们也会说:「找四楼的对不对?按五楼。」

  跟着,我开始糊里胡涂代收五楼住户的包裹,邮差找五楼,听我的话,按四楼,过一会儿又按五楼,跟我说:「啊我听妳的按四楼,可是没人听。」

  「他们不在吧。」

  「帮他们收好不好?」

  「唔……」

  可怜的邮差先生,努力适应住户诡异的门铃。多奇怪的缘分,两家线路搭一起,不知搭错线的生活要过到何时?暂且如此吧,我苟且地将就着,继续漠视这错误,好象……好象也没什么太大影响哩。奇怪,我对生活竟这么无所谓?果然诚如某友说的——

  「×××,妳的人生真是草率!」

  「×××,妳再这么随便下去,将来会完蛋。」

  「×××,妳要好好规划人生啊,不要太散漫了。」

  没想到混乱如我,也平安到今。可见天底下没啥大不了的事,哪天,天塌了,搞不好我还鸵鸟地想——没关系,不必大惊小怪。

  可是我也曾有过,因为信箱的锁坏掉,而大惊小怪,而头皮发麻、惊声尖叫,立刻飙车找锁匠。

  那时,是因为等谁来信。

  费一番功夫,信箱打开,里面只有缴费通知、广告信。因为失望,我的心又一阵惊声尖叫,骂几句粗话。

  唉唉唉,我心老矣。

  那时,在那时,我镇日期待谁来,假若搭错线,怕要气得跳脚,又立刻飙车找水电工,或守在楼外,殷殷盼望,怕错过谁。

  等待令人歇斯底里,相信爱过的人都明白。谁都发过爱情疯,像只小狗辨识主人声音,对汽车声、电梯声、门铃声、电话声敏感。

  重复着期待过程,期待,惊喜。期待,失望。期待,误会了,又期待,日复一日,甜蜜又惶恐地期待着,胆战心惊,杯弓蛇影。期待又期待,期盼花会开,爱结果……他留驻身旁,再不用期待。

  亲爱的他他他,化作每种象征,每种意思,每分秒玩味不止。从他的眼角眉梢,猜到他的各种细物,恨不得变成他口袋里的钥匙,去开他家的门。

  再然后他不停扩大,我不停缩。最后他无所不在,比神伟大,然后我销声匿迹,遗忘自己。

  爱到这程度,不妙矣!爱到这地步,通常没好下场。

  瞧,我有过这过程。

  而如今,而如今,今非昔比。我不等谁来,该来的,都在左右。

  我的热情,我的热情噢,我青春的小鸟,啊、飞走啦?呜……如果是鸽子就好了,挥挥旗子,吹吹口哨,牠还会回来哩!

  想了想,还是以前的自己可爱,虽然傻了点。但可爱归可爱,我是回不去从前子。

  想想,这样将就着混日子,也不坏,再不用提心吊胆,追逐来追逐去。

  如今对诸事漫不在乎,是因为明白命里有更值得重视的。不只爱情,不只是爱情哪!

  可是还陷在感情迷障里的年轻朋友们,飞雪还是劝你们——

  快,快,冲吧~~

  尽情去追逐,尽情去发疯。不管结果如何,来日妳终会明了,因为有过一段热血沸腾的日子,将来妳才甘于平凡,才懂得太平日子的可贵。

  到那时,妳会对过往的自己,那个发爱情疯的自己,一笑置之。

  届时妳会爱上,沉淀后,细水长流的情感。不再大风大浪,而是家里有人,等妳回家。

  他问妳:「吃饱没?」

  他问妳:「晚上我们吃什么?」

  他跟妳抢遥控器,跟妳抱怨电视新闻,跟妳埋怨他又胖了。

  是,安逸的生活,令人发胖。

  让我胖下去,我再也不想跑。这么开开心心吃喝玩乐混一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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