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见训导主任往这里走来,他下意识地,挡在半开的窗户前大喊了声:「训导主任好!」
里头的人吓到了,赶紧熄掉烟蒂由另一个窗口丢出去。
幸好,训导主任没闻到烟味,也没多做停留,点了下头就离开。
他松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对上她有些复杂怪异的凝视眼神。
当时,他其实也没多想什么,直觉就是做出帮她掩饰的行为了!
当然,他并不会指望因为这件事,两人就能化敌为友,因为四叔也说过:「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让女人感动的事,只要做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她记住的永远是对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时他觉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么糟糕又麻烦的生物,那他为什么要娶四婶,还生了个小小麻烦?
但是后来的这件事,又让他认同了四叔的话,女人确实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礼完,他的桌椅被推倒,书本散了一地,还嚣张地附上一记大脚印;放学回家时,发现脚踏车的轮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谁,他连想都不必!
从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终于决定他受够了!
就在某一天,又让他撞见她和同学打架,他一时在气头上,想也没想便去通知训导主任。
她看不顺眼的人就活该要被她扁吗?为什么要任她这么为所欲为下去?总要有个人告诉她,什么叫规矩!什么叫人与人相处之道!
因为这件事,她被记了两支小过,并且咬牙切齿地当着他的面撂下狠话:「言洛宇!你以后最好有多远闪多远,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否则你他妈的我见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强的性情。
他没有错,阻止校园暴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不该感到内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带伤,怨恨瞪视他的眼神,以及往后每一次经过中廊,视线对上那张处分公告,他就是没有办法克制歉疚的感觉由心底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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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们不对盘,其中一个人远远看到对方都会绕道而行。
他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模范生、乖宝宝,违反校规的事,打死也不会做,考试成绩傲视群伦,聪明、有气质,前段班的同学以他为典范;而她是学校的头痛人物,校内校外的学生之间有纠纷,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气干云,不让须眉,后段班的同学以她马首是瞻。
他们王不见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会有交集。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巿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后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象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流浪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牠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牠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着他。
「发什么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么?又没要强暴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么平衡?怎么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啰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后座,双手抱胸,斜睇着他。
「干、干么?」用这种眼神盯着他,他会头皮发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把他扁成猪头吗?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转车头,识相地摸摸鼻子闪人,不碍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没好气地叫住他。「这次不算,好歹你帮了我一回,你以为我那么不识好歹哦?」
「呃……」如果点头,她会不会一拳挥来?
「喂,问你一件事。刚刚你干么要帮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机看好戏,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说出来多失礼。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烦地吼他。「到底为什么?!」
「我们……是同学。」
「同学?」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没那个荣幸。」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着词汇。「可是……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妳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今天换作是别人,也会和他一样这么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无言以对了。
「算了算了!」她挥挥手。「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妳——不讨厌我了吗?」四叔不是说,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
「谁说的?下次见到你,我照扁不误。」亮拳以兹证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多说无益的感觉。「那,再见。」
「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
「……」埋头,骑车。
这一回,她没再拦住他,看着他离开视线,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轻哼:「愣头愣脑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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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一记淡淡的微笑,他不会停留,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完全不给他好脸色。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于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了之后,没那么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错,这天下课,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后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饭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还没有?明明就坐立下安,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
「洛洛,妳弟才十六岁,不要乱教。」言孟春严肃地纠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叶洛希更不以为然。
叶初晴哼了两声。「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妳没事干么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
「啊,也对,失言失言!」
这——愈扯愈不象话。
言孟春彻底投降,好担心地看着儿子,多伯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心不在焉地扒着白饭。
「小宇?」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
白饭扒到一半,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没去,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点头。儿子一整晚光扒白饭,想的就是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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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言洛宇提着今天晚餐的厨余来到小公园,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看着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他浅浅微笑。
「好吃吗?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每次吃他做的东西,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娇,让人倍感窝心,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
他不是她,也无从得知她心里在想什么,但至少,她让他觉得——比较不像以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了。
「她虽然外表凶巴巴的,但还是有很可爱的一面,你们说对不对?」逗着啃鱼骨的小花猫,他笑笑地下了结论。
远远的,丁群英就看见一个呆子低着头傻呼呼地自言自语,不晓得在念哪一国的经,慢慢走近,看清公园灯柱下那个闯入她地盘的入侵者——
「又是你,言洛宇!」这家伙跟她有仇吗?走到哪里都阴魂不散,连喂个流浪猫狗他都要来抢?!
「妳来了?」他将今天迟了些许的笑容给她。「今天比较晚哦!」
「我有说要天天来吗?」口气很冲!她弯身倒出饭菜。「小黑,过来。」
他又说错什么了吗?看来她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
言洛宇好无辜地低头摸摸在他脚边轻赠进食的小白狗,寻求牠的认同。
「小、黑!我叫你过来!」丁群英看了更火。这群叛徒!喂了牠们这么久,居然比不上才喂过一顿饭的陌生人!
言洛宇左右张望了好几下,确定她指的是他脚边的这只。坦白说,他就是瞪凸了眼,都找不到牠能被叫成小黑的理由。
「牠、牠好像是白色的……」他小小声纠正,怀疑她是不是有严重色盲?
丁群英冷冷瞟他一眼。「牠眼珠子是黑色的。」她就要叫牠小黑不行吗?要他管!
他愣愣地张口,发不出声音。
好……奇怪的逻辑。
「小白!」她再喊,他又瞪住她,被她一记火眼金睛扫回来。
噢,好好好,因为牠眼白是白色的嘛!他看着毛色全黑的狗狗,努力催眠自己举一反三。
「咪咪!」
……没关系,又没人规定狗不能叫咪咪。
「小强!」
……无所谓,蟑螂又没有申请专利,猫绝对可以被叫小强。
「小笨宇!」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哦!指桑骂槐嘛!
惨了,再这样下去,他会精神错乱。
丁群英一一点名,发现真的没人——不,没猫没狗理她,她真的是火到最高点了!
言洛宇好同情地偷觑她。他能理解这些小家伙的心情,爸爸煮的东西,真的会让人不吃到吐就舍不得放下筷子,更别提是这些没志节的小家伙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