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琪瑶的愤怒之火一直到晚餐结束回到房间,仍无熄灭的迹象。
怎么可能教她咽得下这口气?!
像他这样的负心人,怎么没有遭到老天的惩罚?不但没有半点惩罚,甚至还意气风发。
这是什么道理?
汤琪瑶强忍心中的愤恨,坐在梳妆抬前,镜子里映着自己的脸。
他竟然还敢当着她的面说对她似曾相识!哼,是呀,他们是曾经相识,但若能重来一次,她宁愿从不相识。
咬着唇,汤琪瑶盯着镜中的自己发愣,不甘心的情绪慢慢地淹没了她的理智。如果自己前辈子真欠了他的债,那么她应该算偿还了。既然老天又再次安排他们相见,那么,现在应该是他付出代价的时候。
“铃……铃……”
电话铃声划破了房中的寂静,移转了汤琪瑶的注意力,让她将眼神从镜子前移开。
谁会打电话来呢?她在团中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台湾的亲戚没有人知道她来台。她注视电话好一会儿后才接起。
“喂。”她简短低沉地说。
“是我,于中恺。”
虽然刚刚在晚餐时已经领教到他热力四射的爱慕眼光,也知道他对她充满兴趣,但汤琪瑶没有料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有事吗?”
“想先和你预约明天首演后的时间,能不能留给我?”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想了解你对舞蹈充满热情的原因,新一期的艺术杂志想请你当封面女郎,并希望你接受我们的专访。”
她太清楚于中恺追女人惯用的伎俩;没想到十年后,他的方法一点改进也没有,汤琪瑶一听就知道他的意图。
“于先生,您太抬举我了,我只是团员里一个小角色。如果杂志需要封面人物,我会联络我们的主角;如果需要采访,可以请团长出面。”
“不,我中意的人是你。”
“若没有其他的事,对不起,我要休息了。”汤琪瑶不想和他多说,准备挂下电话,却听见话筒中传来他急促的声音——
“喂,别挂,等等,Tiffany,我还有其他事。”
她不耐烦地又拿起话筒,“什么事?”
“好吧,让我坦白说,我只是想约你吃饭。你的倩影让我心头大乱,自从在Spring公演见到你,我就一直在等这一刻。你不会忍心看我彻夜难眠吧?”
天啊!他真的是一点也没有改变,见到中意的女人,便迫不及待采取行动。还好他们是在电话线上,她不需要隐藏自己的表情。
汤琪瑶冷笑,“于先生,你需要的是安眠药,而不是我。”
“Tiffany,你不了解,我是真的根想和你交朋友,绝不是花花公子,你知道吗?为了这一次的邀请,我可是花了很大的心血,坦白说,简直就是在做亏本生意,但为了你,我不顾一切……”
汤琪瑶听不下去,她将话筒移开耳旁。
于中恺却以为自己打动了她的心,于是继续天花乱坠地说着:“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遇上真正的恋爱,但自从见到你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你让我宛如重生,我的这些成就与努力,都只是为了与你相见的这一刻……答应我的请求吧,让我明晚到后台接你。”
“狗改不了吃屎”,她只能以这句话形容于中恺。
穿上再高级的西装,梳上最时髦的发型,仍然无法掩饰他根本就是个烂痞子,一个没格调的烂痞子。
汤琪瑶一语不发地狠狠挂上电话。
哼!下十八层地狱去吧!
***
听见话筒传出“嘟嘟”声,于中恺一时愣住了,是电话线故障短路了吗?
他又试拨了好几次电话,确定电话没问题,顿时火冒三丈、咬牙切齿。
这个Tiffany自以为是谁?
竟然挂他电话!
刚在餐桌旁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是对他有意思吗?现在还拿什么乔?!
于中恺气得将手机丢回内侧口袋,熄了烟蒂,走向正在车内等他的殷心筠。
“中恺,肚子还疼吗?”她担心地问,丝毫不知于中恺谎称腹痛,临时到药房买药,只是为了拨电话给Tiffany。
“好一点了,大概是吃坏东西。”
“要不要到医院看看?”
他摇摇手,“别大惊小怪了。”
“嗯,好吧,明早我会帮你准备稀饭,肠胃不舒服的时候可不能吃太油。”
他敷衍地亲了下她的面颊,启动车子,朝回家的路驶去。尽管同居人殷心筠坐在身旁,他满脑子却都是Tiffany的身影。
于中恺还记得第一次见到Tiffany,她穿梭在人群间,宛如一朵清纯的雏菊,要不是同行好友催促回程班机时刻已近,他一定会主动认识她。一年多后,于中恺意外在纽约现代舞蹈团的公演中看见她,心中暗自下了邀请舞蹈团到台湾表演的决定。
好不容易他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一顿饭下来,原本以为她对他颇有好感,但她却挂他电话。
不过,他不会死心的,或许她是故意吊他胃口,像她这样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对付男人总是会有特别的一套。
于中恺一遍又一遍地回想Tiffany的模样,她的双眸在眨眼间露出摄人的光芒,薄层有着漂亮的弧度,她的举止流露出舞者的优雅,就连回眸、仰首,都有份特殊的味道。
天啊,他真想此刻就将她拥入怀中。
于中恺不信自己征服不了她,再棘手的女人他都遇过,不也都臣服在自己的脚下?拿身旁的殷心筠为例,当初不也是闻名大学的枝花一朵,现在可是他私人收藏的塑胶花。
等着吧,一切才刚开始,可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呢!
此刻于中恺的心中只有Tiffany的倩影,满脑子都在算计如何赢得佳人芳心,完全忽略身旁的殷心筠正以锐利的眼神注视着他。
第二章
清晨,阳光将黄绿相间的窗帘缀上一层光粉。
准备好早餐的殷心筠亲吻着还在睡梦中的于中恺,“中恺,醒醒。”
他翻了好几次身才从梦中醒来,伸了好几个懒腰,又连打几个呵欠,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盥洗室。
殷心筠体贴地从身后跟了过来。“中恺,稀饭煮好了,还有你最喜欢的荷包蛋,我倒了点肉松在盘里,要不要打开酱瓜呢?”
他迅速地刷牙洗脸,抓了条毛巾将手上的水滴拭干,瞄了眼手腕上的表,转过身面对她。“没时间吃了,今天我得先载妈妈到机场,你没忘吧?”
“没有忘,那是十点钟的事,你有的是时间吃完早餐。”
于中恺挑了挑眉,“喔,我忘了跟你提,妈要我早点去接她。”
殷心筠走过去,双手环抱他的腰,将脸埋入他的胸膛,撒着娇说:“人家弄了好久耶,再说,你昨天不是肠胃不舒服,外面东西又油又腻的,先吃点稀饭,否则饿到中午,对你的胃更不好。”
他在她额上轻吻了下,拨开她的手。“留到晚上吧,我保证晚上一定把所有稀饭吃光。现在我得赶紧换好衣服,不然晚些到老妈可又要唠叨我了。对了,你早上不也有事?嘿,今早老板不在,可得靠你这老板娘撑场面啦!”
殷心筠只是挂着微笑注视着他。
看着他换上她准备好的浅蓝格子衬衫、藏青西装、印着巴黎铁塔的深蓝领带,在充满阳光的窗旁,显得格外卓尔不群。
大一刚入学,殷心筠就注意到他,当时,于中恺是她大四的学长。一群男男女女中,她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凡夫俗子之辈。他机智聪敏、满腹经纶,常为众人之首,生于富家却毫无膏粱子弟之气。
她当他是偶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但却没想到踏出校门就业,第一份工作的老板竟是他的父亲,而他正是她的顶头上司。
“你在想什么?”
已准备就绪的于中恺过来拍着她的肩膀,才把耽溺于过去回忆中的殷心筠唤了回来。
她摇摇头,仍是一张笑脸,“想你呀,只要每天早晨能将你唤醒,望着站在阳光下的这个帅男人,就够令我开心的。”
他以食指轻碰了下她的鼻梁,“快来不及喽,如果你再不换衣服化妆准备上班,公司小妹们一定会搞得天下大乱。我很想陪你一起到公司,但是今天我把时间留给妈妈了,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
于中恺抓了公事包就往楼梯走,殷心筠跟随在后。到了大门口,他仓猝地吻了下她的脸颊,“拜了!”
他几乎是小跑步地进车库。
上了二楼,依依不舍于中恺离开的殷心筠靠在窗边,看着他火速开车离去,心头隐隐不安。
只要他不在她的视线内,强烈的不安感就在殷心筠的心里翻搅,每分每秒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在做什么?吃了哪些东西?见了哪些人?
她和他的关系就像风筝与放风筝的人。
于中恺是一只飞得又高又远的风筝,拥有鲜艳、美丽的图案,而她是站在地面上痴痴望着风筝的人,和他之间只连声着细细的一条线。
风筝有自由飞翔的能力,完全不受线的牵制。
她可以拉住线,但却无法收线。
然而只要狂风一至,线轻易就断了。
过去在他们之间曾有过几道旋风,来得快去得也急,在断线之前,都被她及时拉了回来;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殷心筠敏感察觉到,最担心的事恐怕就要发生。
虽然有很多女孩会对他投怀送抱,但他最多也只是打哈哈逢场作戏,眼神不曾认真过;但对Tiffany,他的眼神不但认真,而且小心翼翼,看得出来他很在乎Tiffany的每句话。以前听中恺谈论Tiffany,她以为只是纯粹出自对舞蹈艺术的热忱,如同相中一件宝物,但经过昨晚,她发现事实并不如自己所想。
于中恺注视Tiffany时露出的炽热眼光,她从来不曾见过。
殷心筠满腹嫉妒,却不知所措。
为什么爱情这么磨人?原本以为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从此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但事实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好烦的心情,她一定得找人好好谈谈解解闷,不然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于是她拨了通电话给最疼爱她的哥哥。
***
星期一,尤其是隔了一个周休二日的礼拜,特别忙碌。
殷之澈从一早就埋首在电脑中,敲敲打打修改程式,他答应今天下班前要秀给另外两名合伙人看的。
直到秘书进来提醒他,差十五分就要十二点,如果再不准备出门赴约,恐怕就要迟到了。他才耸耸肩,又转了转肩胛骨,颈部做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后,才关掉电脑。
和妹妹心筠的好今天共进午餐,之前他已经延了好几回,所以这一次他向她保证绝不会放她鸽子。
殷之澈站起身整理一下已凌乱的衣裳,顺便用脚将半开的档案柜蹋回去,桌上散落的书籍资料暂时不管,胡乱抓了件衣架上的外套,边穿边从办公室走出来。
“Miss刘,别让人进去把我的资料给弄乱了!”
丢了句叮咛给秘书,自己便赶忙赴约去了。
其实是怕都属看见他乱得一塌胡涂的办公室,那可有损他的威严。但换成员工的想法,才没有人愿意进去他的办公室,因为每个人都躲他而唯恐不及。
殷之澈,三十二岁,WAnet电脑网路创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虽然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却有七十岁老头的顽固、二十岁少年率性的怪脾气。
不喜欢抽烟、喝酒,不爱上KTV、PUB。
唯一的嗜好电脑,唯一的爱人——电脑,唯一的专长电脑。
和人谀话三句不离电脑,连形容事物、骂人的辞汇都离不开电脑。
他对电脑的痴迷,连妹妹殷心筠都感到不可思议,尤其是这种科技的产物,总是令她退避三舍。她实在搞不懂在一个比电视还小的框框里,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让人废寝忘食?
尽管兴趣与工作的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在三个哥哥中,殷心筠还是喜欢这个年纪最长的哥哥。
他最疼地,也最愿意花时间在她身上。
他的枯燥生活不过是因为太早扛起家中经济负担,根本没时间接触花花世界;现在大家都长大了,甚至连她这个最小的妹妹都已自立,他不该再把自己紧绑在工作上,也该懂得生活情趣,否则到了四十岁,恐怕还是王老五一个。
所以三不五时,殷心筠总要来烦烦他,以免他的生活太过于无趣。
于是今天,她刻意约哥哥在东区的年轻化美式餐厅吃午餐,而不是随便找家路旁的川菜馆,或是一客一百五十元的牛排店。
殷心筠在红白相间的招牌下等了十分钟,才看见殷之澈匆匆忙忙地骑着摩托车赶到。
“你又迟到了,约会让女人等是一件丢脸的事耶!”
“等等,我先去停车。”
他带着满脸歉意,急忙在人行道一长排车辆中挤进他的车。在台北,不但人多,车也多,常常为了停辆车而大费周章。当殷之澈把车停好再次回到妹妹的面前,已是满头大汗,又过了十分钟。
殷心筠故意撤嘴,“哥,你让我呆呆站在这里等了你二十分钟耶,我也被人白白看了二十分钟,你要拿什么赔我?”
“一套恋爱物语的电玩,或是印有Kitty猫的滑鼠?”他认真思索后回道。
“你还当我是小孩?哥,我二十三岁了!”
“呃?我以为女生都喜欢Hello-Kitty,上一次推出Kitty猫滑鼠的赠品,让公司多了不少业绩,我还叫同事特别留一个给你,怎么?你不喜欢,不要了?”
她故意说:“留给你的女朋友吧!”
他敲了下妹妹的头,“就知道你爱亏我,我哪来的女朋友?!”
“去找哇!谁教你把所有的时间都伺候你的电脑去了。”
“噢,电脑可比女人好伺候多了。”
殷心筠擦起了腰。“我也是女人,你的意思是说我也很难伺候罗?我看呀,你根本就是怕追不到女人,所以就说自己不需要女人。”
妹妹就是受欺负他的个性耿直、不擅于和女人交际,殷之澈知道这是妹妹的激将法,但很显然自己受到了影响。
东区人潮汹涌,不时有漂亮美眉从身旁走过,成熟艳丽的女人也不少,妹妹朝他大喊的那句“不需要女人”让他傻了眼、红了脸,简直是把他的性生活暴露在阳光下。
为了伪装自己,他马上板起面孔,“还要不要吃饭?”
噢,快翻脸了!殷心筠知道已经碰触到哥哥的极限,玩笑话也不敢多说,赶紧露出最甜美的笑容,“当然要,我快饿扁了。”
鸡翅、肋排、薯条、汽水一一端上了桌,兄妹俩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彼此最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