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
“我是他的敌人,一个佛根族人,他恨我们所有的人。他已经由攻击我们的行动里说得一清二楚了。”
“那个男人会娶妳的。”威士固执道,“任何男人只要看过妳都会想娶妳。那个麦克族长也不可能例外。以他傲慢自大的个性,和妳正好相配。”
“你不能这样对待我,威士。”她试图抵抗。
威士仔细观察着她惨白的脸颊,以伤她为乐,“我很想娶妳,席娜。但如果我不能拥有妳,那么,我就要妳嫁给他,来结束这场无谓的战争。考虑一下,席娜。请仔细的做决定,我很快会再问妳一遍,而且,我会期待着妳全然不同于今日的答复。”
席娜眼望着他高大的身影离去,她的双脚就像石块一样无法移动。是真的吗?她必须在威士和高地领主间做一抉择?她的父亲真会让她嫁给那个野蛮的麦克族人?那个人的妻子宁可死也不愿让他碰她。天哪!事情错得一塌糊涂,她该怎么办?
席娜终于移动了僵硬的四肢;她要去找尼尔,他可以给她勇气面对困难。可是她仍然得嫁人,而且得尽快决定对象。
“上天怜我。”她绝望地悲叹。
席娜在微弱的晨光中走回卧房,整理好自己被风吹乱的长发,再换一件宽松的长袍,蹑手蹑脚的走向尼尔的房里。
席娜生长在苏格兰高低地交接的地方,数百年来战争无数。由高低地的分界,也同样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佛根族因地区居中,相同的也混合了高低地的各种特色。高地民族较原始,信仰也各自不同,他们说的是盖尔语,对宗教抱持的态度较为人世;他们拥有坚轫的生命力,即使是在年年的战火影响下,仍不能减轻他们的强大势力。
低地民族因地势接近英格兰,在新思想的引导下,就显得较文明些。他们对于倍仰的宗教十分真诚与热中,这大概也是天主教在低地人民间广为传诵的原因。
佛根族的地理位置居中间,一直尝试着做两地的调解工作。他们的主要语言是英语,因为他们的生活种种都与低地民族无异,但由于几世纪前的祖先原是高地民族迁居而来的,所以他们也懂得盖尔语。虽然移民已是几百年前的旧事,但至今他们仍带有高地民族的语言口音,这也就是他们特异的说话口音,经常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他们属于英格兰的新思想习惯,深深地影响了席娜,就连她的姑妈,都因为对宗教的虔诚信仰,而决定献身教会。她现在在亚伯顿担任教区修女的工作,每个月都要到苏格兰教会去一次。
位处尴尬地带,偏又势力薄弱,实在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们已经有太多次平白受无妄之灾的经验;现在,强悍的麦克人把炮口朝向他们,如果以拚一死战的绝望反击来毁灭自己,倒不如想出好办法来求得和平要明智得多。席娜顿然了解了父亲的苦心与重责,也许他要做的事亦是不得已,亦非他心所愿。
轻轻拨开弟弟的房门,席娜发现他仍睡得香甜,她伸手拉拉他的衣服;他忽然瞪大了迷蒙的眼睛,起先还有点迷糊,等他看清了席娜的穿著,他低吟一声,反手把头埋进枕头里。她如果不是想出门,绝不会穿那一身奇异的衣服。
“来嘛,尼尔。”席娜摇摇他。
“不去。”
“我们在天亮前回来,”她用力把尼尔抓得死紧的枕头抽开,“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去吧,尼尔?”
尼尔知道他从来也说不过她那张伶俐的嘴,“妳又要惹麻烦了。”
“胡说,没有人会知道的。”
“我不喜欢这样,席娜;不是为了我,是为了妳。这一阵子外头特别危险,万一……”
“不要说那个名字!”席娜打断他的话,“再让我听到那个该死的名字我就要生病了。”
“可是事实俱在啊!席娜。打从他打破了停战协议后,上三个月里打了五次仗。他到我们的地方,就跟回自己家一样容易。如果遇到了他,我怎么保护妳?”
“不会这么巧的,尼尔,你也知道,他不会这么一大早发动攻击。他的习惯是等天已经大明了才行动,那样,他才好正确无误的宣泄他的兽性。”
“搞不好他改变了作战习性呢?”
“他不会改的,他太过大胆了。”她嘲弄道,“赶快穿好衣服,动作轻点。今天是老吉姆防守,而他又跟蝙蝙一样瞎,所以我们今天会安全的躲过他,一点麻烦也没有。”
片刻之后,两个瘦长的人影溜出城去。本来骑马可以节省许多时间,但在现在的情况下,骑马恐怕永远也出不去。他们小心翼翼的偷出城,已经不是件稀奇的事,可是在最近战火的密集下,仍有点让尼尔担心。
她这位大姊,是家中四个姊姊中,最美的一个,也最和他投缘,从小疼他,带着他到处去玩。她不但最美,也最具有才艺,骑马、打猎、游泳,没有一项不是她的专长。她的个性独立、脾气倔强,决定要做的就不放弃;像今天早上,他一见到她的打扮,就知道多说无益;的确不错。耳边吹拂而过的微风,可不就是他败阵的证明?
追求她的人无以计数,父亲近来似乎更想让她早点结婚,好让族里多一分战斗力量。
“要不要一起下来啊,小弟?”席娜在他们到了小潭边时问道,“水应该够暖了。瞧!它好象正向你张开双臂呢!”
“那谁在旁边保护妳啊!”尼尔摇摇头,一屁股坐在他最喜爱的卫士宝座上。从那里,他可以看见四处的所有动静。
“可是今年夏天你都没有下过水呢!而我又正巧知道你跟我一样爱游泳。初春的时候你说是水太凉,然后又是战争的事。”
“我们根本就不该来的,席娜。”他说。
席娜朝他嫣然一笑,“你的冒险精神那儿去啦?今年夏天,你既不钓鱼,更不打猎,当然也不沾水。”
“并不是我不想。”
“我知道──战争。”她走向他身后,脱掉衣服,“麦克人打仗是从来不休息的,如果我不自得其乐的话,等我结了婚,还到那儿去游泳呀?”
“我不以为麦克人会特意空出时间让妳运动,席娜。”尼尔闷闷不乐的咕哝,“而且,妳也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
“真感激你随时提醒我,尼尔·佛根。”虽然明知道他看不见,她还是白了他一眼,“我看你一点也不知道嫁给陌生人的滋味。”
“我想是吧!不是我故意不体谅妳,实在是父亲已经明确表示过,再逮着我犯错,就要把我送到英格兰的法庭去接受裁决。他说,我这年纪,早就该安分守己的了,反而老是跟妳胡闹。”
“噢!原来你是这么回事。”
“所以啦!妳倒说说看,我在这里做什么?”
“保护我呀!正如同我也会在父亲面前保护你一样。不要给自己找麻烦,尼尔。他不会为一件小事把你赶到英格兰去的。”
“拿生命来冒险可不是小事,席娜。”尼尔反驳道,“妳快点。”
尼尔丢来一块肥皂,暗示她只能快快洗完出来,不可在水中戏耍;她接住它,朝他嘟嘟嘴。看来她这位弟弟是真的不喜欢被送到陌生的英格兰去,面对着一群陌生人,而且还得接受他们的制裁。她知道不该未经父亲的同意擅自出游,可是尼尔陪她是因为对她的敬爱,如果让尼尔为此受罚,那她将永远不能原谅自己。
“我会救你脱困的,尼尔。下次你惹了麻烦,让我来给你顶着。我不是一向如此的吗?记得吧!”
“我知道妳会帮我忙。”
“是啊!对一个将出嫁的女儿,他又会使出什么处罚手段?”
“给妳一顿皮鞭。”
“噢,不可能的。像我这样的年龄是不适合用皮鞭。别担心会被送走,尼尔。反正等我一结婚,你就是个自由人了,也没人再把你拖下水啦!”
“爸答应过,妳出嫁后,我就可以加入袭击工作;那我也没有余力去惹祸。”
“听起来好象你挺期待着加入似的。”
“是的,我要和麦克人比个高下。如果可以见到族长本人,我愿付出任何代价。”
席娜惊讶的喘口气,“你疯了,尼尔?他会把你的头给砍下来。他可没有失手过哦!”
“我才不相信那些关于他的传说呢!”
“他是个鬼祟的杀人者!你难道忘了上个月我们才死了六个人吗?”
“他们也损失了差不多的人,爸不是立刻给他们痛击?妳不能否认他的勇气,席娜;他是我们知道的人当中最勇敢的武士。”
“我不否认他的确很大胆狂妄,可是你用不着这么标榜他。”
“我佩服他的胆识。”
“尽管依你欣赏的去佩服他吧!可别忘了祈祷让他别碰见你;或者,让他早日入棺以促成和平。”
席娜洗好澡,起身将发理好。当她开始穿衣时,尼尔说出了破坏这美丽一天的消息。
“威士今天会回来。”
席娜闭上眼,抿着唇,“你确定?”
“没错。”
“求求你,尼尔,你今天一定要随时待在我身边。若让他发现我一个人,他又会来胁迫我。”
“妳决定在他出击麦克人后,回避一个归来的勇士?”
“是的。更不幸的是爸已选择与唐努人结亲了。而且在他回来前都商议妥当。”
“那妳是喜欢亚力老爷?”
“他至少比威士好。可是我还没结婚。”她说着,“还有时间让他挽回颓势,我怕威士是不会轻易死心的。”
“为什么不干脆告诉爸?”
席娜立刻猛摇头,“威士会否认,他会说是我对他的不满造成的误会。爸极可能相信他,因为他知道我瞧不起威士,而且爸对他十分信任。威士是妈妈最喜爱的堂亲呀!”
席娜差点咬着舌头。为什么她又提到母亲?她在尼尔出生几天后就逝世了,尼尔一直为此自责。他很少提到母亲,但席娜倒是常说溜了嘴。
“我很抱歉,尼尔。来,我们得赶在天大亮前回去。”
他们平安的在屋里的骚动前回到家,溜进厨房。巡逻的人带着一位意外的俘虏飞奔回来。消息立即像风一样吹满室内──被带回来的人是个麦克族人。
当晚,道格·佛根欣喜异常,他有了一个麦克族的俘虏就值得换回今夏所有的损失。来得恰如其时,看来,这一年会是丰收的一年。
他绝对不会杀了那人,这么做祇会招惹来麦克族的恐怖复仇。在战场上杀死仇敌是一回事,但是杀死一个俘虏又是另一回事。
席娜的梦境一点也不为那被囚者打扰,倒是威士·亚菲在她梦中,受到她完美的反击,他竟无招架之力,颓然离去。
尼尔了无睡意,他除了那个关在牢里的人外,什么也不想。
老天!一个麦克族人!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麦克族人!
第二章
杰斯·麦克在一阵剧烈的头痛中醒来,在他的后脑上有一块鸡蛋大小的肿块,他睁开眼,只见一片黑暗笼罩,他决定闭上眼来忍受剧烈的疼痛,有太多的疑惑在心中纷扰,他在那里?他是否已瞎了?但是,整个脑子里就像千百只锤子正敲打着,睡也不是、醒也不是,渐渐地,他开始注意到周遭的事物。
由地上传到他颊间的冰冷感觉,地板又冷又硬,空气中充塞着窒人的压力,他试图坐起来,却被一种贯穿脑部的剧痛给逼回地上。
他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来了?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在湖边,他没有注意后方的来人;因为他所有的意识都在思索前次惊见的美丽女孩,两眼死盯着小潭,盼望她能出现,如果不是他那么专注的沉入冥想,也不会毫无警惕的被人击中后脑。
那么,他是给人关起来了?个微弱的声音渐趋清楚,毫无疑问地,他现在是人家的俘虏了,这世界上第一号傻瓜,是非他莫属,他的行为有如得相思病的小鬼,光是上个月就已经跑了不下十二趟的路,就为了再睹伊人风采,不用说,她一定像他猜测的一样,是个流浪女,他再也见不到她了。
他这样独自骑马出门,已不是新鲜事,当然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那个女孩,连他的弟弟都不知道,这下得要过个几天才会有人开始担心他的安危,就算如此,又有谁会猜到,他被关在佛根族的大牢里。
老佛根要关他多久才放人?哦!杰斯确信他会让他走的,道格不敢留下麦克族的俘虏,即使让他知道杰斯的真实身分,他还是得放他走。
一个细小的声音打断了杰斯的思绪,他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幻想,直到另一种微弱的声音响起,“你真的是麦克族人?”
只闻声,不见影,四周仍是一片黑暗,但有一股冷而清新的空气窜入,杰斯在回答前,深吸了一口气。
“我不跟看不见的影子说话。”
“我没有带火来,否则会被人发现。”
“那你最好还是走吧!”杰斯有点开玩笑似的答道,“跟一个麦克族人说话,对你没什么好处。”
“那么你是真的啰?”
杰斯没有答话,那道门迅速关闭,几分钟后再度开启,一个瘦小的身躯和一顶几乎碰到门顶的红脑袋堵在门口;借着蜡烛微弱的光线,杰斯可以看见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凹穴,他以前也见过类似的囚室,门建在房间的正面中央位置,如果仔细看的话,那芎头还有一个毫不起眼的门栓。
杰斯倒宁可被关在石造的囚室里,至少那种地方空气不会如此污浊,而且他也可以享有较好的光线。
“你没有吃你的食物。”
杰斯慢慢的坐正身子,把背靠在墙上,用一只手扶着疼痛的脑袋,“我没看见什么食物。”
“放在袋子里的,就在你旁边,”男孩指着他的方向,“它被绑好了,才不会有虫爬过。”
“设想真周到。”杰斯回答着,伸手解开袋口,里面是一块厚厚的燕麦面包和一小块鸡肉──对一个囚犯来说,已经够丰富了,但杰斯平常吃得更好,“如果这就是犯人的正统餐点,那我为求温饱,只有被迫逃狱了。”
“你知道,你可不是个客人呀!”少年生硬的答道。
“我要不是给这么绑着的话,大概会试着表现得优雅一点。”杰斯随意答道,就像他一向都这么无所谓似的,“我跟你打赌,老道格一定不关心我的情绪好坏。”
“你倒是引起不少争议呢!”
“嗯!我是在跟谁说话?”
“尼尔·佛根。”
“我已经知道你是佛根人,但到底是那一个?”
“我是道格的儿子。”
“未来的领主?”杰斯有点讶异,“我想确定一下,你是不是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