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我马上送妳去医院!」江金虎用力按住从她小腹不断往外渗出的鲜血。「快来人!拿块布给我!」
「不过……感觉还不坏……」另一阵痉挛攫住她,她在丈夫怀中扭动蜷曲。
赶上来帮忙的小弟,震惊地看着他们的大哥,生平第一次在他们面前流泪。
「快把车备好!」火速缠紧她的小腹,尽量阻止出血速度,江金虎一把将妻子抱起,冲向停在远处的轿车。
她疼得掉下泪来,让他心如刀割。
「阿虎……好痛,真的好痛……」
但愿她能讲出另一句更有智慧的遗言。
失去意识之前,梅玉心模糊地想。
尾声
「醒了?」
眼未及睁开,一个温暖的吻已落在唇间。
病床上的人浮起一丝模糊的微笑,缓缓眨开眼帘。
「你又来了。」
「我来陪妳不好吗?」
「你每天只顾着陪我,自己都没好好休息。」她轻抚他眼角的纹路。
医院虽然替他架加了一张加长型的行军床,让他午休时间可以小憩一下,可是他的体型终究不比平常人,长时间窝在那张窄床上,仍然是辛苦了。
「那妳就赶快好起来,快快出院,我就能跟着好好休息了。」江金虎俯身再吻爱妻一下。
他自己以前是一天到晚挂彩送医啦,但是他的妻子可不一样。
撇开她生女儿的那一次他不在场,他们真正在一起之后,他仅见她进过一次医院,而那绝对不是愉快的回忆,从此以后,只要把「玉心」和「住院」这两个词合在一起,他就觉得坐立难安。
梅玉心望见他眼底的阴影,心中一柔。
「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忘不掉?」
江金虎摇摇头。
病房灯光在他的小平头上一闪,她想盼移话题,故意对他招招手,「你弯下身让我看看。」
「看什么?」他不明就里地压低脑袋。
她在他发间搜寻了一会儿,突然用两根纤指捻住其中一根短短的头发,用力一拔。
「噢!」他叫一声痛。
「看,你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她调皮地扬了扬。
「都五十几岁的人了,怎么可能没有白头发?」他哑然失笑。
是啊,他都五十四了,她再过两年,也要……啊,年龄是女人的大敌呢!不能想不能想。
近二十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并未让他显得颟顸臃肿。他眼中的豪霸之气仍然布满一如年轻时,倒是性格真的沉稳一些。
「那我呢?我也老了,对不对?」女人终究是女人,梅玉心抚了抚光滑如昔的脸颊,显得有些郁闷。
「我前几天去公司视察的时候,阿诺还说,金翠想知道妳到底是怎么保养的,怎么二十年来一点变也没有,快变成妖女了。」
她格格笑出来。
「『妖女』这个词一定是阿诺自己加的,翠姊才不会这样说我。」
「阿诺老是说妳心眼多,一开始对我就不怀好心,他哪知道,其实是我的英雄气概和好汉性格把妳给骗得服服帖帖的。」说到最后,他不禁得意起来。
「完全没错。」梅玉心笑得温存甜美。「我以前就说过,丈夫是天,你要做什么我都不会有意见的。」
如果那个臭秦文诺在场,这厢八成躲在阿虎背后翻白眼了。
江金虎的男性气概充分受到滋养。他四下环顾一圈,不甚满足地问,「妳还缺什么吗?」
「够了。你快把整个家搬过来了。」她失笑。
怕她无聊,要女儿把杂志贡献出来。
怕她闷,把女儿的手提音响和CD搬到病房。
怕她过敏,所有送来的花一律转送别人。
怕她吃腻,每天一定得换不一样的水果。
再住下去,这间病房都快变饭店了。
江金虎随手替她把音响按下去,让室内回荡一些乐音。布莱思·亚当斯沙哑独特的嗓音深情唱着——
搜寻我的心,妳将发现
我没有任何隐瞒
接受我的本质,接受我的生命
我会献出一切,我愿意牺牲自己
梅玉心温柔望着在房里替她张罗的男人,他才不管音乐唱什么,别让空间里只有医疗器材的滴滴声就好。
「这几颗橘子再摆下去就酸了,待会儿我顺道带去丢掉吧!」江金虎知道妻子不爱吃酸。
「那是昨天买的,先放着吧,晚点有客人来可以招待。」她轻道。
我会为妳而战——我愿为你说谎
我会为妳走钢索——我愿为你而死
你/妳知道,这是真的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妳……
夫妻俩交换一些日常闲语,尽管琐碎,但平静而安宁。这是梅玉心当初决定与他奔波江湖时,不曾期望过的。
曾经,为了爱他,她选择了他想过的生活。
而后,为了爱她,他选择了放弃。
二十多年前,与周氏一战,江金虎终于明白,他无法再见到妻子因为自己选择的路而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也在同一时间,他才恍悟,以往自己在外出生入死时,守门的爱妻有着怎样的心情。
当晚,警方及时救走两船走私女子,周氏派系几个首脑死的死、被捕的被捕,「春和堂」与「虎霸子」联手铲除大敌,一夕之间声名大噪。周氏一旦衰颓,钟老大趁势而起,终于如愿奠下稳固地位。
却在此时,纵贯线金虎王,宣布退出江湖。
趁道上兄弟错愕不解之际,江金虎进一步举家搬上台北,远离南部的派系斗争,以示决心。至于底下的兄弟,愿意跟老大一起转行做生意的,他便接了过来;若对江湖还有心,他也替他们引介到做风较正派的老大麾下,让大家各自飞。
在跟上来的兄弟之中,最戏剧性的,当属小方了。
梅玉心早就相准了他的超强记忆力,和对数字灵敏到近乎过敏的能力。于是,她少不得软语温存,劝动她老公送小方回学校去,补完高中学历,取得大学文凭,最后一举考得会计师执照。目前他可是公司里最重要的财务大臣,有他管帐,秦文诺和阿虎都放心得很。
小方一生,对她丈夫忠心耿耿、敬畏有加,直到现在在公司遇见阿虎,都要弹起来让座并且亲自奉茶。
二十几年下来,这群前梁山好汉专心和阿诺学做生意,虽然行止间掩不了当年的霸气,可是公司里有聪明军师掌舵,老大家中有厉害老婆助阵,出门在外更有一群梅教授在各行各业的徒子徒孙相帮,最后竟也在商场打下大片江山。
「阿诺和翠姊的大儿子不是今天从美国学成归来?」梅玉心问。
「对,我答应了晚上去他家吃饭。」其实江金虎原本不大想离开医院,想当然耳,又被阿诺毒舌笑了一顿,受不过激,只好答应了。
「老公……」
「干嘛?」
「你会不会很遗憾我们没有再生小孩?」她悄声问。
那一夜她虽然送医及时,挽回了一条命,子弹却击碎左边的卵巢,并且穿过子宫。
虽然割除了一边的卵巢,还有另一边,可是受了伤的子宫却留下大量疤痕组织,大大影响了日后的受孕机率。
此后江金虎绝口不提生儿子的事。
「别开玩笑了,这个家里有我这个男人就够妳头痛了!再来一个,妳应付得了吗?」他挺胸突肚的,说得很骄傲咧。
梅玉心忍不住直笑。
「爸!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说要回公司开会吗?」一阵小风刮了进来。
女儿买水梨回来了。
「干嘛?我老婆住院,我不能过来看她?」
「哪有人家黏老婆黏这么紧的!妈咪只是盲肠炎开刀而已,你也小心得过分了吧?」江日暖拍一下额头,真受不了!
「小心是永远不会过分的。」江金虎摆出老爸的架势和她大眼瞪小眼。
这女娃儿越来越不贴心了。呜,她小时候多粉嫩多可爱,自从她发现这个老爸只是嗓门大,其实一点都不吓人之后,就老爱缠在他脚边绕来绕去的,晚上没他哄还不肯睡。
现在呢?
……好啦,现在还是很可爱。谁教他只有这个宝贝女儿,偏又长得跟她妈咪一个样,让他想不多宠一点都不行。
「可是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连看二十三个小时,也太走火入魔了吧?牢头看监都不是这样看法。」江日暖走到老爸身后,用力往门口推。「去去去,接下来是我和妈咪的女性时间,男宾止步,你赶快回火星忙你的事!」
「喂,宝贝……」
「记住哦!没有超过三个小时,不准再出现。Bye。」
砰,门关上。
被驱逐出境的一家之主张口结舌。还有这样的?
最后,少数服从多数,他只好摸摸鼻子,乖乖回公司办点正事。
「好,碍事的火星人走了,我们刚才聊到哪里?」梅玉心对女儿招招手,示意她坐到床畔来。
火星人是母女俩的「黑话」,取材自一本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的书。通常女儿有事找她聊时,就会讲出通关密语,然后她们便会找理由把可怜的一家之主撵走。
「其实也没什么啦。」
老爸离开了,小妮子反倒扭捏起来。江日暖坐了一会儿,又跳起来拿一颗水梨开始削。
「我们刚才说到,妳最近认识一个打扮很土的男人?」梅玉心试探性地提了个头。
母女俩还来不及深谈,门外又有人敲两下。
「吼!一定是老爸。不是说这次起码要离开三小时吗?我看连三分钟都不到吧!」
梅玉心看着又好气又好笑的女儿前去应门,回首拿起床头的一本杂志。
「关河!」女儿开心的轻叫?!起她的注意。「你居然来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问医院里?哇!你还替我带蛋糕来!」
梅玉心不禁放回杂志,望向门口。
「快进来,我介绍我妈咪给你认识。」江日暖热情地拉着一位年轻的男子走了进来。
对方推辞道,「等一下,我只是来送个礼,马上就……」
来不及了,他已经被硬拖进病房里。
所以,他就是让小暖最近坐立难安的男人了?
梅玉心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他审量一遍。
虽然穿着打扮之土,比当年的江金虎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迅速看穿男子表面的伪装,直透进最深处。
嗯,五官清朗,眼神睿智,举止落落大方,眉宇间有股书卷气,感觉上是颇正派的男人,女儿的眼光还不错。
「妈咪,这位是我新认识的朋友关河,就是,呃,呃……」她一时想不起来他当初自我介绍的那句诗。「喂,你自己说。」
「『关河梦断何处』的关河。」
「对,关河梦断……慢着!不对吧?」
「哪里不对?」
「你当初讲的不是这一句。」女儿坚持。
「那是『关河冷落,残照当楼』的关河?」
「不对。」
「『关河古义』的关河?」
「也不是。」
「『倦客关河去住情』的关河?」
「是七个字没错,不过也不是这句。」女儿的语调开始不满了。
「反正这些『关河』全部都是同样的关河。」
「好,那换我告诉你了,我的名字是『楚田晴下雁,江日暖游鱼』的江日暖。」
「我知道妳叫什么名字。」
梅玉心任两个年轻人拌嘴,看他们用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温暖目光投向对方。
啊,女儿也到了芳心浮动的年纪了,时光催人老呢!
不过,他们江家的掌上明珠,可不能随随便便交给别人!看来她得替小暖多花点心思,确定这男人配得上她的心肝宝贝。
「嗯哼。」梅玉心含笑,轻轻唤回两个人的注意力.
直到许久之后,关河才明白,为什么外表柔弱高雅、像天仙一样绝代风华的江夫人,当时的笑容,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个寒颤——
【全书完】
前文申引用的《Everything I do》一曲,由Bryan Adams,RJ Lange与Michael Kamen所作。
跋
读者的期待,大抵和作者自己预定进行的路有些落差。
在《大王不敌太后》这本书动笔之前,已经有许多读者在来信中提到对这对妙夫妻的期待。
大家都很想看到风姿绝俗的江夫人,如何和江金虎斗智斗法,将他整个七荤八素,大家乐开怀。
似乎在读友们的想象里,江夫人是个温柔美丽聪慧爱老公爱女儿的好女人……
呃,温柔美丽是有啦,聪慧也有啦,爱老公?那可能是后来的事。
亲爱的读友们,您们可得了解,当一个心思百转千折的女人,接近权力中心时,她所下的手段可不是把人整来好玩就好,一不小心可是会出人命的。
历史上不乏女子而为弄权能手,但自己出当皇帝的那个却被一堆男史学家冠上一堆臭名。相信女主角读籍之广博,最后也即时领悟这个道理。
所以,我们亲爱的男主角可能到老都不会晓得,他的命曾悬于一线之间,差点被那个「丈夫是天,你说什么我都听」的老婆搞死。
无知是幸福的。
就像书中所言,性格较偏执的人,做一些决断的原因往往非寻常人能理解。
江金虎一开始最让他老婆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的憨直鲁莽,到最后,得到她的心的原因,竟也是为了同样的特质。我想,再怎样心志坚强的人,都会想得到一个脆弱时可供倾靠的伴侣,而女主角终于明白,她要找的男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跟这样深沉的女人过一辈子,大概不会是什么太愉快的事——起码对一般人而言。也只有江金虎这种凡事大剌剌的粗神经汉子,才可以这么快乐的把老婆当成宝。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会幸福快乐地过完后半生,因为他们两人,都从彼此身上找到前所未有的契合。
不过这个小故事倒是告诉我们,会把「丈夫是天」这句话挂在嘴上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真正无行为能力,以为丈夫就是天的那种;(低头祝祷:这种远古生物值得列入史迹博物馆保存,请上帝保佑她们)另一种……我们最好小心为妙。
记得许久之前,「黑道」这个题材在小说界盛行时,一直有读友来信问——凌淑芬,妳为什为不写黑道的故事?
其实凌某人的答案,某方面而言已回答在本书中。
我知道黑道一直被电影电视等等各种媒体美化了。
大家想象中的黑道大哥生活,不外乎醇酒美食、出手阔绰、一堆小弟众星拱月,煞是威风。
但对我而言,在凌某人的幻想世界里,黑道人物一直没有多少美化的空间。
记得有一次深夜,和几个朋友开车出去兜风,一位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朋友心血来潮带我们到北海岸去,指着某个海岸线说:「之前警察接到线报,有人蛇集团深夜要走私进来,我跟着警察半夜出动埋伏跟监,就是躲在那里。」
当晚果然逮到几个蛇头和一船人「私货」,相信我,把人当牲口买卖真的不是什么愉快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