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三号星期五那天——万桦再次向自己确定,那个该死的日期,绝对是全世界的灾难,全都压到他一个人脑袋上的日子。他或许会永远诅咒那一天,因为他此生最恐怖的恶梦,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隔壁,住了一个可以称为他“毕生死敌”的家伙,那天他开门的时候倒没有遇见他,却不幸地遇见了一只冲他喵呜喵、鸣叫的黑猫,他对黑猫练习以眼杀人,结果被黑猫抓了个满脸开花。
然后进校门的时候,校门口的一棵树上有只黑乌鸦,放着全世界的学生、老师不理,只冲他一个人呱呱呱呱叫,他捡石头去砸,不小心砸到了班导的头上,被拎着耳朵整整教育了半个小时。
中午把自己心仪的女孩叫出来,打算一诉衷肠,结果话没出口,女孩已经先说一句:“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拜托你不要老把我弄出来,他会误会的。”就跑了。
之后,不小心听说那女孩心仪的人,其实是他的死对头拓晖,气得他猛用脑袋撞树,并仰天长啸:“神哪!你放假了吗?”
不巧被校工看见,以破坏公物为由被罚款十元等等……如此若干。
放学后,他独自一人悲伤着,一边踢石头子儿,一边往家走,心中为自己悲惨的命运暗自悲伤哭泣。
“对不起……可以施舍点东西吗……”有气无力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他猛扭头——左扭、右扭——还是没人!这方圆二十公尺以内,除他自己之外没有别人,其他学生都走得很远了,只有他一个远落在后面。
今天真是见鬼了……
虽然不知道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不过他作为动物中的高等动物,还是在心底一角隐隐出现了可怕的预感,这里可不适合多做停留,不管怎样,还是先离开的好!
他刚一迈步,左脚踝上忽然出现阻力,让他扑通一声面朝不平地拍到地上。
“是谁!”
他把满是伤痕的脸扭到身后,打算大发雷霆的时候,发现一个全身都被破破烂烂黑布蒙在里面的家伙,正用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抓着他的脚踝。
很诡异,虽然不太明白那家伙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直觉告诉他,绝对不要和那“东西”发生任何联系,所以他也不打算发作,爬起来就准备落跑。
可惜,那家伙死死抓着他的脚踝,说什么也不放手,害他刚爬起来就又趴下去了。
“拜托……施舍点东西吧……不要多……只要一百块就好……”声音有气无力,似乎快饿死了,不过抓着他的手劲倒是异乎寻常地大。
“你是乞讨还是抢钱?”万桦破口大骂,“放开我!不然我喊警察了!”
“我肚子好饿啊……呜呜呜……我好些天没吃饭了……呜呜呜呜呜……”
万桦掏出钱包,甩给他几十块钱:“得了!这些钱去买馒头!能买十个吧!”
然而那黑布怪人并不领情,一看到那几十块钱,反而嚎啕起来:“哇——我不要馒头!我要吃牛肉面!哇——你把我当乞丐!哇——”
……你不就是乞丐吗?万桦真想揍他两拳。
“我不是乞丐啦!我要吃牛肉面!我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就是要吃牛肉面啊!
哇——”
为了摆脱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万桦不得不掏出钱包,准备再拿些钱让他买牛肉面,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在他拿出钱包的一瞬间,一黑影咻地掠过,钱包下一刻就到了那家伙的手里。
后来万桦想了很多次,也试验了很多次,却怎么也弄不明白,那长长地伸着手才构着他脚踝的家伙,是用什么方法在一瞬间接近他,抢走他的钱包。
“一千多块啊!啊哈哈哈哈!太好了!至少能吃几十碗哪!”
“你抢钱啊!还我钱包!”万桦大怒,追上去想把钱包抢回来,可是那黑布怪人,却用他完全无法看清的动作猛然后退,瞬间已经退到了十公尺开外。
“谢了!小哥!”那家伙退着逃走,一边还向他挥挥手,好像是在向朋友挥别。
见那怪人飘然逃走万桦气急败坏地在后面猛追:“混蛋!你还我钱,可恶!
警察,抢钱哪——”
奇怪的是,平时在这条路上不时就能遇见的警察,现在一个也看不见了,而且也没有半个行人,只有他和那个黑布怪人在死命追逃。
“哎呀,不就是一千多块嘛!干嘛这么认真?”黑布怪人一边逃跑,一边很快乐地扬手,一本书啪地打到万桦的脸上,“送给你这本《桃花大运》,保证你从此以后桃花满天红,这下子你可以把钱给我了吧?哈哈哈哈哈哈……”
脸上被书盖着看不见路,万桦的路线稍微一斜,一头撞上了电线杆。
等他晕头转向地拿下脸上的书时,那个怪物已经不见了。他捏着那本和那家伙身上的黑布一样破破烂烂(大概经常用来扔人脸)的书,不顾周围不知何时出现的各类车辆行人,对天狂吼:“谁要你的破书!还我钱啊——”
两个月的零用钱,就这么没了。那天晚上,万桦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在灯下死盯着那本封皮都快寿终正寝的书,怎么看也不像是值一千多块的样子。
虽然不相信有了这本破书,就真的有桃花满天红的待遇,不过这天杀的东西,毕竟是用一千块钱“买”来的,扔了也好、吃了也好,都是一千块,看也不看地丢掉,还不如看一眼。
他小心地翻开了那破烂的书皮,扉页上,用很怪异的字体写着“送给有缘人——拜特……”,看来这本书年代比较久远,扉页上的字也模糊不清,最后几个字母看不清楚了。
不过,拜特?BAT?什么玩意啊?
翻开书的第一页,看得出内容是印刷出来的字体,但是那字体同样很怪异,似乎是楷体的变种,看起来虽然没障碍,但就是觉得怪怪的。
“《桃花大运》,得此书者,桃花运大大地有……”
这到底是什么破玩意?这种文笔也能印刷出来,看来是想钱想疯了吧!
“不过,本书有七条重要事项,请注意:
一、在你看完之后,本《桃花大运》就会回到原主人手中,所以请将本注意事项记清楚。
二、本《桃花大运》是诅咒的一种,偶尔会带来厄运,如果真的发生了,呵呵呵呵,本作者概不负责!
三、本《桃花大运》只对芳心未许者有效。
四、本《桃花大运》不保证你能找到真爱。
五、本《桃花大运》的破解方法很简单,和你喜欢的人上床就行了,哈哈哈!
六、本《桃花大运》男女适用。
七、当你看完全部七条注意事项之后,桃花大运的诅咒就开始了,请欣喜地接受你倒楣的命运吧!”
看起来是个很危险的东西呐……万桦翻到第二页,空白,第三页,空白,第四页,空白……他抓狂地前后狂翻,除了扉页和第一页之外,统统空白!
“他妈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这么几句话要我一千多块!该死的乞丐,下次见到你,看我不打你个头破血流——”他的话还没喊完,那本书已经悄然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万桦呆滞。本书在你看完之后,就会回到原主人手中——如果“消失”是真的话,那么这所谓“桃花满天红”的“诅咒”?万桦背后掠过了一丝凉意。
不可否认,他在想到什么叫做桃花满天红时,刹那间窃喜了一下。
也难怪,对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平凡的男孩子来说,谁没有期望自己桃花满天下的梦呢?所以说,这种东西根本就是上天的赐礼吧!
不过,他很快又想到那七条注意事项上说的话——“诅咒”。
是什么诅咒?会不会像《法老王》里面一样,身体从某某部分先烂掉,然后某某部分在一次次意外中,一点一点地被削掉,还有某某部分……
本来是很高兴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万桦从背后窜起了一股让他直起鸡皮疙瘩的寒意。不会是真的吧?哈哈哈,一定是骗人的!哈哈哈哈哈哈……
他噌地一声钻进了床内,拉开被子把自己盖个严严实实。
“阿桦,臭小子你又不洗脚就上床,看我不揍你!”老妈的声音从楼下神准无比地传来。
早上起来的时候,万桦已经忘记昨天的事情,因为他很痛苦,强烈的疲惫感让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做了奇怪的梦,在梦里他被无数的人追,一直把他追得跳楼了,那些人才放弃。最可悲的是,这个梦做了不只一次,而且还是连续不断地做,光跳楼那个动作,他就可以准确地把每一个细微之处描述出来。
要是一个晚上跳楼N次,并且在跳楼之前被无数人追着跑过不知多长的路,任谁也会疲惫成他这副德性的。
他疲惫地吃完早餐,疲惫地跟老爹、老妈打过招呼,疲惫地出门。
“哟,这么憔悴,生理期吗?”身体的前半部分刚刚露出门外,立刻有一个骄横无礼的声音传到他的耳朵里。
那是万桦的天敌——拓晖的声音。
这声音比什么都管用,万桦猛地站直了身体,也不管疲惫的脊椎骨发出怎样凄惨的哀嚎声,脸上的表情已经变得非常冷静、非常骄傲、非常酷。
“只有你这种女人脸才会有那种东西。”啊,多么酷的回应。可惜没有第三者欣赏。
站在他家门口,单肩斜背着书包,长着女人脸和男人身体的超级人妖,用嫉妒的眼光看着他——这是万桦的眼睛里所映照出来的景象。
事实上,如果让我们用更客观一点的眼光去看,那位所谓的人妖,并不像万桦所认为的那么像人妖,不管他的脸长得多么秀气,只要看看那细长的眼睛,和一双浓眉,再加上一副壮硕的体格,就谁也不可能弄错了。
那是个男人,而且是货真价实、顺便附带保证书的。
至于万桦透过他“心灵的窗户”而看到的所谓“嫉妒”,同样是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看不出来。因此,不予置评。
反观万桦这边,嗯,其实也算不错,光从他常常能跟拓晖打个平手这一点看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可惜的是,那张脸虽然已经初具“男人”的规模,毕竟还是太稚嫩,划分到“男人”的阵营里还不够格。
“其实你不用这么逞强的,你生理期的问题我会向老师好好解释,你就休息去吧。”
不仅言语恶毒,而且那声音……万桦发誓,他这辈子再没听过比他更可恶、更难听的声音了。
“多谢,你不用这么操心。”万桦反唇相讥,“不过话说回来,你每天大清早的就在我家门口守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暗恋我吗?”
“呵呵,”干巴巴的笑声,“请相信我,就凭你那瘦弱的身材,没半点光采的脸,我就算看上卡西莫多(钟楼怪人)也不会看上你的。”
“哈哈哈哈哈,”同样干巴巴的笑声,“我都不知道你的审美爱好变成这样了,原来你喜欢卡西莫多那种类型吗?”
拓晖冷笑一声:“请不要用那种充满嫉妒的声音说这种话,会泄漏你爱上我的秘密。”
“哦,关于这一点……”
“臭小子!你要么马上去上课,要么马上去死,你自己选吧!”
砰地一声,在更精采的吵架宝典被搬出来之前,家门内骤地甩出一把扫帚,正中万桦的后脑勺,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
扔扫帚者何人?除了万桦可敬可怕的老妈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万桦忍气吞声地捡起那把被当作暗器的扫帚,恭恭敬敬地放回家里,又恭恭敬敬地跟老妈道再见,再恭恭敬敬地关门,转身后,狠狠地盯拓晖一眼,带着不屑的神情离开。
拓家和万家是十几年的老邻居,关系也不错,按理说,孩子们应该也会慢慢变成朋友吧?可是不知为什么,这两家的小孩就是处不好。
那两人从刚会走路的时候起,就常常莫名其妙地打得不可开交,稍微长大一点之后,两人更是水火不容。
再加上他们的朋友之问也常常互相看不顺眼,时间一长,这附近的男孩子门,就逐渐分成了两个派别,两人各是一派的首脑人物,两派的小伙子一旦见面,习惯性地就会向对方露出那种怨大仇深的愤恨表情,一句不合就骂,两句不合就打,身上有伤是常事。
顺便一提,伤最多的常常不是别人,就是两位首领。
不过长大以后,两派之间其他人的争斗就少了很多,尤其在上了高中之后,他们的朋友和朋友之间关系慢慢好了起来,所谓的“派别”之争也逐渐消失,只有这两位“首领”,依然陷于争斗的乐趣之中,不能自拔。
其他人也乐得看热闹,偶尔嗑着瓜子看“首领”们的表演,也算是一大消遣。
其实要在上课的时候遇见万桦,也不是拓晖自己愿意的,一切只因他们两个居然有同样的毛病,那就是赖床。
“不到最后关头死也不起来”,是他们的人生准则,所以他们起床一般都被卡在那“最巧的一刻”,几乎同时穿衣,几乎同时洗漱,几乎同时吃饭,几乎同时……出门。
这不是任何人的错,只能怪他们,为什么凑巧都这么懒。
走在上学的路上,两人的唇枪舌战自然不会停止,所有精妙的咒骂、恶毒的吐诃一串串地喷出来,恨不能对方因为自己的口水就头上生疮、脚下流脓,就算是骂人协会的主席在这里,恐怕也得在他们的口水之战中甘拜下风。
两人之间相隔两公尺多远,一边面无表情地吵架着走到学校门口,在如潮水般往学校里冲的学生中间,为了不被人当作怪物看待,他们很有默契地闭上了嘴。
在往学校里走的时候,拓晖总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在他看来,今天的万桦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可是其他的学生无论男女却不断地偷眼看他,而且不是那种看着奇怪东西的眼神,而更像是惊艳?
可是万桦对此却没有丝毫自觉,因为他正沉浸在:“我很疲惫,为什么还要遇见那个不长眼睛的丧门星,浪费我的脑力、体力和他吵架”的痛苦之中。
进教室的一瞬间,万桦发现,教室里许多学生的目光都唰地一声集中在他和拓晖的身上。他莫名其妙地看了拓晖一眼,挪得离他远了些。
他根本没想到,那些目光其实不是笼罩在“他和拓晖”身上的,而是“他”一个人。而且他这种躲避根本毫无意义,因为他和拓晖的位置是前后位——还是正对的那种,中间除了课桌之外,没有其他的阻碍。
入座之后,那些目光依然黏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睛在教室里巡视了一番,那些目光立马被它们的主人收了回去,他一低头,目光又绕回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