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外貌大作战 连亚丽
一般人常谈到要不要以貌取人的话题,我想长相是生来就注定的,没办法做太大的变动,整型手术光想就让人觉得很可怕,更何况是去实行,但是除了整型之外,应该还有很多可以做的改进才对。
前阵子我遇上了一个朋友,她年纪不大,生了两个小孩后肿得不成人样也就算了,还穿著很男性化的棉质短裤,大概是到膝盖上方那种,身上搭著一件完全让你看不出来那到底有没有洗的棉质上衣,因为那上衣早已经洗到变形了,歪歪斜斜的穿在身上,就算洗过了看起来还是破烂脏污,你再往下看去,她脚上套著一双粗格凉鞋,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她脚上有著晒痕,可是你又会怀疑,那到底是她脚脏了还是晒黑的?
如果她没出声喊我,我八成会以为她是要去菜市场摆地摊卖菜,问题是我常上菜市场,有些老板娘也都穿得美美的啊!
我想,这大概就是观念上的不同,其实你也不能去判定这样究竟是谁对谁错,我当然也能体谅带孩子的痛苦,还有打理家务的繁忙,有时候的确是没办法照顾到自己,就像我有一个跟朋友说T恤又不是可以穿一百年,已经洗得变形也差不多可以换了,但是朋友却很不满意我的说法,她仔细的跟我解释以她的家庭收入,根本连多买一件上衣的能力都没有,这时候我的说法就显得太过不食人间烟火,不知民间疾苦。
我当然也遇过那种不化妆也不保养,硬要证明自己天生丽质的人,这种人甚至会去嫌弃那些有化妆的人,尽管只是擦个护唇膏,在她眼里看来都罪大恶极,洗脸用洗面乳更是让她看不起。
而且她会在言谈中多多少少加上几句刺耳的话,来说明她就是走自然风格的,她脸上的雀班、黝黑的肤色,甚至连眼角的皱纹都是“自然美”……而你就算有著一身白嫩平滑的肌肤,都是用粉跟保养品堆起来的!哪能跟她的自然美比较?
我有个日本友人是日本化妆品公司的主管,我曾经和她交换过一些这方面的意见,因为我觉得日本的女孩子就算长相再平庸,但妆一定都化得恰到好处,除了一些标新立异的新新人类外,一般日本的上班族女性,甚至是家庭主妇,也都会把自己的外表打理得干干净净,没有人化得像妖怪一样出门,她们的化妆技巧就是很棒──不过也只是扑点蜜粉,化个淡色唇膏,点一下眼影,一切都是淡淡的,看起来就很舒爽、很干挣。
反观台湾的女孩子好像只要别人化了点妆,就算是淡淡的一点点,也常被一些不化妆的人说是要去勾引男人一样……这真的很要不得。
我并不是说保持自然风格不好,自然当然就是美──但是硬要把你的那套自然去扣在别人身上,要大家都跟你一样自然,批评别人化妆或保养是错的,甚至暗批那是对方长得不够正所以才需要辅助,我就觉得这真的有点过火。
我相信女人是不能靠粉过一辈子,但是真的想让自己变得更美又有什么错?
我常看现在的七年级生化妆都是走粉粉嫩嫩的可爱路线,我也觉得她们很可爱漂亮啊!或是六年级的上班族,有的是走端庄办公室小姐路线,那也很高雅大方啊!
我想我的读者大多数是年轻人,大家真的要珍惜这一段青春岁月,我很鼓励大家都用最自然的方式,做最自然舒服的打扮,也毋需去追求名牌购买华服,只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关心自己的外表,并不是为了这样可以多吸引几个男人来爱你,而是如果连你都不爱自己,那谁又要在乎你呢?
千万不要以为什么都不做就叫做“自然美”,那是很自然没错,但是自然不是这样美起来的,你真的希望到老的时候回想起自己最年轻的一段岁月,想得出来的全是自己脂粉不施,说是朴素看起来却像阿婆一般的模样吗?
有时候还是要多注意一下自己的外表,这不只是给人好印象,也是给自己一些机会。
大家共勉之!
第一章
现在流行人工美女,举凡酒国名花到戏剧名伶,甚至是没什么名气的通告明星,都大大方方站出来说自己是美人,就算是人工的又如何!她们依然对自己充满自信,而且为此得意洋洋眉开眼笑,可见外貌的重要足以动摇人的情绪和信心。
当然,想在身上动刀,口袋里没几个钱也是动不成的,加上社会风气开放,整型再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现在多得是没什么钱的穷学生上餐馆端盘子,只为了想存够钱,在出社会之前,先帮自己割个双眼皮、弄对小酒窝,甚至削脸骨、抽抽脂肪,最好连双颊的雀斑、眼角的笑纹都可一并去除,然后再把自己改造成一手无法掌握的女人,这一来仿佛就可以拥有美丽的人生。
叶伶珍倒不觉得这样的人工美女有什么不好,至少她们还有著想让自己变得更美丽的欲望,总比那些明明就是放弃了自己的懒女人,嘴里硬要说是崇尚自然,可是却自然得很邋遢的女人还好吧?
她就是爱漂亮,而且她美得天经地义!化上了可爱的粉妆,涂上粉嫩唇蜜,对著镜子看了一眼。
“Perfect!”甜美的对著镜中的自己微笑,她转身走出房间。
“穿得这么漂亮要去哪啊?”一身运动装扮的雪芬刚好也从她的卧房走了出来。
“约会。”伶珍轻次口哨转了一圈。
“想把人家迷倒啊?”
“看看啰!如果他表现得不好,我也懒得迷他。”她挥著手向雪芬道别。“我先走啰!”
她今天要去见的可是至茜持地为她约来的朋友,听说对方是至茜公司里几个能看的男人之一,或许也算是相亲,但是现在应该没有人会用这种说法来解释那样的会面,反正就是几个好朋友见见面,喝喝饮料聊聊天而已,总不能每个人都搞上网交友那套,上网找的是梦想,现实生活里找的才是理想,理想和梦想之间的距离在于……
可以快很多!梦想的确是比理想难实现。
再说,可以面对面的聊聊天,总比被那故意侧著脸,营造出四十五度角拍来的网路照片唬弄要好,搞不好网路上的还是合成出来的假照片呢!修掉青春痘,再改变一下脸型,每个人都是俊男美女,那还有什么可信度?
伶珍还是只想照著自己的方式找寻理想的完美情人。
出了捷运站,她连脚步都是轻快的,商店前的玻璃落地窗映出了她的身形──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简单棉质上衣,一件极低腰的七分牛仔裤,踩著一双干干净挣的白色布鞋,其实算不上是隆重的打扮,不过应该很适合第一次见面,免得给人太刻意的感觉。
转进时髦的百货公司里,她找到了至茜说的那家小咖啡厅,假日里人还挺多的,相当嘈杂,几乎所有逛累了的人都挤进了这儿。
“伶珍!”
听见了至茜的叫唤,她连忙回头一望,看见至茜就坐在里头的位子。
“嗨!”伶珍走过去大方的对著其他几个人打招呼,接著向至茜问道:“我没有迟到吧?”
“没啊!”至茜拉著她坐入自己身边的位子,跟著向在座的几个人介绍,“这就是我常提的那个好朋友,伶珍。”
几个男孩子纷纷向她打招呼,脸上挂著腼腆的笑。
伶珍才一坐下,就已经知道了这次应该只是单纯的朋友聚会。
不是这几个男孩子太差,而是他们都不是那种吸引她的类型,但真要她说出自己喜欢的是哪种类型,她又说不上来,总之就是不来电吧!
当眼神在这几个人脸上溜一圈,没有触电的感觉,就再也不会有火花,她很明白这一点,可是这几个男孩子似乎不这么觉得。
他们脸上的笑容太多,多到让人觉得他们太开心了,至于开心的理由是什么,伶珍和至茜都很明白,还不就是有美女作伴!趁著去洗手间的时候,两人小小的交换了一下心得。
“怎么样?不错吧!这几个已经都是上上之选了。”至茜一脸愉悦的要邀功。“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迷倒小王,他在我们公司里可是迷倒了一票小妹,差点就有人要为他组后援队了……”
“你认为我还是小妹的年纪吗?”伶珍反问她。
至茜脸上的笑容跟著一敛。“所以你的意思是……”
她耸耸肩,遗憾的说了声,“不来电。”
“那阿直呢?阿直也不错啊,他虽然长得矮了点,可是满忠厚老实的。”
“你怎么会认为我会喜欢一个穿西装裤配球鞋的人?”
“伶珍!”至茜也不想自己眼中不错的同事被贬成这样。“他们是因为没有女朋友帮忙打扮呵!”
“那他们需要的是造型师而不是女朋友。”
“你就说你不来电就好了!”
“我刚刚就说了嘛!”伶珍早知道要是自己没看上哪个人,至茜一定会有些小抱怨。“你不也说了大家见个面做个朋友?既然不来电,当朋友可以吧?”
“我看很难,你没看到刚刚小王看你看得眼睛都快掉出来了,你的电力超强是出了名的,我看他们已经被你给电昏了,恐怕会失去理智。”至茜光想到接下来他们会怎么央求自己帮忙追伶珍就感到头大。
“感情这种事本来就勉强不来嘛!”伶珍对著她露出迷人的微笑。
“少跟我来那套!”
“哪套?”张著一双大眼,伶珍无辜的问。
“用你那双大眼睛眨啊眨的跟我装无知。”
“嘿!这叫装无辜好不好?”伶珍可不服气了。
“随你怎么说,不要再眨眼睛了,免得人家等一下又以为你在放电。”
伶珍两眼一翻,没办法,谁教她人都来了!
“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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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很多种类型的女孩子,有娇滴滴型的,自然也有孔武有力蛮牛型的女孩,然而她们很多都不是自愿变成如此,如果不是骨架太大,加上本身又壮了些,装不成弱小让人保护,也不需要“自救”,把自己变成可以保护自己的模样。
雪芬就是个例子,她看不起那些穿著裙子的女孩,认为裙子会让人行动不便,而且她因为早年练跑步把腿给练粗了,穿起裙子来活像人妖要去打排球,所以故意把那些穿裙子的女孩说成柔弱无能的娇娇女,她就觉得自己有用得多了。
“再打一场!”
没想到今天球场上竟然出现了一个高手,刚好平常打球的几个同好缺了人上同手加入对方那一队,马上把他们这队常胜军给撂倒。
“不了,我有事要先走。”麦其慎随手拿了条毛巾擦擦汗,将地上的球拍了两下弹回手里。
“欸!你……你下星期还要来打吗?”
“有空才会来吧!”他淡淡的说了句。
“我叫雪芬。”
“我姓麦。”
“麦子!”雪芬直接帮他取了个好念的绰号。“你可别指望我会叫你一声麦先生,太拗口了!再次来打球别忘了找我们一起打。”
麦其慎点点头,离开了球场。
“开车的耶!”一旁的球友望著麦其慎打开车门的背影说道。
“废话!你以为谁像你这把年纪了还在骑机车啊?”雪芬不屑的骂了声。
“人家有点年纪了吧?”阿志不满的说道:“我还很年轻耶!”
“打输老人家你不觉得丢脸啊!”还说咧!嫌人老,竟然还输给那队老人兵团,刚刚三对三,另外三个应该都超过三十岁了,他们居然还输!
“拜托,那家伙至少也有一米八吧!我们又不是职业球员,平均身高就比人家差了。”
雪芬白了他一眼,“还敢说,还不是多亏我拉高我们这队的平均身高。”她虽然是女孩子,但身高有一米七,阿志顶多也才号称一六八而已。
“我们平常也赢惯了,有必要这么在意吗?”大头搔搔头说道。
“我可不喜欢输的感觉。”她干常赢惯了,输这么一次还真有点小不爽。
“大姊,你是霹雳火看太多啊?”
“哼!谁像你们这么不长进。”雪芬看著那辆黑色休旅车开走,打球的兴致也没了,拿了自己的袋子也要走。
“不打了啊?”
“不打了,热死了。”
“帅哥走也跟著要走,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少废话!”她回头恶狠狠的瞪了大头一眼。“今天已经打一下午,我都快被晒成干了,你远要我打多久啊!我好不容易才有一天休假,我也想回家次次冷气好不好?”
“次冷气?那还不简单,去吃冰也可以在冰店次冷气啊。”
吃冰……雪芬想著,有些动摇了。
“那好吧!”
“当然,你不说好也得把钱留下!”阿志和大头围住了她的去路。“输球请吃冰的传统你没忘吧?”
赢球的那队还有两个人没走,人家可是等著他们请吃冰呢!一向吃惯了免费的冰,看来雪芬是全给忘了。
“好啦!”该死!她真的忘了。“走就走,吃冰这么一点小钱本小姐还出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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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慎,你人在哪里?”
“我在车上。”听见是好友兼属下石头打来的电话,麦其慎将耳机调整好,转动方向盘,将车子转了个弯。
“废话,听你那边那么吵也知道,先把音乐关小声点。”
音乐声小了点,石头才又开口。
“又跟你妈吵架了啊?”
“全世界都要知道这件事吗?”身为家中的独子,母亲从小到大就过分的专注于他的事,连他一天上几次厕所都要管,尤其打从他返国后这情况便更加的严重。
“不需要全世界都知道,只是你妈认为我应该知道,所以打了电话给我,说你搬出去了。”
“你也知道我妈的个性,我在美国一个人住惯了,真的没办法跟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我晓得啦!我只是打个电话让你知道我已经晓得了,免得你妈哪天问起我们没套好招,后果是很麻烦的,我可不想惹火她。”石头笑著说。
“老板已经是我了,你还怕她做什么?”
“是喔──”石头故意把尾音拉得长长的。“那老板,我想加薪。”
“想得美!”
“要不要出来吃个饭?我人也在外头。”
“我刚打完球,想回去洗个澡。”
“打球没找我啊?”
“你几年没运动了?肚子那么大,还打什么球?”
“你少瞧不起人,我可是……”
“矮哟乔丹!”两人同时说了声。
“这已经是个冷笑话了。”
“是啊……我们都老了。”
“你至少还打得动篮球。”石头哀怨的说:“工作了几年,我还真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石头,全是给这世界压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