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了半天,覃棠还是拒绝。
「棠--」
「哎呀,不要再说了啦。」她扑进他的怀里,「去送机,我一定会哭的……」真没用!她以前谈恋爱才不会这样,管男朋友消失几个礼拜或几个月,她都嘛过得开开心心、无牵无挂,哪有才分开两个礼拜,就如此难分难舍的。
「好,不去就不去。」虽然很希望她去送机,但从来不会勉强她的雷仲尧,还是很体贴地尊重她的意愿。
于是,某人很落寞地从台北飞往纽约去。
然后,另一个很没用的某人,在相思难耐了一个礼拜后,打破原先坚持的敬业精神,也追去了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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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仲尧落脚的饭店,座落于纽约五十九街和第五大道的街角,整栋建筑充满了文艺复兴时代的华丽风格。不过,他之所以选择这家饭店,不是因为它奢华的建筑风格,而是它面对中央公园的视野极佳。
差旅中,窗口的几许绿意,总是能纡解紧凑行程所带来的压力。
「……将史密斯先生的约改到明天早上……不,他如果不行,那就取消。还有,后天中午……」在电话中跟秘书交代完重点,他旋即改拨先前拨了数通却一直接不上线的号码。
「还是没接……」
纽约和台北有十二个钟头的时差,现在那边应该是吃晚餐的时间了,照理说,她不会关机才对……
「棠,我想妳。」
雷仲尧落寞地在语音信箱留完言,才挂上电话。
才分开七日,他却感觉像过了七个礼拜那样长。
他非常思念她,不知道她在台北过得如何?这几天通电话时,她的声音总是懒懒的、提不起劲。
早知道,应该把人拐来纽约陪他出差。
正式交往的这段时间,明里暗底,他不着痕迹地赶走了不少她的追求者,因为嫉妒、也因为怕她有机会变心。反正,为了维持正牌男友的地位,雷仲尧不甚光明地要了一些手段就是。
这一回来纽约,他本来打算同前几次的短程出差一样,也带她同来,免得有人趁虚而入追求她。但,因为她刚换工作,新鲜感正炽,陷入每回换工作时的亢奋期,他不忍她放弃这样的乐趣,于是,一时心软,便放任女友独留台北……
他体贴她,却忘了自己的心情,他是那样地爱恋着她,根本受不了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
带着落寞的心情,草草吃了几口早餐,雷仲尧便出门开始今天繁忙的行程。直到夜黑,纽约办事处的人送他回饭店时,他的心情仍是非常低落。
走进饭店金碧辉煌的大厅,他正想去问柜台有无台湾来的留言,一副娇软的身躯,却在下一刻扑进他怀里。
「雷……」很重的鼻音,不像往日那般有精神。
「棠!」雷仲尧惊喜地盯着多日不见的女友,他一下紧搂住她、一下捧着她的脸亲吻,所有的激动,都展现在腻人的肢体语言上。
「怎么不先跟我讲?我可以去接妳。」久久,在抱够、亲够后,雷仲尧凝望着她爱怜地问。
「临时起意,拎了包包和护照就来了。」
没办法,当思念累积到某种程度后,理智就会自然而然消失不见。「雷,我好想你……」贪恋地抱着他劲瘦结实的腰,覃棠觉得自己好没用。
真是的,一向大女人的她,怎么会犯相思这种病?那是小女生才会做的事啊!
「我也好想妳。」
有一点点不平、又有一些些不甘,但雷仲尧低醇的告白,瞬间将她沦为小女人的不甘愿,化解得一乾二净。
「我已经将两个礼拜的工作,浓缩成十天,其实,我后天就可以回台北了。」
因为赶工,所以才一个礼拜的时间,就瘦得下巴变尖?
「嗯……呜……」她好感动,感动得想哭。
「怎么了?」她一哭,他心就慌。
「没有,见到你好高兴。」忘了纽约的冬天比台北冷好几倍,她兴匆匆的来,忘了带厚一点的外套,虽然室内都有暖气,但下午在机场航站外等计程车时受了寒,身体出现些微感冒症状的覃棠,心理特别虚弱。「在飞机上窝了十几个小时,好累!」赖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甜蜜地抱怨着。
「可怜的女孩!」雷仲尧摸摸她的脸颊,「要先回房间睡觉,或者先去餐厅吃点东西补充热量?」
「睡觉。」覃棠轻易地做出决定。
两人回到房间后,雷仲尧先去浴室放热水,好让她能泡个舒服的澡;覃棠则花了半分钟参观豪华的套房,然后也跟着进到浴室内。
「哇,好奢侈的装潢!」
看着那个又深又宽的浴池,覃棠赞叹地摇摇头,「都可以拿来游泳了。」她夸张地说,然后懒懒地贴到雷仲尧背上。
「好想睡,我可能泡个五分钟就起来了,你这样好浪费水。」她的众多工作经验中,有一项恰恰是环保局的义工。
「没关系,偶尔为之,上帝不会责怪我们的。」
放完浴球,雷仲尧转过身,好心地替疲惫的女友脱卸起衣物。
「先生,你存心不良喔!」
被剥得只剩贴身衣物的覃棠,娇嗔地拉着他的领带卷在手心,埋怨道:「你这样我能好好洗澡才怪!」
「妳一脸倦容,我的出发点只是想让妳省点力气……」
坦荡的抗辩,在柔媚的眼神下,化为低哑的粗吟……原本的体贴动作,在亲密的肢体接触下,擦枪走火成甜蜜的缠绵。
「糟糕!」她背靠在墙上,他炙热的亢奋,在侵入她之前猛然顿住,「我没有准备套子……」他们在一起时,避孕的事,一向由他负责。但,这一次来纽约,覃棠原本没打算一起来,因此,他的行李根本没有放保险套。
「没关系,我那个刚结束,应该还在安全期内。」
她动情地摸着他因煞车而胀红的脸,轻轻地说:「即使怀孕了,我也会很高兴。」这辈子除了雷仲尧,她想不出她还愿意让谁当她孩子的父亲。
「棠……」
有了她的准许,他不再苦苦抑制亲近她的欲望,激动地吻住她,缠着她让彼此攀上甜蜜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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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亮,莹白的颗粒从天而降,纽约下起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大懒虫,起床了。」
窗外的雪景迷人,身旁英俊的帅哥更是有看头,时差调不过来的覃棠,手指顽皮地刮着雷仲尧的面颊闹他,「已经七点多了,先生,你再睡,太阳就晒屁股了。」
「小姐,妳再不睡,熊猫就要来认亲戚了。」
雷仲尧一个翻身,将女友压在身下,给她一个温存的吻。
「还在闹时差?」
亲吻完,他鼻尖抵着她香嫩的面颊问。
「台北现在才要吃晚餐……」她可怜兮兮地说,很享受向他撒娇的机会。
「肚子饿了?」不愧是有默契的情侣,她话中有话,他马上就听出来了。
「非常。」覃棠虚弱地点点头。
「对不起,是我忽略了。」
雷仲尧闻言马上坐起来,赶紧拿起电话拨内线,请饭店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送早餐上来。
「妳是不是伯打扰我的睡眠,所以忍着不说饿?」放下电话后他问她。
「你白天要工作。」昨夜,他们太晚睡了,她不忍打断他仅剩的两三个小时睡眠时间。
「下次不要这样。」她的体贴令他感动,可是他不希望她这样委屈。
「喔。」听归听,做不做,可看她自己了。因为,发觉自己也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即使是一点点小事,她的心情也会变得好甜蜜。
「妳真是--」
「我真是体贴!」她践腔地坐到他腿上,一点也不害臊地往自己脸上贴金。
「棠……」她双臂揽住他的脖子,黑灿的眼眸晶亮地望着他,美丽得像朵盛开的玫瑰,「我爱妳。」他抱着她低语。
彷佛怕她忘记似,这一年多来,他常常这么对她说。
「我知道。」覃棠笑望着他,「我也是。」
分开的这一个礼拜,她常常在想,这辈子,她不曾这样深爱过一个男人。
她仍旧没有把握能够和另一个人厮守到老,且永远不改变,可是分隔两地的相思,却让她体认到--如果对象是他,她非常愿意尝试那一种叫「婚姻」的生活型态。
「雷仲尧,如果你拿Lamborghini当聘礼,本小姐就考虑嫁给你。」献上香吻前,她半害羞、半欣喜地在他耳边说。
「……」雷仲尧不敢置信,他心爱的棠真的愿意嫁他了?!
「我想体会每天早上在你身旁醒来的感觉……」她愈说愈小声,柔腻的语气中,搀杂着醉人的甜。
惊喜地捧起女友绋红的脸,雷仲尧急问道:「棠,妳在向我求婚吗?」
「你敢不答应?」本性好强的她难得害羞,一颗心明明忐忑地跳个不停,还装腔作势的威胁人。
「不,我怎么可能不答应!」求之不得的雷仲尧开心地吻住她。「我一直很想、很想娶妳,想极了……」
「可是,我不敢保证永远都能够……」他的兴奋之情太过热情,让她突然内疚起来,「你知道的,就是那个……没耐性……嗯,总之,我很花--」有点心虚的她,话也说得零零落落。
「不要担心。」他沉稳有力的嗓音,温柔地安抚着她。「如果有一天,你厌倦我了,我不会违背妳的意愿强留妳的。」他十分地了解她,知道她对自己善变的个性,有着太大的不确定。
「雷……」他对她真好,好得令她惭愧。
「婚都求了,不准反悔!」他紧紧地拥住她,炽烈的眼眸,紧紧锁住有些退缩的心上人。「不管以后结果如何,总之,现在的我们难分难舍。」
「只是现在,不保证永远……」
怕有朝一日会伤他太重,她再一次提醒他。
「那就把握当下。」他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吧。」她感动地轻叹,承诺两人的婚事。
将来,是不是童话般的结局,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她好爱他啊!
「一回台湾,我们马上结婚。」
她吻住他,甜甜地说,再没有迟疑。
【全书完】
*欲知覃毅及方泉菲的故事,请收看当红罗曼史0012《奢求》
后记
爱情太短
我买过很多诗集,古今中外、男女诗人皆有,热门如郑愁予、林徽音等;冷门的有陈育虹、蓝路等。近百的诗册,多数的下场却是搁在书架上,鲜少去碰,懒散如我,总想着哪天有空再翻出来读。(呵,这是懒人读书法,千万别学啊!)
很糟糕的习惯。
跟其它几个见不得人的劣习一样,都是亟需戒掉的恶癖。
不过,比起那些打入冷宫的诗册,有几本倒是例外,其中之一,便是Pablo Nerud在二十岁出版的《二十首情诗与一首绝望的歌》。
在无眠的夜、或是多雨的日子,我时常翻出这本薄薄的诗册,反复地阅读其中几首,甚或其中几行熟到不能再熟的诗句。
我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懒散、反应迟钝的人种,但是,每次读Nerud的诗,总是心情澎湃、思绪无端地复杂了起来……
诗句坠在灵魂上
如同露水坠在牧草上
读他的诗,彷佛听见了自己的血液在血管奔流的声音,是那样地令人赞叹且感动。
如诗人所述--诗句坠在灵魂上--我筒单的灵魂,因为Nerud赤裸率真的文字,混乱感伤了起来……
覃棠的故事中,以下的这首诗,占了很重的份量。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
但也许我爱她
爱情太短
而遗忘太长
在爱情的世界里,神秘的费洛蒙,它的时效究竟是几个月?几年?抑或一辈子?
这是一个难解的疑问。
短促热烈的恋情太多、太寻常;但,死心塌地、始终如一的例子,也非绝版逸品。
只是,那样的爱情,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女主角对爱情的态度,人性化、实在了些。故事的终章,停在一个美好而甜蜜的点上,至于,五年、十年后的变化,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这样说会不会遭读者唾弃?呃--这是后记,翻阅到这里的朋友,应该都看完故事了,不会受后记影响吧?)
上天明鉴,我这只伪双子座的蟹,虽然认同「爱情花花论」,但善变没有定性的我,仍然向往天荒地老的感情,要不,就不会如此厌恶新版黄药师……(呜……金家老大,您可不可以把那只比较人性化的老黄塞回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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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很想写相识多年的朋友,如何从中性的友情,转变成绯色的爱情。
老友变恋人?听起来很无聊,但我真的对那种认识了N年的男女,忽然变成一对的过程很感兴趣。
因为,如果彼此来电,不是该在初识时就火花乱闪、心儿怦怦跳吗?
试想,一对认识很久很久的男女,彼此熟到不能再熟,虽然没有一见钟情,但却,二见、三见、N见钟情时,会是怎样有趣的情景呢?(哈,听起来很有趣吧,但如果有人看完故事后,还是觉得很无聊,可不可以不负责?)
每个章节前,皆有数行叙述,是覃棠和雷二少小时候相处的片段。原本,想将那些片段压缩成二或三行,总觉得那样才够简洁,但因资质有限,那些片段仍是超过了原本希望的长度。
而且,最初打算将两人的过往从幼年写到雷二少出国前,也因为笔太拙,到最后一章时,竟才写到原先打算的三分之一而已,当然,棠棠小姐的青春期和雷公子荒唐期便通通挂了,真是有待改进、有待改进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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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依照女主角的个性,这个故事该是轻松到不行、很无厘头才对。
可是,某一天早上写稿时,刚好听见我崇拜的一位偶像,正接受电台主持人的访问,访谈中,大师提及他最近办的一个活动--一个资助年轻人自助旅行的企画,主持人因此问了不少和旅行相关的问题。那一天,大师说了不少话,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生命的景观,就在街上。
因为这一句话,我感动了半天。
然后,又很哀怨地想起,因为种种原因,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出国自助旅行了……
不知是否怨念太深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喜剧,从那天起,步调变了奏,开始偏起锋。啊!某某和某某某,千万不要因此怪我,那个第九章,在下不是故意要那样写的,实在是走偏锋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你们俩的命运啊……
这说明了什么?生命的景观,就在小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