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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来找碴 page 11 作者:董妮

  龙依的疑惑已经清除,整个人的气质焕然一新,有若蒙尘的珍珠,一待尘埃尽拭,便散发出灿烂的光芒。

  杜皓天越看越高兴,他万分期待,等着与龙依相亲相爱。

  不过,世间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等龙依身体一恢复,首先便向朱世绅告辞。

  朱老太爷也没说什么,竟然直接挥挥手就让她走了。

  杜皓天恨恨的找到老头子开骂。「外公,你明明知道我们还没结婚,你这样让她走,要我去哪儿找我的老婆、孩子的娘去?」

  朱世绅也有趣,直接回道:「你绑得住她的人,绑不住她的心有什么用?」

  这道理杜皓天也懂,心里也知道龙依总有一天会离开,只有在莽原中奔跑的她,才是最美丽、自然的她。

  他无意拘束她,可他要她一个承诺啊!

  她就像一只风筝,如果他不紧紧抓住线头,天晓得她转身一飞,会飘向何方?也许南极、北极都去了,就是不回他怀里呢!

  他没有安全感啊!

  可惜朱世绅哪里知道这些年轻人的心事,杜皓天也只能自己辛苦追老婆去。

  希望老天保佑,也许来得及在龙依登机前截住她,好好作一番表白呢!他一路驾着电动轮椅来到车库,正想命人送他去机场,却没想到人还没到车库,远远便见一个女子站在车库前,翻腾的长发在风中飞扬,就像差丽的仙女一般。

  那不是龙依吗?

  他深深地凝视着她,内心既开心,也忧伤。

  双手紧紧捏着毫无知觉的两腿,他真恨不得现在就站起来跑到爱人的面前。

  可目平……这可恨的双腿啊上议他如陷泥沼,只能眼睁睁看着仙女回归天宫,却连追逐的能力也没有。

  他紧咬牙根暗自发誓,绝对要穷尽一生之力,努力让自己恢复行走能力,否则怎么配得上她?

  龙依缓缓走到他面前,银铃似的清音响起。「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待会儿就要回美国了。你父母的事我会想办法查清楚,你不必担心。」

  「妳要一人独闯周问添的势力范围?」他大惊,急握住她的手。「不行,那太危险了!」

  「你误会了。从这次任务中,我深深发现自己对情报掌握上的不足,回美国后,我会先组织一个情报网,再设法渗透进春芳集团中,如果能找到你父母是最好的,如果不行,起码也要找到那两名假冒者,从他们口中逼问出假冒你父母的原因,进而揭穿周问添的假面具!」她一一为他解释自己准备进行的工作。

  他一时听得傻眼,不是为了她的心细、她的勇敢,而是……她居然开始跟他说起自己的想法?!

  这……她不是从不跟别人解释自己做事方法的吗?

  现在……她这种做法又代表什么?这是表示……她已经对他撤除心防了吗?

  「怎么了?你觉得我的做法有问题?」她问道。

  他用力摇摇头。「不是,妳的计划很好。不过……」呵。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想这么多做什么,她都已经用行动表示了对他的牵挂,难道他还要处处怀疑她的动机?不要啦!既然早就下定决心不绑捆她、要让她高飞了,现在又去疑东疑西,他也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他挺起胸膛,扬起一抹璀璨笑容。「妳回去之后,万事要小心,有空记得多回来看看我和宝宝。」

  「我会的。」她点头。说实话,要这样对一个人交心真的很困难,得鼓起莫大的勇气才做得到。

  如果他背叛她,她一定会崩溃。

  可是她的心又确实牵挂着他,也只好义无反顾去面对了。

  她赌他是个真情至性的好男人,如果他们的情感不是假的,那么他们携手白首必不是梦。

  否则,她终此一生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杜皓天对她招招手。「妳过来一下。」

  「做什么?」她走到他面前。

  他伸手解下昔年外公送给母亲、再由母亲送给他的金项链,戴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不是什么太珍贵的礼物,但对我而言有特殊的意义,今天转送给妳,希望妳不要忘记我们之间的一切。有空一定要常回来。」

  她摸摸链子,知道这上头牵系着他的心,戴上项链,就代表将她纳入家族中了。

  她终于也有一个家了。

  鼻头不禁一酸,可惜她没有什么东西送他,想了想,她拿出一柄小刀,割下黑缎般的秀发,将断发放在他的手里。

  「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你,这头长发算是陪我最久的东西了,我把它送给你。」

  他感动莫各地握紧了柔丝般的发,感受到了她的心意,眼睛竟刺得发痛。

  「我会好好爱惜它的。」

  她对他笑了笑,转身走了。

  他只能待在原地,随着视线渐渐模糊,凝望着她的背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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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如水,一去不返。

  短短不过一年的时间,杜予诚,也就是杜皓天与龙依的儿子,终于满周岁了,已经可以扶着墙壁摇摇晃晃地走路。

  可叹杜皓天连做了五次手术,双腿依旧毫无起色,只能看着儿子自嘲。

  「这小子这么好动,只怕再过几个月就要翻上天了,到时候我恐怕连他一根毛都摸不着。」

  他的话虽然是含着笑意说的,可任谁都看得出他心底的沮丧。

  凭着朱家的背景,世界有名的神经外科权威已经请遍了,却没有一个人拿杜皓天的伤有办法。

  这几乎是给他下了一个终生瘫痪的判决。

  朱世绅一颗心着实苦恼到了极点。

  但他也始终没死心,发誓就算要倾家荡产,也要治好外孙的腿。

  却没想到,旁人没放弃,杜皓天却自己提出了不再接受手术的决定。

  朱世绅急坏了,拚命劝他。「皓天,你不要这样冲动嘛!前几次手术不行,不代表之后的也没用啊!那些医生也说了,那个神经丛之类的问题可大可小,反正你只管安心养伤,凡事有外公帮你担着,你千万不要胡思乱想,知道吗?」他害旧外孙又想寻死啊!

  杜皓天只能苦笑。「外公,你想到哪儿去了?我不再接受手术,不代表我不进行另一方面的治疗啊!」

  「难道这种脊椎伤害还有其他治疗法?」这点,朱世绅可是听都没听说过。

  「针灸、电击、水疗……治疗的方法可多了。不过外公,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一间生技研究所,你能不能帮帮我?」

  「你都这样了,还要搞什么研究?」

  杜皓天支支吾吾的,考虑要不要告诉外公,他父母在美国做的是什么研究。

  他想了好久,向朱世绅使了个眼色暗示。

  朱世绅立刻命令手下出去,偌大的病房里只剩祖孙二人。

  「有什么事不好说的吗?」他问。

  杜皓天整理了一下思绪。「外公,我不晓得该怎么跟你解释,或许这种研究在外人眼中是很不道德的东西,不过我要强调,我们做这些研究绝不是想要图利自己,只是本着科学家对某些未知事物的好奇,以及想要促进人类科技、医学的进步,才去进行研究。」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外公几十岁的人了,挺得住。」

  杜皓天深吸口气,方道:「爸妈在美国做的研究就是——复制。」

  朱世绅霍地睁大眼睛。

  随后,他紧张地四下张望,确定没有人窃听,才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们在做复制人?」

  「还不到那种程度。」杜皓天笑。「外公,多数的实验都会先从动物身上开始着手,没人一开始就打复制人脑筋的。不过,我也不否认,在春芳集团的生技研究所里,爸妈研究的最终目的确实是关于复制人的没错,不过研究的方向是藉由一个细胞复制出人体的器官。众所周知,在医学上,器官移植最大的问题就是排斥性,可如果是自体器官的移植呢?所有的排斥性将等于零……」

  尽管只是复制人体器官,但还是听得朱世绅呆掉。

  从报章杂志上,他也晓得世上有一票人在研究「复制」这项技术,却怎么也想不到会与自己的女儿、女婿扯上关系。

  如果女儿、女婿将这项技术用在人体上……朱世绅一方面觉得这是件天理不容的事;不过二方面又觉得这个技术如果成功,在医学上绝对会是跨领域的进步。

  况且,源源不断的年轻肉体被复制出来,老迈腐朽的肢体随时可以被替换,这就表示,人类迈向长生不老并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这个想法激起朱世绅内心的兴奋。

  自古以来,长生不老就是帝王追求的梦想。朱世绅不是帝王,却也是有钱有势,如果能多在人间逍遥快活一分钟,何乐而不为?

  但他心底也深深被这种念头所困扰。只要稍有宗教信仰的人就知道,创造生命是神的权利,人类想要干涉大自然的运行,必有一天会引起大难临头。

  就像那些电影小说常演的,机械人、复制人不满为人类所控制,反而群起暴动,最终酿成不可知的灾祸。

  朱世绅混了半辈子的黑社会,也干过不少围标、官商勾结、包娼包赌等坏事,但有些事他是绝不碰的,比如贩毒。

  毒品残害人心,比洪水猛兽更加可怕。他爱钱,却也不想将良心一起奉送。

  「唉!」想了好一会儿,他也只能叹息一声。

  杜皓天却是很高兴外公的表现。世人对于长生不老都有一定的野心,外公能够保持理智,他也就敢向外公吐露更多实情了。

  「外公,复制的技术是很神奇,不过并没有想象中这么简单。你想想看,一个胚胎要分裂、生长成婴儿,得费去多少时间?人类怀胎都要十月,所以复制也是需要时间的,更何况要人体器官成长到足以让病患使用,所需要的时间又更长了。还有,复制出来的器官是否完美,也大大地影响了它的实用性。如果复制器官带着原主人的病变,那复制器官根本一点用也没有。」

  朱世绅听得是一个头两个大。「停、停、停,一会儿听你说复制技术像神一样厉害,一会儿又说没用,我都弄糊涂了。你干脆直接告诉我,你是不是也想在这里研究复制技术?那玩意儿对你的伤真的有帮叻?」

  杜皓天不禁笑出来。「外公,你把复制技术想得太简单了。我才几岁,大学都还没毕业,有什么能力做复制技术的研究?我说的都是以前跟着爸妈在研究所玩的时候听来的,我没有那种本事。而且研究这项技术,要投资的金额和设备太多,还有可能触法,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是没兴趣搅和进去的。」不过——目前他已经确信父母和自己会落到这般凄惨的地步,就是因为他们对复制技术的研究。

  一般人初听到复制技术的反应。就是直接将它和长生不老联想在一起,这便产生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结果。

  他记得父母曾说过他们克服了一项新技术,能让复制器官更快、更好地作用出来。

  一开始他还忙着逃命,没想太多。

  不过这一年多来,反复地动手术、养伤,他有时间回想当时父母的话,经过一连串的分析与思考,最后猜测,父母一定是成功克服了「时间」因素。

  或者应该说,他父母已经研发出某种催生剂,可以迅速催发那些复制器官的生长。

  不过这也只是杜皓天的猜测,实际真相还不知道。

  朱世绅听得又更迷糊了。「你不想做复制研究,那要研究所干什么?」

  「可以做脐带血研究啊!」事实上,这方面才是杜皓天的专长。「外公,你可别小看那一点点的脐带血,其中的干细胞可以大大地促进神经丛的发展,对于免疫系统或神经受损者西言,那是宝啊!」

  难怪小杜予诚出生的时候,杜皓天急着叫人保存脐带血呢!原来他早留了后路。

  这种研究,比之复制技术的探讨,那争议性可是小多了。

  朱世绅点点头。「如果是要这类的研究所,凭我们朱家在政商两界的势力,保证三个月内,连同设备、研究助理、许可证都可以弄出来给你。地点嘛……就在这家医院里。你觉得怎么样?」

  杜皓天当然同意,这间教学医院也是朱家产业之一,在自己的地盘上做研究,无论是安全性和方便性,都更可靠了一些。

  「谢谢外公。」他大喜。

  朱世绅只要见到外孙笑,也就满足了。

  人生苦短啊!他不想再尝一次失女之痛了。

  「你在这里好好静养,过几天外公再给你带来好消息。」说话问,这八十岁的老头又为了儿孙之事操劳起来了。

  第九章

  在台湾,杜皓天积极投入脐带血的研究。

  由于他的大学课程并未结束,很多相关知识都没有学全,因此,他可以说是一身两用,既忙于重拾大学学业,又要在研究所里转个不停。幸亏朱世绅那张老脸在政商两界还有些分量,给杜皓天安排个考试,让他直接从大三插进去读,否则只怕他得从头念起了。

  所幸杜皓天也没丢脸,除了头一个月有些适应不良外,打第二个月起,他的课业就完全衔接上了。

  而龙依则在美国组织起一个庞大的情报网,重新开始她的夜逃屋大业。

  虽然她的第一桩任务可以说是以失败告结,但艰险重重的历程却也给了她深重的教训。

  她汲取经验,努力地修行,不过年余,逃亡专家的大名真真正正地传遍了世界各地,再无人敢小觑她,认为她年轻稚嫩了。

  这也算是经一事、长一智了。

  只是,他两人各忙各的,转瞬间,又是一年过去。

  算一算,小杜予诚都已经两岁了,这对……还没结婚,也只能称情侣了,竟足足有七百多个日子未曾见面。

  这让朱世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喜的是,杜皓天和龙依都无暇顾及孩子,因此照顾可爱宝宝的重责大任一径地落在朱世绅的肩头。能亲自教养曾外孙,这对半只脚已踏入棺材的老人来说,简直比中了大乐透更让他开心。

  至于他所忧愁的则是,这对小情人仗着年轻,以为日后还有大把时光好挥霍,丝毫不懂得掌握当下的道理。

  他们这样各分两地,时日一久,难保不出异心。

  万一有个什么不测,难道要让他可爱的小杜予诚变成孤儿?

  没办法,朱世绅只得临时客串起红娘的角色了。

  他先去找杜皓天,叫他暂时放下研究,去找未来老婆谈谈情、说说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好能再给他搞出一个曾外孙出来,这样他就更开心了。

  然而,杜皓天哪里肯中断学业和研究?一句「没空」就回绝了他的要求。

  朱世绅直骂他没见识,男人虽要以事业为重,但家庭也很重要啊!没有一惟健全的家庭,男人要怎么放心在事业上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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