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音停了,她听见邵雍下楼梯的声音,脚步声正朝厨房走来。
她回头,看见邵雍穿了新的T恤和牛仔裤,对她绽出一抹迷人的微笑。
“你回来了,我在楼上闻到好香的味道,忍不住就被吸引过来了。”
“我在炖咖哩,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吃啊!”她努力把邵雍和阿南画上等号,试著让自己摆出最自然的态度。
“我要不要另外付费?”他靠著流理抬,满含著笑意问。
“不用,你只是吃我剩下的晚餐,反正吃不完倒掉也浪费。”她垂下眼睫,笑意不知不觉浮上嘴角。
“哇,你是我见过最毒又最慷慨的房东了。”他扬眉大笑。
“好说。”她端起锅子,笑著命令他。“你帮我拿碗筷。”
“等一下。”他从她手中接下滚烫的热锅,理所当然地说。“锅子我拿,你拿碗筷。”他拣危险性最高的工作来做。
妍歌呆了呆,这种内外兼俱的男人,想让她不迷惑都难,她甩甩头,硬是甩掉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奇怪,和阿南在一起非常轻松自在,可是和邵雍在一起却总是会意乱情迷。
不行,她必须用超越性别的方式面对他,否则她将无所遁形。
“妍歌,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咖哩炖肉的手艺还不错。”他的眼里有赞赏,用心吃著她替他搭配的通心粉和蔬菜面。
她的心一动,他果然看过她写的纸条了。
“以前和室友最喜欢煮东西吃,可惜现在她嫁人了。”俪菱遇见中规中矩的好男人,家境富裕,又极度迷恋她,于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火速地把自己嫁掉。
“你父母为什么放心把你一个人留在台湾?”他正经地凝视著她。
“因为我不喜欢美国,我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在这里,我可以随心所欲读很多我喜欢的中文书。”她埋著头,一心一意吃面。
“你不觉得孤单吗?”
“还好。说说你的事吧?”她巧妙地避谈自己,专心地盯著碗里那块马铃薯。
“我父母离异了,爸爸在法国,妈妈在美国。”他坦率地说。
“那你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台湾?”她微愕。
“我小时候跟著妈妈住在美国,可是十四岁那年,我妈在改嫁前一个月就把我送回台湾给外婆照顾,从此就留在台湾念书了。”他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一边专心诚意地把碗里的咖哩炖肉全部歼灭。
“你不是和外婆一起住吗?为什么还要到处找房子?”
“我外婆去年去世了,房子是舅舅和舅妈的,我和你一样,不想寄人篱下。”他舀了一碗浓汤喝,眼瞳认真地盯著她看。
她迅速低下头,讷讷地说:“是不是……你不想让亲戚知道你是gay?”因为阿南就是这样,逃避著自己的亲人。
邵雍差点把满口的浓汤喷出来,他几乎忘记自己对她撒的谎了。
他清了清喉咙,干笑了两声。“那倒不是重点,主要是因为乐团这一年来都在录制音乐CD,我必须做些编曲等等的工作,很需要安静独立的空间。”
“你学竖琴多久了?”她很好奇。
他侧头一想,很认真地计算著。“在美国的中学学了两年,回台湾以后光找老师就找了一年,到现在为止大概已经有十二年了。”
“竖琴是很困难的乐器,你为什么有兴趣?”她觉得自己像采访记者一样;而他倒是个很合作的受访者,有问必答。
“我在美国的邻居是非常知名的竖琴音乐家,有天跑到她家玩,无意间弹了一下她的琴,她居然就说我非常有天赋,然后莫名其妙就这样开始学起来了,回想起学琴的过程很痛苦,初学时两只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轮流起水泡,痛得只能拿叉子吃饭,然后是眼睛对四十七根弦的精确辨识,要能完整弹奏一首曲子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路。”
妍歌越听越觉得有趣,他低沉轻柔的声音听起来就像由竖琴弹奏出来的古典音乐,让她完全陷入他营造的浪漫情境中,她必须很用力,才能把略带肤浅的崇拜眼神给压抑住。
“男生弹竖琴实在很奇怪,竖琴这种优雅的乐器会让我直接联想到天使和长发美女。”她还是情不自禁露出崇拜的眼神,对他这个人愈来愈感兴趣了。
“这就是教授要我留长发的原因。”他修长的双手交握著,微微一笑。“团员清一色是长发女生,为了舞台上的整体美感,所以教授要我留长发跟大家配合。”
“哪有这种事?”她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如果大家都穿长裙,你也要跟著配合吗?”
“不必怀疑,我已经穿过两次长裙登上国家音乐厅了。”他边说边朗声大笑。
妍歌惊愕地挑起眉毛。“太离谱了,我才不相信!”
“真的啊!”他边说边笑,忽然想起了什么,笑得更大声,说:“第一次穿的时候很不习惯,下舞台的时候还绊了一跤,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女团员都看到我的四角内裤了。”
妍歌噗哧一声大笑出来。
“我根本不知道女生穿的裙子这么不安全,才跌一跤就全部春光外泄,幸亏不是被观众或记者看见,否则我铁定上艺文版的头条。”他自己都说得笑弯了腰。
妍歌忍不住跟著笑趴在桌上,她忘形地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撼著。“你真笨,上头条不就红了吗?一夕之间全台湾的人都会认识你。”
邵雍微微一怔,感觉到握著自己的那只手柔软而滑腻,视线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眉尖眼底的笑意点亮了她的眼瞳,令他有一瞬的迷惑。
当妍歌意识到自己不经心的举动时,随即把手抽回来,收起了笑。
“对不起。”她匆匆道歉,手忙脚乱地收拾桌上的餐盘。
“你做饭很辛苦,所以碗应该由我来洗才对。”他又开始发挥他的绅士风度,替她收拾碗筷。
“没有关系,我洗就行了。”妍歌体内的传统因子在作祟,总觉得洗碗这种事似乎不该由男人来做。
“这就是东西方女子的差别,西方女人一定会要求公平分摊家事。”他不由分说就动手开始洗碗。
妍歌傻傻地站在流理抬前,低低说:“那应该是情人或夫妻之间才会有的要求,我是你的房东,不一样。”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没什么不一样,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
她的心猛地一窒,有一刻想叫他住嘴,很想叫他别再用那种温柔的语气来呼唤她的灵魂了,那将会把她冰封的心寸寸融化,融化了以后能存放何处?
明明和他的距离这么近,近到可以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和稳定的心跳,但其实两人心灵之间的距离却是那么遥远。
这种孤单和寂寞更令她感到难受。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阿南,他和你一样,是gay。”她仰头看他。
邵雍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表示了解了。“你想说什么?”他继续认真洗碗,动作干净利落。
“我想说,超越性别的知己朋友是人类情感关系中的最高境界。”她静静地说,却隐约听见心底深处传来碎裂的声音。
“嗯,我同意。”
“那……以后我们就成为超越性别的朋友关系好不好?”她正经八百地说,一边擦拭他洗好的碗盘。“噢,好啊。”邵雍被迫回答,觉得有点懊恼,当初随口说出来的谎言莫名其妙被扩张了,她居然想跟他成为超越性别的知己朋友。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根本没试过。
妍歌深吸口气,仿佛非要这样确定过两人之间的关系,才有办法说服自己放弃所有对他的邪念。
“邵雍,你的衣物都买齐了吗?如果有我需要帮忙的地方千万别客气,一定要告诉我,有时间我也可以陪你去买。”她变得热情起来,甚至大大方方地说。一间屋子里的所有器具,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厨房统统都授权给你使用,我是房东,我说了算。”
邵雍一脸大受感动的表情,他倾身向她,眼中笑意闪烁,意味深长。“我应该早点认识你的,说不定霉运会跟著少一点。”
他那双深湛如黑夜的眼眸凝视著她,她骤然觉得燥热,怕是自己脸红了,立即匆匆转过身,把拭干的餐盘一一放进烘碗机里。
门铃的响声把妍歌从尴尬的气氛中解救出来。
来人是沈俪菱,提著两个纸袋放在茶几上,自顾自地说著:“妍歌,明天我要跟我老公去香港,这里有几本书帮我拿回图书馆还。还有啊,我不在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这边有一锅我炖的十全大补乌骨鸡,记得把它吃完喔。”
“去香港?”妍歌蹙了蹙眉尖。“你要去多久啊?”
“一个月,说不定会更久……”俪菱顿住,眼睛突然瞪得斗大,惊愕地张开了嘴,看著邵雍从厨房走出来。
“噢,对了,俪菱,他是我的新房客,叫邵雍。”妍歌急忙替他们两个人介绍。
“邵雍,她是我的前任房客,叫沈俪菱。”
“嗨,你好。”两个人彼此有礼地打了声招呼。
“妍歌,我不打扰你们说话,先上楼了。”邵雍礼貌地点点头,带著无与伦比的优雅笑容朝楼上走。
沈俪菱满脸惊讶地瞪著妍歌。
“你什么时候把房子分租给男人的?”她抓住妍歌嚷嚷起来。“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件事?快告诉我这个帅得不像人的男人是谁?”
“拜托你别那么兴奋好不好,他是个帅男人没错,同时也是个gay,这样你该了解了吧。”她真不知道自己该觉得无奈还是好笑。
“啊!怎么……又是……”俪菱一副快昏倒的表情。“为什么一大堆俊美的男人都是gay呀,分明就是生来让女人心碎的。”
妍歌苦笑著。“你放心好了,我会努力把他当成姐妹来相处,反正就像和阿南在一起一样,应该很容易的。”
“天哪——”俪菱摇头看她。“什么时候才会有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呢?要那么多姐妹干什么?你有我一个就够了,当心阿南和邵雍也有可能成为你的情敌唷。”
“是啊。”妍歌因她的话而震颤著,像听见一句可怕的预言似的。
“好了,不多说了,我老公的车在外面等我,我走喽!”
“真讨厌,嫁了人以后总是这样来去匆匆的。”妍歌埋怨。
“没有办法,这就是女人的宿命啊,将来你也会一样的啦。”俪菱临出门前又回头叮咛著。“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顿了顿,又加一句:“‘心’也要照顾好喔!”
“胡说八道什么!”妍歌笑著推了她一把。
俪菱笑著走出大门,朝她挥了挥手,钻进黑色的宾士轿车里。
不愧是她的知心姐妹,有一点风吹草动都隐瞒不了。
“心”要照顾好——真有那么明显吗?她愈来愈感到困惑了。
邵雍拿出从乐团带回来的乐谱,准备将刚去世的西班牙国宝级盲人作曲家JoaquinRodrigo所写的阿兰费兹协奏曲改编成热情飞扬的佛朗明歌节奏,前两个乐章已经完成了,他打算著手编写第三乐章。
翻动乐谱间,一张小纸条轻轻飘在地板上,他捡起来重看了一遍,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
邵雍:这是大门钥匙,未来的“同居”生活盼能相互扶持。
你的房东孙妍歌他从来不曾刻意追求过任何一个女孩子,也从来不曾对任何一个女孩子一见钟情过,曾经交往过的两个女朋友都是感觉不错就在一起,感觉消失了就分手,跟爱情无关。
他相信自己对孙妍歌的感觉也绝对不是一见钟情,但是,他开始意识到,有某种异样的感觉在渐渐蔓延了,一个曾令他嗤之以鼻的烂好人居然煽起了他心里的小小骚动。
以前的女友像意大利协奏曲,华丽而且轻快,一再地令人惊艳,孙妍歌却像一首澄净淡雅的古情诗,幽微、细腻、缠绵,得用“心”去读才能读出精彩之处。
想起晚餐时她说话的样子,喝汤的样子,笑不可止的样子,还有和他的目光玩捉迷藏的样子,忍不住微笑起来。
他继而想起耶诞节后将举行的国际大赛曲目,C小调奏呜曲,需要每根手指仔细弹奏出绝对干净的声音,他轻轻拨动琴弦,明净、令人心旷神怡的琴音缓缓流泻出来。
他沉浸在音乐无边无际的想象里。
楼下,把身子蜷在沙发里的妍歌静静聆听著属于天堂的音乐,优美的旋律让她仿佛置身在澄净无云的蓝空之中,这种感觉像在天堂,她一点也不怀疑。
第三章
他们真的开始用一种超越性别的方式共同生活了。
当两个人都碰巧有空的时候,他们就会一起去超市买菜,然后一起研究各国美食料理,常常共进晚餐。
渐渐的,她知道他不喜欢日本料理,他知道她爱吃浓浓的酸辣料理,她知道他死也不吃生鱼片,他知道她爱死了色香味俱全的沙拉大餐,她知道他讨厌吃动物内脏,他知道她喜欢吃鸭舌头。
自然而然的,两个人开始无所不聊,他们闲聊的地点从厨房移到了外面的咖啡屋,用餐的地方也偶尔换到了附近的餐馆,对吃都相当挑剔的两个人,吃遍了台北市的特殊风味料理,北非摩洛哥菜、泰国菜、印度料理、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在分享美食的时候,两个人也会谈谈最近的心情,聊聊过去的事。
妍歌渐渐养成了和邵雍商量心事的习惯。
而对邵雍来说,妍歌的深刻感性、深厚沉潜的心灵,也一点一点地吸引了他。
这天,他们照例约在住处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里吃晚餐。
妍歌吃著哈密瓜做成的甜点,神秘兮兮地对邵雍说:“你知不知道康熙皇帝最爱吃哈密瓜了。”
邵雍挑了挑眉,好笑地说:“你怎么知道?他托梦告诉你的吗?”
妍歌不理他的嘲弄,指著他水果盘里的西瓜和芒果说:“他也喜欢吃西瓜和橘子,不过他很讨厌吃荔枝和芒果。”
“哗,你跟他很熟啊,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对妍歌时常冒出来的怪话题觉得很有趣。“千万别告诉我读历史系还得钻研历代皇帝的吃食。”
妍歌大笑著。“怎么可能,那是因为我喜欢把每个皇帝当成朋友一样去深入了解,这样的历史读来才有趣啊。”
“那你知不知道乾隆皇帝爱吃什么?”他随口问。
“他爱吃药膳。”她想都没想。
邵雍一脸恍然大悟。“难怪能活到八十九岁。”
“你怎么会记得他活了多少年?”她微讶,以前也曾和浩宇、小梓闲聊过这类的话题,他们通常都认为她很无聊,根本不会像邵雍一样,会继续回应她这种冷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