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程大哥那一年,才刚升上国中一年级,因为爸爸已经在五年前过世的关系,妈妈必须上班,所以家务一只由我包办,包括当时分租我们家的四个大哥哥和大姊姊的杂务在内。”
“杂务?哪些事呢?”
“其实也没你想像中的那么辛苦啦。”羽嫣听出孝安口气中的不忍,连忙抬起头来笑说:“有个姊姊比较不喜欢做家务,就把衣服包给我洗,有个哥哥懒得成天在外头找吃的,三餐便都交给我打理。我早上做好早餐以后才出门上学,晚餐则赶在五点左右买菜回家做,顺便帮那位哥哥装好隔天中午的饭盒。”
“那些房客的年纪多大?”
“除了念大三的程大哥以外,其他三个都是高中生。”
“程勋没让你帮他洗衣服、做三餐吧?”孝安实在无法想像温文儒雅的程勋虐待童工的情景。
“当然没有,”羽嫣的笑容突然多了一丝苦涩。“程大哥身边自然有一大堆漂亮的姊姊争着帮他做这些事,记忆中除了房租,我好像就没从他那里赚过什么外快呢。”
其实论年龄,羽嫣还要大上孝安一岁,但不知道为什么,孝安老是觉得羽嫣比她小,尤其在听过她谈起那些经济显然并不宽裕、际遇也不算顺透的童年生活时,对她更是油然而生怜惜之情。
奇妙的是,坎坷的成长历程非但不曾在她身上留下沧桑,反而为她增添了三分乐观向上的气息,或许也正因为这点令人心折的特质,才让与她相处的人,个个都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吧?
“真的?”孝安嘲弄道:“这个程勋,外表看来潜沉内敛,想不到从大学时代开始就风流远播了。”
“所以他所给予我的甜头,往往都来自那些想接近他的大姊姊,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会打扮,每次假借名目,什么惜笔记啦、讨论功课啦、准备考试等等,过来找程大哥时,总不会忘记带些吃的、玩的给我,另外程大哥出外迟归,过了妈妈规定的十一点门禁时间时,也总是会用小石头丢我房间邻近巷道的那面窗子,拜托我帮他开门。”
“他常常夜不归宿?”
“不是,顶多三个月一次吧,而且都是在接到没有署明寄信人地址的信的当天或隔天,因为信都归我负责分派,所以直到今天,我才依然清楚的记得那些信。偶尔在信封的左下角,也会草草的签着一个‘风’或‘影’字,起先我并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
孝安在心中默默推算了一下,当程勋念大三的时候,司奇早已经辍学进黑道了,而启鹏当时应该身在军中,难得一次的见面,三人想必都有许多话想对其他的两个人说,彻夜不归是绝对可以理解的行为。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两年后他考上研究所的时候,当时我母亲已经再婚,很快的就要卖掉房子,带着我和英国籍的继父远赴英伦三岛。”
“继父对母亲很好,对我也很客气,但我其实并不想离外台湾,虽然除了一位因为不满爸爸娶她不喜欢的女人为妻,所以早巳失去联络的姑姑以外,我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亲人,而且房子也已经找到买主,另外三位或者考上外地的大学,或者住进补习班宿舍的房客,又都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但是这里有程勋,对不对!”
“对,”羽嫣的双眸中,开始浮上一层薄薄的泪雾。“你可以说我太早熟,但当时虚岁已经十五的我,却很清楚自己对于程大哥所产生的情愫,绝非虚幻的稚爱,我爱他,恨不得自己那时已经有二十二、二十,甚至是十八岁也好,只要让我再多上三岁,再三岁……”她摇一摇头,心中的凄楚一路蔓延到脸上来。“再三岁就好。”
“程勋一定曾帮过你许多忙。”这不是问题,因为孝安已经太清楚程勋心中的良善。
“是的,包括洗衣服、提菜篮、擦地板,他都帮我做过,但我的爱,绝非出自于感激,最重要的是,他了解我的寂寞。”
“你是说缺乏家庭温暖的那种寂寞?”
“是的,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又不肯跟任何原来就不看好这段婚姻的亲人低头的关系,我们除了相依为命之外,还必须自立更生。程大哥非常了解我们的处境与心情,尤其体贴我的孤单与寂寞,他跟我说他也已经失去双亲,毫无所谓的背景可以依靠,但他从不觉得孤单,因为他有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问他什么叫做‘很好很好’,他总是不做正面回答,只说如果有一天我遇上了,就会明白。”
“后来你遇上了吗?”
“没有,到了英国以后,我才三十六岁的母亲,很快的就再为继父生下一儿一女,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却越来越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多余,所以从十七岁开始,我便半工半读,一直到去年念完第二个硕士学位为止。”
“你好优秀!”孝安由衷的赞美。
“才没有呢,”羽嫣随即辩称,“真的优秀的话,我就直攻博士去了,会想要拿两个硕士学位,纯粹是为了要兼顾兴趣与生活,你说忙成这样子的我,会有时间交朋友吗?尤其是像程大哥口中那两位肝胆相照的朋友?”
“你知道‘风影海’?”孝安有些诧异。
“后来知道了,但也只知道个皮毛,就是我刚刚说在程大哥考上研究所的时候,我亲自烘了个蛋糕要帮他庆祝,结果左等右等,直到半夜一点,他才偷偷溜进门来,当时因为家里己经有继父在,所以门禁早就取消了,不过我还没睡,他一进来,我便赶紧捧蛋糕到他房里去,却看到了他白衬衫胸前一片血,吓得我连蛋糕都差点捧不住。”
“他受了重伤?怎么回事?”孝安彷佛还能感受到当时的惊骇般,一起跟着紧张起来。
“我把蛋糕一放,问的也是相同的问题,但他马上让我看清楚那血不是他流的,只是染上去的而己,我说要帮他洗干净,说我知道怎么弄,能把血渍洗干净,程大哥却一口回绝,说那是他兄弟的血,他要保存下来,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忘记‘风影海’的约定,然后他就坐下来,一边吃蛋糕,一边告诉我曾经有三个十六、七岁的大男孩,约好将来要成就一番大业的故事给我听,还说那件衬衫上的血,就是做‘影’的那个人,因为要赶着与他会合,一起送即将赴美求学的‘风’,而被寻仇的对头从背后抽冷刀,却仍硬挣着过去赴约的结果。”
瞥见孝安渐渐失去血色的脸庞,羽嫣了然的说:“那个‘影’就是骆先生,对不对?他的牺牲真大。”
“牺牲?不,如果你真正了解他们,就绝对不会提起这个字眼。”
“你不为骆先生感到委屈?”
“司奇所给予我的感觉,向来只有骄傲。”
望着孝安一脸的湛然,羽嫣钦羡的说:“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骆先生会对你一往情深了。”
“我倒要听听你知道‘风影海’后的感想,事实上,我还真羡慕你那么早就晓得这件事了。”
“晓得归晓得,却不算真正明白、真正了解啊,”回想起往日的稚气,羽嫣不禁摇头苦笑道:“当时只觉得程大哥好伟大,所以我鼓起勇气来,第一次跟他说我爱他,说我要留下来,陪在他身边,跟他一起努力。”
“你……什么?”孝安骇笑道。
“那是我第一次单恋失败,因为程大哥的反应是在呆愣了三秒钟后,揉着我的头说:“小羽,你知不知道程大哥整整大了你九岁,而你今年才十四岁而已啊,我的天!”
“的确是我的天啊!”孝安轻轻的笑出声来。
“现在回头看,我已经可以理解为什么当年他会觉得荒谬了,但我无法忍受的是,在相隔十四年后的此刻,为什么他依然拿我当小妹妹看,难道他就永远都没有办法忘掉我们之间相差的九岁?曾淳宜还比我小呢,他跟她打情骂俏起来,可不曾见他计较过年龄。”羽嫣愤愤不平的表示。
孝安突然做出无声的鼓掌动作。
“你在笑我!”羽嫣涨红了脸说。
“不,”孝安立即否认,并且伸出手来横过桌面,轻轻覆盖住她的手。“我在鼓励你。”
“鼓励我继续厚着脸皮追求程大哥,然后让他也继续像今天下午那样,当着几位重要干部的面,指责我安排的行程太过松散,徒然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
“所以你才没有出席餐会,由着曾淳宜扮演他的女伴?”孝安平铺直述的指出,“不战而降,不像个小时候就勇于示爱,并且牢牢记住心仪男子的心愿十几年,最后甚至还远渡重洋回来,实际助他一臂的现代女性哩。”
“谁说我是为了助他一臂之力,才特地从英国赶回来的?骆先生已经答应我,随时都可以到饭店去上班,一展我旅店管理方面的长才。”
“哦?那骆先生有没有告诉你,想挖你的角,还得先看为程大哥录用你的雷小姐放不放行呢?”
羽嫣一窒,不得不低下头去嘟哝道:“早知道那天晚上就不在酒吧里出洋相了,像现在上班快两个月下来,不是根本没有人知道我喜欢程……”虽然慌忙打住,但孝安清脆的笑声,仍让羽嫣懊恼不己,怎么说着、说着,便又说溜了嘴?
“只有喜欢而己吗?不止吧!”孝安拍拍她的手,倚回椅背道:“羽嫣,去年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当司奇与我为着某件事暂时分开时,有个朋友对我说了句犹如醍醐灌顶的话,现在我把它转赠给你,如何?他说:“做个像女人的女人,有什么不好?”
“我对程大哥这样,还不够像个小女人吗?”
“也许问题就出在程勋这些年来,被太多大大小小的女人给宠坏了,所以如果你想终结那本单恋日记的话,是否应该考虑来个‘反其道而行’呢?”
“你是说……?”羽嫣不由自主的顿身向前,看得孝安既好笑又好气,气程勋的“人在福中不知福”,也笑羽嫣的“当局者迷”。
“我是说,从明天开始,你不妨调整心态,别再把自己想成追求程勋的人,而是征服他的人,还有啊,”孝安举起手来,示意羽嫣让她先把话给讲完。“你可别跟我说这些年来,你身边一直不曾出现过追求者。”
“是有啊,”羽嫣坦承不讳的说:“但我刚刚也跟你讲过了,我实在是忙得连交朋友的时间都不太有。”
“我看是没那个心,要比没那个时间来得正确吧?”
羽嫣两颊又是一阵热的说:“算了,我说不过你,你以前可是位威风凛凛的副队长哩。”
知道她当过警察不稀奇,连离职前的头衔都晓得,可就有点意思了。“你怎么知道?”
“你以为我对程大哥的感情,仅仅是盲目的少女情怀吗?”不料羽嫣却娓娓道来自己那内心深处,不为孝安所知情的另一层面。“如果只是幼时的崇拜,那么不要说是十四年了,恐怕只需要十四个礼拜,我就会渐渐忘掉他。”
“你们有保持联络?”问题才出口,孝安自己便先摇了头。“不,你们没有,如果有的话,那晚程勋见到你,也就不会那么惊讶了。”
“惊讶?那还是太客气的说法,他根本就是彻彻底底的忘掉曾经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羽嫣的话语让孝安的心中掠过一阵不安:为什么这么光鲜亮丽的一个女人,在触及感情的话题时,会一再呈现和外表、学历、成就完全不搭调的妄自菲薄呢?
“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不但没有忘记,而且还一直有他最新的消息和动态。”
“怎么说?”
“还记得刚刚我跟你提过让我帮忙洗衣服的那位大姊姊吗?后来在补习一年以后,她考上了程大哥读研究所的那所学校,在与我保持联络的信件中,程大哥的名字总是不时出现在字里行间,说的全是他如何杰出,又怎么出风头的事。”
“她也喜欢程勋?”老天爷啊,孝安在心底暗叫:这个程勋到底欠下了多少花债?
“我不知道,他们好像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而己,等到大姊姊交了男朋友以后,信就来得少了,所以中间我曾断了两年,完全不知程大哥的情况,直到五年前我的手头较为宽裕,能够订一些中文报刊杂志来看时,才再度获悉他的近况,你缉毒有功的消息,我也是从报上看来的,记得当时我还在心里喝采道:好漂亮的女警官,只不过那时还不晓得你跟程大哥也认识而己。”
“放弃在英国的工作,也都是为了程勋?”
“大部分是,却不完全是。”这次羽嫣给了孝安一个出乎意料之外的答案。
“当初和妈妈远渡重洋,十几年住下米,英国已经成为她的家,却始终成不了我的家,我一直忘不掉生长的地方,心中老有种漂泊的感觉,好几次甚至都差点忍不住的想要打电话回继父家去,问妈妈有关商家的事,包括那个听说我长得跟她很像,与母亲却水火不容的姑姑。”
“你想回来找她?”
“有机会的话。”羽嫣点点头。“不过真正促使我束装回国的,却是程大哥一篇刊登在国内知名政经杂志上的专访。”
孝安马上就猜中是哪一本杂志。“八月号的,对不对?你订了这本杂志?”“没有,是住在我服务的那间旅店的一位客人,刚巧由台湾带过去的,封面上那句:‘我要给你什么样的新台湾专访明日政坛新星程勋’的标题吸引了我,让我立刻就冲口而出的向正在办理住房手续的那位先生借来看。”
“那的确是一篇重量级的访问稿,”孝安说:“我到现在都还忘不了初次读它时的感动,连我爸爸都说他日程勋若能顺利当选,那篇访问稿绝对功不可没,尤其是程勋在访问的最后说:“我们每天生活的地方与方式,其实都是由我们自己共同造成的,想要解脱的话,只有两条捷径。第一条简单,就是逆来顺受,臣服于现况,渐渐的成为所有不合理现象的一部分,第二条则比较冒险辛苦,但是我已经决定率先走,那就是在这里找愿意付出、肯做事,而且会一直努力做下去的人,大家一起来扎根。我相信不满于现况,但又不肯放弃希望的人,绝对比想像中还多,只要这些人站到程勋的身边来,我们就能够清清楚楚的看见明日台湾的希望,想要给你什么样的新台湾,就要看你、看我会拿出一份什么样的新力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