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喜欢安静,而且恋家的人。
回到家中,如果没有什么非出门不可的理由,我可以一直窝在屋子里,哪儿也不去。
问我在家干啥?哈!也没干啥,看电视、看书、发呆、种种花草……反正打发时间的事太多,外头的商街、游玩的地点反而不吸引我。
总之,我是个还挺闷的人。
不过,偶尔和朋友约出去,我也不是那种在旁陪笑的壁花,我会变得多话,甚至有些聒噪、很吵。
放心,我没有精神分裂,也不算双重人格,只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能当作者的人果然是狠角色,能把自己龟毛的个性合理化。)
友人甲:只是龟毛吗?告诉你们,她不但龟毛,还很任性又偏执。
友人乙:对呗、对呗!你们知道吗?这家伙可以为了一颗荷包蛋煎破了而不肯吃饭。
友人丙:为了多走一段路,寒着张脸让某个专属司机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天地不容的事,别看她平时人畜无害的甜美样,使起性子可是正港火爆女!
友人乙:还有啊……
有容:呃……呵、呵呵!那个,谈谈《匿名相思》这本书吧!(咬牙努力陪笑,手在不知不觉中握成拳状。)
书名是不是挺特别的?
这书名的由来是指女主角化名相思,写信到广播电台抒发情感而命名,也是男主角对女主角隐匿的情感,端看读者们如何解读了。
这本书刚开始的设定我还满喜欢的,不过因为写作中途被一些事耽搁了,因此有些当初的感觉还是捉不回来。果然啊!小说还是适合一气呵成的写。
《匿名相思》之后,会接续潘朵拉婚纱会馆的故事--《幸福指定席》。最近老是有朋友问我,何时写香景幽的故事?
唉!(搔首状),我自己也很想知道的说。香神算,帮有容卜个卦吧!
香景幽:天机不可泄漏!
有容:啊咧……
楔子
一流高中对面的公园,穿着某国中制服的清秀女孩正怒目的盯着走近的帅气男高中生。
彼此的距离够近了,女孩开骂,「方昊旖,你不要太自命风流,夜路走多了会碰到鬼。」
方昊旖笑了。他是个很适合笑的男孩,才十七岁己拥有一百八十一公分的身高,活是小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
「妳又……来啦!」他故意把那又字的尾音拉得好长,语气中笑意甚浓,根本不把她的话当回事。「夜路走多了会碰到鬼啊?啧,妳什么不好比喻,干啥把自己比喻成鬼?」
「啥?」
她一脸正经又不太明白的表情颇有喜感。「如果说换女友就是走夜路,那到头来我遇到的就只有妳,妳不就是那个鬼吗?」
「你……你你……」她手指着他,指尖还微微发颤。
「不过,好像我每分手一次,妳就会跑到学校警告我一次。」她生气的时候常说不出话,这个时候他要多说一些。「什么时候我们也化敌为友一下吧,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正义不容妥协。「作梦!」
不容妥协的事就要动之以情。「我们小时候常玩在一块的。」他向前走了几步,双手插在口袋,低头看着他腋下不到的娇小女孩。「我很怀念妳当跟屁虫的日子呢!什么时候也让我回味一下吧?小琥!」
向琥瞪着他,「很抱歉因为我的年少不懂事,害你当大哥当上了瘾,要回味找别人。」小时候啊……是啊,那时候好快乐呢。
方昊旖和她家是邻居,小时候他是她的偶像,他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黏他黏得理所当然,他好像……只属于她的。
曾几何时一切变了样,他们不再话说,彼此渐渐长大后,每一次找他都是替人警告他。
他呀他,就不知道为什么老挑她的好友下手?难道她身边的朋友都比较合他胃口?
嗤!眼光够独到。
「不要给我转移话题,我要你去跟小絮道歉。」和他交往的女生好像都撑不过一个月,对于爱情他会不会太游戏,太不在乎了些?
「我为什么要道歉?」他懒懒的开口。
「你把她惹哭了。」
「哪个女生要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不哭?」所以他才觉得女人是麻烦。
「她一定是觉得委屈才哭。」
「在她想尽办法倒追我,半强迫我接受她时,妳怎么不觉得我委屈?」没什么好说的,「一句话,好聚好散。」
向琥气炸了,大声的说:「不是每一个人都跟你一样老油条。」
方昊旖的脸色有些变了。「那妳还来这里干什么?」
咦!这家伙还敢生气?「废、废话,当然是替朋友讨回公道。」
「跟一个老油条要公道?」
「有理就站得住脚。」她手扠着腰。
「嗤!妳真以为到处兜售自以为是的公道,眉心就会长出一抹新月吗?」
「我就算不是包青天,也会要你去跟小絮道歉。」
他懒的理她。「没有别的事了吗?」见她没有回答,他转身就走,根本懒得再理她。
「方昊旖!」见他继续踩着坚定的步伐,她生气的追上前。「方昊旖~」
「妳在这里浪费时间要我去道歉,还不如回去要何咏絮加强钓凯子手段。」他止住步伐,回头看她。「小琥,妳老是夹在我和妳朋友之间想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却没有一次成功。很显然的,这角色一点也不适合妳。」彼此的距离有十来步,他直直的看着她。
很少被这样静静的注视,她知道他长得很有魅力,打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只是那时候她不知道那叫魅力,只知道她好喜欢、好喜欢盯着他看,也曾经很不实际的幻想过被他深情的注视着……
原来即使没有深情,他的凝望仍是叫人心跳加速。
对于他的话她想反驳,却不自觉得好奇。「那你觉得我适合什么样的角色?」就对他而言,就对他方昊旖而言,她--向琥,适合什么样的角色?
「跟屁虫。尤其是我的跟屁虫。」她脸上的错愕让他笑了出来。「我一直觉得妳还满适合的。」
她气得大吼。是她的错误,对于他这种恶质的男人,她不该抱任何期待的。
「方昊旖!」
这个人……这个人真是坏透了!新仇旧恨一古脑的涌上,连八百年前他送了一盆带着三只毛毛虫的玫瑰给她的事,她都把它由马力亚娜海沟挖出来。
愤怒、愤怒,真的非常非常得愤怒。打从国中开始,他就不断的对她的朋友伸出魔掌,然后又很快的把人家甩了,之后她便不得不出马数落他一顿,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这种无聊的闹剧。
天!未来还很长,他看起来又不像短命相,那么她高中、大学、出了社会……难道还要一次又一次的重复这种无聊?
太、太可怕了,光是想都会起「加冷笋」。
「方昊旖……」
「干么?」
向琥放低姿态,采用哀兵策略。「可不可以请你以后挑交往对象,不要再从我旁边捡了。」她想到国小挑啦啦队选手,老师从她身边挑走了一些较高挑的女生,她因为身材娇小而被难堪的淘汰。
她……好像特别容易被忽略。
他很爽快的拒绝了。「不行。」
她几乎快尖叫了。「为什么?」
拜托!难道他不知道,每一次他把人家甩了,她就莫名其妙的变成受气包,他确定那句不行有经过大脑思考过吗?
「因为我想知道,妳什么时候拒演和事佬,改演别的角色。」
向琥瞪着他,「什么意思?」夹在朋友和邻居之间,除了和事佬,他以为她还能做什么?
当然啦!如果她身高够傲人、体重够吓人,她肯定海K他一顿,要他别再自命风流了,可这毕竟只是想想而己……
「什么事情都是别人直接告诉妳答案太无趣,自己想。」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喂,你……」
第一章
十年后
飞扬电台第二录音室正进行着最近迅速窜红的节目--月语星情。
女主持人「阳光」的声音不是一般人对女广播员的既定印象--甜腻柔美,而是偏中性而有味道,清婉的嗓音别具一股慵懒的性感。
这个节目始于主持人荒,而找来广播菜鸟代打,在人人不看好,只认定是过度性的冷门节目,月语星情却跌破一堆人眼镜的红了,红到广播电台的台长及科长还一度考虑,要不要把十点到十一点的冷门时段给换到热门的八点到九点?
这个提议被阳光给婉拒了。理由很简单,一来,她不想竖敌,虽然只是大学刚毕业不到几年的菜鸟,她也懂得一些人情世故,试想,如果她的节目调到热门时段,那原热门时段的节目呢?那个主持人可是顶顶有名的老前辈,她还想过几年轻松惬意的日子,勾心斗角的人生太累了。
其次,则是私人的感觉了。总觉得十点到十一点这个有点晚又不会太晚的时间,很适合月语星情的主旨说心情、讲故事。
也许是进广播电台不久,也或许是性子使然,她做节目不求名、不求利,不过感觉很重要。而她的感觉也的确捉住了不少人的脾胃,使他们成为忠实的听众。
月语星情会红纯属偶然,老实说,到目前为止就是连主持人也不知这节目为什么会爆红?
节目开播至今快半年了,收听率一直都居高不下,这个空中节目是个很好的抒情管道,很多听众会用匿名的方式藉由写信、传真,由主持人把一些没敢说出口的心情、情事、相恋、暗恋、单恋……说出口。
最近一名名为相思的女孩的来信,更是意外的引起注意。
她受关注的程度甚至连同事都会问她,相思女孩来了信了吗?她和那个躲避球男孩有没有进展?相思女孩到底几岁?
科长甚至忽发奇想,把那个相思女孩找来上节目算了。
相思女孩几乎和月语星情划上等号,看来短时间她这股热潮是退不了了。
十二月十日她第一次来信,不是手写字体,而是电脑打字,里头的内容大致上是暗恋的心情,也许是因为文笔流畅,字里行间的情意总能紧捉住听众的心情。尤其是她和暗恋对象之间的躲避球比喻更是在趣味中流露出心酸和无奈。
在第一封信中的某一段文字她写着--
爱情对你而言只是一埸躲避球游戏,你一直是那个手上拥有球的主导者。游戏中只要被球一触身就出局,于是我只好一再的闪躲,努力的不被球打中。也不知道是我善于躲藏,还是你锁定的目标始终没有我,我一直是你球下的幸存者
也许是这段文字触动了听众的心情,也或许这个暗恋的故事还是现在进行式,属名相思的女孩的来信变成是一出引人注目的连续剧,引起了一股讨论的风潮。
这周仍是没有相思的来信,而许多听众的来信仍关心着这段暗恋的进展。
十点五十五分道完再见,播放最后一首歌后,阳光把播音室交给下一个时段的主持人,走回办公室。
在公司她才来一年多,还算后生晚辈,得和一些菜鸟轮流执夜班。像昨天她就睡在公司,所以今天要带回去的东西可多了。
哎!
在收拾东西之际,她讶异的发现对面的前辈张芝云还没离开。四十几岁的老资格广播员,在她进公司当助理时就十分照顾她。
「前辈,妳怎么还没走?」都十一点多了,她怎么还在这里?
现在很少红了还懂得伦常的人了,所以张芝云对于这个进公司年余的晚辈一直有不错的印象。「节目好不容易邀到了大人物,人家白天没空,只好配合他的时间录制预备带。」
「谁啊?」
「最近企业界最红的人物,宇东集团少东--方昊旖。」
「他?」无意识的加速了收拾东西的动作,她弯下身把橱柜中昨天换下来的脏衣物,一个劲儿的往大背包塞。
听见她一个他字后就没下文,张芝云还真有挫败感。
为了邀方昊旖上节目,她可是拜托了不少人耶!天晓得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能被评入全球百名富翁名单,而且比他父亲更青出于蓝,是多么不得了的事。
张芝云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阳光,是方昊旖耶!妳对他不会很好奇吗?噢!他本人比报章杂志上更帅。」标准……噢,不,是顶级的钻石单身汉呢!
她都已经四十好几了,可方才在录音室近距离接触,她居然还会脸红心跳哩!
他那双眼既深遂又像会电人,几十分钟下来她发觉自己严重缺氧,他的魅力真是惊人。
不论家世、外貌、谈吐,他还真都是万中选一,怪不得他换女友就跟换衣服一样。
「不会。」向琥不加思索的说。手忙脚乱的又把一堆东西塞进包包,然后背上身就要走人。「严家翔在等我,他欠我一顿消夜。」
张芝云还是不放弃方才的话题。「方昊旖耶,妳想不想看看他本人?他……」
「不想!」她消失在转角前回了张芝云的话。
「阳光、阳光……」张芝云想叫住她,可她跑得可快了。「唉!这丫头到底在急什么?背包的拉炼没拉,一堆东西都往外探头了!」老天!她看到泡面、钢杯、牙刷,有一团白白的布快掉出来。
这丫头一定要这样乱七八糟吗?一点也不像女孩子。真是的,下一次要好好说说她才行。
而且,严家翔欠她一顿消夜有差这几分钟吗?真是。
向琥忙着逃命,也丝毫没注意到背上的大背包因为拉炼没拉,惨不人睹的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的一路掉。
最后,钢杯掉落地面的声音,终于使得神经大条的她发现背包越背越轻的原因了。
「噢,我的天!」一回首,不得了!她、她在放长线钓大鱼吗?背包里的东西居然散落一地,钢杯、梳子、毛巾……
她欲哭无泪的一路往回捡,一边捡还一边祈祷--
千万不要有人啊、千万不要有人啊!
捡着、捡着,一道黑影以覆盖住她姿态的出现在她的正前方。
完、完啦!她的心跳几乎快停了。这么丢人的一幕竟然给人看到了,她不知所措的呆在原地……
接着,那道黑影的主人好心的蹲下了身子帮她捡……
呜……这个时候她真的不需要别人的善心,真的很不需要啊!
向琥终于停止发呆的又开始捡东西,只是手有如千斤重。
广播电台的深夜时分除了广播主持人和助理外,该没有什么人才对吧?而且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帮她捡了什么?牙刷、原子笔,还是眼镜。
她才这么想,一声玩世不恭的低沉笑声将她打落阿鼻地狱。
这声音、这声音……不会吧,啊!不要啊!
「这么久没见面,妳的习惯还是没变,小琥。」
向琥原本正努力挣扎要接受和这瘟神接触的命运,可方昊旖这么说,她的心跳立刻不受控的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