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完百花争艳的春季后,紧接而来的是愈来愈酷热难耐的夏日,连迎面拂来的风中亦透露着令人燥热的气息。
在人称福尔摩莎的海岛上,夏季既热又多雨,这般的天气令动植物们欣欣向荣,也令人们心弦浮动。
这样的天气教人们如何静得下来?
初夏的夜里飘着阵阵清香,枝头上开满白色的花,素净的花散发出浓郁熏人欲醉的香气。
拂动着凉风的初夏夜,夹带着花语为“我很幸福”的栀子花香,带来原该是燥热的炎夏来临前很惬意的夜。
在背风的一隅,立有一道颇为纤细消瘦的人影。
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
人影喃喃自语着,被周遭喧嚣鼎沸的声音完全淹没,就如同以往般,没人真正留意到他的存在。
不是我的错!不是!
人影面对冲向天际的熊熊噬人火焰露出少见的惊恐。
为什么要让我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
如果不要我,当初为何要生下我?
在心底嘶吼的呐喊冲破心肺,让灵魂留下累累触目的伤痕,却只能自行舔舐,没有任何人会发现,没有任何人。
啊——
第一次冲口而出的凄厉叫声仍是在传达至他人耳里前便被其他声音给淹没。
没有人,仍是没有任何人会发现他的存在。
第一章
又是一个飘散着淡淡栀子花香的季节,沁入脾肺的花香本该是会让人顿感舒爽的芬芳。
微风轻轻拂过银白的发丝,骄阳下映出的是与白发全然不搭的俊秀容颜,那年轻柔嫩的肌肤配上怎么也无法联想在一起的素净苍发,显现出一种不协调的美。
在遮住几近半张瓜子脸的墨镜下,看不见苍白发丝下的俊逸,更遑论想一探其下的神情。
“零,爷交代你一件任务。”
被唤为零的人伸手接下一个小型电子记事簿后,那男子瞬时如逃亡般夺门而出,在门外以兀自仍颤抖不已的双手将甩上的铁门以铁链锁住。
为何不是用最新科技的繁复电子门来看管令人惧怕的重要人犯?
因为零的破坏力极强,尤其在训练他的超能力时,周遭高科技的电子产品总是难逃被毁损的命运,几次经验后学乖的他们于是开始使用最原始且最有效的牢狱,以厚重的铁门、粗重的铁链加钢锁,将零困在一个只有小小的窗棂会透进微微日光的豪华宽敞的房间里。
只不过,再怎么大的房间,怎比得过外面的世界大?
* * *
他是个从零开始的人。
零,他只剩一个代号,没有名字,没有姓氏,没有家人,更没有朋友这种东西,他一直是孑然一身,除了孤独这个名词外,再没别的。
没人胆敢靠近一名会轻易看穿自己所有心思的人,在他面前,你会被他剥得一丝不挂,就好像赤条条地立于猛兽的眼前,除了被对方吃干抹净外,别无他法。
试问,谁愿意?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其晦暗怯懦、自己不愿承认的一面,谁愿意非自主性,全然暴露在另一个人面前,尤其是在一个你根本不认识也不可能了解他的人面前。
零在精密的隐藏式监视器的监视下冷哼一声。
他知道每一个监视器所在的位置,他每弄坏一个后,总有人会趁他去另一个房间受训时改装,尽管他们再怎么谨慎小心,但他是零,不可能不察觉。
教他如何能不笑他们的愚蠢?明知他能窥探人心,却又径自以为可以在不被他察觉下监视他,多可笑呵!
要不是因为爷,凭他们哪有可能关得住他。
自从他被人称爷的人收养后,训练指导他的除了爷之外,就只有机器,人们只敢在远远的地方透过影像及传讯器和他说话,在他学成前他从未离开过他的囚牢半步。
他们真以为离他远远的,他们就安全了?就不会被他得知自己心中所有龌龊的想法?
真是太好笑了!
惟一敢接近他的只有爷,一个如他般亦是一头白发如霜的人。
零记不得自己为何会变成一头白发,也不知道自己年华已度几载,本名又叫作什么。
他不好奇吗?关于自己的切身问题,会有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竟一点也不好奇吗?
不,零他终究还是人类,他当然很想知道自己的事,但每当他施展他的超能力欲探知记忆底层时,就会有一道墙挡住他,而他可以清清楚楚的知晓那道墙的制造者就是自己,是自己为了保护自己而设的,是连自己都破不了的墙。
是自己的杰作,零当然也就无话可说,最后他接受了爷替他安排的一切,他决心不再探究小时候的记忆,只相信自己的他……不,也许连自己都不完全信任的他,决定不再试图打破自己设下的心墙。
为何零甘心留在别人替他装璜好的美丽囚牢里?
除了别无他处可去外,就是爷是惟一一个他无法探知内心世界的人,至少从一开始到现在,惟独只有爷,他探不到他的思路;而这教他心安,这表示他还是人类。
他,毕竟还是人类啊!
零不会天真的以为拿刀向人时要挑断动脉,使用念力时要紧逼对方的心脉,操枪时要对准心窝,任意变换连自己都认不得的外表……等等,只是为了教他保护自己,他很早就明了爷是打算要他做什么,但他还是留下来了。
最初的他还小,没有全然自保的能力,亦不懂得完善的操控自己天赋异禀的能力,所以这只是交换条件。
犹记得很久以前,爷带了一群可爱又活泼的小动物,进入他毫无生气的美丽囚牢内,那个自零来这儿后就未曾离开过的房间。
爷让他和它们一起度过一段短暂却又与以往大为不同的愉快生活,待零不易对人敞开的心扉开始存有它们的地位后,爷就要他逐一残杀它们的生命,以各种爷教他的方法。
或许当时若爷要他一口气将它们全杀光,零心里所受的伤还不会那么深,但爷要他一只一只慢慢的残杀,让他和它们从互不相识变成朋友,再从朋友变成敌人。
相处了好长一段时间,好长一段时间他都生活在充满血腥味的密闭空间里,只有他和逐一死去的可爱动物们。
那是零第一次杀生,而后爷采取渐进方式,逐步让零对亲手残害一条又一条的生命完全没有感觉、没有内疚,更不会自责。
对于会不会下地狱这档子事,他压根儿都没想过,只有一个人的零,去哪儿都一样吧!
对零而言,杀一只蚂蚁和杀一个人只有花费力气上的差别,其余什么都没有。
夺取一条性命的同时,那令人触目惊心的鲜血,或使用超能力杀人时,在脑海中迸射的激光,犹如吞噬人们视线的火焰,红得教人悚惧。
但惟有此时,零才有他是存在的,他是活着的感觉,其余时刻,他就有如机器人般,连走路都显得生硬不自然。
零是个聪明人,据调查IQ应该有一八○,他学习的能力相当惊人,令在远处监视他的人更加相信——他不是人。
他知道自己身处在一个相当庞大的非法组织里,至于有多庞大,零没兴趣了解,否则他大可以他的意识潜进电脑终端系统内一探究竟。
他也知道他每天吃进的食物里含有一种无色无味的毒品,那是爷为了操控他而偷偷让他服下的,至于自己能不能摆脱爷的控制,零也没兴趣多想。
说他随遇而安也好,说他不知死活也罢,他什么也不在乎,连自己的性命亦然。
也许自很久很久以前,他便放弃了自己。
但有一天零难得开了口,“爷。”他如同别人一般尊称他一声爷,只因为他探不透他的心思,“一百次,我就离开这儿。”
一百次算是报答爷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够多了,他相信爷会好好利用这一百次,好好捞回老本,再净赚一笔。
* * *
不知自他说出那一句话后又过了多少年,不曾在意过光阴流逝的零打开这第九十八次的任务。
他的内心有种不同于往常的起伏,一百次后他就自由了,他不在乎所谓的自由就是死亡,因为就算他解了身上的毒,他自知也阻挡不了数以千计的暗杀者;纵使他有着令众人惧怕的超能力。
而且他知道爷也不可能放过他,就如同每一个背叛组织的叛徒,他不会乐天的以为自己是特别的。
但他不在乎,他要解开自己设下的那堵墙,回归到最初,算是给自己这无趣的一生一个交代。
就像零不懂得珍惜他人的生命,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也许他终其一生就是在寻求一条死亡之路,他人的鲜血只是先为他的殒灭铺路。
打开指令,萤幕上显现的立体影像是一个看似有零两倍以上年纪的生命。
A国绿色和平组织的理监事——路易斯.诺比,目前正受邀至太平洋蕞尔小岛——台湾,做巡回演讲。
* * *
在拥挤的人潮中,掠过一抹再普通也不过的人影,那平凡的模样任谁看了好几眼仍记不住他曾数度打自己眼前经过,T恤配上浅蓝色的牛仔裤,无一不是时下年轻人最普通、最常见的打扮。
但如果,仅是如果,有人曾细心留意到他额上沁出过多的冷汗,顶多也只会有曾有陌生人身体似乎极为不适的印象罢了,想记住他的相貌着实难矣。
那与台湾半数以上的年轻人看似相仿的身影方离去的身后,惊传众人刺耳的尖叫声——
“啊,诺比先生昏倒了!快叫救护车!快!”
“啊,怎么会这样?”
“会不会已经死了?”
随着救护车鸣响声的远去,群众亦逐渐散去,只剩人们的窃窃私语飘逝风中。
晦暗巷弄内隐藏着全身蜷缩、不停颤抖的身子,他那几乎隐没在巷底墙壁的身形,很难教人留意到。
又回到这片土地。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这种感觉扰乱了他的心思,他才会比以往更承受不了施展超能力后,好像突然被掏空的身体。
总是能在别人近身前,早先一步察觉而远离的零,不知是否是因身体极度不适而灵敏度锐减,或是仍有其他他不知道的原因,一直到一道黑影完全笼罩住他低着头的身形时,他才倏地抬头。
他双眸瞠到极限,连爷都不曾办到的事,眼前这名高大的男子竟轻易的办到了!
“你刚刚那一手很靓喔!”暗彝当下卖弄他刚刚才学会的新鲜辞藻,“原来还有这种方法可以使人类这么简单便失去生命。人类还真是脆弱,不过是条血管被堵住罢了。”
“你……”
“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哪有什么理由,就如同你为什么会那一手的道理一样 !”总是带着笑意的他,经常让人掉以轻心地轻忽他真正的实力,其实他十分危险。
零突地使出最后一丝气力擒住暗彝的咽喉,在他勉强自己施力的同时,竟昏厥在暗彝怀中。
“不错嘛,我竟没能躲开你的攻击,我太欣赏你了!”
暗彝打横抱起昏厥的人儿,消失在暗巷里,自始至终,都不曾有人目睹这一切。
* * *
自暗彝无端冒出一个自称是他老爸的人硬接他走后,他陆陆续续又多出一堆弟弟,当他开始期盼也许有朝一日会有个甜美可爱又可以宠溺的妹妹出现时,他老爸好像玩腻了这个游戏,那个勉勉强强可以称之为家的成员数量于是乎固定下来。
当时年幼的暗彝因打不过他而被迫屈服于那老头之下,得喊他一声“爹”的那只老狐狸,慢慢地坑他,要他扛起说是属于他、责无旁贷的责任;久而久之,责任变成一种习惯,于是他便成了劳碌命的家伙。
真想再把那老头揪出来,可惜老头陪着年龄小他许多的情人不知躲到哪儿去了,任他翻遍整个暗冥界也找不出他的踪迹。
算他厉害!
他的弟弟们则一点都不可爱,各自的性格都过于明显,淡如水、酷如石、爆如火,当他们凑在一起时,老是只有尚可称正常的他独撑场面,和热络两个字根本扯不上边,只能用惨澹来形容,直到么弟暗晓星出现后才得以改善。
又笨又惹人怜爱的么弟荣登最受欢迎的宝座,惟有他在时,他们才会像是一家人般,那缥缈又不切实际的血缘关系才会有浮上台面的迹象。
自小晓星就是大伙儿最放心不下的心头肉,能力弱不说,他又长得过于甜美可人,像是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下的鲜嫩苹果。
大伙儿心照不宣,首次和默契两字沾上边,轮流守护在他身旁,不让他落单,还每人各给他一颗蓄满他们魔力的紫晶,盼学不会使用他人魔力的晓星能倚赖紫晶防身。
想不到轮到二弟守护晓星时,他竟让他独自来到人界,更想不到的是,晓星一去就不肯回来 ,想见他还得亲自拜访。
也好,趁此放自己几天大假,将一堆烂摊子放到发霉长蛆,看看他老爸会不会突然良心发现,觉得不该这么荼毒自己的儿子。
众兄弟中只有他会笨笨的揽下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徒累个半死也不曾听人说个“谢”字。偌大的暗冥界归他管,他纵有天赋加上后天琢磨的能耐,有时也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呸呸呸!他可是精气神饱足的正港男子汉。
遗憾的是,和晓星聊没几句,就被他现在的监护人给“请”了出来。
他不是不能理解对方不想失去晓星的心情,毕竟屈屈一个人类,要如何能留得住他们硬是要带走的人?因为不忍心让晓星为难,暗彝只好自动离开。
暗彝在心中决定,哪天非要好好整整那个臭人类不可。
听说当初四弟暗巳之所以会钓到黏腻不可分的情人,乃是因一时的好奇而起的开端,想不到暗彝自己会同四弟一般,对人界的好奇相当浓厚,不过他只专对于异常的波动而言,也许是在自己生长的暗冥界里,因殿下身份必须维护一定秩序的职责所在,换言之,就是职业病使然。
歹命喔!
离开暗晓星家后舍不得难得到人界一趟竟空手而返,暗彝留恋的四处游荡的暗彝正巧接收到一股深蓝色的气息直扑而来,其湛蓝炫烂地在他眼前炸开,迸射出绝美的光彩,在他眼底烙下的残像,久久不能散去。
好不容易才回过神的他急忙寻找那抹蓝,暗彝倒是对对方如此结束他人性命的行为丝毫不在意。对他而言,弱肉强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死便是死,只是回归尘土罢了。
不一会儿,再度发现的蓝变得黯淡,而那人在攻击他不果后竟昏厥在他怀里。
他将他带回那理应不能见死不救的人类家里,嘻,又可以多和晓星聊聊了。
* * *
“什么!?你说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借住在你家?”暗彝双手抱着昏迷的人儿坐在轿车后座,对着前座柔声柔气呐喊的同时,不忘在自个儿肩窝找个好位置,让昏迷的人儿躺得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