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他有太多的顾忌及太多的义气,他不能抢好友的女友,即使他们最后感情破裂分手,他仍无法鼓起勇气告诉她,他的心情。
初遇的那个雨天,她让他印象深刻得无法从脑海抹去;再次见面,她已成为好友朱夙强的女友,当时那种震惊及心碎感仍让他难以忘怀。
那一刻,他才明白雨天初遇的女子已得到他的注意力及好感,而一向以为将感情控制得宜的他,有了首次的失控。
一切为时已晚,她已经属于别的男人,她的笑、她的喜、她的忧、她的怒都是为了另一个男人所展现,那个男人永远不会是他!
勇气随着三人交情越好而渐渐消失,朋友义气他重视,她的快乐他喜见,他的心伤仅自己知道,与其三人痛苦不如一个人承受所有。
其实他知道自己根本没这么伟大,只是在为自己找台阶下,找个理由说服自己。
实情是他胆怯得不敢行动,拚命压抑对她的那份好感,死不承认那份好感早已逐渐变质成爱情,所以在得知她与朱夙强分手时,除了震惊错愕外,还有丝丝窃喜。
明知不应该,但他认为是幸运之神降临在他身上了。
然而在见到她愁眉不展的面容时,他才发现她是那样真心地为朱夙强付出情感,分手后也为他失魂落魄,而他仅仅只是朋友。
于是,在冲动下,他吻了她。
他隐藏得很好,让她以为他早已不记得那个吻,殊不知他记得比她深刻,那吻让他牵挂,多年仍无法放下。
被酒精松弛理智的钱欢欢将脆弱一面完全裸露呈现,她轻靠在元向阳的胸膛上,开始不受控制地呜咽流泪。
「别哭了。」听着她不时冒出的啜泣声,元向阳发现他一颗心随着她的泪几乎拧在一块,紧得快要无法呼吸,「别哭了……」
岂料钱欢欢反而哭得更加凄惨,嘴里不断重复喃念着:「我不要变成大人……我不要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没有人真正爱我……为什么每个人最后都要离开我?为什么?」
「我不会离开妳。」听见她发自内心深处的悲鸣,元向阳心疼不已地紧紧抱住她,「以后妳不会再伤心,我再也不会将妳狠狠推开,再也不会。」
「说好了就不要骗我……不要骗我喔……」靠在他的胸膛上,钱欢欢情绪崩溃地流泪,要求保证。
元向阳没有回应,只放松双臂轻轻揽抱着她,任由她在他胸前低泣,一声声的泣声回荡在他心底,勾出更多不知名的复杂情绪。
时间就在两人相拥之下悄悄溜逝,抱着哭声渐歇的钱欢欢,元向阳感觉到她身体渐渐放松,整个人缓缓的靠在他身上。
他将钱欢欢轻轻拉开,让她的颈子靠在他右手臂膀上,视线扫过她脸上的泪痕及合上的沉重眼皮,从均匀的呼吸声听来,她已进入梦乡。
凝望着她平静的睡颜,元向阳忍不住伸手触碰她脸上未干的泪痕,感觉那湿润透进指尖,引发他的心窝一阵阵紧缩。
他身上的细胞及一颗孤单的心不断在传递讯息给大脑。
他在乎臂弯中这个女人!
尽管分离一大段时间,尽管他曾努力地遗忘她,将有关她的回忆深锁于脑海深处,带着毫无负担的轻松心情游走花丛间,只是为了……为了找回当初的怦然心动。
然而每告别一段感情,他对感情就越来越麻木,麻木到快不知感情为何物。
直到深锁于脑海深处的身影在夜半翻滚出来侵蚀他的精神,欢乐的回忆逐渐变成强烈的怀念,怀念情感又变得极度渴求,所以他采取了行动。
他端详着钱欢欢无设防的睡颜,指尖在她下巴及脸颊游移,「妳瘦了……」
元向阳缓缓低头,将温热的唇覆在她略为温凉的唇上,以吻作誓。
「我会守着妳,勇敢面对自己的感情,妳不要走,不要再离开了好吗?」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意识朦胧间,钱欢欢断续听到耳边有一些细小声音,但越是想竖直耳朵听个清楚,声音就越来越远,最后完全消失。
而后,她感觉整个人好似浮在半空中,双手触不到真实的景物,双脚也踩不到踏实的地面。
她想开口说话,却发现怎么也无法从喉咙发声,想伸展手脚,手脚却像有千斤重般得抬也抬不起。
没一会儿工夫,她就放弃与声音及手脚搏斗,接着又感觉到脑部发胀、浑身发热,然而整个人却通体舒畅得不得了。
整副躯体毫无压力负担地在不知名空间浮动着,朝她整个人涌上的是一种久违的轻松,让她不禁深深吸气,然后长长吐出一口气,贪恋着这自在感。
就在她渐渐要失去意识之际,耳边又出现忽远忽近的声音,不断干扰着她。
不要走……不要再离开了好吗?
这句似承诺的话语不断盘旋回荡在她脑际,这个声音好像在哪儿听过……她越是欲想起这声音的主人,脑子就阵阵胀痛,痛得她几乎无法再想。
妳好,初次见面。
突地,耳边响起似曾相识的招呼语,脑子经过一阵剧烈疼痛后浮出影象……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台风过后,新学期也随之顺利展开,经过新生训练、社团招生之后,紧接着是期中考。
刚入学的新生面对即将到来的期中考显得焦灼害怕,而脱离新生行列的学长、学姊们则悠哉地继续参加社团活动,继续跷他们的课,继续过胡闹的生活,彷佛期中考这东西不存在似的。
在三楼的电影研究社社团教室里,社员们三三两两坐在一块儿,屏气凝神的盯着电视机屏幕观看电影。
钱欢欢坐在靠窗的位置,专心看着手中的推理小说,对于屏幕上五十年代的电影毫无兴趣,比起沉闷的情节,侦探小说还比较可以满足她的想象及胃口。
「喂喂!下面!下面啊!」
听到声音,钱欢欢先是疑惑的抬头,然后转头左右张望。
「下面!我在下面!」
这次听得较清楚,钱欢欢低头一看,只见一个高壮男子在一楼又跳又朝她挥手,看到这情形,她不禁笑开了脸。
「你在这儿干嘛?」她有些惊讶的问。
朱夙强则向她眨了个眼,挥手示意她下楼,「快下来!有好事找妳。」
钱欢欢合上书本,挑眉以无声唇语询问:「真的有好事找我?」
朱夙强脸上出现不耐烦表情,撇了撇嘴继续努力劝服,「下来就对了。」
钱欢欢双手托腮看着无奈的他一眼,没法子的扯唇一笑,将小说收进背袋中,背起背袋,放轻脚步打开后门下楼,一下楼,她立刻对朱夙强发难:「你竟然要我跷社团活动?真是越来越大胆了。」
「社团活动也不过是一群人假借社团之名,行吃喝玩乐之实罢了。」他吊儿郎当的搭上钱欢欢的肩,「况且妳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去社团打发时间。」
钱欢欢斜睨他一眼,「你又知道我跟你一样嫌社团无聊索性就不去,不过社团展时你倒是会乖乖交出作品展览。」
「作品越出色越容易受到瞩目,以后踏进传播这一行也不用费太多心力。」
「原来你打这种鬼主意。」没想到耐性不好的他心思却意外细腻。
「想出人头地不多为自己打算怎么行!」朱夙强轻轻拍了下她的背,「对了,我要介绍个人给妳认识。」
钱欢欢微瞇双眸,「不会是你的新欢吧?」
「嘿嘿。」朱夙强干笑两声,将她揽近身侧抱了下,「妳就是我的新欢啊!」
「是啊,不知何时会变成旧爱哦?」朱夙强的花心可是出了名的,她一定是疯了才会答应和他在一起。
没办法,她这个人对异性的要求不高,不高、太胖或者不是帅哥都不打紧,重要的是要有迷人的才华,而桀骜不驯的朱夙强正巧符合她唯一的条件。
尴尬的话题让朱夙强顿时说不出话来,只得嘻皮笑脸带过,「哎呀!青春就是要拿来谈恋爱用的,否则人生岂不是白走一遭?」
「是吗?」钱欢欢扯唇一笑,拍掉他放在她肩上的手,「什么话都是你在讲,我倒要问问你,青春真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朱夙强不气反拍手叫好,「我想这个问题应该要请教高人才是。」
「哪来的高人?」这分明是推拖之词。
朱夙强笑笑地再度伸手搭上她的肩,「高人就是我想介绍给妳认识的朋友。」
「你的朋友大多是女的。」明明长得也不是多帅,她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女人缘超好,想来这也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大谜团。
朱夙强不以为然的翻白眼,「谁说的!我的好朋友兼死党就是个男人。」
「是吗?」钱欢欢投以怀疑目光。
朱夙强直接以行动表示,快步朝前方人行步道走去,向树下的身影挥手呼唤,「向阳!」
听到叫唤声的元向阳缓缓偏过身,从他的角度只见好友跟一个面容看不清的女人朝他走来,从女子的身形瞧来……
「女朋友又换人了?」他真不知道这个花心好友要换几个女朋友才甘心。
看不清树下的男人长相,不过由身形及服装看来,朱夙强确实没骗她,要介绍给她认识的是个男生,而不是他的红粉知已。
「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她偏头问朱夙强。
「当然!不过他没我有魅力就是了。」朱夙强自傲地挺直腰杆。
钱欢欢不屑地哼了声,「花心的魅力不提也罢。」
随着朱夙强与新女友的走近,元向阳终于得以看到好友新女友的真面目,也在同一刻,钱欢欢抬眼望向元向阳方向。
霎时,四目相对,两人眼底都写着相同的错愕。
眼前斯文俊帅的白马王子不正是台风天时被她错认的色狼吗?那天他还好心的把伞给她,自己则淋雨回家。
当她拿着伞来学校想还他时,却怎么也遇不上他,可能因为大四的课程少,大半学生也趁此机会计划毕业后的未来,所以直到现在那把伞还在她家。
元向阳没想到跆拳道学妹会是朱夙强的新女友,更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形下再次见面,从那次台风天分手后,尽管他们身处在同个校园内,却怎么也碰不到面。
朱夙强搂着钱欢欢的肩,来到元向阳面前,完全没察觉到他们两人的眼神及异样的脸色。
「向阳,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钱欢欢,我女明友。」朱夙强抱了下她的肩,不经意宣告他的专属权。
钱欢欢的视线在对上元向阳含笑的眼时,有些怔忡,不知该怎么应对,是该大方说又再见面了,还是要假装第一次见面呢?
想想也没什么差别,只不过是把男朋友的死党误认成色狼而已,反正也只是笑话一桩,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他们再次见面是在这种情况下。
「欢欢,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兼死党,元向阳。」
「妳好,初次见面,我是元向阳。」在钱欢欢还不知该如何打招呼时,元向阳已微笑地向她伸出手。
钱欢欢看着他因笑弯起的唇,傻愣愣的跟着伸手与他交握,「你好……初次见面,我是钱欢欢。」
朱夙强伸出另一只手臂搭上元向阳的肩,开心的看看两人,「一个是我的女朋友,一个是我的好朋友,希望你们也可以变成好朋友!」
第七章
「初次见面……希望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躺在床上的钱欢欢睡不安稳,不断地呓语,「为什么……要装不认识?我……不懂……」
过往记忆片段在脑海间剎那变换,来到毕业舞会当天。
她看见自己正与元向阳并肩走着,笑着谈话,接着──他突然低身吻了她。
「啊!」喉间逸出惊叫声,钱欢欢也随之睁开双眼。
闭了闭眼,她想她永远都忘不了元向阳突如其来的一吻吧!她一向不信鬼神、算命之类的东西,但自从那一吻之后,她不得不猜想──她男人运这么差是不是因为那一吻诅咒之故?说不定那根本就是诅咒之吻!
钱欢欢深吸口气,伸手抹去额上冒出的细汗,「钱欢欢,镇定点,那太荒谬,这世上哪来的诅咒之吻?别胡思乱想了,哈哈!」
自我安慰的干笑两声后,她又不禁回想起毕业后的所谈的每一段感情,最后总是惨淡收场。
思及此,钱欢欢莫名打了个冷颤,「不过是个吻而已,没这么可怕吧?再说元向阳也只是普通人,跟诅咒扯不上关系啦!但是,被他吻过后,男人运变差也是事实……」
现在,她已不相信感情、不相信男人,更不相信自己会有狗屎好运遇上好男人,她一生的好运似乎在大学时代就用尽了。
叹了口气,钱欢欢猛然摇头,「想太多也于事无补,反正我看透男人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她无力的抬头,立时映入眼帘的是陌生的天花板,疑惑也紧接着出现,「这里……看起来好像不是我家。」
钱欢欢倏地惊坐起来,双眼慌乱的巡视周遭摆设。映入眼的是一片米白色系,米白色的天花板及地面,连带着所睡的床铺及被单都是单一的米白色。
「哪个神经病把房间弄成一片白啊?」她脑际忽地闪过一道颀长身影,除了他之外,她想不出有谁更适合这种变态白色。
除了拥有白马王子形象的元向阳还会有谁?只不过,一切纯属猜测,说不定这样简单的米白设计只是一间再寻常不过的宾馆房间。
「宾馆?!」被这想法吓到,她双瞳倏地撑到最大,小嘴也吃惊地呈O型。
下一刻,钱欢欢像避牛鬼蛇神般的从床上跳下,迅速掀开被单仔细查看有无男人的踪迹。
床上只有她躺过的痕迹,没有任何可疑的线索,看来她没做出什么胡涂事。
不过……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她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种风格诡异的房间内?
一阵阵头痛侵袭她尚不清醒的脑袋,钱欢欢强迫自己去回忆先前究竟发生何事。她双手按压着两旁隐隐作疼的太阳穴,断续记忆从脑子深处钻出,「我陪元向阳吃午饭,接着想走还走不了,该死的元向阳点了红酒……」
红酒?!
「天啊!」酒精就是罪魁祸首,她将双手摀住脸,气恼地用力跺脚,「啊──全都是元向阳的错,好端端喝什么酒!明知我酒量不好还让我喝酒,摆明有不良企图!接着怎么样了?钱欢欢,快用妳的脑袋仔细想一想!」
任她拚命想从发胀疼痛的脑子挤出一点印象,却怎么也想不起喝完红酒之后的事,她连自己怎么走出餐厅来到这鬼地方都记不起来了。
「该死!」她停止跺脚,咬牙啐了声,「酒不是好东西,以后绝不能喝酒,否则下次自己会不会醒来都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