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生,我已经在这个行业里面。」
「难不成妳接案件,只选真理这一边?」
「至少我觉得它是真理。」
他们说太多话了,多到她的心脏开始感觉负荷不了。相处十几年,他们没有过深谈经验,今天,在她出生后的二十七年三个月零六天,纪录打破。
「那么,妳会是个穷律师。」
「所以,我买不起阳明山高级别墅,让我父母亲迁住。」她反刺他一刀。
「妳在酸我?」
「嫉妒是人类正常的情绪之一。」
育箴对他一笑。她的勇气可佳,也许是纪录已破,她就像选手拿到奥运金牌般,变得骄傲、无所忌惮。
「我们离题了,说说,为什么优越条件没办法替男人们留住婚姻?」他竟然不介意她的大胆,追问起她的答案。
「当你的其它缺点掩盖过优点的时候,对不起,优点变成不起眼的东西,然多数时候,优点会为婚姻带来危机。」
「妳的话太深奥。」
「我再解释清楚些,比方你的优点是有钱,将来钱可能是促使你离婚的重大原因。」
「怎么可能?!钱是最能留住人心的物品。」
「假设你的钱让有心的第三者介入你的婚姻呢?假设你的妻子觉得你对钱的分配不均呢?总有一天,钱会成为你的缺点。再说说男人的外表吧!今天的英朗帅气,成为明天风流外遇的条件;今天的爱情酦酵点,带来明天的心碎。再过几年,对簿公堂时,女人出口『脸皮不能当饭吃』,是很自然的反应。」
「我发觉律师是好辩人种。」
「人们总是难以习惯真理,我原谅你。」她对他大胆。
「下次妳会告诉我,我结不了婚的最大原因,是我的条件好过多数男人。」他挑眉望她。
「你不是普通骄傲。」
育箴盯住他的眼睛。有趣,这是她第-次正视他的眼睛--在他看她的同时。
「如果骄傲是种重大过失,我愿意鞠躬向社会大众道歉。」
他对她幽默?!他们之间的纪录不断不断改写,不晓得这种情况用糟糕来形容是否贴切。
「道歉是政府要做的事,不是尔等小民的工作。」育箴回他。
「会不会妳看太多婚姻失败的例子,对婚姻失去信心?」
「也许,不过我始终不理解,当婚姻的存在弊端比正面意义大时,为什么有无数青年男女情愿前仆后继?」
「说的好。」
「你替我鼓掌?不会吧!你是一条腿跨进坟墓的男人。」
「我还不到八十岁。」
「我指的是婚姻坟墓,过几年,你和你的大陆新娘结婚,你们将改变习惯,不再过情人节。」
「谁规定夫妻不能过情人节?」
「相信我,你们宁可过扫墓节。」
「婚姻悲观者!」他批判。
她笑笑不答。她的乐观随着她的暗恋,一点一点深埋。
「我想,我离过扫墓节的日子还很久,因为我和蓉蓉解除婚约了。」
他竟然对她说了?!这件事没人知道,除了他和蓉蓉,现在多了一个第三者。
他解除婚约?育箴做不来正确反应,安慰他?告诉他,婚姻失败率多过成功率?
她只是傻傻站在他身边,傻傻看他。
这天天气晴朗,育箴却在他的眼中看见乌云,她没问为什么,只是悄悄地取消了晚上的火车票。
第三章
不晓得「他和周蓉蓉解除婚约」这件事代表了什么意义,育箴没分析思考,自己可以从中取得几分可能性。她只是单纯地殷勤,殷勤地煮冬瓜麦茶、殷勤地冰毛巾,也殷勤地替母亲跑腿,到苏家送东西。
其实,只要稍微具备理智,她便会察觉,这种行为让她回到过去,她又是那个不顾一切,只求他看到自己的蠢女生。
但是,没办法,一个类似他骑车经过的脚踏车声、一颗小石头,或者一阵麦香,都会让她不由自主联想到他,不由自主地做些不合实际的幻想。
「十七岁的妳做这种事,可以原谅;二十七岁的妳再存幻想,不单单是可笑而已,哈哈哈!」她对镜中的自己笑三声。
干干的笑声,笑不出开心,只笑出尴尬。
真是要命!她变笨了,在他出现的同时。
呼--她吐气,长长的气鼓动颊边长发,吹出一阵小型波浪。
她应该早早跳上回台北的火车,早早回到工作岗位,处理多到吓人的离婚案件,再警告自己,婚姻是种容易造成后悔的事情。
叩!小石子打上来,她转头望窗外。
「镇定、镇定,先检查自己手上有没有拿内衣内裤。」她喊完话,低头看双手。
「很好,妳没有,现在去拿六法全书,打开,抱在胸前,走向窗边,让他知道妳正在忙。」
她嘴巴喊一个口令,手脚执行一个动作。
「不、不好,还是一手拿档案,一手拿录音机,然后对他微笑,用手势要求他等一下,代表自己忙到不行。」
「当然,妳还有选择,妳可以匆匆跑到窗边,告诉他--对不起,我正在讲电话,马上回来。没错,这样看起来比较自然,两手拿满东西看起来很做作,有点演戏意味。」
终于,她决定好剧情,站到窗边,头往下张望。
人呢?喔!不是他,是街头小霸王。淡淡失望升起,她垂头走回床边。
「姊,开门。」不一会儿,小弟在门外叫。
她懒懒抬头,懒懒站起身,懒懒开门,南台湾的天气总是让人分外慵懒。
「姊,妳一个人在房间里跟谁说话?」他们家的隔音设备差,秘密藏不了。
「没啦,我在……」
「在模拟法院辩护?」
博承的声音自小弟身后传来,育箴吓一大跳,原本下垂的懒眉毛,一下子神采奕奕了起来。
「你怎……怎么……来了?」
她结结巴巴,遗失平日的利落。以这种态度面对客户,她大概接不到半个CASE。
「妳老了。」博承批评。
「我……我老?」
什么鬼话?!在律师界她算是年轻美少女呢!居然说她老?他的眼睛被蛤蜊肉糊住,分不清楚事实。
「以前妳的动作没那么慢,我石头一丢,妳会在三秒内出现在窗口。」
「我……我在工作,没……没听到小石头的声音。」她扯谎。
「好,下次我挑块砖头丢。」
「好啦!你们有话慢慢说,先把赌金给我。」小弟向博承伸手。
他合作地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千块给小弟。
「谢啦!给你个良心警告,和我打赌老姊的事,你稳输不赢。」说完,他晃晃手上的钞票,招摇离去。
「你们赌我什么?」
「赌妳看到我会吓到说话结巴,妳害我损失一千块钱。」
「我……」
「前天我们聊得不错,妳自信又意气风发,再加上妳的工作经验,我赌妳不会说话结巴,但小弟说,从小到大,妳被我严重欺压,见到我,一定会一口气提不上来,结结巴巴。他赢了,妳输掉台塑牛排一客,剩下的资金,我只能请妳吃巷口的芒果刨冰。」
「我很少……很少结巴,我只是……只是……」她在心中搜寻恰当字眼。
「我了解,我的纪录很差,看到我,比妳面对罪犯压力更大。」
「谁说我看到罪犯有压力,有压力的人是他们。」抬高下巴,触到她的专业领域,她果然意气风发。
他点头,了解,她是正义使者嘛!「我口渴。」
听到他口渴,唉……她又乖了。
乖乖下楼、乖乖开冰箱、乖乖把他的最爱献上。
他咕噜咕噜喝下大半瓶,不确定自己喝下的是童时记趣,还是记忆箧里的熟悉。
「用这种速度喝糖水,你早晚得糖尿病!」她努力要求自己回复正常。
「放心,我的体质好,胰脏强健。」
「找我有事?」
「出去走走。」他不是要求,是命令。
自信的律师小姐会拒绝,并要求他为自己的无礼道歉,但暗恋她的小女生,会将他的无礼视而不见,眼前的她是……又输了!输掉的不是简单的一千块钱,是对他无止无尽的妥协。
于是她跟在他身后,随着他两条长腿交叉,离开家门口。
他的影子很长,长长地落在她的头顶上方,变成一张捕梦网,由上而下,网住她的思维和身量。
缩在他的影子下方,她不想离去,于是亦步亦趋。
育箴喜欢这种感觉,彷佛她躲人他的护翼,成为他的责任之一,她不晓得这条路有多远,只想一直走下去,不管是天边或海角,只要他在前面,跟随是她的唯一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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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下,她实时收住脚,却仍然在他转身时,碰上他的前胸,仰角五十度,她不矮,是他高得太过分。
「以前,我常在这里打球。」
他弯腰捡起篮球,不晓得是哪个小孩遗忘的,弯腰运球,几个箭步,他灌篮得分。
他回头,育箴不在原来的位置,她站到球场边的榕树下,那里是小时候他逼她罚站的地方。
每次他不满意母亲逼他带育箴出门玩,就约几个朋友到这里打球,男生很恶劣,老拿球K她,弄得她满脸泪痕又不敢哭出声。
看她被修理得差不多,他才恶声恶气地走到她面前对她说:「妳又不会玩球,干嘛那么爱当跟屁虫?」
最后,她被赶到榕树下面罚站,看他们玩球,直到大家一哄而散,她才巴巴地跟在他屁股后面回家。
慢慢长大,她的学习能力、变通能力增强,知道与其罚站,不如把时间拿来帮博承写功课,于是,他打球,她写作业,终于稍稍平息博承心中不平。
风把她的头发吹开,再严酷的太阳,都无奈何于榕树的宠溺,它执意替人们架起浓荫,执意替育箴燥热的心,带进一丝凉意,吸气,瞇眼,她喜欢这个场景。
放下球,他走到她身边,飞机从天空划过,他们同时抬头。
「妳哭的样子很丑。」
看见飞机,博承联想到她第一次送他出国。
「你骂人的样子也不怎么赏心悦目。」
育箴回答,他们想起同一幕回忆。
「我不晓得,为什么女人能哭成这样。」他说一句。
「我也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喊『扁人』喊得理所当然。」她顶一句。
「妳真的变了。」
「我变聪明了,不再对一个矮黑人迷恋。」首度向他证明过去,她下足勇气。
「我矮?从国二起,我就远远赢过妳。」
「很公平,我赢你前十三年,你赢后半段的十三年。」
话匣子打开,育箴结巴不再,他们同时发现,和对方聊天很愉快。
「未来五十三年,妳想翻盘的机率等于零。」
「谢谢提醒,不过未来五十三年,我改比别的项目了。」
「不管是哪一项,我的本质好、先天条件佳,妳要赢我,难度太高。」
「真骄傲,不过,这次我要比脑袋,你最好确定你不会比我早得老人痴呆症,听说商人狡狯,为了设计别人,天天用脑过度,脑部病变的机会是正常人的两倍半。」
「妳的数据有问题,我倒是听说律师天天和人辩论,情绪易激动,心肌梗塞的机率是我们平常人的好几倍。」
「找我出来,是要我陪你诅咒彼此?」
「不,我找妳出来,是有重要的事情同妳商量。」
「商量?不会吧!你的字典里面除了命令之外,还有商量?」
「妳小看我的字典了,我的字典里面有谦逊和善、有宅心仁厚、有体贴入微………」
他的四字成语未用完,她已笑弯腰。
「你的字典里有没有双重人格、睁眼说瞎话、说谎不用打草稿?」
「我想……我错了,当初我不应该叫妳念法律系,妳见识到太多人心险恶,不知不觉间,近朱为赤,近墨成黑,妳失却当年的温柔甜美。」
「温柔甜美?我都不晓得自己这么好,那么请问,你怎能对一个温柔甜美的女孩做尽迫害?」
「所以我弃暗投明啦!我现在的态度不错吧?」
「好个弃暗投明!你知不知道,在弃暗投明之前,有个很重要的工作应该进行?」
「说说看,我不是太清楚。」
「入狱服刑,这不是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的世界,想改过向善,必须先经过法律制裁。」
「我不过是男孩子的小小调皮。」
「却伤了纯洁少女的心。」
「好吧!请问,要判刑多久,对了,当时我不满十八岁,请法官从轻量刑。」
「就判两个星期,但可易科罚金。」
「请问我要缴纳多少罚金?」
「两千块大银。」
「没问题。」
他拿起钱包抽出里面的两千块给她,育箴收进口袋里。
「这下子,连刨冰基金都没了。」博承说。
「这次,法官请客。」育箴笑瞇眼。
他很少觉得她美丽,几乎都是男同学提起,他才发觉大概真有这么回事。他只觉得她熟悉,熟悉到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约莫是她从小黏他黏得太紧的缘故吧!但,眼前,他是真的觉得她漂亮,没有经人提醒,是单纯的直觉反应。很难想象这么漂亮的女生,居然乏人问津!
「要不要走了,吃冰去?」育箴问。
来不及回答,博承视线中出现一对小学生。中高年级吧!女孩的长发在身后扎成长辫,个子很高,至少比男孩高过半个头,又黑又瘦的小男生牵着脚踏车,一边走-边回头骂人。
「连颗篮球都照顾不好,妳跟在我后面做什么?」小男生怒气冲冲。
「对不起,我一定可以找回来。」
女孩头低低,明明是高个头,却缩得看不清脸。她穿着一袭粉蓝色小洋装,粉色的裙襬上还镶上蕾丝花边,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妳不知道天气很热吗?要我到处乱跑。」
男生头抬得高高,胸挺得直直,脸黑不打紧,白色的T恤也黑得看不清原色才叫厉害,骄傲的态度让他看起来俨然一副小巨人模样。
「对不起……」
她开始揉起眼睛,彷佛下一秒钟就要掉泪。
「要是球丢掉,看妳怎么赔,那是NIKE的,我表哥特地买来送给我的。」
他全身上下都是市场牌,NIKE是他所有东西中最了不起的名牌。
「对不……啊!我看到球了。」
女生往前跑几步,跑到篮框下,捡起球,巴结地送到男生面前。
男生收下球,怒火明显消退两分。
「下次我再也不要带妳出门了。」
「对不起嘛!不然我帮你写功课。」女生拚命讨好他。
男生想了一下,彷佛在考虑还有没有办法从对方身上挖到更多好处。
他没想到,她倒替他把好处送上门--
「我家冰箱里有一个慕斯蛋糕,你要不要到我家吃?」
「有没有可乐?」
「有,我们现在就去好不好?」
小女生拉起他的手,轻轻摇,轻轻撒娇。
他瞪她一眼,把球交给女生,拍拍车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