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妹说话还是跟以前一样有趣,「只要一和妳说过话,我肯定胃口大开。妳知道吗?妳比任何开胃菜更能促进食欲。」
再美味的开胃菜,一等主菜上了桌,还是免不了被撤下的命运。「学长,这也算是赞美吗?我长得一点也不像盐酥花生米。」
「花生米有什么不好?挺好吃的!怎么我们一见面就一直谈吃的?说得我肚子都饿了。」
「这能怪我吗?」何彩云觉得冤枉,「是谁提议要请吃午餐的?我想你和学姐在一起,一定不会谈这种太营养又没气质的话题。」
「妳以为我都和她谈什么?尤里西斯的读后感?」
「那只是起码级。你没有在星光下对她朗读一段漂鸟集吗?让生时丽似夏花,死时美如秋叶?或者是夜莺颂,想起了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嗯,烤夜莺可能不太好吃,瘦了点。」
「啊,学长,你破坏了我对爱情所有美丽的幻想!」
「我是在教妳第一课,爱情只会从幻想的泡沫中诞生。」
「居然这么说!学姐应该把你留校察看,或是直接退学的。」
「好幸灾乐祸哪!妳放心好了,彩色泡沫很廉价的,一小撮肥皂粉就可以了。」
进了餐厅,两人找到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大面的玻璃窗外植了一排修长的翠竹,枝叶聘婷,映入眼帘。
「先点一两样点心吧,我怕妳待会儿饿昏了。」沈阅明看着菜单边说道。
「学姐不是快到吗?不等她来再一起点?」
「我向来不会把她约的时间太过当真。」楚落雁觉得迟到是女人的特权,特别是对一个美丽的女人而言。
何彩云自然也希望她来得迟,于是开开心心地点了乳酪蛋糕。他们一边天南地北地聊着,从NBA本周的十大好球谈到乔哀思的小说拍成的电影「逝者」开头的雪景--
雪落在那片肥沃平原中央的每个地方,落在那些光秃秃的丘陵上,轻柔地落在更远处的亚伦沼泽上,轻柔地落进香浓河出海处阴暗险恶的波涛中。雪也落在迈可福瑞长眠之处的每个角落……
他记得小说最后一段的前半部,她读得比他更熟,可以背到最后一句--落在一切活人与逝灵的身上,他的灵魂就慢慢失去了知觉。
他的灵魂没有失去知觉,正慢慢醒了过来……
楚落雁并没有迟到太久,两人其实都很有耐心等久一点的。
她穿着一袭无袖的连身洋装,雪纺纱的裙襬随着她轻巧的步履在纤细优美的小腿上飘扬,微卷的头发染成金红色披在肩上,让她那张完美的脸孔更显得白皙晶莹,惊艳的目光一路跟随着,直到她走到沈阅明身边坐下。
意外的见到何彩云也在座,她有些惊讶,倒没有不高兴的意思。
「学姐好。」何彩云仍是乖乖地问候。
「何彩云,妳怎么会在这儿?」
「我和学长读同一所学校,刚刚在校园里正好遇到了,学长太客气了,请我吃午饭,希望学姐不要介意。」何彩云不厌其烦地把事情说了一遍。
「我有什么好介意的?」楚落雁很有度量地笑道。是何彩云又不是别人。瞧她还是一副心宽体胖的模样,既然见着了,当然还是好朋友。「对了,妳念哪一个科系?」
「德文。」何彩云叹着气说道。那些又长又难背的单字让她吃尽了苦头。
「德文?」楚落雁瞪大了眼睛,「听说很难念的。妳和阅明一样喜欢自讨苦吃。」
「学姐,我们不要再提德文了,它会让我消化不良。」
「消化不良?那我觉得妳选对了,多念一点德文,妳就不用去媚登峰了。」
「说的也是。」何彩云略带一丝自嘲地答道。
沈阅明并不觉得楚落雁的话有何幽默之处,毋宁说是稍带恶意的嘲讽。他伸手招来服务生,不想让眼前的话题继续下去。
「落雁,妳点什么?」他瞄了精美的菜单几眼。
「羊小排好了。不过,待会儿主菜你得帮我吃一半。」她迅速地计算着卡路里,幸好她早上只喝了一杯果汁。
「小何呢?」可别也要他帮忙解决一半的主菜。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羊小排。
「德国猪脚。」这家餐厅的猪脚很有名的,她当然要好好品尝一下。
猪脚?楚落雁忍不住皱眉。女孩子和男生一起吃饭,怎么可以点这道菜?她可做不出这种没气质的事。先别提猪脚的吃相是怎样都优雅不了的,光听菜名就不够高雅。
沈阅明本来也想点猪脚的,可是若再加上半份羊小排,份量就有点儿太多了。他喜欢美食,可没兴趣把自己给吃撑了。
点好了菜,服务生走开,餐桌上一片沉默,三个人之间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的话题。何彩云有点窘,自觉是个多余的第三者,打扰了一对情侣。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其实并不觉得渴。玻璃杯放回桌面时轻轻的碰撞声,听起来有些刺耳。
其余两人似乎并不觉得气氛有何异常,幸好前菜很快就上桌了。
沈阅明边拨弄着盘中的沙拉,边说道:「对了,落雁,下个周末,我们班上要去河边烤肉,欢迎携伴参加,妳有没有别的活动?」
「应该是没有。」楚落雁想了几秒钟,不大确定地回答。去河边烤肉好像有点无聊,不过反正到目前为止也没什么更有趣的事。
「小何,妳如果没事也一起出来玩吧。」
「这……不大好吧?」何彩云迟疑着。灯泡就算不亮,挂在那儿还是很碍眼。「大家都是双双对对,我去凑热闹有点尴尬。」
「妳放心,不是每个人都会带朋友来的。而且那地方风景很漂亮,像是世外桃源,妳不去包管妳会后悔。」沈阅明热心地游说着,心里想着:有学妹一起去,一定很好玩的。
「学长,你是观光局的发言人吗?好像在拍宣导短片哦!」何彩云忍不住取笑道。十分心动,不用山明水秀,光他一人就是极佳的观光景点啦!
「真的一点都不夸张。」沈阅明仍极力鼓吹着,「不仅有美景,还有美色。妳没听说我们企三甲的男生个个都是美男子吗?」
何彩云噗哧一笑,「我只听过企三甲的男生,个个都是吹牛大王,而且学长还是王中之王。」
自己的男朋友这么热心地邀请别的女孩子出游,楚落雁再好的风度都有点不是滋味了。
「阅明,你们班上那个王大胖不是没有女朋友?正好介绍他们认识。我看他和何彩云真是天上一对地上一双,不过绝对不可以让他们同乘一部机车,会把车子给压垮的。」话中免不了带了三分尖酸。
「学姐顾虑得很周到,如果能有坦克车来接我,会比较保险。」对于类似的批评,何彩云早练就了金钟罩铁布衫。
沈阅明不悦地看了楚落雁一眼。王大胖哪配得上灵秀的小何学妹!而且小何一点也不胖,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轻轻松松毫不费力地一把将她抱起来。
可是当着学妹的面,和女朋友弄得不愉快,她也会很尴尬吧?「学妹,只要妳肯来,什么车都没问题,那就这么说定了。」
「好厉害!真弄得到坦克车?」她边切猪脚边说道。
「那有什么问题!妳不知道我表姨的表嫂她表哥的表姑丈他家里那只小狗是前前任国防部长的表亲吗?」
「这可表到西伯利亚去了。」何彩云揶揄道:「学长,我看你不只吹牛皮的功夫一流,耍嘴皮的功夫也不遑多让,还一点都不打结呢。」
「承学妹不弃,在此谢过。」他说得高兴,还掉文呢。
「阅明,」楚落雁莺声燕语地喊了句,「我吃不下了,剩下的羊小排都给你了。」她秀秀气气地放下刀叉,拿起餐巾在唇角轻按两下。
沈阅明把她盘内剩下的羊小排全拨到自己盘中,眼睛却望着对面何彩云盘中那皮脆肉嫩的猪脚。看起来真的好好吃,光瞧她爽快地一口接一口,就觉得真是人间美味。
他认命地解决掉自己点的鱼排和那半份羊小排。
他其实也可以把那些残羹剩菜留在盘中的,可是楚落雁会说他太浪费。他觉得劳累他的胃要比劳累他的耳朵来得轻松。
女友有事,男友服其劳,大概也是天经地义。
三两口把他点的、还有不是他点的食物咽下肚,他重回刚刚的话题,得先把时间敲定。
「小何,」老是学妹学妹的喊也太累赘了,「那就说定了,礼拜六早上七点去接妳。来,先把地址电话写下来。」他立刻掏出纸笔,不容她犹豫。
何彩云心知有些不大妥当,她可一点也不想认识王大胖王小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想点头又有点心虚地瞧了楚落雁一眼。「学姐……」
楚落雁并不觉得何彩云去或不去有何差别。「你去张罗你的坦克车吧。我先说好,我可不坐你那台野狼125哦,安全帽一戴,什么发型都别提了。」她老早觉得沈阅明该去买部车,又不是买不起。她也不是非蓝宝坚尼、法拉利不坐啊,双B一部要得了多少钱!
「没问题,我去跟表哥借休旅车,载两位女士绰绰有余。小何,用不着表到西伯利亚去了,我表哥就住隔壁。」
「那我就去帮你稳定一下重心好了,」何彩云戏谑地答道,「免得车身太轻盈,开到山沟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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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很好,气象局发布的降雨机率却高得离谱。
一行十来人,七、八部机车,再加上两三台汽车,各自找了空位停好了,便一路吱吱喳喳地穿过多石的岸边,一个个挽起裤管,脱下鞋袜,把脚丫子踩进映着天光云影的溪水中。
暑气略消,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没啥闲情去欣赏美丽的风景,便急急忙忙地把烤肉炉架了起来。先满足了肚皮,才有力气去谈些风花雪月的事啊。
何彩云认分地也跟着忙了起来。升火烤肉这些活自然难不倒她,美食主义者通常也是烹调高手,而且她也不是可以等着让人伺候的那些人之一。
大伙吃饱了、喝足了,便有人提议沿着溪水往上游走,去探探有没有更好的风景。何彩云也兴致勃勃地想跟那几个男生去探险,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沈阅明在内。虽则河床的地势有点陡,但可以攀爬的大石却不少,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可人家不让她跟,认定她手脚笨拙,怕会拖累大家。幸好反对的不是沈阅明。何彩云只好安分地留下,就在溪边玩玩水。
开路先锋一行五、六人在溪谷中走了一段,溪水清澈,水量丰沛,愈往上走,林木愈是深幽,已经不见一丝暑气。阳光偶尔会透进几缕金丝,在潺潺的水面上像小精灵似地跃动。他们选定的是下方河谷的两条支流之一,这一条比较陡峭,似乎也比较值得冒险。方才沈阅明是很愿意何彩云一同上来的,虽然她身形称不上纤细,他总觉得她走路的样子十分自然轻巧,一点也没有笨拙的样子,就算有什么事,他也一定拉得住她的。为什么其他人会觉得她是累赘,他怎么也想不通。
可惜人家说了一句反对,她便打了退堂鼓,大约也是有点怕这溯溪的辛苦。要不有她一起上来,肯定好玩得多。
至于好玩在哪儿,他一时也说不出。
崎岖的山坡上,一棵笔筒树长得高大异常,树不是一丛肥硕的姑婆芋,两三棵山樱尚未到花季,深绿的枝叶与褐色的光亮树干别有可观之处。
他心中不由得再次惋惜起小何没一同上来。她很喜欢这种树,虽则平地上也常见,但长在山野之间就是不一样。再过几个月,开出一簇簇红色的小花,就像枝头挂着美味的点心似,让人食指大动。花瓣晒干可以泡茶,果实可以做成蜜饯。
他以前不知道,山樱除了用来赏花之外,还有这许多用途。直到他们初识的那一天,他送她回家,在路边偶尔看到一株枝浓叶密的山樱,那是一个秋天的晴朗夜晚,有很美的月色,很美的星光。
哦,那一天也是楚落雁的生日。小何眉飞色舞地说着把山樱花做成糕点的美味。好一个可爱的小老饕!
他们经过了山樱树荫下,又往上走了几十公尺,要再前进似乎已经不可能了。
这段随性的冒险得要告一段落了,水流有点急,也许只是因为落差太大的关系……
也许不是。沈阅明忽然想起气象预告说午后山区会有雷阵雨。
「喂,我们该回去了,上游可能在下大雨。」沈阅明微皱着眉,心中有些不安。
「沈阅明,你别扫兴了,就算下雨也只是一点小雨,水量又不大,我们才走了这么点路……」
「我担心下面那些人,如果到河里去玩水,又没注意到水变急了,会有危险。」半数的男同学都上来了,剩下的几位四体不勤,好像没一个会游泳。如果女孩子有什么事求救,恐怕没一个能派上用场。
「有女朋友的顾虑的就是不一样。」方才还反对的人低声咕哝着,「那我们赶紧下去吧。」大家高高兴兴地出游,到最后要是上了电视新闻,不就糗大了吗?
一群人用比刚刚上来要快得多的速度往下走,方才那温柔清亮的潺潺溪水似乎愈来愈激昂……
沈阅明走在最前头,幸好没多久就回到原来休息的地方,大部分的人都留在水边。他见到小何坐在溪水中一块大石上,光着的双脚半浸在水里,不时溅出一大片水花;然后她走进水中往岸上走,变得湍急的水流让她的脚步有些不稳。本来只漫到小腿的水深已淹到膝盖。她似乎也意识到危险了,脸上有一丝惊慌,费力地挪动着双腿……
沈阅明远远地就见到她站立不稳的小小身子,不禁惊喊了一声:「小何……」
何彩云无助地往声音的来处看了一眼,来不及回答,急骤的水势已将她冲入水中……
沈阅明死命奔向她落水的岸边,只来得及脱下笨重的鞋子便跃进水中向她游去。强劲的水流将他冲了开去,他奋力地摆动双臂,一心一意只想赶到那个连头都快要无法冒出水面的人儿身边……
耳中除了奔腾的水声之外,还隐隐约约有一阵嘈杂的呼喊,他却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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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彩云迷迷糊糊地吐出几口溪水,一张眼,头顶上不再是朗朗的青天,灰色的浓云遮掩了半边天空。她惊魂未定地坐起身,及肩的黑发凌乱地滴着水,身上的长袖方格上衣和及膝的牛仔裤全都水淋淋的,苍白的嘴唇犹自哆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