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是不是走错路了?」沈阅明吹出最后一个音符后才问道。
何彩云想起他还要赶火车的,有点愧疚地说道:「刚刚就该转弯了,我没注意到,学长搭几点的车?」
沈阅明不在意地答道:「不急的,就算错过这一班,改搭下一班车就好了。」他此刻一点也不想走出幽静的巷道,回到嘈杂的大马路,把自己塞进那令人窒息的车厢中。
何彩云一听,也安了心,觉得他说的并不是客气话。「那我们还有时间到前面的公园坐一下吗?学长的口哨吹得真好听,我可以点歌吗?」
沈阅明微笑地点点头,「小何学妹,妳是不是发现自己有个很爱现的学长?待会儿可不要点首我不会的曲子,害我出丑啊。」
「你不会的曲子,我恐怕也点不出来。学长会吹口哨,那应该也会唱吧?」她心里是肯是的。他的声音醇厚,肺活量又足,肯定唱得极好。
「我若是说自己不会唱,岂不就是承认自己只会胡吹了?」他玩笑地反问道。
「当然不是胡吹啦,好听得像是天籁。」她夸张地赞美道。
「多谢抬举。我只好说妳对天籁的标准订得可真低。」
何彩云有点同意他的说法。今夜之后,她对他再也不可能有客观的评断。之前她从没听谁说过,他既会打球又会唱歌。
「你会常常和学姐去KTV唱歌吗?」她好奇地问道。
「她常常和其他的朋友一起去。不过,妳别不信,我从没去过KTV,是个标准的土包子。」
「我也没去过啊!」何彩云笑道,「土包子不止你一个。学姐不会抱怨吗?你有这么好的嗓子,不去KTV大大秀一下,岂不可惜?」
「她从没听过我唱,根本不知我唱得如何,有什么好秀的?」
何彩云有点奇怪。善唱的人总是爱唱,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哪有故意隐藏自己优点的道理?
沈阅明见她疑惑的眼神,继续说道:「妳瞧,我总不能跑到她眼前跟她说,来,妳坐好,我唱歌给妳听吧!唱歌也是需要看心情的。我是标准的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何彩云有些失望。他连在女朋友面前都不唱了,怎么还会唱给她听?可是他刚刚明明答应过了……「学长,三人才叫众,这里只有两个,不算违反你的标准吧?」她期盼地说道。
「我没说不唱啊!」他瞄了一眼她希冀的小脸,好笑地说道:「不过待会儿可别把耳朵塞起来。」
「怎么可能!就算是听见鸭子叫,我至少也会喊三次安可的,你放心。」
「鸭子叫?妳的标准果然低得不可思议。好吧,妳想听哪首曲子?」
何彩云低头想了一下,「菩提树?」这首曲子他方才吹过了,旋律节奏都丝毫不差,想必是他十分熟悉的。
小公园的外围正好种了一排菩提树,婆娑的枝叶在月光下随风轻舞,叶面闪着微光,当然是比密室中的小萤幕更适合的场景。
两人并肩在长条椅上坐下。初秋的微风将几片枯叶吹离枝头,飘落在椅面上,灰尘肯定也是不少的。两人谁都不在意。这样美好的夜,谁还会去在意灰尘呢?
他伸长腿,双手环胸,安适地闭着眼,轻轻吐出前两句,歌声融入宁静的夜色--
「Am Brunnen vor dem Tore
Da steht ein Lindenbaum
Ich traumt in seinem Schatten
So manchen suBen Traum
Ich schnitt in seine Rinde
So manches liebe Wort
Es zog in Freud und Leide
Zu ihm mich immer fort
……」
何彩云也闭着眼,沈醉地聆听着,已经不在乎是偏见还是客观。他的歌声真美得不可思议,而且只属于她,连楚落雁都没听过,这让她格外有一种拥有他某一部分的快乐。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他也不会忘记的。虽然多半是因为,今天是他女朋友的生日。
一曲既罢,他意犹未尽地又唱了两首摇篮曲,觉得自己从没唱得这么好过。今晚他的声音状况极佳,又有清风明月相伴,再加上一位知情识趣的同伴。她当然是爱听的,他志得意满地想着,虽然没有听见掌声。
「学妹,妳的安可呢?我真唱得比鸭子还难听吗?」
何彩云只是忘情地凝视着他,说不出话来。
「喂,我唱摇篮曲,可不是要哄妳睡觉的。好学妹,醒醒吧!」他含笑说道。她脸上全然是沉醉的表情,这比任何赞美的话更得他心。
她还能说什么?忍不住怨怪地瞪他一眼。这人分明是她命中的魔星。今晚她来参加楚落雁的生日宴会并不是为了看到这样一个他。为什么他不肯安分地停留在偶像的地位就好?有一张俊美的脸孔,在球场上奔驰的片刻间意气风发、无所畏惧。
她只要拥有一张剪报就满足了。他应该是那样的啊!说两句话就带上一个机车芭乐的,故作有趣的满口粉丝粉肠,反正就是非要表明他不屑去学那三十七个国语注音,把ㄏㄈ分得太清楚就落伍了。
他为什么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运动员?
「你学过德语?」她恼怒地问,「还会唱德国民谣?」
「有空时,我常会去德文课旁听。」沈阅明奇怪地看她一眼,她语气中的不悦清晰可辨。「怎么啦?这得罪妳了吗?妳特别讨厌德国人?妳知道的吧,不是每个德国人都是希特勒。」
我没有讨厌德国,她在心中答道,但是我讨厌你。像你这种男生,既然有了女朋友,就该把自己藏起来,怎么好到处招蜂引蝶、让人意乱情迷?
「你的德语唱得满像那么一回事的。」她犹自不甘心地赞美道。
「我是唱的比说的好听。在家里把费雪狄斯考的唱片多听两遍,就满可以唬人了。如果要用德语交谈,就只能干瞪眼了。」
「学长不是读企管的吗?怎么会跑去学德语?」要讲实用性,也该是学英语或日语吧?
「这……纯属业余爱好,不是日后吃饭的家伙。」就连他的同学都觉得他莫名其妙,就算是学西班牙语都实际得多,更别提德文拗口又难学。「妳知道,我未卜先知,知道我日后会在一个小学妹面前表演,让她大吃一惊。」
原来是存心跟她过不去。唉!
「学妹,好好的怎么叹气?是不是中琼瑶小说的毒太深了?来,笑一个,给妳五毛钱!」
应观众要求,何彩云果然浅浅一笑。「五毛钱拿来,不准多,也不能少!」她把一只圆圆润润的小手直伸到他眼前。
「别小气了,再多笑一个,凑成一块钱吧。」
何彩云硬是忍着,不肯放松唇角。「这给你一个教训,做不到的事,就别胡乱开口,学长。」
轮到沈阅明叹气了,他夸张地拍了下额头。「居然被小学妹给教训了,真不给面子。」
「不要你的五毛钱,再唱一首吧。」她意犹未尽地央求道。
「我听妳的音质不错,应该也是个爱唱的。这样吧,我们合唱一首?」
「我可一点也不懂德文啊。」她有些窘迫地回避。
「学妹,妳就认定我那么崇洋媚外,一首中文歌都不会?」好小气的学妹啊。
何彩云苦恼地想着。听了人家那么多首歌,好像也不应太小家子气。她想了老半天,想到一首歌词最简短的。「花非花,会唱吗?」
「是白居易的词吗?我应该还记得。」
清亮的女声和着极富磁性的男中音很有默契地同时响起: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露无觅处。」
「安可!妳唱得很好嘛。再来一首独唱?」
听得出来是真心诚意的赞美,何彩云比较有信心了。想来在他眼中,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停顿了片刻,她定下心神,开始的第一个音略带颤抖──
「月亮出来亮旺旺,亮旺旺!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哥像月亮天上走,天上走……
哥啊!哥啊!哥啊!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
女孩子唱起情歌,真是别有韵味。曲中那回荡再三的「哥啊」是谁?是不是已经出现了?沈阅明几乎是羡慕地想着。
「小河淌水?小何学妹,妳把这首歌唱得这么动听,可不会因为妳就像这首歌一样爱哭,一天到晚淌水吧?」他故意取笑,想要赶走那种心动的感觉。
何彩云立刻不甘示弱地回嘴:「小明同学,那你干嘛那么无聊,把小鸡和兔子关在一起,一天到晚数牠们有几只脚?你和牠们有仇吗?」
沈阅明哭笑不得。他那么大个儿,被叫做小明,真是滑稽。这学妹不仅歌唱得好,反应也忒快。「小何同学,是我失言了,妳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计较了吧。」他爽快地赔罪。「不过,光是一首安可曲是不够的,像我这么好的听众可不是天天碰得到的喔!」
何彩云不愿让他失望,何况这机会恐怕是绝无仅有的。她把自己最心爱的一首歌唱了出来: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
微风吹动了我头发,教我如何不想他?
月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
这般蜜也似的银夜,教我如何不想他?
水面落花慢慢流,水底鱼儿慢慢游。啊……
燕子你说些什么话,教我如何不想他?
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啊……
西天还有些儿残霞,教我如何不想他……」
教我如何不想他……最后一句在风中回荡,两人沉默了片刻,既没有掌声,也没有交谈。何彩云低着头,不敢看他一眼。他是不是听出什么了?她心里后悔极了,随便唱首小星星什么的,都比这首恰当。
教我如何不想他──
「好啦!最后一首了。」她故作大方地说道,不愿他今晚记住的是这样特别的歌,她选了一支轻快活泼的曲子:
「我是一个小傻瓜,吃了两个大西瓜,买了三个洋娃娃,捉了四个小青蛙,五个指头本领大,牵着六匹马,拿着七朵花,八朵花,九朵花,十朵花儿到了家。我是一个小傻瓜,小傻瓜……」
我是一个小傻瓜呀,小傻瓜。
注:〈教我如何不想他〉 作词者刘半农
〈小傻瓜〉作词者赵济安
第三章
考完下学期的期末考之后,楚落雁也跟着毕业了。
现在她再也无法从谁那里知道他的消息。
联考放榜了,楚落雁也考上北部的学校,虽然和他并不是同一所大学,至少已在同一个城市。近水楼台,又不用像高中情侣一样遮遮掩掩,想必两人的感情会更进一步。
而她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更认真地念书,好确保万无一失的在一年后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那时候……
那时候,她又能如何?她的平凡和楚落雁的美丽,仍是无可改变的事实。
理智告诉她,到头来唯一的差别,大有可能是他们的结婚喜帖,他可以亲手交到她手中,而不需经过邮寄。
这一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地过去了。何彩云如愿地在榜单中看到自己的名字。心中半是埋怨,半是庆幸。命运待她真是不厚道,为什么没有让她在考试当天拉肚子,或是出点小车祸什么的,好让她可以理所当然地选个别的学校。
谁都爱和她作对,这其中以她自己为最。
离家的前一晚,她整理行装,一两百张唱片中只挑了三张,舒伯特的联篇歌曲集。他的最爱,也是她的最爱,他俩崇拜的是同一个神祇,除此之外,没有共通之处。
她把旅行袋的拉炼拉上,口中一边哼着,我是一个小傻瓜呀小傻瓜。
心中暗骂道,小傻瓜很快就要变成大傻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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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忍耐着不刻意去寻他。整座偌大的校园,她的理智说不够大得足以避开他整整两年。她的感情却回答,也不是小得可以让她第一天踏进校园,就与他不期而遇……
「嗨,小不点,好久不见,妳长高了。」他那醇厚如酒的男中音不高不低地响起,既没有惊喜,也不显得陌生,彷佛他们昨天才见过面似的。
已经是初秋了,天气仍十分炎热。何彩云走了一条她已经走惯了的小路。两旁是长着长须的老榕树,佝偻着高大的身子,枝叶在头顶上交错,挡住灼灼的暑气。
她勉强压抑住心中的兴奋,恭恭敬敬地答道:「学长好。」
「小何学妹,妳德文系还读不到一个学期,就把德国人那一板一眼的功夫学了个十足十,好厉害哪!」
「哪及得上学长。你才念了两年多的企管,也已经把生意人那种表面上吹捧、暗地里损人的本事都学全了,这才厉害哪。」
「好个伶牙俐齿,辩论社那些尖嘴利舌的家伙一定不会放过妳。」
「我对辩论社没有兴趣呢,学长。」何彩云甜甜一笑,「我比较想去你们篮球社打大前锋的位置,你欢不欢迎啊?反正我现在长高了嘛。」
「是长高了,恭喜妳正式脱离侏儒的行列。我们学校旁边有一所幼稚园,那边的小朋友若是要组篮球队的话,大前锋的位置非妳莫属。」
「这叫做五十步笑百步,你自己都是个矮子,还敢取笑我?」
「是,是,妳下午有空吗?我这个大矮子请妳这个小矮子去吃饭如何?我和落雁约好了,一起去吧,妳们也很久没见了吧?」他又习惯性地摸摸她的头发。嗯,高度刚刚好,顺手极了。
下午有课也不打紧,和他一起去吃饭呢!可惜人家女朋友也在场……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自己可是去当电灯泡的。
「好啊,只要你不怕被我吃垮。学姐最近好吗?」她意思意思地问了一句。
「她很好,美丽如昔。」老是在减肥期。他怎么也搞不清楚,干嘛非得从模特儿身材减成芭蕾舞者的皮包骨不可?唉,像小何这样的身材有什么不好?
当然,他也爱她如昔。何彩云只能暗暗叹气。在这场美丽的爱情故事中,已经注定自己只能当个偶尔出场的配角。但是,人要懂得知足,偶尔总比没有来得好。
「你要去接她吗?」
「已经说好她自己过来,我们先去餐厅等她,顺便我把这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跟妳介绍一遍,免得这四年把妳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