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从没喜欢过篮球。
事实上,篮球曾经是她的梦魇。念国中时,体育课考半场运球上篮,曾让她作了三天的恶梦。
梦见了整节体育课,她怎样也无法把球投进比针眼还小的篮框;老师和同学站在一旁,你三11n我一语地嘲笑她笨拙的动作和矮墩墩的身材。营养过剩的篮球架愈长愈高,直向发展。
同样营养过剩的她,愈长愈胖,横向发展。
现在,她念高中了,体育课不考篮球,她再也用不着看到那颗大而无当、到处乱滚乱飞、老爱嘲笑人的笨球。
高一的新鲜人心满意足地横过操场,步履悠闲,还没意识到不远处传来的各种噪音--
球打板的声音、球鞋急促地踩在地面上的声音,还有一阵阵莫名其妙粗嘎的吶喊。
她心不在焉地抬头,微皱着眉,发现自己就站在篮球场外,看台上零零落落的坐着几个人。秋天的黄昏,一轮金红的夕阳悬在学校围墙的上端,光灿灿地照着球场上一群纠缠得难分难解的大个子。
一名矮小的球员突然从长人阵中跃起,跳得比谁都高,从无数巨掌的包围中,精准地把球送进篮框。他凌乱的黑发因为汗水和阳光愈发明亮,双足一落地,他转身便往后场跑,灵活的脚步以一种几乎足不点地的优美节奏,轻巧地奔过大半个球场。
她没听见看台上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只是呆呆地瞧着他。
直到多年后,她始终不曾忘记这一刻。这一学年,在下学期结束前,她没有错过篮球队的任何一场比赛。不论是正式的,或只是练习赛。
原先,她不过是去倒垃圾。
第一章
谁都会说楚落雁是个美丽的女孩。
美丽又有内涵。
她的书包里总是摆着一本《泰戈尔诗集》,或者是《草叶集》,偶尔会换成《狄金逊诗选》。后来和其他同学一式的书包换成了古奇,又换成香奈儿,包包中仍是固定的三选一。
清晨的微风拂动她及肩的秀发,她步履徐缓,一如训练有素的模特儿。从她家中到公车站牌,还有一大段距离,她一路享受着众人的注目,慢悠悠地走向公车站。站牌旁边老早等着几张熟悉的脸孔,她叫不出名字,同校或是非同校的男生都有,其中有好几个向她自我介绍过,甚至写过情书,但她仍是没记住任何一个名字。
事实上她也没必要记住。她不是个爱招蜂引蝶的女孩,那些熟悉或是陌生的男孩爱慕的眼光,可从来进不了她的心。
她的心中从几个月以前就有人进驻。他呀……
唇边忍不住绽出一朵微笑,让她原本略微冷淡的丽容愈发娇艳,周遭的男男女女看得目不转睛。
大部分是男孩子。在这个站牌等车的女孩似乎一天比一天少。
不过今天倒是来了一张陌生脸孔。
说是陌生,也不算太陌生。楚落雁隐隐约约有个印象,这位二年级的学妹往常都是在下一站上车的。心中有点奇怪,这两站之间的距离满远的。
女孩似乎也留意到她的注目,和善地微笑点头。「早。」
「早!」楚落雁也亲切地打招呼,对这位学妹十分有好感。说实话,她平常不大有机会碰到会主动对她友善的女生。这也怪不得她们,她有点得意地想。
「学姐等很久了吗?公车好像脱班了。」女孩满有兴致地攀谈起来。
「也还好,车子应该快来了。」楚落雁看了一眼她的制服,「妳是二年三班的?」
「是啊,二年三班何彩云。」她挺爽快地自我介绍。
何彩云?名字倒是见过的,是位百名榜内前几位的人物。搞不懂有些做父母的是怎么回事,竟给女儿这样一个俗之又俗的名字。不过她好像也不适合别的名字。像这种市场上一抓一大把的女孩子,名字取得别致,反倒惹人讪笑。
唉呀,说何彩云是那种一抓一大把的女孩子也不大对。楚落雁有点怀疑,有几个男孩是可以一把把她抓起来的?除非像沈阅明那种高壮结实的运动员身材,不然一般瘦瘦弱弱的高中生,体重恐怕都还差她一大截。
和她一样的绿衣黑裙,毫无式样可言。上衣故意弄得松松垮垮,看不出她猜想原来就不存在的腰身;裙长过膝,两截小腿肥白滑嫩,摆到肉摊上,肯定教所有的老饕垂涎,但长在女孩子身上,就惨不忍睹了;一头短发整整齐齐,像是用直尺量过才下刀去剪的,十分古板。五官还算清秀,各安其位。双眼明亮有神,看来不是不聪明的,可惜不够大。总之,就是一副很会念书的书呆样。
女孩子长成这样,不会念书还能怎么办?
楚落雁颇为同情地从头到脚扫了她几眼。她们两人年龄相近,可是何彩云实在完全构不上成为对手的条件。说实话,她是连一点边都沾不上。
「我印象中,妳好像都是在下一站才上车的,今天怎么跑到这边搭?」楚落雁热心地问着。这个女孩,她看了就喜欢。
「我是想,到前一站搭比较有位子。」何彩云瞄了眼那群呆头鹅,「没想到这一站有这么多男同学上车。」
「放心,他们不会和女生抢座位的。」楚落雁从来不用担心座位的问题,多的是抢着要让座给她的男生。
何彩云很有自知之明,「他们不会跟妳抢,可不会跟我客气啊,学姐。」她坦率地答道。
「就算要抢,妳也用不着担心抢不过他们。」楚落雁意有所指地瞄了她的身材一眼。坦克车哪会挡不了小汽车?
虽然听懂了她的意思,何彩云并不生气,「我吨位是够的,可是速度太慢。」
她的用词让楚落雁十分讶异。吨位?是在形容航空母舰吗?这位学妹说话真是有趣。
「没关系的,等一下我会帮妳留个位子。」她慷慨地说道。凭她楚落雁,就算要空出车上一半的座位,也不会办不到的,只要车中男女的比例不大离谱。
「谢谢学姐。对了,学姐,我记得妳住在林森路,到公车站好像也不怎么近,是不是?」座位有了着落,她开始闲话家常。
「妳认识我,连我住哪儿都知道?」话是这么问,楚落雁也不大惊讶。不只是校内,只要是联谊过的学校,少有不识得她的,她的地址电话尤其热门。
「当然啦!」何彩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妳是旭日高中的校花,上至校长,下至工友,大概没有人不认识妳。」
话中毫不吝惜的赞美之意,让楚落雁笑得如春花初放。来自异性的欣赏,她是听惯了的;同性真心的赞美,却是绝无仅有。「太夸张了吧?什么校花!都是几个好事之徒,随便起哄的。」得意之余,她仍是谦虚了两句。
「学姐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这是大家公认的。旭日之花,芳名远播,学姐当之无愧。」
「妳真是会说话。我……唉,车子来了!」可惜,好听话真是不嫌多。「我一定会帮妳找个位子的。」
何彩云只微微一笑,灵活地跟在她后面上了公车。幸好座位还够,用不着楚落雁的好意,否则会招来多少白眼啊。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之后,在每一个上学的日子,楚落雁几乎都会在公车站碰到何彩云。
两人都到得早,差不多总会有十来分钟的时间闲聊。何彩云对她的每一件事都很有兴趣。一开始她还以为这位学妹是位同志,看看又不像。她是知道自己有男朋友的,而且还是何彩云也应该认识的刚毕业学长,沈阅明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后来她卸下了所有的戒心,她相信自己在何彩云眼中看到的是纯粹的好奇。
说实话,就算自己是同志,她也绝对不可能看上何彩云的。何彩云是那种对男男女女丝毫没有任何吸引力的平凡人物,不是属于自己这个层次的。
不过,是一个很好的背景。楚落雁十分明白美丽是需要比较的。在这方面,何彩云当然是一个十分称职的角色。
何彩云也是一个很好的听众,总是知道她想要说些什么,而适时的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好让她能够详尽地回答。
这个朋友有很多好处,看得到的坏处倒是没有。楚落雁的生活范围中称得上是朋友的同性本就少得可怜,除了小学时和男生还是楚河汉界时代所交的几位死党之外,女孩子向来是不大可能会喜欢她的。
「何彩云,下个礼拜我过生日,在自己家里办个小小的生日宴会,妳要不要来参加?」
楚落雁的生日!何彩云兴奋地想着:连她这个无关紧要的学妹都请了,想必她其他的好友,不论男男女女都会到场。「我当然会去,谢谢学姐的邀请!」
瞧她那副高兴的样子,楚落雁有些轻蔑又觉得好笑。大概是很少会有人邀请她去参加宴会的吧。「妳知道我家的详细地址吧?就下个礼拜六晚上七点,可别迟到啊。」其实就算迟到也没什么要紧,反正也没谁会注意到她。
「我会准时的。」她有点迟疑地接着问道:「那是不是大家都会打扮得很隆重?」何彩云不认为盛装的自己能加什么分,可也不想「奇装异服」落人笑柄。
「随便穿穿就好了,我的宴会很随性的。」开玩笑!她可不愿见到何彩云穿着一件大礼服来啊,她的生日宴会又不是马戏团的小丑表演。
那就好。何彩云松了一口气。这样她就可以穿上让自己最舒适自在的衣服和他见面……
头一次正式见面呢,该和他说些什么话?她有点杞人忧天。大有可能,他们连话都没能说上一句……
第二章
明亮的镜子中,照出一张圆圆的脸孔,两道秀气的眉毛底下,是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东方人标准的单眼皮,小小的鼻子,一张丰润的嘴,离樱桃小口还有一点距离,吃起东西来倒很方便。
然后是圆滚滚的身材,她上了高中之后才有一点曲线出来,之前完全是大号老夫子的身材,分不出胸腰臀。这大概也是她爱好美食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他们何家一家子都爱吃善厨。从何家爸爸开始,全都做得一手好菜,连何彩云那个年仅三岁的小侄女儿,都老爱坐在地板上把一套塑胶厨具玩得不亦乐乎。软软的童音说得出口的菜名,就不下十来种,什么红烧狮子头、栗子白菜……都可以朗朗上口。
何彩云对自己从来也没有什么好不满意的。父母给了她一张正常的脸孔,虽然从小到大没一天瘦过,体重也总是维持在标准的上限,只有过年过节偶尔会超过那么一两公斤。
除了篮球是她的罩门,楼梯她也爬得,山路也走得,跑百米也不见得老是最后一名,八百公尺从没有一次是跑不到终点的。
唉!她又看了一眼镜中人的身影,沮丧地叹了一口气,想着楚落雁那张完美的脸孔和服装模特儿一般纤细的身材。
妈妈会说那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难民,可是异性当然不会这么想,除了何家大大小小的男士之外。何家妈妈说的话向来都有无上的权威。
她把落地穿衣镜转个方向,让它去面壁思过。它像白雪公主后母的魔镜一样,太过老实了。此刻,说真话,对她并没什么帮助。
真是!她穷紧张个什么劲。只不过是去见她一年来的偶像,有什么不得了的!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她……唉!不,恐怕,他是不大可能会忽视她的--她是一个「太重」的存在--
话说回来,从小到大,她也不是没对偶像着迷过。小学时她迷港星温兆伦,对他在「火玫瑰」里的角色喜欢得不得了;然后,她也喜欢过基努李维,他那张;「SPEED」的电影海报曾挂在她房间的墙上许多年……
现在她床头柜上是一个小小的原木相框。她拿起来仔细地端详,里头放的不是真正的相片,只是从校刊上剪下来的一张篮球队的合照。
他站在最中间,是全队里最矮的一个,身高仅仅六呎,站在一群一九○以上的大汉中,娇小得可以。
面对镜头的他,笑得有一丝腼腆,不像他在球场上奔驰时那般自在。他在球场上总是很快乐,就算是输球时也一样。他也从来不像有些球员总是急着抢功,一心一意只顾着累积自己的得分。
她知道他的助攻次数是全队最高的。现在她对于助攻篮板盖火锅这些名词已经非常熟悉。既然他这么喜欢篮球,想必这种运动有它的迷人之处。
反正现在体育课已经不考运球上篮了,那个偌大的篮球在她眼中似乎已经不会狡猾地到处乱窜,篮球架也不过是个定住不动的大个子,没什么好怕的。偶尔她也会看个几场NBA转播,并且成了爵士队的球迷。
他的偶像是史塔克顿,他也剪了个相似的短发,就算球赛最激烈的时候也只是略微凌乱,不像其他球员那样,还真是一身邋遢。
唉,真是无可救药。
她一向就觉得小女生追着偶像跑,既肤浅又愚蠢,怎么如今她也会做出这种蠢事?还挺有恒心地持续了整整一年。
有恒为成功之本。
幸好她还没有蠢到把这句话当真的地步。
人家已经有了一个美丽的女朋友,人家就算没有女朋友,也不会看上她的。
虽然不大常照镜子,她也还记得自己刚刚在镜中的模样,和楚落雁在哈哈镜中有几分相似,矮得离谱,胖得滑稽。
唉唉!她真算不出自己在这一个钟头内叹了几次气。幸好她是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没别人见到。西施捧心很美,东施效颦可就要被讥笑上几百几千遍了。
别说美丽只是一层皮,人眼又不是X光,哪能透视到皮肤底下。而且她敢说,楚落雁连骨架也是很美的。
看了一眼手表,真不能再蘑菇下去了。她答应过人家要准时的,虽然不相信真有人在乎她到不到场。她不是看不出那位美丽的楚学姐待她有多少情谊。这样也好,对自己的别有所图比较不会良心不安。
像她这样的女孩,似乎连唯一的赞美词--善良,都派不上用场。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楚家是一幢独栋的三层楼洋房。大门外有一个小花园,遍植各色鲜艳的非洲凤仙,在灯光下兀自开得喧闹非凡;紧邻着花园的是一扇突肚窗,窗帘没有拉上,明亮的客厅和花园一样热闹,可以清楚听见乐声和笑语。
何彩云心中有些忐忑,虽然从窗口没有看见他的身影,可是她很确定,他一定会来的,而且来得早,毕竟他和楚落雁关系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