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为了抗议某人施加的精神催残、肉体折磨,我把汀汀一起带走了。呵呵,唐纳哥,你不要太想我哦!
「妈的!还不快去给我追——」可怜的贴身下属,在一道晕头转向的金光中,化为炮灰。
「汀汀,你真的要剪吗?」发型屋里,我拿起汀汀那栗色长发,做最后的挽留。
「我对自己温吞水的性格已经烦透了,今天我一定要剪掉那些纠缠不清的往事。下一次再见到唐纳的时候,不管他接不接受,我都要告诉他我还爱着他。小溢,你说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你终于想通我的话了!」太棒了,这样的汀汀,即便是短发也是最漂亮的。最后,不但汀汀得了个清爽,我也将头发变成波浪,不是很卷的那种,最最青春无敌。阳光下,我粉美丽的一笑,昏倒无数猫猫狗狗。
好热喔!没办法,这是在埃及的吉萨嘛。
「我们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他们会不会找不到?」
「这点小CASE都搞不定,还想学人家当老大?不如回家卖地瓜!」我下巴抬得老高,看了眼汀汀。「哈哈,才分开三天你就开始想唐纳啦!」
「哼,你不想南吗?」
「南?哪个南?南瓜的南?」我假装胡涂,仰头看天,在同一片饱蘸湛蓝的底版下,那家伙现在是什么表情呢?幻想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心头一阵暗爽。爱情有时候就像在玩跳棋,谁也不肯先低头,这酸酸甜甜的追逐游戏也很幸福呢!
「你看,那边有人租骆驼。」不远处,有好几个当地人牵着沙漠之舟招揽生意,游人或是拍照,或是用来当脚力。
我们刚上前,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立刻谄媚地迎了上来。
「你们一共两位是吧?我正好有两匹,保证是最便宜的。」哪个生意人不说自己最公道,砍价也是一种乐趣。经过一场天昏地暗的唇舌之战,最终以10埃镑成交。
这骆驼还真高,如果不是主人喝令它们蹲下,普通人根本没办法上去。威风八面,旁边的游人都矮了一截,有钱真好。可是这骆驼被人牵着,只会慢悠悠的跨步,未免无趣。
「你放开手,让我们自己骑一圈怎么样?」
「可以,但要加钱,还要交点押金。」小胡子乘机再赚一笔。
「溢,我连马也不会骑,更别说是这么高大的动物了,你一个人去玩好了。」汀汀抱歉地看着我。
「这……」
「没关系的,反正这骆驼一直有人牵着,不会出事的。」
「那好,我玩一会就折回来找你。」撒开缰绳,身下的骆驼听话地开始疾跑,很高兴的样子,看来它也不喜欢每天悠悠荡荡的闲着。侧耳倾听,是法老王的声声祈祷;随风回旋,是金字塔的喃喃低语,我开心地大叫。如果生活的支点只是「驰骋于床单」,又怎会了解纵情山水的滋味?这一次的埃及之旅真是没有白来!
绕了一圈,我打道回行,可翻来覆去都找不到汀汀的影子,所有的兴奋在几分钟内消磨殆尽。艳阳下,我急得直打转,用半生不熟的阿拉伯语问当地人,也是毫无进展。我居然把汀汀给弄丢了,唐纳会杀掉我的!折腾了近两个钟头,我终于在一条偏僻小道上遇到了那个租骆驼给我们的男人。
「你刚刚载的那个人呢?」我急吼。
「他、他骑了一会,说不习惯,要自己走,我们就分开了。」小胡子眼光闪烁,刚才看到我时就像碰上了债主,分明心里有鬼。
「这是什么?」我一把抢过他袋子里露出来的表链,是汀汀的。「混蛋,你把他弄哪去了?」我揪住那人的衣领,拖向阴暗角落。在转身的一,小胡子突然拔刀刺来。敢跟我动手?哼,也不打听清楚老子是谁!看来不使出分筋错骨爪、三尺脑神波,他是不会从实招来的。空手夺过白刃,上勾拳下勾拳、左勾拳右勾拳。最后,一脚踏住他的胸口。
「快说,我朋友呢?」
「我、我们遇上了塔卡族的人,你的朋友让他们惊、惊为天人,结果……」
「说啊——」
「那个小头目硬要把你朋友带回去献给他们的首领,我拦也拦不住!他们那一族平时就是以打劫为生的。」
「瞎说!」我脚下用力,恶治他的软骨头,「你敢说你一点好处都没捞?我看你根本就是和他们狼狈为奸!」
小胡子连身求饶,强调他只是得了一点小钱。简直是无法无天,早就听说沙漠里龙蛇混杂,常常有外地游客被骗钱失财,没想到这次居然是拐卖人口,真是从未有过的「激情遭遇」!这下我的祸可闯大了,怒火中烧啊!
我猛地把小胡子从地上拖起,十指掐住他的脖子前后摇晃:「混蛋!超级欠扁!你拐卖汀汀让我很生气,你不拐卖我让我更生气!」惊为天人?难道我不是天人吗?
「哈哈哈……」蓦地,一声大笑响起。
「谁在那鬼鬼祟祟的?还不快给小爷我滚出来!」心情不好,口气也变差。从断墙的另一面转出个男人,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一身阿拉伯的服式。好高!我可能只到他的下巴。
不同于南的优雅、唐纳的俊朗,他的名字是狷狂。 被阳光膜拜的浅棕皮肤,茶色狭长的眼眸……我嚼着那肆无忌惮的目光,暗自长叹:如果不是汀汀的失踪,我一定感谢阿努比斯神赐给我的艳遇。
「塔卡族以整个西方沙漠为家,恐怕凭你一个人是追不回你的朋友了。」如雷贯顶,这茫茫沙海,我要如何寻找?
「不过,我可以当你的向导。」茶色眼眸踏进几步。
「你?」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片沙漠了,只要你出得起钱。」
「你要多少? 10万?100万?」钱算什么!我现在除了能用银子砸人外,一无所长。
「成交!怎么样,现在就走?」我一巴掌把鼻青脸肿的人渣甩到墙脚:「算你走运,少爷没时间修理你。」抢过他的骆驼、水壶、短刀,就地出发。
来路不明的男人,自称戈图。我不是没有嗅出他浑身狩猎的味道,可是这全然陌生的环境,我不依靠他又能依靠谁呢?
「喂,你的朋友是美人吗?」
「不美的话能让别人起贪心吗?」
「那我可以少要点钱,让他以身相许好了。」
「呸,做你的千秋大头梦,人家早就心有所属了。」
「那你也可以啊,要不要找个好男人抱一抱?」
「满世界的好男人我都想抱。」
「哈哈……有意思!」温柔的沙漠千皱如波,常有风蚀蘑菇、奇形岩石从身边溜过,辽阔的风景却留不住我的目光,我心如焚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阳光变得慵懒,汀汀他到底身在何方?
我是混蛋!明明知道他弱不禁风、明明知道他很少出门,居然就把他一个人留在那。记得当时拉他一块私奔时,还拍着胸脯自夸「有少爷我罩着怕什么」?现在可好了,竟然让他落到一帮野蛮人手里。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不用唐纳砍人,我自己滚回少林寺去面壁思过。师父,不肖徒儿回来了!爷爷,你的小心肝就要去当和尚了!
「你看样子很担心。」
「当然了,汀汀可是稀世名花,那些粗人哪配碰他!哼,塔卡?一听就是个呆瓜部落。说不定那个首领是阳萎、早泄、性无能,小弟弟大罢工!」
「哈哈,你可真够毒舌的。」
这种情况,我无可避免地变成蛇蝎心肠。
「天黑了,我们休息一会吧。」戈图建议。
「我不累,再走一会。」此刻,时间的概念对我来说分外清晰。
「你不累,骆驼也会累。」
我犹豫,最终妥协。跳下骆驼,我对着无垠的沙漠发呆:这样一个浪漫美丽的夜晚,我那由汀汀引发的忧郁症却病入膏肓,满天的星子也加入我的怨艾。两秒钟后,我重新振作,有美人兮待英雄相救,英雄又岂能甘为沙漠怨男!
抽出短刀,轻推一片。月光下,泛起一道银色的弧光,在那道银色中,我意外地看到了戈图的小动作——
「喝口水吧。」他在背后唤我,皮制水袋递了过来。
暗自冷笑,我转过身,短刀「唰」地扫开水袋,直取他的咽喉:「你刚刚往水里放了什么?」
「被你发现啦?」戈图轻佻依旧,装腔作势地皱眉。「糟糕,本来我想用最温柔的办法,看来是不行了。」他不动声色地往后退开寸许,我的刀尖毫不松懈地跟进。
「什么向导!我看你根本就是塔卡族的人!」看样子目的地应该快到了,为了保护他们的秘密基地,所以他想把我迷晕后再赶路吧。
「我可不是塔卡族的人,」他略作停顿,撇嘴轻笑。「因为整个塔卡族的人都是我的,我就是他们的首领。」
他就是首领!不是邋遢大汉,没有三个月不洗澡的怪味,他居然是一个浑身上下充满异国风情的大帅哥!这算什么?我和汀汀的埃及艳遇?抑或是最新组合的沙漠3P之旅?总之,我完全地呆住,等察觉到他眼中大炽的精光,手中的刀已被他击落。妈的!一个小土匪头子算哪根葱!就算是意大利黑手党老大,我也照样跟他翻脸。擒贼先擒王,只要击倒他,不怕换不回汀汀。
我信心大增,对他展开一连窜地拳脚轰炸。
「哟!美人也会动粗啊?」
「去死!」我恨不得下一掌就打飞他的狂妄。那家伙简直是妖怪,我的拳头不是被他避开,就是像击在石块上,痛得还是我。
不光力气大,他还是个搏击高手,连并不常见的巴西柔道,也被他信手使来,运用自如。瞅准一个空隙,我直取他的面门。高大人影顺势后仰,头偏开几厘米,一双大掌瞬间扣住我的手腕,用力一甩。Shit!我居然被人抡了个大背包!师父啊,你是不是偷懒忘了把绝招教给徒儿了?身体在空中做了短暂的飞行,以非常没面子的姿势滚下沙丘。
「臭男人,你等着瞧!」丢下这句话,我手脚并用,准备开溜。我可不是怕他哦!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等小爷我回去取来流星锤、狼牙棒外加千蝎百毒散,再来要你好看。
「啪!」空中划过奇怪又刺耳的声音,我忍不住回头——妈妈咪呀!他居然扯出条鞭子!我一直认为,用这种武器的人绝大多数心态都不正常,拿这东西抽别人会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戈图马上被我归为变态一类。
「啊!」那拇指粗的黑亮软鞭像蛇一样咬住我的右脚。
「干嘛跑那快啊,我很中意你。」雪白的牙齿一闪,标准的变态式微笑,衬着他一张阿拉伯美男脸,更是变态中的精华。随着他用力一拉,我整个人再次跌倒在地,被长鞭拖回原处。
我假意呻吟,手里偷偷抓起一把沙子,一个挺腰,跳起来就朝他脸上撒去。
「见鬼!」戈图一声低吼,令人倒退三尺的鞭子狂风般袭来。我手无寸铁,顺手扬起水袋招架。「唰」地声响过后,水珠急洒,淋了我一身。就在我发楞的空档,长鞭又至,卷住了我的腰。一个踉跄,我第三次扑向沙子的怀抱。还未等我跳起,戈图整个人压了上来,将我的手腕向后扭去。
「哎哟!」不自然的角度让我痛地大叫,更别说反击了,只能任由他用绳索牢牢绑住。胜败已定,我喘着气,非常不甘心地看着强盗头子露出欠扁的笑脸。鉴于鞭子的威力,我只能在心里一一问候他的十八代祖宗。
「你这个小鬼,倒是挺难缠的嘛。」
「更难缠的人还在后面呢!我爸爸是美国唐人街的老大,我妈妈是中国青龙帮的女魁首,我爷爷是香港飞虎队的一级教官,还有,我的亲亲达令是意大利黑手党教父,他们加在一起可以把这片沙漠炸成马蜂窝。警告你,立刻放开我……你干嘛,你别过来!」
他一步步地逼近,我一步步地后退。「你忘了一件事。」
「什、什么事?」我结结巴巴地看着戈图将我抵在岩石上。
他用指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沙粒,阴阴的笑容让我头皮发麻。「你忘了,等他们赴到,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
去你的女人,我才不要当女人!我张口欲骂,他低头就是一个吻。讨厌!我不要这样!
「你从来没在沙漠里做过吧,要不要试试看?」
「不要不要不要!」
那个山顶洞人根本听不懂现代话,勿自笑容灿烂:「你也喜欢对不对?你看,满天的星星那么亮,一定是在为我们祝福。」
废话!星星不亮那还叫星星吗?我气得翻白眼,再次「深情地」问候他的列祖列宗,这次是公开的。
「你骂得好大声耶,等会呻吟的时候也要这么卖力喔!」他突然将我转了个方向,从背后拥住我,开始松我的皮带。如果光是跳脱衣舞的话,我倒是不怕,可那家伙带茧的大手急吼吼地刺激我的下体。难道他真的想在沙漠上做?
我可不想这么莫名其妙的失身,这是尊严问题。我开始祈祷,天上掉下块乌云,砸得他变得白痴。我开始做梦,沙漠风暴来临,把那家伙卷到尼罗河。睁开眼睛,这一切统统无效,倒是我的小弟弟很热情地响应他的动作,简直呕毙了!万般无奈,我决定用最后一招——进入昏迷状态。当然,如果他有兴趣「奸尸」的话,我就真的没法子了。
晕吧,晕吧,快晕吧!我开始念经。经过强烈的自我催眠,我终于晕了过去。美男杨溢人生大危机!
是什么叫醒我的眼睛?迷迷乎乎,我看到墙上精致的手编挂毯、角落里的大型波斯陶器,以及身下那张铺着蓝绸的大床。光看它巨无霸的尺寸,就不难揣测主人的生活情趣。紧张地审视自己——还好,衣衫完整,只是被绑得像粽子一样,上一道下一道,一点也不唯美。看来他完全不懂什么叫做「紧缚艺术」。不懂就问嘛,不懂还要装懂,我靠!
「心肝宝贝小亲亲,你醒啦!」让我吐吧,那个恶心又三八的男人再度登场。
他换了一声干净的长袍,可能刚洗过澡,头发像打过摩丝似地散着,一滴水珠顺着颈项滑入敞开的领子……我觉得喉咙发干,咽了咽口水。
「你干嘛要用头去撞岩石呢?你看,额头上红了一片,我看了好心疼。」戈图坐到床边,嘴凑了下来。「来,我帮你吹吹。不哭不哭,痛痛飞走了,痛痛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