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英英再度回头瞪他。「麻烦你分清楚,我是英英小姐,不是你的英英。」
见鬼了,这男人也未免叫得太亲热了点吧?她跟他才第二次见面,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充其量只比陌生人好那么-丁点儿,他凭什么直呼她的名字?真没礼貌!
「一样都是英英啊!」男人无辜地笑道。
「根本就不、一、样!」吼~~再跟他讲下去,她会提早中风,不讲了!
才提起腿还没往前跨,蓦然一只大手握住她的小手,将她拉往另一个方向。
「喂!你要拉我去哪?」老天爷,光天化日之下,他竟然当街掳人,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啊?
劫匪喔,掳人喔!
救郎喔~~
她在心底哀嚎,可惜根本没有人理她。
男人自顾自地往前走,嘴角始终噙着轻笑。「吃早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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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瘦巴巴的,身上没几两肉,为何力气会那么大?邓英英想了好久,最后只得将答案归咎于当时她肚子饿,没力气挣脱。
看着镜中的自己,邓英英很明白自己并不是骨感纤细的女人,而是挺有肉的,可称之为小圆的肉感女人;因此她才想不透,凭他那骨瘦如柴的身段,怎敌得过她「虎背熊腰英英女超人」?偏偏她当时的确没成功地甩脱他,真教她气馁。
「邓英英,妳还在厕所里混?总编找妳啦!」坐在她隔壁的美编,找她找到洗手间来了,一发现她马上传达总编的「懿旨」。
「喔。」她忙擦干手往外跑,找她的总编大人报到。
吃人的头路就是这样,上司随传要随到,谁教她只是个小小的采访编辑?
「来来来,有个重要的任务交给妳去做。」一见到邓英英,总编连忙把手上自己一直处理不来的案子丢给她。「妳去给我采访一个电玩新贵,柴秉勋:动作要快,下个月月刊的头版。」
柴秉勋是谁啊?从来不碰电玩的她哪知道什么电玩新贵,谁又是柴秉勋?不管了,先联络再说。
「请问柴秉勋先生在吗?」电话响了三声,有人接听了。
对方沉默了五秒钟,害她以为电话故障,差点没挂电话。「哪位?」
「您好,我是捌月刊的采访记者邓英英,有鉴于您所创作的格斗电玩,在电玩界掀起一片新浪潮,因此我们捌月刊诚心诚意想和您约个时间,采访您的创作过程,不知道柴先生何时有空,是否可以拨冗让我为您做专访?」
她照着总编给她的小抄,小心谨慎地念了一次,还好没有凸槌。
「邓英英?」对方重复了一次她的名字,声音好似透着笑意。
不知怎地,邓英英的毛细孔泛起疙瘩。奇怪了,这个人的声音有点熟又不会太熟,好像在哪里听过,偏偏现在她又想不起来,懊恼地蹙起眉。
「是,我是采访记者邓英英,可以跟您约个时间吗?」职责所在,她顾不得其它,先约好了再说。
「嗯,就下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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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英英循着地址找到柴秉勋的公寓并按下电铃。
真巧,这里离她的住处好近,就在她家附近公园前的新大楼里。现在下午三点,搞不好采访完她不用回公司报到,就可以直接回家,刚好省下一趟公车的钱,不无小补。
大门从里头打开来,她才准备报上自己的名号和来意,不料一只大狗「哈~~哈~~」地摇尾直扑而来,熟悉的错愕感袭上心头,令她脚步不稳地倒退一大步。
「小心!」由于类似的状况不断发生,柴秉勋早有心理准备,大手稳当地扶住她的肩膀,这才没让她因狗英英的鲁莽而撞得眼冒金星。
「噢!拜托,别又来了!」她的力气着实敌不过那条大狗,只得任由牠巴着自己的肩,胡乱地舔弄她的脸颊。
老天爷对她也未免太残忍了点吧?怎么连总编交代的工作,也会跟这家伙扯上边?!真是不幸中的不幸。
「我早说过英英喜欢妳。」柴秉勋扯开一贯的笑容,轻松抱起狗英英,转身让出走道。「喏,进来吧。」
邓英英松了口气,这才依言进入他的领域。
看清他屋里的摆设,地不禁悲从中来。
吼~~不公平,他们俩年纪差不多,为何他可以住这么高级的公寓?转念一想,她也没啥本事,不像他还会设计电玩,住那种老旧公寓实属当然。
浅叹一口,她在柔软的沙发里落坐,拿出背包里的笔记本,准备公事公办,办完了好早早走人。人比人气死人,她才不要留在这里太久。
「喝点什么?」柴秉勋打开置物柜问道。
「开水就好了。」她应了句,一抬头正好隔着茶几和那只狗英英四眼交会,她不禁冲着牠龇牙咧嘴;没事就扑她一下,看她好欺负喔?
狗英英才不管她的表情好不好看,一径儿对她猛摇尾巴,一副很快乐的模样。
柴秉勋冲了两杯热茶过来,正巧看见她不甚好看的嘴脸,不禁哑然失笑,轻缓地将红茶放到茶几上。
「咳咳!」她轻咳两声,懊恼被他看见自己对狗扮鬼脸。好嘛,她承认自己小心眼、爱计较,即使对象是狗也不例外,可以了吧?「柴先生,那我们开始吧。」
「好。」柴秉勋绕过茶几,一屁股坐到她身边。「来吧!」
邓英英张大小嘴,感觉身体莫名其妙发烫。
奇怪了,这沙发分明是三件式的,除了她坐的这张三人沙发,还有两张单人沙发,他干么坐得离她那么近?
「呃,那个……可以麻烦您坐过去一点吗?」别闹了,他屋里有暖气,还坐得这么近,想闷死人喔?
「我觉得这样刚好。」嘴角噙着浅笑,他一点都没有移动的打算。
邓英英瞪他,隔着他眼镜的有色镜片,她看不清他的眼瞳。好,他不动如山是吧?没关系,山不转路转,柴秉勋不转,她邓英英转总可以了吧?
心里才这么想,一转身,狗英英不知何时由茶几那头转到她脚边杵着,正好阻碍了她右移的脚步,而柴秉勋则是恰巧坐在她的左方,教她动弹不得。
……真是欲哭无泪啊!
她绷紧神经就着总编留下的采访重点一一访问过他,在他回答完最后一个问题后,她迅速合上笔记丢进背包里,下一瞬间就要起身--
突地,柴秉勋拉住她的手,如同那天拉她去吃早餐那般包覆着她的手。
「英英,妳讨厌我吗?」他赫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
「啊?没、没啊,做啥这么问?」哇咧,这家伙没事靠过来干么?她身后就是沙发扶手了,无路可退了啦!
「妳有要好的男朋友了吗?」他向前倾了些,感觉气势很是逼人。
「没、没有啊!」她直觉向后倾,死命想拉开与他的距离,更想将手抽回来。
他扯开笑纹,彷佛对她的答案感到十分满意,身体再度微弧前倾,他又问:「妳一个人住?」
「是、是啊!」莫名其妙嘛,应该是她来采访他,怎么角色突然对调,变成他问她答了咧?她也再往后倾,感觉腰骨贴上沙发扶手,手又被抓紧不放,心底暗自叫苦。
「老家呢?还有些什么人?」他又问,身体几乎贴上她的。
「我我我……我妈、我弟跟我妹。」随着他的气息逼近,她的脑袋糊成一团,嘴巴像有自主功能似的主动回答。
他瞇起眼,无框眼镜的镜面闪烁了下。「妳爸爸呢?」
「很、很早就过世了。」不对,她干么那么乖巧地回答?这根本不在她的工作范围之内!「那个柴先生,你……真的坐太近了……」现在不仅她的腰骨,根本是整片背脊全贴在沙发扶手上,僵硬的姿势教她难受。
「做我的女朋友。」蓦然,他朝她吹了口气,吹瞇了她的眼。
惊恐地瞠大双眸,她以为自己耳朵产生幻听了。
一个才见了三次面,今天才知道他姓名的男人,要求自己做他的女朋友?!有没有搞错?她邓英英像是这么随便的人吗?
「英英!」她霍地喊出自己的名,念起来挺别扭的,之所以喊那只狗英英,自然是希冀牠可以救救自己,想想办法让牠脑神经打结的主人恢复正常吧!她在心底狂吼。
「牠很识相,回牠的窝去了。」柴秉勋的唇弯起上扬的弧度。
不是吧?!那只拘懂人性吗?
邓英英小脸胀得火红,像颗熟得可以摘下的红苹果。「不是的,柴先生,我想你……」
「妳说过不讨厌我的。」他的工作成绩或许风光,但身边就少了一个「她」;而这么吸引他且符合「英英」喜好的女人,她是唯一的一个,他一点都不想错过。
天!她想尖叫!「没错,但……」
「既然妳不讨厌我,我又那么喜欢妳,妳就答应跟我交往看看又何妨?」他洁身自爱,没有不良嗜好,虽不敢自许新好男人,但他保证自己会对她很好很好,好得让她爱上他。
「可可可……可是……」救救救、救郎喔,她忍不住猛结巴。
「说好。」再朝她吹了口气,他希望自己的催眠有效,可以让她点头应允。
邓英英瞇了瞇眼,仔细且认真地盯着他。「我……看不到你的眼睛……」
眼睛是人的灵魂之窗,她看不到他的眼,教她如何敢贸贸然的信任他?
柴秉勋怔了怔,依她所愿地摘下眼镜,让她能瞧清楚自己的眼。
邓英英总算看到他的眼睛了,那是一双漂亮得过火的眼,瞳仁清澈而明亮,看不到丝毫虚情假意。
「可以吗?满意妳所看到的吗?」他有点急,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她的认可。
「呃,你的眼睛很漂亮。」她赧红了脸,说起话来有点大舌头。
「我想听的不是这个。」他闭了闭眼,再度以漂亮的眼紧锁住她的眼眸。「我只想知道自己够不够格当妳的男朋友?」
「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虽然她渴望爱神来敲门,但当爱情毫无预警地降临,她却又心生怯意,不明白他到底看上自己哪一点,心里矛盾得紧。
「但我就是喜欢,是真的喜欢妳。」他略嫌急躁地宣告自己的心意。
打从第一次相遇,他便对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往往在不经意间想起她那倔傲的眼神,令他即使面对枯燥的工作也可以保持好心情。
既然上天不断安排他们相遇,更将她送到自己家里来了,他绝无放过机会的可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当下,毕竟机不可失。
「为什么?」她深吸口气,胸口自然起伏,不经意碰触到他的胸口,整个脸庞烧灼了起来。
「不知道。」他不会说谎,唯有坦白一途。「第一次在公园巧遇后,我就常常不经意地想起妳;第二次见妳之后,我很快就发现自己被妳吸引,并决定如果我们有第三次见面的机会,那,就是上天注定。」
哇咧~~这个男人会不会太宿命论了点?
「我嘴笨,不是很会讲话,尤其是哄女人的话。」本来他的工作接触女性的机会就不多,加上他的个性有点闷,不大会主动跟人联络,因此女人一直被他列为麻烦的「生物」之一,自然没有练习的机会。「我能说的只有一句,我喜欢妳,请妳答应跟我交往,做我的女朋友。」
这好像不只一句了,有二三四五六句耶!邓英英计量着,不禁轻笑出声。
她的笑令柴秉勋有些失神。
「我第一次看妳笑,对着我笑。」他的眼冒出感动的星星。
邓英英立刻敛起笑意,故意板起脸。「我哪有笑?你眼花了!」
「不,真的!我看到妳笑了!」他非常认真地坚持自己并非眼花。「这是不是表示妳答应了?英英?」
「没有没有!喂,你走开啦!一直压着我让我很难受耶!」
「我怕妳跑掉啊,只要妳答应我就放开妳。」
「……你这是威胁还是恐吓?」
「都不是,我是在告白。」
叹了口气,这家伙的告白方式还真与众不同啊!
「算了算了,当我怕了你了,就……交往看看咩!」邓英英佯装大方地点了头,娇红的俏脸却露了她的馅儿,人家就是害羞嘛!
沉默一秒钟,屋里响起男人如雷的欢呼~~
「好像不太真实,给我一个吻,好证明我不是在作梦。」他得寸进尺。
邓英英差点咬到舌头。「先生,你会不会太贪心了点?」天哪,她开始后悔了。
「我觉得刚好而已。」
狗英英趴在自己的狗窝里睡着了,咧开的嘴彷佛挂着幸福的笑,彷佛知道主人为牠找到好欺负的女主人。
英英期盼的春天似乎到了,虽然不太浪漫,甚至有点狼狈,更多的是搞笑,但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一个甜蜜而完美的 Ending--
后记
土拨鼠上学记 辣妈
「妈妈,我什么时候可以跟哥哥一样去上学?」
在土拨鼠殷毁企盼的眼神、数不清次数的「唠叨」之后,辣妈终于痛下决心,让她去幼儿园「观摩观摩」。
相了好久,辣妈终于在大魔王的学校附近,相中一间规模不是很大,却还算温馨,重点是辣妈负担得起,且离家很近的功稚固--呃,当然还有老师很亲切,加上教材很完整的「利诱」,辣妈把土拨鼠交到劝稚园当新生了。
上学第一天,土拨鼠起个大早,很快完成刷牙洗脸的动仟,背起对她而言满大的书包(她是整个幼儿园学生里,最幼齿的一个@@),提起学校准备的便当盒,搭上辣妈的大头狗摩托车,神采奕奕地上学去了。
犹记得大魔王开始念幼儿园之初,整整哭了一个月。天可怜见,还是大魔王自己要求要去上学的,竟然给我狠狠地哭了一个月,每天上娃娃车就哭,哭到辣妈十分无力。
老实说,辣妈有点担心,担心土拨鼠会重蹈覆撤,也给我来个「哭倒长城」,那该怎么办好?
但神奇的是,那小女娃不但半滴眼泪都没掉,还很兴奋地冲进幼儿园里,很快便忘记辣妈的存在。
打击!
哎,做妈妈的就是这样,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一旦孩子太过独立自主,又觉得自己不受重视,着实矛盾得紧!
经过一、两个礼拜之后,辣妈既欣喜又沈痛的发现,土拨鼠超级适应幼儿园的生态环境,而且如鱼得水,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老师经常在我面前夸赞她,说她像个小大人,说话的用辞往往超出她的年龄,懂事又乖巧,而且上课情结十分高昂,老师问问题也都会主动举手,真教辣妈感动涕零。
我的土拨鼠长大了耶!
当然,她还是经常会说出教人啼笑古非的话,以下是经由老师转述的片段,写下来和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