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亚,我可以请教你一个私人的问题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择友的标准会不会很高?”苏信宏转头向着她。
“标准不高,不过身高绝对不能比我矮!”金薇亚笑嘻嘻地回答。
“那你根本没机会嘛!”李朝阳调侃苏信宏。
“咦!你有没有听过一句成语---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体重不是压力……”
“这是什么成语?国文课本有教过吗?”金薇亚娇声娇气地问。
“有啊!这是那个黎明即起、洒扫庭院的古人说的嘛!你们都忘了?你们的国文程度怎么那么差!”苏信宏的一番胡乱解说,逗得大伙儿笑翻了。
金薇亚也笑着,但是她不像别人那么乐不可支,因为车子离苗栗愈来愈近了,她脑海里有一团压不住的焦虑,正在沉沉浮浮,每当这焦虑一浮现,她就怀疑萧淑贞正在偷偷观察她。她心里清楚,愈是这样,她就愈不能露出破绽,今天中午这场戏,说什么也要硬着头皮演完,绝对不能输给萧淑贞那张酸脸,正想得忘神,萧淑贞好象视破了薇亚的心事,忽然撩开话题:
“朝阳,你曾经去过千钟家,千钟他太太是不是很贤慧?”
“应该是吧!看她的样子好象满勤劳的……”李朝阳回答。
“女人只要不红杏出墙,每一个看起来都很贤慧!”苏信宏插嘴。
金薇亚撮嘴笑了一下,本来人家说这些话,对叶千钟的老婆并没有任何恶意,只因为金薇亚自己绝不希望别人对她的基本印象是“满勤劳的”,像这样的评语,在她听起来,好象在形容一个呆头笨脑的乡下女人,除了勤劳之外,没别的优点。这话要是形容别的女人也就算了,偏偏是讲叶千钟的老婆,光凭这个理由,任何形容词,她都极愿意去发觉其中的贬损意味,至于那好的、赞美的话,她只要假装着着车窗外的风景,很容易就能把它忽略过去了。
“她长得漂亮吗:“金薇亚忽然忍不住发问。
“谁?千钱的老婆吗?当然没你漂亮……”李朝阳开玩笑似地,从后视镜里拋个眼色结金薇亚,可惜金薇亚恍惚没看见。
“其实女人还是内涵比外表重要!”萧淑贞把这句千古流传的至理名言,说得斩钉截铁,其它人只好静默不语。
车子已经来到了三义,这儿不像台中市那么人烟密集,路是柏油路,蜿蜒在田郊里,被太阳蒸睫得灰白灰白的,房屋零零散散,居民多半把房子盖在自家的田地上。叶千钟的家,离公路不远,但是不是熟人就不容易找到,因为房子隐蔽在竹丛后。从公路正面看去,只看见密密翠旧的刺竹丛,绕过竹丛才看得见一栋灰色的楼房,痴正在红砖砌的矮墙内。
李朝阳把汽车停在墙外的空地上,叶千钟远远迎出来,他和上班时一样,白衬衫上打着整齐的领带,他站在竹丛下招呼大家,阳光从碧绿的竹叶隙缝里,洒落数点金影,映照在叶千钱脸上,使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金薇亚一时之间,看得神思恍憾。
“千钟,赶快把客人带进屋里来啊!”一个年约三十七、八岁的妇人,从屋里探头出来,操着软声软调的客家话。
“那是我大姊,她常常回娘家……”千钟移动脚步,领着大家向屋里走,当他说话时,特别把眼神看向薇亚。
一行人刚踏进千钟家的客厅时,还来不及客套,薇亚不禁心头涌现一阵悯然,那满屋子古式古样的摆设
八仙桌、太师椅、神食佛具,以及墙壁上泛黄的先人遗照,这些东西对薇亚而言,是那么遥远陌生,她惊觉自己非但不能鄙视那些陈旧的传统东西,心底甚至还产生一股遥不可触的心虚……。她赶紧调整自己的心情,让脸上浮显著美丽自信的笑容,仔细聆听着千钟介绍他的家人---父亲、母亲和大姊。萧淑贞把礼盒递给叶千钟的大姊---叶千算,叶千算笑吟吟地说些做主人照例该说的客套话。
“怎么没看见你太太?”萧淑贞间药千钟,叶千钟还来不及开口,姊姊千算已经抢着回答:“她在厨房切水果……”
话才说完,一个中等身材的少妇,脸上堆满亲切的笑容,手里捧着一盘水果,从厨房里走来,招呼大家吃水果,她就是叶千钟的太太---罗冬美。罗冬美穿着式样普通、棉质耐洗的短袖上衣和裤裙,她的脸型略圆,单眼皮、鼻梁不高,唇型像菱角,短发烫得中规中矩,完全是已婚妇女的典型模样。虽然,金薇亚只用眼尾轻蔑扫视一下罗冬美,但她似乎不得不承认,罗冬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丑陋不堪。
等客人都坐走了以后,罗冬美依旧回到厨房准备饭菜,千钟的母亲不久也跟进去帮忙,千钟的父亲推出电子茶炉,泡起老人茶招待客人,千算却好事钻到弟媳妇的房里,拖出原本正在睡觉的婴儿来。
“哇!好可爱的婴儿哟!”萧淑贞立刻凑到千算旁边,瞧着婴儿、逗苦婴儿.那婴儿汀个哈欠、也就片有其事地提高声诱叫大家看,婴儿“唔呜”咽个口水,她就发出夸张的笑声,喊着说:“千钟,你女儿在说话了
大伙儿被萧淑贞感染似的,都把注意力放在婴儿身上,你一句、我一言地谈论着婴儿的可爱,甚至还热烈讨论婴儿的五官,说是眉毛像父亲、眼睛像母亲。金薇亚远远瞄了那婴儿一眼,分明是挤皱皱的脸,既不怎么可爱,也看不出哪里像谁了,偏偏大家那么凑趣,也难怪,今天来做客的目的,不就是来看婴儿吗?总要逢迎阿谏一下主人嘛!
像这种应景的话,萧淑贞一向最是拿手。不过,最让金薇亚觉得可恶的是,萧淑贞要抱那婴儿,便自己兜着玩就好,偏萧淑贞老爱把婴儿捧到金薇亚眼前,故意问她:“你说她的眼睛长得像爸爸,还是像妈妈?”
“嗯?”金薇亚不得不假装起兴趣,把那婴儿的五官研究一番,然后用沉思的语气回答:“我看不出来
“你觉不觉得她很可爱?”
“我觉得每个婴儿都很可爱!”
“你要不要抱抱她?”萧淑贞语气里彷佛暗藏着一股促狭意味。
“好啊!”金薇亚笑着回答。她感受到一股情势逼人的压力,她不想被理倒,只好挺起腰杆,硬生生授了招。虽然她从萧淑贞手中接过了婴儿,却故意装出抱不顺手的笨拙姿态,她本想假意敷衍一下就把婴儿让离了手,谁知道叶千算看她那样,反而凑过来,热心指导她正确的抱小孩方式:
“金小姐大概是头一回抱这么小的娃娃吧?现在多学学,以后结婚自己当了妈妈,才不会手忙脚乱……”
“对嘛!薇亚,免费学习经验,赶快把握机会!”苏信宏也用他那一惯的幽默语气说。
金薇亚无奈,只得照着千算教她的方法,稳稳当当把婴儿揣在怀里,既然大家的注意力都住她身上来,她只好也应景地装出女人对初生婴儿该有的喜悦,微笑地看望着怀里的婴儿,纵使心中有着千般不愿、万般不肯,她还是轻经从齿间挤出一句赞美的话:“好可爱!”
“照顾小孩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嘛……你说是不是,大姊。”萧淑贞继续推波助澜。
“人家都说生儿容易养儿难,其实怀胎十月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我们冬美当初刚怀孕的时候……”千算原本就爱说话,被萧淑贞撩拨,当然就端起大姊语气,摆出---话说从前多少辛酸事---的阵仗。
她开始滔滔不竭,句句连珠,从罗冬美怀孕初期的孕吐现象,讲到未期脚部静脉瘤的浮肿症状,然后又从罗冬美产前第一回合的阵痛,讲到最后孩子脱离产道时,为人母亲者研付出的那场摧心裂肺的疼痛,按着她继续讲女人坐月子的种种饮食禁忌、礼俗禁忌和民俗禁忌。
在每一段过程中,她总是不忘了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也穿插进去,而且还拉拉杂杂不断补充她到处转来的故事。比如说,当她讲到怀孕初期的孕吐现象时,她便把所有她认识的女人的字吐症状,如数家珍地说着,当她提到产前阵痛时,她也把其它女人的阵痛情形,巨细靡遗地铺陈一遍,尤其是在说到坐月子的禁忌时,她更是倾全力,把各种千奇百怪的风俗禁忌,大事捕风捉影,指证历历一番。
近午时分,气温升高,旧式的电风扇吹不去满屋子的热气,男人们默默地泡着茶、闻着茶、喝着茶,不敢打断女人们陈述她们怀孕生产的伟大经验。最苦的是金薇亚,她抱着那婴儿大半天了,不但手酸心烦,还得提防婴儿嘴里忽吐忽咽的口水沾脏她的衣服。她表面上一言不发听着千算讲那些话,心里可不屑到了极点,那也难怪,人家讲的是所有女人的经历,偏她听成是在歌颂罗冬美为叶千钟生小孩的伟大事迹,虽说她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却只能暗自嘀咕:“生个小孩有什么了不起,哪个女人不会生……”
懊恼归懊恼,金薇亚终究是撑住了!她不但没露出怨恨的脸,就外人的眼光看起来,她还是那么和颜悦色地捧着婴儿,她当然要和颜悦色了,因为男人都喜欢有爱心的女人嘛!而且女人的爱心,最该表现在照顾小孩的态度上。眼前形势比人强,金薇亚忍受着煎熬,眼看没人有意从她手中接走婴儿,她本想向千钟求救,但念头一转,却把婴儿递给苏信宏:“你抱一下,我去洗个手!”
苏信宏呆楞楞地接去婴儿,金薇亚如释重负,转身往化妆室去,等她回到客厅来,婴儿早已不在苏信宏手中,却是安稳地依俱在千算的臂弯里。
叶千算手中抱着婴儿,嘴里还是机哩呱啦讲个不停,今天她遇见了萧淑贞,就好象遇见失散多年的知音,恨不得一口气把她的各项人生阅历,点点滴滴传授给萧淑贞。
金薇亚一时听得索然无味,想到刚才抱那婴儿所吃的苦头,真是满腹委屈无处诉,要是心里的委屈能让千钟知道也还好,若是千钟没察觉,那她这一场委屈岂不是自受了?千钟、千钟……想着想着,薇亚不知不觉里,就把眼神往千钟荡过去,正巧千钟趁大家不注意,也把眼神飘过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热情地交会,焉然却惊觉空中有另一道锐利如刀的精光,闪电般从两人脸上扫过,薇亚和千钱来不及收回视线,只好硬生生把脸转开,不敢往千算那里看去。千算面不改色,搜筷口沫横飞说着话,同时,她把目光拋过来,用眼尾打量着金薇亚,也打量自己的弟弟。
千钟深知姊姊为人精明干练,被姊姊的目光一扫,顿然便显得有点气弱心虚,耳根脖子一阵冷一阵热。薇亚不同,她很快恢复了应变能力,当千第的眼睛探照过来时,她只把一双美丽自信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眨一眨,甚至还佯装出天真无邪的笑意。千算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既然金薇亚不回避,她便展露皮笑肉不笑的功夫,直揪着金薇亚,并且把本来和萧淑贞闲聊的话,故意说给金薇亚听:“我常说我们家好福气,能娶到冬美这么贤慧乖巧的媳妇……”
金薇亚不但专注地倾听着,脸上还露出赞同的微笑,千算看她那样,反而怀疑自己是否多心了?于是她松了口,改谈别的话题。
不久,千钟的母亲和罗冬美婆媳俩从厨房里出来,把一道道菜肴端到客厅里,放在宴客专用的大圆桌上,然后摆了碗筷、添起白饭,邀请客人上桌用餐。
正中午的温度更高,金薇亚担心脸上的妆脱落,吃饭时不断地用纸巾轻轻吸拭汗珠,闻着那一屋子浓味的鸡酒香,让她觉得胃中闷胀,实在是吞咽不下。其它人倒不像她那么怕热,萧淑贞一直称赞菜色岂盛美味,李朝阳和苏信宏两个能吃就是福,不但满嘴食物,还边吃边和千钟闲聊卖车的经验。千钟一头客家话、一头国语交替着说,听得金薇亚就更加咀嚼无味,那客家话咦咦嚷嚷的腔调,让她心里很不踏实,于是她随便吃几日饭菜,就想找个借口离席。
“金小姐,请你多吃点,我看你好客气,筷子都很少动……”罗冬美好意地挟了一块油鸡肉,放到金薇亚碗里,金薇亚有点愕然,但她立刻提醒自己---这屋里至少有两对锐利的眼睛,正在监视着她,因此她赶紧对罗冬美发出善意的响应:“你的手艺好,菜煮得很好吃!”
“哪里,都是我婆婆教的。”罗冬美笑咪咪地把金薇亚赞美她的话,改成对婆婆的赞美,用客家话转述给婆婆听,千钟的母亲被媳妇抚得满心开怀,不但直冲着薇亚笑,并且还对她说了一大串客家话,金薇亚听不懂,一脸茫然。
“我婆婆说,既然好吃,就请你别嫌弃,多吃点……”罗冬美顺嘴翻译婆婆的话给金薇亚听。
“我真的吃饱了!我想出去看看庭院那棵树,那是芒果树吧?我刚才好象看见树上结了小芒果……”金薇亚支支吾吾的。
“芒果树有什么好看的!”千钟的母亲笑着说。她觉得这个时髦的小姐想法很奇怪,饭不好好吃,却要去看芒果树,她自己从年经看到老,也没发觉芒果树有什么特别的。
“人家金小姐从小住在都市里,没看过芒果树,好奇是正常的嘛!妈,我记得你好象曾经说过要去都市的百货公司搭电梯……”罗冬美一边帮婆婆挟菜,一边调侃婆婆,她把话说得那么温婉,婆婆听了不但不以为仟,还觉得很有道理。
“你想看芒果树,后院有一棵更大的,后院那棵芒果树是千钟的祖父亲手种的……”千钟的父亲忽然一脸严肃地开口。对他而言,这屋前屋后的一草一木都是他从小熟悉的,时代变了,社会价值观也变了,他一生守着田园土地,但是他的儿子,却对农事没半点兴趣,一心只想去都市求发展,老人难免有失落感,他也不是反对儿子投入工商业,只是他对这片田园的感情,常因无人可诉说,而变得落落寡欢,如今听见金薇亚对亡果树好奇,内心忽然有点感动,只一棵芒果树,就牵引了他们家三代的历史,何况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