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她的真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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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的榜首郑浩磊,每学期仍以第一名优秀的成绩拿奖学金。他主修脑科,致力于脑部的研究。虽然他将精力全放在医学,但他可没放弃他最喜欢的音乐,还号召一些同好自组了一个乐器演奏社——音舍。
他不但将音舍办的有声有色,到处巡演比赛,还成立音乐义工团体,在每年的寒暑假带团员到各大医院做义务的巡回演奏,为病患带来许多欢乐,更将音乐这门艺术充分地融入各个孤寂的角落,尤其他的锏琴独奏,更是令人心荡神驰呀!
想想,这样的男孩,不仅有智慧,还有满满的爱心,非一般时下年轻人会拥有的。而他俊帅的五官深具迷人风采,颀长挺拔的身材令人生羡,话不多,但声音却是好听的,低沉有如柔和春风般教人感到舒服、自在。
在学校,大家都谈论着他;在医院,护士和病患也相争讨论他。最令人感兴趣的,不外乎是他的感情世界,目前为止,好像还没有女孩打动过他的心。
然而大家都不明白,他的心早已落定,如何再牵动?
郑浩磊已决定不再兼任音舍社长了,因为六年级的繁重课程几乎把他的所有时间占满了,他只能偶尔回音舍指导学弟妹的演奏技巧,连义工活动也无法再参与了,他还必须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赶一些重要的报告,所以必须卸下社长的职位。
“学弟,你别再多费唇舌了,我也不愿意舍掉音舍及你们大家,等你到六年级就会明白我的苦衷了,你也不希望音舍因常常不见社长而告解散吧?别勉强我!”
“学长,你千万不要放弃啊,如果没有你,真不知道音舍是不是还能继续,而且这个时候缺个龙首,如何招兵买马?到时候搞不好会因为人数少而解散,这岂不是坏了你多年来的辛苦?”
廖立伦喜爱音乐的程度和郑浩磊不相上下,生怕学长一旦离开了,那些慕名而来的团员便有可能跟着解散,到时候音舍就跟着消失,那么对于真正爱玩乐器的人可谓是玩完了,他不想当一手毁掉音舍的人。
“我说过,你是一个最佳人选,有才华又有朝气,团员们都已接受你当新任社长,你不能再提群龙无首这类的话。音舍有你我放心,不会解散的,你安啦!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更胜于蓝,音舍就需要你这个为音乐而坚持的生力军,你绝对可以做得更好。”
对于学弟廖立伦的一再挽留,郑浩磊再一次的说明,也慎重告诉他,下一任社长非他莫属了。
“你放心的去做,如果有什么事,我可以提供意见,或者出面帮一下忙,OK?以后别再提留我的话。”
“我居然说不过你!好吧!你说有事会出面帮一下忙的哦!”廖立伦眼见学长心意已决,有些失望,但学长如此坚持又答应帮忙,他就不好再推辞了。
“没问题。”
“阿哈!眼前就有一件事,非得学长你出面了。”
“这么快就得帮忙!你说吧!”郑浩磊笑着一口答应。
“学长,开学时你要为音舍招兵买马!”
音舍纵有许多音乐才子和佳人,但大多是冲着郑浩磊而来,他不但长得帅、功课好,音乐素养也高。音舍之所以能成立这么久,全靠这些慕名而来的人,包括廖立伦自己也是慕名而来。可自从郑浩磊这位超人气的龙首宣布退出不到两个月,音舍人数就锐减到只剩一半,离去的那一半清一色全是女生,原因无它——谁教妹有情而郎无意。所以造成音舍的危机,郑浩磊脱不了关系,他是群首,也是祸首。
“没问题,通知我。”
这对郑浩磊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可是对廖立伦来说,那就了不得了。他高声欢呼,手舞足蹈的。他早知道要学长回社里是不可能了,只好死缠烂打,好说歹说也要想办法请学长回来助阵。原来他准备了一大串的说辞,目的就是要请回学长为音舍招生,现下可好,省下一池子口水,岂能不开心!
“学弟,你需要这么夸张吗?”
“不是啦!你都不知道,咱们这音舍之所以能屹立至今,就是有社长你在的关系,而今你却要退出,对音舍而言可是一次重大打击,幸好学长答应帮忙。学长你长得帅,怎么看都顺眼,这下子音舍有希望了。”
郑浩磊听了,扯着笑容。“神经!我没你形容的这样,也没你长得漂亮。”
用漂亮来形容廖立伦是一点也不为过。他长得浓眉大眼,睫毛长又翘,整个轮廓深又立体,喜欢他的女孩也有如过江之鲫。
“学长,就是你这谦卑的个性深得人心,总之我爱死你了,学长万岁!”事实上,廖立伦就是欣赏郑浩磊的谦虚、大方、有才气,而且私底下他自己也把学长纳为他们帅哥一族呢,只是学长不知情罢了。
郑浩磊对于廖立伦的口才感到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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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郑浩磊依言来到社团招募处。他光是站在台上就吸引了许多学弟妹的眼光,廖立伦趁众人围观之时,利落地展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大方的推荐音舍,有如夜市卖膏药的师父般呼声连连,直到优美的琴声响起,所有人的目光纷纷转向琴声处。偌大的校园里来往的人潮因美丽的弦律与低沉的歌声而驻足倾听。
这可是廖立伦设计的最大卖点。
浩大工程及人力才把这架钢琴搬到校园一角搭起的小舞台,为的就是让学长不必费唇舌就能达到招兵买马的目的。他成功了!大家在倾听着,不是吗?
因为学长平时不多话,不过一谈到音乐、一弹奏乐器,那便是学长的最爱。所以廖立伦利用自己的聒噪与喜感和学长的沉稳琴声弹奏形成强烈对比,成功吸引人潮。
现场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已随着乐音渐渐溶入意境中,屏气聆听着。
一曲结束,现场静寂了十秒之久,突然爆出高亢汹涌的掌声,环绕在整个校园中。无懈可击的情歌与琴声深深地打动了新生的内心世界,大家激动的神情,仿佛身历其境,等待着至死不渝的感情出现。
廖立伦持着麦克风把握机会地将整个社史从头到尾陈述一番,尤其提到现场演奏者的丰功伟业居多——没办法,所有人的目光全盯着这多情人。
当郑浩磊抬起头来环视观众群时,赫然发现远方一个女孩的背影极似冷风,虽然许久不见,但冷风的一切早已深植他的脑海,他一眼便知道——是她!
他快速起身,正要向前追去,可簇拥而上的新生及廖立伦等音舍的学弟妹们却阻挡在他周围。就这样,他眼睁睁地望着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围绕耳边的赞美与恭维他全听不到。
廖立伦兴奋地在郑浩磊沉思的表情前猛挥手。
“学长、学长、郑浩磊学长!吓?”声音一再放大的同时,他赫然瞥见学长竟眼光含怨地瞪他一眼。“学长你——刚才是在‘瞪’我吗?”廖立伦试图证明方才所见只是自己搞错了。
“你——很聪明,一眼就了。”郑浩磊不疾不徐稳稳道出他内心积压的怒火。
“是吗,刚才我表现不差啊!”他找不出问题出在哪?“而且,学长的琴艺及歌声美得令人动容、令人赞叹,你看!”他拿出五、六张入社报名单。“成绩不错呢!这几个都懂得了两种乐器,音质也不差,这一个还会打鼓。幸好学长肯出面,不然——”
他话还没说完,却听到郑浩磊一声长叹。学长今天反常哟!
“唉!刚刚应该可以与她重逢的。”郑浩磊闷闷地道,音量小到只有自己听得见。
但廖立伦早觉他不对劲,正细细打量他,所以注意到了——
“学长,你说与谁重逢?”他很好奇。
郑浩磊睨了他一眼。“小时的玩伴。”嘴角起了弧线。
“玩伴?青梅竹马的那一种?!”他的问话引起了郑浩磊脸上的浅笑。他答对了,“喔,原来这几年来你不是不动心,而是早就心动了,理由是为了那个不曾曝光的女孩。”廖立伦有些概念了。“害咱们音舍的学妹纷纷退社的也是这个理由?”一切都合理了。
“喂!别推我下水,她们要离开,我也没办法。不过的确有个女孩在我心里很久了,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我会一直爱着她的。”郑浩磊深情款款地吐露内心感情。
“那她一定是个超级大美女,身材玲珑有致,讲起话来轻柔婉约,细长乌黑的秀发,美丽迷人的双眼再加上聪明的智慧……嗯,对,就是这样才配得上学长。”廖立伦心中的情人条件就要这样。智慧不一定重要,不过学长的脑袋非常人,所以附带条件就是要有聪明智慧的女孩才配得上他这优秀的学长。
郑浩磊禁不住地噗哧一笑,廖立伦几乎把冷风神化了。
“哈,冷风呀!小时候长得瘦又黑,可以拿丑来形容。”郑浩磊嘴里虽然这么形容,但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副满足宠爱的神态。
廖立伦疑惑地皱皱眉头。“学长,她叫‘冷风’呀?好特别的名字。”
“当然特别!在我眼里,她永远是特别的!”
“学长,说说你和冷风是怎么样的感情啊,为何会对她如此依恋?”
他笑了笑。“你信不信有终其一生不变的爱?”
廖立伦不太能接受那种说法,他摇了摇头。
“你呀!现在不会懂的。总而言之,当有一天你遇上了自然会懂,不跟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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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巷的人们搬来离去的,小时候的玩伴也近四分五裂了。后来冷爸居然又买回了二号的房子,只因冷风会说过:二巷有她童年最美丽的回忆。
“老爸,是嫌钱太多了吗?干嘛买回旧家?我都要出国了,现下可好了,买它回来养蚊子吗?”
冷风实在没料到老爸会为了她随口的一句话而感情用事地去买一栋房子。
“你这就不懂了。等你从美国回来,说不定会想开个画室、画廊之类的,房子虽然旧了些,不过老爸算过,这附近的地皮不错,用不着几年肯定会发展,到时候装修一下就美轮美奂了。而且这屋主房价出的便宜,要是你日来打算什么事也不做,卖掉就能生活。”冷爸口干之际,望了冷风一眼,冷风仍睨着他。冷爸见力道不够又说:“况且冷火、冷霖、冷霜、冷云他们各已婚嫁或已有男朋友,有自己的天地了,老爸、老妈想多留你在身边几年嘛,只好委屈你喽,”
“老爸,瞧您说的可怜,人家大哥和姐们可是常回来探望您俩,哪有您说的像被抛弃的孤家寡人。这么地,我就不嫁了,回国后便留在您们身边,不交男朋友了。”
“哎呀!跟你开开玩笑嘛,这么认真。”冷爸赶紧向冷母搬救兵。
“你呀,别逗你老爸了,遇到情投意合的男孩,还是带回来让我们瞧瞧,爸和爸妈都会祝福的。”
“是!老爸、老妈!”
冷风毕恭毕敬地起说立站好,像个顽童似的举手敬礼,惹得两老开心又窝心。
“那爸、妈,我要去找我的狗头军师薛为奇吃饭去,他和他女朋友要帮我饯行。”
“那就不等你回来吃饭了。”
第六章
冷风走在大街上,有股寒风刺骨的感觉。天气并非冷到什么程度,离家时所准备的衣物也够御寒了,只不过——觉得孤单罢了。
虽然是走在车水马龙的热闹大街上,但是心不自觉的就是沉,尤其最近头疼的厉害,再加上思念故乡的人们,所以总觉茫然无依,百感交错。
在这里的生活冷风早已适应,学校的课业更是易如反掌,每当提笔作画时,总是欲罢不能。纽约一切皆美,在冷风眼里,所到之处令人心旷神怡,只是偶尔心中想起家乡,仍有孤寂感。
在异国,什么都觉得好,他乡的月亮确实比较圆,空气更是干净舒爽且透明。
“透明?”冷风摇了摇头,笑自己笨。这是哪门子形容词?“我咧什么透明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冷风自言自语地抚着太阳穴,头疼之余,听到后方传来呼喊她的声音,冷风猛一回头,却是一阵昏眩,在她眼前尽是一片灰暗……
冷风倒下前,只看见王玮日那充满了惊吓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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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慢慢地睁开眼睛,看见王玮日关切的眼中似乎框着泪水。
见冷风清醒过来,他紧紧的握着她的手。
“冷风,冷风,你终于醒了!我被你吓死了!”他一直呼叫着。见冷风似乎还没恢复,他急着伸长脖子,径自将自己额头贴上冷风的额头。也许她还发着高烧。
眼前模糊的影像愈来愈近,终于让冷风把焦距给对上了,霎时急忙把头往下沉,双手用棉被盖住自己的脸,动作之快让王玮日吓了一跳,赶紧站直了身子。
不到三秒,冷风又探出头来。
“阿哥,你怎么在这?”冷风完全没有那分久别重逢的生疏与狂喜,她看看周围的陌生环境,有的只是一脸的狐疑。“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
“拜托!这么久没见到我,你在态度上起码表现得热诚一点嘛!”王玮日故意拖长了声调,不让自己泄漏了那分不自在的狂喜,却又展开了双手。
“怎么会很久没见到你呢,在台湾,你不是每天都霸着电视不放,转台换来换去的,不是见你演戏,就是听你唱歌,一星期起码见你三次面呢!当红炸子鸡——王海!难道我还要客套的说:嘿!好久不见,近来可好?神经,”冷风似乎太理智了些。
“唉!拿你没办法,给个美国式拥抱嘛!这么难!你呀!居然昏倒在异乡。”王玮日故意调侃自己,好收回展开的双臂,突然之间竟发觉自己对冷风好像有那么
一丁点的情愫,有点怪!
冷风不理他,说道:“有一回碰到了玲,她说呀,每天看到你也就算了,回到家一开电视又是你,要不是看在老邻居的分上,她很想把你的海报当箭靶射,或干脆把电视砸了。你说你要打歌也用不着把人逼疯吧?”
“那也没办法,是公司的意思,我自己也不喜欢这种死缠烂打的宣传方式。”王海,也就是王玮日,他耸耸肩,不实可否的神情也表明了自己的无奈。
冷风不禁替他感到难过。这就是公众人物的悲哀之一。
“那阿哥是来拍MTV外景的喽?”艺人不是拍MTV就是拍戏,再不就是宣传造势或影展颁领奖,最多就休假旅游兼录影了,不难猜。
“问得一点好奇心也没有,真不像你。被你猜中了,就是来拍MTV外景的。对了,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昏倒?”阿哥想到了一个大问题还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