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又落在芃芃那双美得令人舍不得移开视线的蓝眼上。
为什么呢?为什么芃芃不是他的女儿呢?
突然,他的脑中出现了一盏五百烛光的菲利浦。「芃芃,你几岁了?」
「三岁。」芃芃毫不迟疑地回答。
「三……」他喃喃地念着。那冯羽桑不就是在离开澳洲的那一年怀孕的吗?
「你记不记得你的生日?」
芃芃偏着头看了他一会儿,才回答:「二月二日。」
罗奇开始认真地推算,一直到芃芃快打瞌睡了,他才惊叫出来。
「天啊!」他瞪着芃芃,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在下一秒,他已抱起芃芃往外跑。
巴箴从里面追了出来,抓住罗奇的衣摆,罗奇退后几步,又用力地往前跨去。
「喂!你要带芃芃去哪里?我要告你!绑架国家幼苗!」巴箴暗自诅咒他衣服的料子太好,怎么拉扯也撕不破。
「你喜欢我的衣服我可以送给你,但是你马上放开我。」他生气地吼叫着。
「你放下芃芃我就放开你!还有,你这件衣服真是他妈的好,我要定了。」
「SHIT!衣柜里多的是,你喜欢自己去拿。」他拿出车钥匙,准备上车。
她死命地拉着他。「芃——芃——还——我!」
「NO WAY!」他打开车门,和芃芃一起坐了进去,巴箴立刻绕到另一边,也钻了进去。
罗奇不管她,迳自把车子开出去。「离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哪里?」这就是他让巴箴跟出来的原因;可以加以利用。
「前面十字路口右转,然后再往左走,十公尺后转左……唉,不对!应该是先右转,再左走,再右走,然后左拐……」
罗奇把车子煞住,气急败坏地:「你要是再不说出正确位置,我就把你扔出车外。」
后面传来一阵凶猛的喇叭声,巴箴叹了口气:「先生,这里是马路中,不可停车。」
他咒骂了一句,把车子停到路边。
「你去医院做啥?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病?」她眯着眼问。
他瞪了她一眼,正经地问:「芃芃是不是我的女儿?」
「嘎!」巴箴假笑两声。「早就告诉你不是了嘛!」
「我怀疑她是,我要带她去医院检验。」
「开什么玩笑!」巴箴一把抱过芃芃。「芃芃是羽桑的女儿,更何况她死也不会告诉你芃芃是你的……」巴箴突然住口,并用两手紧紧把嘴巴关住。
他又惊又喜又气又急。「芃芃她真的是我的女儿?」
巴箴拼命地挥手。「不是不是不是!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他重重地捶了她一下,满脸笑意。「嘿!你真够朋友,巴比Q!」
「喂!我跟你说过不关我的事。」巴箴急急地跟他厘清界线。
他抱过芃芃,又与她对视了许久,才抱着她又亲又笑。「我就说嘛,这么漂亮的眼睛,一定是得自我的真传。」
巴箴不屑地把脸别向窗外,又一个得意忘形的蠢家伙。
罗奇停驻在芃芃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脸部也变得僵硬,几近愤怒。「太过分了!她怎么可以隐瞒事实,害我丧失了三年作父亲的权利,这一笔帐我一定要跟她算,绝不原谅。」他忿忿地说。
巴箴又是不屑地笑了笑,又一个得寸进尺的蠢家伙。
罗奇似乎不太满意她的反应。「巴比Q,请你发表一下你的感言。」
「我只是要告诉你,你必须等羽桑烧退了以后才可以发火,如此,她才有力气还击,而你也不会被唾弃说你趁人之危,欺侮幼小……」
「好了好了!」罗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边掏着耳朵。他可以忍受冯羽桑的泼妇骂街,就是不能忍受巴箴的婆婆妈妈。「我可以照着你的话做,但是拜托你闭嘴好不好?」
巴箴点点头后,却又继续开口。「还有啊,那个……」
罗奇抱着芃芃跳下车。「车子你开回去,我带芃芃去玩,再见!」说完他便逃难似地跑开了。
巴箴摇下车窗:「喂!记得啊!你不回来没关系,但是别让芃芃太晚回来啊……」
***
非常不幸的,冯羽桑在第二天烧就退了。罗奇遵守对巴箴的承诺,八点过后,先把芃芃带到噪音范围外,并且很礼貌地先「敲」——俗称「撞」冯羽桑的门后,才开始「河西狮吼」。
「冯羽桑,芃芃是我的女儿,你为什么要骗我?要是我这次没来台湾,没找到你,那我是不是永远也不知道我和你有个女儿?还有,如果你娶了老公……」
「是『嫁』。」巴箴在一旁一边看晨报一边纠正他。
「如果你嫁了,那我的女儿岂不是要叫别人爸爸?如果你不嫁,那芃芃从小在单亲家庭成长,缺乏父爱,那她人格会不正常的你知不知道?你不要不回答,你犯了一个连神都不原谅的桃天大罪。」
「是『滔』天大罪。」巴箴又纠正他。
冯羽桑始终低着头,一团面纸盖在她的鼻口上。她不用怀疑他为什么会知道芃芃的身世,她已从巴箴不眠不休地照顾她到她烧退,又做早餐又帮她打扫屋子中看出——又是巴箴搞的鬼!
「请你发表一下你的感言。」巴箴学着他昨晚的语气,殊不知自己已大难临头。
冯羽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血液循环到手部,有股想要揍她的冲动。
「所以,为了芃芃,我们必须结婚!」罗奇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宣布。
冯羽桑如弹簧似地跳起来,一道红色的液体从面纸的一方钻了出来。巴箴惊叫一声,罗奇的动作更快,他跑过去拿下面纸,才知道那团白色的纸上已经染满了血渍。冯羽桑因幼年受伤,所以常常「心血来潮」时就会泄泄洪,流流鼻血。
「冯羽桑,你不会告诉我你流血吗?」罗奇在她头顶上吼着。
「要你管!」冯羽桑一嚷,又有鼻血流出。
「你闭嘴!」罗奇索性抓起桌上的面纸,拉出一叠往她鼻子嘴巴上一塞。「看在你鼻子的份上,我暂时饶了你。不过……」他冷冷地抛下一句:「婚是一定要结的!」
啥!?要结,他自己去结吧!她死都不会点头的!
楼梯间传来一阵响亮的脚步声,冯羽桑下意识地抬头,就见陶曼莎一步一步地走下来。她按着鼻子就想回房,没想到陶曼莎却喊住她。
她往四周一望,罗奇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至于巴箴,则懒懒地斜躺在沙发上看报,看来她又得孤军奋斗了。
陶曼莎摇摆却不夸张地走到她面前,波浪般的长发又黑又卷地披在肩上,又白又细的颈项、肩膀炫耀地转动,一身剪裁得宜的衣服附着在她傲人的身材上。陶曼莎绝对是只冷艳的猫。
陶曼莎的话出乎她所意料。「这件衣服好看吗?」她转了一圈,但冯羽桑没回答。「我跟罗奇去英国的时候买的,我本来很喜欢,但是现在觉得它旧了,又不得不丢掉,却又不知道要送给谁?」陶曼莎对冯羽桑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送给你好不好?」
冯羽桑脸色一白,二话不说地躲进自己的卧房。隐约间,她还听到了陶曼莎得意的笑声。
她把自己往床上一摔,想哭却哭不出来。她当然知道陶曼莎所谓的衣服,其实指的就是罗奇。她替罗奇感到悲哀,悲哀他被比喻成一件她和陶曼莎都不要的衣服。
她早知道陶曼莎来势汹汹、不怀好意,但是她又无能为力。她既然赶不走罗奇,就等于陶曼莎也会继续留下来,她只要一想到罗奇和陶曼莎,在这座属于她的房子里,像一对男女主人似地生活,便觉得疲乏而愤恨;但,他又不让她和芃芃走。他到底要如何?
而现在,他又说要和她结婚?不,她绝对不会跟他结婚。当初,她就是怕必须跟他结婚,才逃回台湾;四年她都熬过了,怎可任着自己因为他的出现、安排,而与他走进婚姻?况且,他一点也不爱她,又有个光明正大的情妇住在这里,她的胸襟也未免太大了吧!
她心烦地拉开窗帘,却又看到罗奇和芃芃,正开心地玩在一起,她无奈而宿命地闭上双眼,然而罗奇和芃芃的嬉笑声却讽刺地传进她的耳里。
尽管她不愿承认芃芃是罗奇的女儿,更不愿和他结婚,但她却没有办法阻止芃芃与罗奇之间的天伦之乐;然而她又矛盾地发现罗奇已经和芃芃建立起一种密不可分的情谊,或许有一天,罗奇在芃芃心目中的地位会远超过她。
她蹲在墙角,不让任何人发现她。她想厘清这些烦人又复杂的事情,却又抓不着一点头绪,最后,只有让自己的精神更疲惫。
在她的生命里,没有一个是真正可以让她依靠的;疯颠的巴箴、遥远的父亲、逝去的冯靖柔,没有一个可以帮助她。就连她的芃芃,也已被罗奇所占据。她痛苦的发现,自己竟是完全的被孤立。
她抱着双膝,把头埋在膝上,突然觉得好困。不知过了多久,在蒙胧中,她看见了冯靖柔……
第7章(1)
这是董媚芝一生中,所受的最大耻辱!
三个小时前,她的丈夫——冯靖邦,强暴了她,夺走了她的处女之身。
六个月前,她在父亲的安排下,嫁给了只见过两次面的商业钜子冯靖邦。
这不是一桩普通的婚姻。她——董媚芝,父亲董彦是香港著名的房地产大亨。而她除了父亲赐予的荣耀姓氏外,还包括了美丽、智慧。董媚芝在上流社交圈,是无人不知的花蝴蝶,她高贵又骄傲,征服了无数公子哥儿,却又不属于任何人。
图着事业上的利益与方便,董彦「安排」她嫁给冯靖邦。冯靖邦英俊多金,是许多名媛的丈夫人选,但她董媚芝可不以为然。她清楚地知道婚姻附带的生育;及不得不舍弃的自由,和慢慢消耗掉的青春与美丽。她绝对不能忍受变成一个面黄肌瘦、小腹突出,整天泡在奶瓶尿布里的黄脸婆,绝不!
更何况,生性自由且骄纵的她,不愿意乖顺地听从别人的安排。于是,她软硬兼施,为的就是希望父亲放弃要她与冯靖邦结婚的「荒谬」念头。但,娇也撒过了,泪也流过了,气也呕过了,情也求过了,食也绝过了,家也跷过了,一哭二闹只差没上吊,董彦还是坚持他的决定,丝毫不肯妥协。于是乎,她大小姐只得自探门路,摸清冯靖邦的底,以免不明不白地嫁过去,最后死得太难看。
打探之下的结果让她松了一口气。原来冯大公子个性沉默寡言,事业心甚重,埋在办公桌上的时间是他一天时间的三分之二。她屈指算计,扣除吃饭喝水、洗澡拉屎、交际应酬,他在床上的时间不会超过五个小时,而且,如此繁重的工作一天下来,不累死人也去掉半条命。睡都睡不够了,应该不会去想到「那件事」吧!
热热闹闹的婚礼在五月举行,宾客如云,场面浩大,冯董联姻,气死了许多纨跨子弟,妒死了多少名门淑媛,大家的焦点,全都在这一对璧人身上。
董媚芝即使不情愿嫁给冯靖邦,却也在此刻感到无比骄傲。原来,冯靖邦也是个抢手货,那他们两人还真是登对,她嘲讽地想着。
她低头看着手上闪耀动人的结婚戒指,此刻,她已从董小姐变成冯太太、冯少奶奶。她不屑地望向那些投来嫉妒眼光的淑女们——她个人喜欢简称为「俗女」,还以她们胜利的笑容。那甜死人的笑容,迷倒了众男士,气死了诸美女。
新婚之夜,她连头饰都来不及摘下,便刻不容缓的找冯靖邦「聊天」。
「我是不可能为你生一儿半女的,你知道的,我一点也不想结婚,跟你结婚是我爸的意思。我不愿被束缚,但婚姻带给我的束缚已经够大了,所以,希望你……不要再给我束缚、压力。」她十分「讲理」地说。
他看着她许久。「例如?」
她深吸了一口气。「孩子!」
他的反应出乎她所意料,惊讶、愤怒、不可思议——都没有,简直就是面无表情。
「随你。」他抛下一句,走出他们的新房,向书房移去。
蜜月旅行的机票有两张,去的只有董媚芝。而冯靖邦,早就投入工作中,甚至忽略了娇妻的存在,这倒也让董媚芝落个清闲。
不久之后,董媚芝再度出现于社交圈,仍然引人注目,仍然艳冠群芳,仍然高贵美丽。除去了「董小姐」,她有更尊贵的「冯少奶奶」身分。
如此的一对「贤伉俪」,终于在半年后有了变化,而且还是严重的变化。
那晚,冯靖邦还是去参加应酬,不过这一次,他被灌了许多酒,迷迷糊糊地开了大门;迷迷糊糊地打开董媚芝的房门;迷迷糊糊地看见董媚芝光裸着身子坐在床上擦着保养乳液;迷迷糊糊地扑向她那完美无瑕的雪白身子;迷迷糊糊,非常地迷迷糊糊——
董媚芝被他突来的举动吓着了,等她反应过来时,冯靖邦已经欺到她身上,呛鼻的酒味传进她的鼻子。她使出全力,又打又捶又踢,又叫又骂又哭,却仍阻挡不了冯靖邦施在她身上的力量。
她死命的挣扎,却引起他更多的欲望。直到下体传来撕裂般的痛楚时,她才停止挣扎。顿时,冯靖邦俊逸的轮廓,变成了撒旦,但他丝毫不顾虑她的感受,只是一直地向她推进。董媚芝面无表情地看着冯靖邦忽远忽近的脸,任由他的蹂躏,直到他瘫倒在她身上。
她竟然被她的丈夫强暴了!
她并没有如同大多数的女人,马上冲进浴室,用力地搓洗一身的污秽。与其说她是不甘心自己的落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不如说她是担心冯靖邦的精子与她的卵子结合。
她怕!真的非常害怕!
有了孩子之后,她的人生就完了。彻底的完了!
母爱!?不不不!她一点都不同意这个名词。孩子,是女人一生的羁绊;女人为了丈夫与孩子而失去的,实在是太多了。她是这么爱惜自己的人,绝对不要!
偏偏,今天是她安全期之后的危险期!
她马上从床上跳起来,顾不得疼痛,颤抖地扳着自己的手指头。
接着,她脸色惨白地把自己扔回床上。不会这么巧吧?天要她亡吗?
是了。冯靖邦的精子与董媚芝的卵子,在董媚芝的子宫内着床了,而这个单方面纵欲下的产物,即是冯羽桑。
董媚芝知道孩子的存在,是在三个月后,她笑着离开医院。她转性了吗?不!她仍然痛恶。只不过,她没有选择堕胎,她要生下这个孩子,来报复冯靖邦。
于是,她开始大量的抽烟、喝酒,不进米饭,心情暴躁恶劣,硬是穿着束腹把已隆起的腹部掩住。她的丈夫并没有明显的喜悦,仍然沉迷于工作,她的小姑——冯靖柔,每天炖了一大堆的补品,却全被董媚芝拿去喂家里养的杜宾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