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小炜V.S洛小懒
董小妮很少帮人写序,因为懒;认识小炜后,发现一项重大的事实——妮子是数一数二的勤劳!
话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是写“龙,虎,鹰,豹”那一次啦!偶尔兴起四本一起收藏的念头,打电话拜托冠如,希望跟洛小炜、乔安、四方宇一起来换书。不知怎地,聊啊聊的,就聊到男男漫画了,呵,原来小炜也是个中癖好者,很好很好,妮子最爱跟人家聊这个了。
当天晚上发了一封E—mail给她,好心要借她几卷一级棒的录影带,想不到她说我的不够过瘾,她有更喷鼻血的,这……当然要眼见为凭喽!妮子立刻开口商借。
她不借耶!多拽啊?就是妮子交稿太快,更显出小炜的——懒!所以怎么也不肯借!
没关系,我知道风水轮流转,早晚轮到她来低头。 呵!真的好快,过不了多久她就道歉了,因为她要改龙虎鹰豹的前序。一整个系列的故事,她要改,大伙儿当然得跟着改喽!我是无所谓,天天吃饱等着她,要改可以,拿漫画来换,她答应了(亲口喔!)。
结果害妮子在家里苦苦望了三个多星期,咱家的邮差都要以为我暗恋上他了,因为我每天都站在门口守着他,当然,我什么也没有等到。因为她早就一头埋进赶稿地狱中了,全是一个“懒”字害了她,可是没理由妮子也跟着一起倒霉吧!
催她、逼她、赶她,终于,妮予以这篇序诱惑她,换得小炜第二次的承诺,我想最少要借个三本才划得来,不然妮子亏大了。
要谈“洛炜”这个人,妮予有一箩筐绰号可以用来形容她,像是:小懒虫、小变态……等等等。
为什么这样说她?原因有二:
一、她很爱拖稿,超级、死命会拖的那种,但她又很搞怪,明明稿子都已经迟交了,她还要挑出一堆毛病去重修,当然,重修过程又继续拖啦!我猜,她一定有被虐狂,非在绝顶压力中寻不到快感。
二、不知道众位“洛炜爱用者”有没有发现到,最近出了一个新人,书前书后用的笔名都不一样,那就是——孟寰,她出过<邪君掠情),(恶君炽恋)……等书。
不用怀疑,孟寰就是洛炜,洛炜就是孟寰,很无聊对不对?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知道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人格分裂症。
她还自以为这些事不会有人知道,嘿嘿,忘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句至理名言吗?别忘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永远的秘密的,嘿嘿嘿……
如果没有意外,这篇序应该会放在花蝶那个异世界系列。
说到异世界,小炜说一直在找人写有关异世界的故事给她看,她问我要不要写?当然不要啦!前阵子为了本灵幻的就把冠如整得很惨了,再找这么偏门的题材,冠如大概会死得很难看,而我一向心疼可爱的冠如。
不过还是要大大地推荐小炜这部异世界的系列啦!
她那个人虽然很懒,不过写的书还真是给它不错看。
以前不知道洛炜就是孟寰而忽略这系列书的人记得去找全它来看;而看了孟寰才对洛炜起兴趣的人当然就要去寻找洛炜出品的书喽!
大家看完,有问题请去找小炜,别找妮子,拜拜——
楔子
亘古时期,伊利克斯星的大地尚未分裂,星球上的大陆都是连在一起的。所有的种族都生活在一起;包括了伊利克斯星人、妖精、精灵,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魔怪等妖物。
伊利克斯星人自知天生的能力无法胜过大陆上其他的种族,于是想出了其他的方式与各族并存;妖精一族天生拥有控制大自然的能力,不过他们性好和平,于是伊利克斯星和妖精族定下互不侵犯的契约,互派使者学习对方的文化或是魔法,而担任两族之间沟通者的人就被称为“魔法师”。
精灵一族,不但种族繁多,还拥有多变的能力;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就是可以和动物沟通。他们的外貌与伊利克斯星人相似,也比妖精一族多了所谓的七情六欲,所以伊利克斯星人通常是以联姻的方式和精灵族维持良好的关系。他们联姻所产下的后代,统称为“魔人”,亦指他们拥有异于伊利克斯人的能力。
当面对凶残的魔怪妖物时有三种应对方式:第一种是以妖精族习得的魔法对抗;第二种就是雇用魔人担任护卫对抗妖物;最后一种,就是研发出威力强大的武器抗衡。
那是个复杂、充满战乱、却有无数英雄勇士的年代。
这些故事或被记录,或被后代流传,最后成为一则又一则美丽的传说……
第一章
伊利克斯星历五X X年
让空气悲鸣、让鲜血染遍这块大地!
我,卡里斯国的王,遵循着传统、遵循着仪式,呼吸着黑暗,恭敬地献上我的心、我的子民,召唤您求汝赐予吾统治大地的力量!
“哒哒哒哒”的马啼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星空之下,是一支庞大的军团。精壮的战士们戴着漆黑的盔甲,骑在高大的战马上,发亮的长枪上犹有未干的血,他们的身影带来血腥的气味,也带来了死亡的讯息。
“喔喔喔!”几乎是同一时间,马背上的战士们同时发出高昂的喊叫声,不停地挥动着手边的长枪。
激昂如野兽般的喊叫声,在空旷的草原上响起,战土们不停地喊着、鼓动着,像是在等待迎接什么。远远的,一匹黑色的种马从远方直奔而来,军团的人很自动地让出了通道,勒住了马匹,叫喊得更疯狂了。
黑色马背上的男子同样穿着一身黑色盔甲,只是在盔甲之外,又披了一件滚着金边的紫色披风。
“咻!”的一声,男子从马背上扔出了一根旗杆,牢牢地插在大地之上,旗帜上绣有一只口中含剑的灰狼,灰蓝色的狼眼炯炯有神,在寒风中更有一股鬼魅的气势。
“嘿嘿喔喔喔!”土地上插的旗帜让军团的人更加疯狂,他们高声吆喝着,将手中的长枪一致地朝上举起,脸上全是骄傲的神情。
“最后一支旗,插在最后一块陌生的土地上!”黑马上的战士揭开了脸上的护甲,露出一双精练的眼眸,他有一双色泽极为特别的眼瞳,就像是旗帜上那只狼一样,有着灰蓝色、像是被烟雾遮盖住晴空般的眼。
“从此刻起,西方大陆的国家,唯有我卡里斯王国的存在。”他拿下头盔宣布道。“唯有我拉杰。斐尔可以称王!我以手中的宝剑宣誓,我斐尔家的子民,将世世代代统领这块土地!”
“卡里斯王国长存!斐尔王长存!”众战士们也被拉杰。斐尔那种骄傲、不可一世的气势所感染,高举起双手欢呼着,以崇敬的目光敬仰着他们的王。
在今天之前,他们卡里斯王国只是大陆西方的一个小国家,直到拉杰。斐尔继承王位之后,他野心勃勃地开始扩充自己的领土…选购最精良的武器、聘请优良的战斗导师,就连选妃子,他都一连娶了两位有精灵族血统的女子,为的就是要拥有强韧血统的后代,延续自己的王朝。
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拉杰。斐尔训练出一支堪称是无敌的“卡里斯军团”,他开始对外宣战,将魔爪伸向邻近的各个国家,在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他已经占领了西面大陆上所有的国家,而今晚,最后一个叫“银城”的国家。也被卡里斯军团攻破了。
“从今而后,您就是独一无二的斐尔王!”军团甲,缓缓走出了一名撑着拐杖的老人,他是卡里斯王国的魔法师,也是斐尔王的军师。
“喔!卡默,你来了。”斐尔王淡扫对方一眼,有些不悦地扬眉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德瑞克和蓝萨斯呢?”
“禀告斐尔王,我们在银城里发现尚有存活的王族,两位王子已经分别前去围剿,我想很快就会回来了。”卡默平静地回答。身为卡里斯国的魔法师,他并不需要实际参与作战,只需要在攻破一个城池之后,进王宫取得一些宝物。向来价值非凡的宝物都会以魔法封印着,而他的工作,就是解开魔法封印,再将宝物运回卡里斯国。
“喔!银城还有多少王族?”斐尔王沉吟。三年来,举凡战败国的士兵和人民他都收编为己用,对王族则是不留活口,以免将来突生变故。
“至少有五人,往不同的方向逃走了。”
“有趣!那么我倒要看看,谁才是传承了我骨血的王子。”斐尔哈哈一笑,翻身下马,耐心地等待着儿子们归来。
为了培养出优秀的继承人,这三年来他几乎都带着两位王子上战场。德瑞克是他的长子,今年十五岁,他遗传到母系精灵族美丽的外貌,皮肤白晰、金发碧眼,但战斗时绝不留情,就连杀人时,都能噙着优雅的笑意。
蓝萨斯是他的第二个儿子,今年才十一岁,若说德瑞克传承了母亲的外貌,那么蓝萨斯可说就是他的翻版了。漆黑如墨的发、灰蓝色眼眸、高大结实的身材,每一项都是斐尔家族的特征;蓝萨斯唯一传承自母亲的,就是他那张俊美的脸孔了,不像父亲的刚毅粗犷,而是另一种奇特的魅力。
斐尔王耐心地等待着,不久之后,远远传来了马蹄奔走的声音,一匹白色的马朝军团的方向奔来,在快抵达的时候,马上的少年轻喝一声,握住了缰绳,敏捷地从马背上跳了下来。
“父王。”少年绽开一抹笑,将绑在腰间的东西随手一丢,赫然是三个血淋淋的人头。“这是银城的两个王子、一个公主。”
“德瑞克,几日不见,你的剑法和骑术都进步了不少。”斐尔王朗笑出声,淡扫地上的人头一眼,都是被人利落地一刀砍下的。
“谢父王。”他咧齿一笑,跟着抬眼,像是在寻找些什么。“蓝萨斯人呢?他砍了几个人头?”
“你弟弟还没有回来。”斐尔王的眉头也微微蹙起,只是追杀几个王族,不可能要花费这么多的时间。
“卡默,银城的东边是什么?我看到蓝萨斯往那个方向去了。”德瑞克漫不经心地开口,开口询问有着丰富知识的卡默。
“东边?那是‘洛克里山’呐!”卡默闻言一惊,猛地抬起头来。
“洛克里山”是横跨西方大陆的一座高山,更是一个由白妖精所掌管的圣地,白妖精的种族繁多,所拥有的力量也不同,他们共同守护着这座山。山里面拥有许多奇特的景点,像是常有水妖精嬉戏的“多迪水泉”、绿妖精掌管的“布里斯树林”、风妖精居住的“尼尔泊洞窟”,这三个地方,被称为是“洛克里”群山的三大奇景,也是让人极度向往的圣灵之地。
“哼!白妖精有什么好怕的?我就不相信他们敢干预人之子的命运。”斐尔王哼的一声。那些缺乏七情六欲的妖精们甚是无趣,空有许多法力却不愿意使用,甚至远在亘古时期,他们就和伊利克斯星人签订了不可干预人之子命运的契约。
“啊!蓝萨斯王子回来了!”就在这个时候,眼尖的卡默低喊一声,指着远远的前方。
果然,一名黑发的少年骑在马上,夹着劲风之势奔了过来。
“父王。”黑发少年翻身下马,俊秀的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
“我特地将人少的逃犯让给你,怎么你一个人头也没带回来?”德瑞克撇撇嘴,有些不屑地看着几乎已经和他一样高的弟弟。
“若是他们逃到了洛克里山,就连我也不敢追过去。”卡默低声道。白妖精族厌恶战争以及血腥,若是在他们的地盘上发生战斗,极有可能会被他们的魔法困住,终其一生都出不来了。
“我见他们逃进了树林,于是朝他们的背心射出一 箭,我想多半是活不成了。”蓝萨斯淡淡地开口,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稳重。
“好了!你们都是让我骄傲的儿子。”斐尔王哈哈一笑,伸出两只手,稳稳地握住了儿子的肩头。“我们回去吧!从今以后,这西方的大陆,都是归我们父子所有。”
在斐尔王的大笑声中,大队人马开始往卡里斯王国的方向前进,不一会儿,空旷的草原上,再也没有任何的声音。
沾染了血迹的大地在叹息,悲鸣的风在草原上哭泣着,一场生与死的战争已经结束了,而另一场浩劫,在风中慢慢凝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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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后枯枝上冒出了嫩芽、暖阳祛走了覆盖大地的雪,四季不停地替换着,无数个秋冬过去了,而称霸整块大陆西面的,仍是那个叫做卡里斯王国的国家。
现今卡里斯国的王,名叫蓝萨斯。斐尔,他原是卡里斯王国的二王子,据说在国王病逝之后,他为了王位不惜与大王子德瑞克决裂,残忍地以魔法重创大王子,让他终生无法再行走,被蓝萨斯变相地囚禁在自己的行宫里。
除此之外,蓝萨斯王更是一个恐怖的君王,每年的春、秋两个季节,他都会要求各领地献上年轻的男女各一百人进宫;虽说是征召他们人王宫做事,但那些被送进宫中的男女没有一个人出来过,于是人们相信,这些无辜的年轻男女全都死在宫里了。
蓝萨斯,一个集残忍与恐怖于一身的魔君,西方大陆上的人们像是蝼蚁般苟延残喘着,他们无法抵抗卡里斯军团,更不用说是推翻蓝萨斯的王朝了。他们只能谦卑地活着,然后,一天比一天地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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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卡里斯王国是炼狱,那么洛克里山就是西方大陆的天堂了。
在白妖精魔法的守护下,洛克里山的天空永远是湛蓝的,泉水永远是甘甜的,就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充满了让人欢愉的凉风。
山林间、水泉里,到处都是弹琴嬉戏的妖精,处处充满了欢乐的笑声。不过今天的洛克里山有点不同,在水妖精掌管的多迪水泉里,传来了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打斗声。
“喝!”一声娇喝自清澈的水池中响起。
仔细一看,就能看到水中有两道动得极快的身影。两条人影的身形差不多,手中握着长剑,以精湛的剑术在比试着。
“哇!”一声轻呼,身形较小的人手中长剑已经被对方震飞了,整个身子也扑通一声地跌进了水池。
“伊璃,我认输了!不打了!”跌入水池中的人胡乱地挥手表示投降,他有一头灰色的头发、尖尖的耳朵、灿若星空的金色眼珠子。
“啧!你这样子就认输,不怕丢了绿妖精的脸?”被唤作伊璃的少女淡淡一笑,伸出手将跌落水池的绿妖精可可自水中拉起。(注:绿妖精是白妖精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