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格
和娟娟妈咪认识第三年了,平时的她很疯狂,疯狂到让人难以置信这会是一个成年人的行为举止,或许,这就是每每我和她二同出道,别人都总会把我们连想为同年同学的原因吧!
但是,任凭再乐天、再开朗的一个人,也会有低潮发生、情绪低落的时候。这阵子和娟娟比较少聊天,见面的次数也少之又少,以至于她的周遭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而情绪低落的同时,我却没采得及听她发泄,站在她身边支持她,好多时候都会感到抱歉,自己好像不是个很称职的朋友。只好默默的为娟娟祝福着:希望她可以快快乐乐的度过未来的每一天,永远都是那个快乐的疯狂娟娟。
好啦,严肃的话题结束,现在来谈些轻松的东西吧!在最近格格我都在哈新加坡卫视的同时,娟娟还是坚持着她的最爱——无线港剧。而且,她还开始疯狂地迷上了一些男演员,这些演员们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单眼皮”或者是“内双眼皮”,亲爱的小书虫们有没有给他熊熊想起来什么人具有这么一个特点呢?哈,就是那个喊着我是大明星的“韦大人”陈……小春啦!还有王喜和马竣伟,这些都是娟娟妈咪的新欢,够劲爆吧!也喜欢这些单眼皮、内双眼皮帅哥的书虫宝宝们不妨一起来和娟娟交流一下(至于一样哈新视的朋友则可以找我……糟……我好像接受到娟娟犀利冷凝的眼光了。)
好了,今天就和大家扯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娟娟为大家写出的浪费情费,拜啦,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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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执着——是对还是错
胡娟娟
“爱情与面包,你会选择哪一个?”
相信很多人问过周遭的朋友,也曾被这么问过。然后不例外的,娟娟我也曾被人问过,也曾问过别人。
其实,这是一个选择题,只是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任由个人自已去定夺。相信有人会毫不考虑地说出答案,也有人会难以做选择也可能有人嗤之以鼻,觉得这个是一题没营养的无聊问题,所以拒做回答。
曾经听过有句话。“爱情一旦沾染上,它就是女人的全部,却是男人的一部分。”不知道各位的心里,是否认同这句话?但是对于娟娟我来说,我只觉得,它只适用于某部分的人吧!因为在娟娟我的朋友圈子中,有发现“爱情一旦沾染上,它是男人的全部,女人的一部分。”
相信吗?娟娟我的朋友中,真的是碰过五个男人,为了爱情上的波折,生活晴无天日,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同时也为了女人,落了不少泪,甚至自杀。反之,对方居然可以很潇洒地SayBye-bye,一点感情都不留,转身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之中。
有人认为,这种为了爱情而颓废、哭泣的男人,是可耻的孬种。是吗?娟娟我可不这么认为,因为我总是认为男人与女人,都同是人类,只是性别上的不同、身体上的不同,说穿了,都还是一个人、一个个体,百年之后,会是黄土一杯,没有差异的。
男人有男人脆弱的一面;,只是在道德社会之下,他们必须成为一个强者,要有坚强的个性,不能像女人般软弱,遇到事情可以哭哭啼啼来表现。遇上挫折压力,他们只能撑撑;遇上伤心痛苦的事,只能忍;遇上委屈受冤,只能闷在心里扩说句实在话;当男人真的是命苦呵!
当然啦!:也有女人会在很多方面受到男人的欺压,现在社会上;还是有很多受虐妇女,这也是拜男人所赐,有时看到这样的新闻,娟娟我还真想去狠揍这些男人一顿,因为他们真的太可恶了;
自从娟娟我自己走入了社会;做过护士的工作,也一直从事写作,随心所欲过着自己想过的日子,很多同事、同学,或是亲朋好友,会说娟娟可算得上是女强人一族的。听得娟娟我直呵呵大笑,唉!女强人?我还差得远呢!我也不过是表现出爽朗刚强的个性,在众人面前是个不易倒下,胆于甚至比男人还大的人,怎能说是一个女强人?只能说是个男人婆而已。
不过,且不论男人婆还是女强人,我还只是个女生,二个拥有女性特质的市井小民罢了!我有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愁,当然,也有对爱执着的一面。
对爱执着对于我而言,其实是一个很广泛的定义。因为我不只对爱情,也对家人的亲情、朋友的友情,都是抱持着执着的心态。也许有人会认为娟娟我是自捧自夸,不过,这在我个人认为却是如此。
在娟娟我的观念想法里,有三个原因会促使我想对爱执着;一是,“今天下什么人的心都可伤,但惟有父母的心绝不可伤。”这是我对亲情之爱的执着。二是,“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是人生舞台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人物,他们是一面镜子,可以反映出自己的优缺点。”这是我对友情之爱的执着。
三是。“爱人或被爱、单恋或相爱,其实都是很幸福美好之事,甚至它会丰富自己的感情生活,不论悲喜甜涩。”这是我对爱情之爱的执着。也就因为这三个想法原因,让我一直都尽量去为爱执着。
也许,很多人对于我的这种执着很不以为然,不过这真的是见人见智的问题。其实我有时也在想;究竟自己这么做是对还是错?因为这一年多来,在我周遭和我本身,发生了许多事情,让我不得不收敛自己对别人所付出的情感。
有时太过于关心别人,我会显得有点像妈妈般的唠叨,导致给别人一种无形的压力,甚至到最后,发现自己老是以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更甚的,我还发觉自己是一个傻瓜,对别人好,别人却对我欺瞒,把他们当成贴心好友,他们却不曾在乎有没有我这个朋友的存在……这种感受,最近是很深刻地体验到,很悲哀的一种感觉。
不过也幸好,我在亲情这方面;还是得到很好的温暖,让娟娟我自认,全世界的人,都没有我亲爱的老爸、老妈对我的好,他们真的是最疼爱关心我的人。
这本书我将女主角蓝想玟设定为一个也是为爱执着的人,不论男主角康维和如何对她冷言淡语、不理不彩,她仍始终将心放置在他身上,而且还能调整自己的心情;可以给自己一些自得其乐的快乐,就算她曾误以为他的新娘不是她,她仍能祝福他。
我想这种执着,才是一种正向的表现方式,这种方式,也许很多人做不到,但是很奇迹的,娟娟我居然做到了。他走出之前失恋的打击多年后,终于放下过去,再接受另一个女孩,虽然娟娟我没有当面祝福他,但是在心底,我仍是很为他开心,现在仍是默默地祝福他;关心他,只要能远远地望着他,看他开心,得到他想追求的,我就很开心了。他开心快乐,就是回馈给我对他感情执着的最大报酬。
有同学曾、取笑我,这样我就满足了,做得这么伟大做啥?娟娟我只是笑笑,没作什么回答。我并不认为自己这样子很伟大,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对爱的表现方式不同,我不否认自己心里深处仍有小小的渴盼,希望奇迹会出现在我身上,但是我总认为身为一个女孩子,还是要有一些些的矜持,才会让人去尊重、去正视你。
然而,我这位同学却不以为然,她最后还是为了自己所爱的男人,舍弃疼爱她的家人、关心她的朋友。和那位男人离开她所熟悉的生活环境,至今音讯全无,伤透她周遭亲友的心。
这样子的抉择是否是对?我不下定论,由大家自己心中定夺,因为我想,每个人的观念想法不同,应有不闻的答案,而这也无所谓有真正的答案可宣布。也许在她心中,她觉得她这么做是对的,她为了爱可以牺牲一切。只是,我一直无法去理解,现代这世代的男女,都是这样子的吗?为一个男人,一个未知的未采结局,而不顾所有、丢下一切?我真的无法懂。
大概娟娟我太过有八股的思想观念了,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很快乐、很幸福;因为我周遭有疼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亲友,拥有自己喜欢酌写作事业,还有一个念得有些痛苦,又不会太痛苦的学校,更有支持、鼓励我的读者。虽然,我也碰过许多挫拆困难,但是有这么多人陪在我身边,我并不寂寞,而且也是一种无形的富有,对吧?
对爱执着,是对还是错?我想,还是大家自己去定夺吧!
楔子
蓝想玟下张清俏娇甜的面容,一双盈盈的泪汪汪大眼,正骨碌碌地转动着,仰望着面前两个比她高了两个头多的大男生。
好厉害喔!这两个大哥哥真的好像故事书中的白马王子,路上见到不平的事情,会英勇地出现,然后打跑坏蛋敌人。
刚才她只是一个人在这个社区的篮球场玩球,笨笨的她,居然球一投,把球卡住在篮框和篮板之间,以她小小的个头,都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哪有办法把球给拿下来?
而好死不死的,就在这个时候,社区里最坏的霸王阿向哥出现,和他那一群狐群狗党,想要霸占这块本来她在玩的篮球场。这样子也就罢了,他们还想欺负她,要打她呢! 幸好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间,这两个英雄哥哥出现了,很英勇地站在她的面前,为她出头。没两三下,阿向哥那票坏蛋霸王,就被英雄哥哥打得落花流水,夹尾而逃。
第一章
在昏黄柔和的灯光照耀下,将康维和面前这张清丽娇柔的面孔照得清清楚楚,晶亮的慧黠大眼,闪烁着她的纯真与无邪,还有着他常见的那对自己迷恋崇拜的神色。
康维和眨了又眨眼睛,目不转晴地仔细瞧着面前这张脸;两道粗黑的剑眉,紧紧地拢靠在一起,而,脑子里的思绪,是不停地翻转过去,那个属干记忆的盒匣。
不过,任凭他怎么想,如何努力地去寻找记忆中的印象,就是翻找不出他曾见过的脸,有哪一张是和面前这娇柔容颜吻合的,然而,据她的说法,他应该是见过她,可是……
“你记起来了吗?”蓝想敢的眼睛也是眨呀眨的,由衷地盼望他能够记起多年前的往事。
康维和摇摇头,懒得再去想起过去的事情;而给予她一个常失望的答案,“我真的没印象,曾经有见过你。”他平谈的一张脸和口吻,没有任何因为记不起她所说的往事而感到一丝抱歉。
对他而言,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而逝,何必去提?人不要老活在过去的阴影中才是。
“真的记不起来?”她得到这个答案,心中有着浓浓的失望。
他再次摇摇头,“真的不记得。”这次的语气,还带着他的肯定,一点也不怕自己这么回答,是不是会伤到她,她会不会很失望。
“不记得了……”蓝想玟半垂着眼睑,喃喃地自语,难过与失望的情绪,散遍了全身。
她惦记多年的英雄,已经把当年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他真的不记得了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在十一年前,他曾出手救过她,让她免于被阿向哥打,逃过一劫,还有,替她拿下那颗卡在篮球架上的篮球……这一段的小小插曲,已经在他脑子里完完全全没了半点记忆,而她却将之烙印在心头,不时拿出来温习回忆。
“你确定你没认错人,还是凭空想像的?”康维和突然如此一问,跟中透出怀疑的神色,毕竟他怎么说也是一个运动明星,有着许多崇拜他的女孩子,常为了接近他,和他说话;甚至想和他交朋友,想尽许多法子来认识他。什么是他学妹啦、某某的亲朋好友啦……一大堆的。也许,面前这个叫蓝想玟的女孩,也是其中一个。
听得出来弟弟的话中之意,站在一边的康维忠,忍不住使了一个眼色,要弟弟闭嘴。
康维和则是耸耸肩,一副自己这么说并没有错的钟情。
“想玟。”看弟弟这副态度,康维忠也懒得理弟弟,伸手拍拍蓝想玟的肩,他以温柔的声音安慰她,“维和一向没什么记性,健忘得很,平常做事也常丢三落四的,像他这种人,对于十多年前的事,很难去记得的。”
看她脸上布满失望与难过,他能体会她的心情,只是没想到她对于十多年前发生的小事,会非常地耿耿于怀,还记忆犹新地可以说出整个经过细节,甚至那天连维和穿什么衣服,她都可以记得。
蓝想镇微抬起眼,迎视上康维忠柔和的目光,咕哝地问了他一句,“那你呢?你还记得那件事吗?”
“啊?”康维忠微微一楞。记得那件事?。他怎么可能记得,他常做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哪叫能记得那么多,连想玟刚提的事件发生过程,他都还在怀疑,十多年前,真有发生这事吗?唉!年代久远,实在是不可考了。
得到康维忠这般怔愣反应,蓝想玟也知道他的答案是什么,相对的,她的失望更浓厚了。
“原来你也不记得了。”在心里叹口气,她已经无话可说了。
算了!这也不能怪康大哥会不记得,毕竟是十多年前的事,有谁会记得,何必强人所难呢?;
“对不起,想玟。”康维忠的语气有着他的抱歉,继而想解释,“那么多年的事情+…”
“没关系”蓝想玟截断他的话;深吸一口气,挤出—个不介意的笑容,“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记得也数平常之事。”大概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会记得吧?她沮丧地想。
“既然这样,投我的事了吧??康维和立刻插话进来:”我去找我的朋友聊天。“说完;也没等康维忠湘蓝想玟回应,他转身离去。
望者康维和冷淡的身影,消失在她的视线中,蓝想玟忍不住地叹息出声。
“别这么咳声叹气的。”康维忠再度拍拍她的肩,给她一个微笑,“维和的个性就是这样,他的话不多,尤其是对不熟韵人。”
“他的确是不认识。”她的说话声是有气无力的,“他甚至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想到这些,她心情是沮丧到极点。
曾经,她不下百次的幻想,想着她会有再和心目中的英雄见面相逢的机会,同时也将重逢的情景:幻想编织得非常浪漫戏剧性,结果……唉!事实永远和梦想相反、背道而驰。今天,她的确和他重逢相遇了,可是情景却是令她跌破眼镜的惨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