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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要擦嘴 page 1 作者:陈毓华

  序

  好狗猫命   陈毓华

  这阵子无端羡慕起邻居家的土狗来。

  四季对牠来说大概没有很大分别,每天我出门觅食的时候,牠早吃饱餍足的窝在有暖阳照射的地方晒太阳,晒着晒着,连肚皮都翻过来了。

  牠走动的范围也大,上至会在邮局门口碰见我,下至不是我活动范围的地方,牠跑那么远做什么?

  跟其它的流浪狗厮混,一大群的狗呼啸过街头,很潇洒又快意的那种,就算你停下车子喊牠,也要看牠心情好不好,不一定搭理你的。

  牠在地上打滚,追逐偶尔从电线杆飞下来啄食的麻雀,再不然,随便趴着用白眼觑你。

  牠想黏你的时候会跟着你走,不管走多久都不嫌烦,等你注意到牠时,牠却被路边的蝴蝶或小花给吸引去,甩尾低鸣的玩得不亦乐乎。

  猫也是。

  从我住的露台往下看去,那些猫咪通常都占着矮房的屋瓦,一只只瘫在上头,以牠轻盈如同跳跃的步履来来去去。

  牠们无时不刻的舔刷自己的毛发,看见人马上就落跑。

  只要有人照顾牠们吃,牠们过得快活似神仙。

  反观庸庸碌碌的我,每当我在外面乱窜,为了一堆水电费、房贷或乱七八糟的人情世故奔波时,我都想人不如狗、人不如猫、人……连灰尘都不如。

  昨日,学着阿狗阿猫在朗朗的乾坤下抛弃与计算机的对话,到中庭找块舒适的石头晒了半个小时的阳光。

  把自己想象成猫狗,要怎么才能变成牠们?

  最近老是往姊姊家跑,因为侄女养了只可爱到不行的小猫。

  连续两天那小家伙就认得我啦……

  不谈猫,来谈谈殷翡好了。

  刚开始,实在不会写这样的男人。

  他的难写在于阿华的生活里缺乏这类型男人,也许是老天爷听到我的苦苦哀求,居然送来了个男人。

  既然送来,我就好好的给他研究了下。

  不过,这一研究就有点惨,因为很想再写一本……总觉得殷翡还很有发展空间,有点意犹未尽。

  说归说,还是打住了,因为啊……真的难写。最近脑浆急遽减少,我还是别为难自己好了。

  至于下本书是东方XX还是吁○○,我叫他们先丢铜板去。

  因为两个都不想写……

  又剩下两只,好啦……阿华会每天跟自己心理喊话。

  下次再见啦!

  人物表

  吁若湛--

  三十三岁,七天王的老大。没办法,谁叫他赶在大年初一投胎,成为七大家族中最受瞩目的新生代。

  拿旧皮包、穿旧衣、旧鞋、旧笔……就差没亲身去做资源回收,手中最值钱的是一辆中古二手福斯汽车,高龄九岁……快要解体了。

  名下没有一间房,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虽然富可敌国却是个彻彻底底的贫穷贵公子。

  家族事业,吁若集团。

  性情稳如泰山,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

  禄瑶王--

  三十三岁,实际上,是三十二岁又十一个月。

  貌比阎罗。父母都是俊男美女,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抱错孩子,他的面貌比较像角头大哥,当然,后来经过澄清,他黑黑的皮肤跟小孩一见就哭的脸是隔代遗传的结果。

  家族事业,太极事业。

  寡言是他最大的特征,用闷骚来形容也无不可--二十五岁前的他可不是这么回事,让自己当上董座也不是他最初想要的。

  七人中任何搞不定的事情只要他出动绝对搞定!

  为何?

  他有着过人的天赋,老庄、阴阳五行、文、史学、西方科学、音乐美术艺术领域涉猎极为广泛,无所不通的他是个最佳的顾问高手,几个死党如果有问题,只要打通电话问他就对了。

  要别人对自己心悦诚服,只有两把刷子是不够的。

  当然,他不是故意把自己变成这样的。

  是因为,等待某人的时间太长,他必须想办法消耗时间。

  黑歙--

  三十三岁,正确年纪跟禄瑶王相同,差别在一个白天出生,一个半夜十二点,白天不懂夜的黑,黑夜不懂白的亮,不对盘的两个。

  个性不安份,看似舒懒文雅的贵公子,其实霸气十足。

  家族事业,黑玺集团,旗下有天寰保全。

  殷翡--

  三十三岁,实际年龄保密,永远的二十八。

  性情最扑朔迷离的一个,传说是个同志,又名花孔雀,名下有牛郎店、酒店……不胜枚举。

  家族事业,殷氏。化妆品起家。

  目前状况,跟家庭脱离关系中。

  殿下--

  三十三岁,七月生,据说这月份蹦出来的小孩是最难缠,最搞怪、最难养的,但是,有外国血统的家族压根不信邪。

  遗传了父系方面的发质,有头红通通的头发,绰号,红毛猩猩。

  饮食天才,热中开发菜肴。

  家族事业,民以食为天。

  目前呢,回归家庭当一枚幸福的家庭主夫,男主内、女主外,两人适应良好没有任何后遗症。

  红毛猩猩&小汤包=朗堤亚耶鲁曼·赫那毕拉·波莱特丁顿殿下&唐心,正甜蜜的过着两人生活,请勿打扰喔……

  东方狂也--

  三十三岁。

  人如其名,标准的坏男人,只要性不要爱,还有着无药可救的老旧大男人性格,超级乐天派。

  有一次婚姻纪录。近来……发现他的婚姻次数不只一回……

  家族事业,敦煌。

  容郡--

  三十三岁。

  以皮相来看,十个人里有十一个说他只有十八岁,风华绝色,男女通吃,美到不行的蔷薇色少年(老头)。

  个性极端,倏难捉摸,从小失去母爱的关系,有那么一丁点的恋母情结,对喜欢的人会黏得如胶似漆,被他讨厌的人最好站边纳凉去。

  真实的脾气很差。

  家族事业,容氏。

  目前跟未来的老婆盛雪定居在上海灏园。

  当前最紧急任务,希望赶快闹出人命,为单薄的容家添加新生命。

  RS:根据某家狗仔杂志最新出炉调查,盛雪肚子里已经有六个月龙凤胎,容郡大爷早已经乐得忘了我是谁,每天疯狂的抢购婴儿用品,甚至开始探听哪里的幼儿园学校有双语教学,准备将未来的幼苗培养成继承人。

  准呆爸一号,今天仍旧是元气啦!

  序幕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牵手

  作词:李子恒  作曲:李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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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雅面带憔悴的男人变换着姿势,时而大口灌放在茶几上不加盐巴的龙舌兰。

  「宝贝,是我,我想结婚,妳想成为我今生的新娘吗?」轻巧的手机放在耳边,他问得漫不经心。

  「在我之前你问过几个女人了?」话筒的对方话语清楚,思路明白,没有半点轻飘飘的快感。

  「我想到妳表示妳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与众不同啊。」迷死人不偿命的调调通常所向无敌。

  「你的唯一可真多。」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妳也是,唯一的话太孤单了,数大是美。」

  「美你的头!」

  「废话少说,如何?」

  「哈,要是从前的你我还会考虑!」

  「结婚只是形式,以后妳我还是可以各玩各的。」潇洒,是啊,这就是他!

  「你是白痴啊,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那重点在哪?

  「喀!」对方不客气的挂了电话。

  他掏了下耳朵,「好聚好散,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再按下一键。

  「亲爱的,是我,啵啵啵,想我吗?」他毫不害羞的对着话筒热吻。

  「嘻--」放浪的吃笑放肆的传出来。

  嗯,这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啊!她这时候想的肯定是枕头旁边的那个猛男,这时候提出婚约,太杀风景了。

  换个吧!

  「甜心,我有天大的喜事要告诉妳!」

  「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女士优先。」他从来都是体贴温柔的好情人。

  「我要结婚了,恭喜我吧!」

  「咦,想不到啊……」

  「你说什么?」

  「恭喜!恭喜!别忘了给张帖子,我好把礼数送上。」女朋友嫁人,还要送上红包礼,他真不是普通的心胸宽大。

  「不必了,我不想你在我的婚礼上丢人现眼!」

  「会吗?」

  男人的神经大条得叫人想踹死他!

  对方也是不领情的挂了电话。

  他瞪住了无声息的手机,顿了下,灌下好几大口的酒,等烫人的灼热从食道直冲胃袋,继续从手机里叫出阿拉伯数字。

  可是……他的求婚从头到尾被当成笑话一则。

  他所有的求婚对象也都当他是笑话。

  明明约会的时候大家都很热情,怎么到了论及婚嫁一个个避如蛇蝎,嫁给他没什么不好哇。

  了不起,他不大喜欢待在家,不大喜欢守着一朵花,「性」之所至打打野食,对送上门的野花来者不拒……

  他温柔又体贴、多情又多金,女孩子们不都最爱他……难道,不是吗?

  热线一直持续着。

  外面阳光如丝缎温柔,他想「从良」的心却备受挫折打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索性将对外通信的手机给扔了,茶几上的酒瓶空空的丢弃在波斯长毛地毯上,酒瓶口仅剩的琥珀色酒汁恰恰滴落,没入毛茸茸的地毯。

  他走到贴着墙壁的柜子,拉出抽屉,乱翻了一阵……抽出手后的中指多了一圈亮晶晶的银戒。

  等他看清楚手指上的事物,因为酒醉而迟钝的理智慢慢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然而,他颠踬的脚步穿过门去,留下一屋静寂--还有因为错误力道滚进宽酒瓶里透过折射兀自闪烁着金芒的戒指。

  第一章

  旅游书里说冬季的威尼斯是旅游淡季,可是不管她到哪,她想象中的苍茫和孤独都只是字里行间的描绘,黏或麻花般的情人到处可见,「连体婴」经常目中无人的把忙着拍照的她撞得头昏眼花。

  嘉年华之前的威尼斯人潮依旧多得像水中的鱼,跟她做的功课有很大的不同。

  原来,不管人多或人少,不管旺季或淡季,不管旅游书写得多么天花乱坠,浪漫水都不适合单身女子。

  「两百美金。」斩钉截铁的两根手指比在她眼前,表明想杀价,门都没有。

  「一百,我就一个人。」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价,这是甫出门所有好友的金玉良言。

  两百块美金,现在可不是人挤人的威尼斯旺季,早听说贡多拉船夫爱敲人竹杠,果然不假。

  「No、No、No……two  hundred  u.s.」

  「uniform  price?」不二价?

  「Yes!」

  了不起……不搭了。虽然可惜,可是两百美金,真的好贵!

  这贡多拉适合情人共乘,一个女人,又淡季,看她可欺,难怪船夫要狮子大开口。

  钱,她有得是,可是她也知道出门在外,能省则省。

  她准备好打退堂鼓了……

  「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跟妳共搭这条凤尾船?」很标准的英文,很如沐春风,也很难叫人抗拒,但是那种殷勤听起来就是太热络了些。

  没有人会对陌生人一下产生这么浓烈的热情,除非他天生轻率,时常送往迎来。

  向来习惯朴素男人的眼睛不是很能适应太过刺眼的生物,这么华丽的装扮落实到日常生活里,很少男人会这么注重的。

  在古老家庭教育礼貌的制约下,神情虽然不变,脚跟却不自觉的往后移动,直到跟对方挪开一个赂肾长的距离。

  衣着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的权利。

  只是不合乎她的美学观念而已。

  「我并不一定非要搭贡多拉游湖不可。」

  「来到威尼斯不搭贡多拉看舄湖景致,算是白来一趟,我们各出一百美金,可以吗?」

  一百美金……这折合台币也要三千多块钱。

  她衡量了下,确定不想当凯子,也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贡多拉是爱之船,跟陌生人上船并没有意义。

  「谢谢你的好意,我搭水上巴士也是可以。」水上巴士只要贡多拉四分之一多的价钱,虽然人挤了点,照样能够游完大运河。

  「妳确定?」

  「嗯。」

  「我们现在不是情人,妳不会是拘泥这样的传说吧?上了船,要是妳爱上我,我不介意当妳的一日情人。」

  轻浮!

  她的品味正常,心里马上把这本来想展现救美热忱的英雄给画上大叉叉,丢进不回收垃圾桶。

  她摇摇头,打算走人。

  「哈啰,小姐要是肯赏脸,钱不是问题。」换言之,两百美金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她是个美丽的惊叹号,气质端庄清新,天真混淆着性感的脸蛋,尤其一双眸子沉静如水泉,身材能见度也高,最吸引他的是裙子下的长腿。

  虽然说他对美女的包容度如深邃大海,哪种类型都能勾起他想恋爱的感觉,而且,看见了就上,那是本能,就像口渴要喝水、肚子饿要吃饭……都是同样的道理……扯远了,重点是,他最受不住穿裙子的女生,尤其拥有一双修长雪白的长腿。

  她的腿,是他阔人无数中最能勾引他热血沸腾,从人模人样化为禽兽的。

  以往,都是女人来亲近他,这次,自动出击,滋味,新鲜异常。

  「跟钱无关,是人的问题。」沈青枫还是摇头。

  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有着跟优雅婉约外表非常不同的实际,那就是她非常的确信、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自动送上门的,更需要多想想。

  「我很好,英俊又有品味。」出手又大方,很少有女孩子会拒绝他。

  的确,他穿着华丽,皮草及膝风衣,黑色皮裤搭着豹纹靴子,走的是奢华风,不流气,很视觉系,看得出衣料质感、手工都很顶极,很少男人可以把这样抢眼的服饰穿出自己的味道来,通常是过跟不及,但是,他很适合,不仅把衣眼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还进一步带出别人穿不出来的品味。

  他天生该这样的装扮。

  就如同他的自夸,他英俊又有品味。

  不过,那也是他家的事!

  「我眼痛。」他们不是同类,还是走远一点的好。

  呃,那是什么拒绝词?

  不理会他苦苦思索,沈青枫转身走开。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丑,一路上搭讪的男人没少过,意大利的男人热情又无聊,对她这种东方的面貌、黑色的头发就像看到新奇玩具,过来说哈啰就跟喝水吃饭一样。

  她付出少于贡多拉四分之三的价钱,选择了中型的水上巴士,然后在圣马可广场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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