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繁华市街。
一名年约十七八岁的长发女孩,走出她打工的便利商店。在交班后的此刻,她累得只想快回家去睡大头觉。
沿着骑楼向右走,她的摩托车就停放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可不过走了十来步,她竟然看见前方的楼柱下……横躺着一个满脸是血的男人!
她猛然顿住。原本想绕道而行,可却又像中了邪似的,忍不住将骇然的目光停在那个男人身上。从那男人仍起伏着的胸膛看来,他是有气息的;不幸的是,他额头上有个伤口,正往外冒着大量的鲜血,这使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眉头深锁,好似极为痛苦的样子。
他的身材看来十分颀长高大,发鬓修饰得整齐有角,不过发丝乱了些。他的长袖白衬衫虽沾满了血渍和灰土,但挺直的烫线仍然可见,袖口上还缝着精致的袖扣。他颈部松挂着一条质地极好的领带,并夹了一枚和袖扣同式的领带夹。而那条铁灰色的西裤,裹着他十分修长的双腿,足上则是一双黑亮的皮鞋。
他浑身散发出一股豪门贵绅的气质,那模样绝不会是流浪汉或是流氓。只是,那么一个血流不止的人躺在那里,怎么没人理会啊?
这样下去,恐怕他会因流血过多而死在那里了……
女孩想着,不由得注意起来往的行人,暗自期待有个人能帮帮他。
可是半晌过去,只要有人走来一看见他,都是一副惊骇嫌恶的样子,然后便冷漠地绕道走开了。
女孩心里有些生气,气社会的冷漠,气人们过度的防备意识……可是回头想想,她自己不也和那些行人一样冷漠……女孩觉得惭愧了,怪自己在谴责他人的同时,忘了自己也犯了同样的过错。她真希望自己有勇气走向前去,将那个男人送往医院……
女孩伫立良久,目光始终停在那男人沾血的脸上。
蓦然间,她动了恻隐之心,勇气也在犹豫而紧握的拳头中快速凝聚。
终于,她带着莫名发热的眼睛,勇敢地迈向他——
“先生,你必须到医院去。先生,先生——”她蹲在他身旁,声音轻柔,但颤抖得厉害。而她同样颤抖的手,几番犹疑后,忍不住伸出拍了拍他血迹斑斑的面颊,想探知他是否还有神志。
不料,男人突然睁开一对寒凛凛的眼睛,挥臂打开她的手,粗嗄地吼道:“滚开,别理我!”
女孩吓得往后一缩,因重心不稳而跌坐在地。她的泪随之落下,声音也哽咽了。
“我怎么能不理你……看,你流了那么多血……”
男人朦胧地看见,有个女孩跪坐在他身边,有两行剔透如星的泪珠,划过她优美的颧骨,穿过粉颊上的小小梨窝,直滑落到颈间。那是为他而流的泪?男人喑哑地问:“为什么哭……你甚至不认识我……”
“我天生就爱哭,我也不管认不认识你,谁让你头破血流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忍心不理你嘛!”女孩抹掉颊上的泪,但有更多的泪水从眼眶里滑落,而她的泣诉,除了那份毫无道理的执着,也夹着几分小女孩式的勇敢及娇柔。“先生,让我送你到医院去,好不好?好不好啊?”
她淌流不止的泪,加上泣然却又娇柔的声音,就像一道温暖的魔咒似的,竟使他不由自主地回答道:“好……我跟你去医院……”
听见他答应了,女孩立刻扶起他,费力地支着他高大的身躯,往路边走去招揽出租车。也许是因为他头上流着不停的鲜血太吓人,过往的出租车不计其数,却没有一辆肯停下。
女孩知道招不到车了,于是道:“你撑得住吗?可以坐摩托车吗?”
男人头痛欲裂,并没有回答她,只是顺着她的搀扶,头重脚轻地坐上了她的小摩托车,圈住了她纤细的腰,然后整颗脑袋无力地靠在她削瘦的肩骨上。他立即嗅出她发上充满了淡甜的果香。
他感到不可思议,这女孩衣着端正、长发梳整如缎,整个人看起来洁净得像一朵无瑕的白云,但她却毫不介意身上沾染到他的血迹。
而他贴着她的背,听到她疾速的心跳,也能感觉到她僵直的背脊。在这个闷热的夏夜,她颈椎处却泛着冰凉的汗湿。他知道,她万分吃力地承受着他的重量,而且心中想必是担忧的、害怕的。
他难以想象,如此娇弱的女孩,竟能撑住他游离的灵魂,支住他颓唐的身躯,她怦然有力的心跳声,似乎在告诉他……好好活着,这世界是美好的!
而更使他无法明白的是,他所遭遇到的一切,已让他对世间情爱唾弃至极,对女人更是鄙视而不抱半点信任,但这一秒,他无力地靠在她削瘦却又勇敢的肩背上,竟由衷地认为——世上女人,至少还有一个她是纯净而值得信任的……
待小摩托车打着活,缓缓向前,女孩便对他说道:“抱紧我,我们一定要平安地到达医院——”
“我们?”男人无法忽视这近似生命共同体的字眼。她的声音是那么甜美,话中更充满了诚挚而天真的感情。突兀地,他竟有一种让人疼入心底的奇异感觉,那感觉如沐春风,竟在一瞬间平息了他心中所有的怨恨。
一时间,他对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并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她溜走,他想认识她、亲近她……
可是,他怎会有这种念头?昏沉中,他不停地咒骂自己!该死的,他居然想得到她更多的呵护……这实在可耻……他是那么鄙视女人,但这一刻,却感到心间涌出大量的孤独感,并强烈地希冀着一个女孩的抚慰……这个女孩的抚慰……
他大感矛盾,憎恶着自己可耻的乞怜心态。而当他还在警告自己,这感觉全是因为他头部受到重创所导致的错乱时,他的心其实已悄然锁定了她——连同一股独占她的欲望——在他毫无察觉下,她早已深深植进了他的心中。
一路上,只为了他不受控制的感官贪恋着她所散发出的纯净果香,和她喃喃不断的抚慰话语,他得以强撑住微弱且迷乱的意识。这香气、这嗓音,任他意识昏沉,却也牢记在心上了。
终于,他们到了医院急诊室门外,他在说了一个联络人——殷峡的电话后,便失去了知觉……
第一章
邵小彤欲哭无泪地坐在卧室床上,手里抱着枕头,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瞅着坐在床边的母亲。
想她邵小彤极其辛苦地历经了小学、中学、高中、大学无数的大考小考,这下她终于大学毕业,成了“无试一身轻”的社会人士。但她才踏出校门,轻松惬意的日子还没过够,竟面临了被爸妈赶出家门的命运。
这全是邵子民惹的祸!
邵小彤气呼呼地想:也难怪妈妈会趁嫂嫂不在时,特地跑来跟她闲话家常,原来是有目的的!这实在不是滋味啊,她那个该死的哥哥邵子民,为什么不等她嫁了人之后,再让嫂子怀孕呢?这下可好了,她就要为这件事被赶出家门了!
这会儿,邵妈妈拍着女儿的手,又苦言劝慰道:“小彤啊,不是妈要赶你,实在是因为你嫂嫂快生了,咱们家又只有三间卧房。大家都说让孩子从小独睡,才能养成独立的个性——”
“所以你们要我把房间让出来做婴儿房?然后要我一个人到外面去租房子住?”
邵小彤凄凄然的,委屈得像一个被人嫌弃的孤儿。
其实,并不是她小气,更不是不甘心,只是使用了这间卧房十多年,难免会有不舍。还有啊,她原是妈妈的心头肉,但随着嫂嫂肚子渐大的同时,她这块妈妈的心头肉竟成了妈妈的心头赘肉,她怎么平衡得了嘛!
“我不要啦,妈,你为什么不叫哥和嫂搬出去?”邵小彤继续撒娇耍赖。
“那怎么可以,你嫂嫂生了以后要坐月子,跟着又要上班,那孩子只好由我来带。你看,他们若搬出去了,妈这把老骨头不是要累得两处跑?那实在不方便啊。哎呀,你别闹了嘛,小彤,看看你都已经长大了,也应该学着独立生活,不能老赖在妈身边了——”
邵妈妈说话的语气,邵小彤联想到童话故事《三只小猪》里的那个猪妈妈。
邵小彤记得很清楚,那则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猪妈妈对三只小猪说:你们都已经长大了,从今以后应该独立生活了。然后,那三只小猪依依不舍地向妈妈告别,各自选了地点,盖起房子来。谁知,三只小猪遇到了大野狼……
大野狼耶!好可怕!
想到这,邵小彤抱住妈妈的胳膊,煞有介事地提醒道:“妈,你记得在我小时候,你常念给我听的那个《三只小猪》的故事吗?那三只小猪在离家去独立生活后,都遇上大野狼了耶!看,你和爸这么赶我出去住,就不担心我被大野狼吃了吗?”
这……是啊,女儿生得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是这般俏丽可爱,就和她年轻时一样秀色可餐,无疑是大野狼眼里的最佳美食,不过……不过大学四年都不见她被大野狼吃了,可见她在应付大野狼方面还挺机灵的,那她这个做妈的,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着,邵妈妈心一横,努力保持住淡然的语气,“你记得这个故事,那么也该记得,那只大野狼后来被猎人塞了一肚子的石子,落到河里淹死了。”
“是哦……也许那只大野狼已经投胎到人间,变成更可怕的狼人了……”邵小彤颓丧地嘀咕。
邵妈妈啐声道:“要命了,世上哪有狼人那种怪物,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成熟一点行不行?何况我们也没要你学三只小猪,自个儿到外头盖一幢房子或租房子,因为你爸爸早买下了一间小公寓,也装潢好了,就等你搬去——”
“什么?连房子、装潢……”不妙啊,看样子猪爸爸、猪妈妈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早就决定要把可爱的她,以可怜又没人爱的姿态给赶出家门去了。
霎时,邵小彤悲从中来,不禁哽咽地喊道:“妈,你和爸好狠哪,有了孙子就不要女儿了。我不依啦,我不要一个人住啦,那样,没人弄吃的给我,我一定、一定会饿死的……”
这才是重点!她邵小彤不会做菜,连米怎么变成饭的都不太清楚,若真要她到外头去独立生活,她铁定会活活饿死!
“傻小彤,你三餐可以回到家里吃或到外面去吃啊。你爸爸也说了,他会给你零用钱,直到你找到工作为止。哦,说到这个我才想起来——你哥哥替你在报纸求职栏上过滤了几份工作,也替你寄了十来封履历表出去,也许你很快就会有份好工作了。”
“什么呀?哥哥他也太鸡婆了吧!”邵小彤哇啦大叫,往枕头上一阵狂拍后,拽起邵妈妈的胳臂,“妈妈呀,我早就计划好了,后天要去赏枫,然后还要到农场去看苹果花的。这样一来,我哪里……哪里都不能去了,只能守在电话前等面试通知了。过分啊,真过分啊,哥怎么不先问问我!”
邵妈妈被他拽得头都昏了:“哎哎哎,不就是红红的叶子、白白的花,有什么好看的嘛。再说,你不觉得有份工作,生活才踏实吗?”
“那是当然的,我也不想在家里当一只不事生产的米虫啊!”
“你不是米虫,而是一只没有苹果吃就会难过得要死的苹果虫!”邵妈妈笑着拧了下女儿红若苹果般的脸蛋。
她是爱吃苹果,爱吃得要命,且严重到一天没吃胃部就会犯奇痒。
可是……“苹果虫?”真难听!
“好啦,小彤,别孩子气了,这事儿就这么敲定了。一会儿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你哥哥说明天有空,会替你把东西搬到小公寓去。”邵妈妈拍拍女儿的肩,无情地起身,离开了女儿的卧室。
那可恶的、自私的邵子民,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就只有被他欺压的分!就冲着这一点,邵小彤赌气地向门外喊:“好,我搬,我明天就搬。等我被大野狼吃掉的时候……猪妈妈、猪爸爸、猪哥哥,你们就不要后悔!”
“苹果猪,你吼完了没?”门外传来邵子民存心逗闹的喊声,“吼完了就开始整理你的东西吧!一会儿,猪哥哥我会拿几个大纸箱去给你啊!”
叫她“苹果猪”,这和“苹果虫”一样该死的难听!
好个邵子民,为了要老婆替他挣钱,为了孩子独立的个性,为了请老妈当保姆,为了省下保姆费,竟毫不顾念兄妹之情,真够狠的了!
一时气不过,邵小彤负气地向门外大声发誓:“我发誓,等我搬出去,就算被大野狼吃了,我也不会回来跟你们哭诉,更不会回来吃你们的、用你们的!”
“哇,猪爸爸,你听,我们家的苹果猪好有骨气哦!”邵子民又在门外开开心心地放话了。
“是啊是啊,我早知道的,咱们邵家啊,就属苹果猪最有骨气了!”门外又传来猪爸爸同样浑厚且开朗的声音。
他们……爸、妈和哥,都是同声一气的!
噢,天!她有点气自己太冲动、气自己不该随便发誓……其实她这么赖在家里,全是因为舍不下年事渐高的爸妈,想在他们身边尽些孝道。虽然她别无长处,顶多只能逗他们开心。
罢了,她早在几年前就自我认定是个成年人了,更不是一个窄心窄肚的人,怎会跟那个还未出世的侄子抢地盘……
是啊,她心甘情愿将这间卧室让给那个还未出世的邵家长孙。
天知道,她可是世上最好的、最伟大的、最好说话的姑姑了!
姑姑?邵小彤微笑了。
她喜欢当姑姑,更喜欢手脚看起来像嫩藕似的胖婴儿!
这样一想,她又觉得搬出去也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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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氏科技总公司光洁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岳曜天如冷石般地坐在办公桌前,目光阴郁且恶狠狠地瞪着桌角上的台历。
他痛恨今天!
五年前的今天,他鬼迷了心窍,以恶劣的手段娶到了大学时期十分爱慕、但对方却对他不屑一顾的校花——赵琦心。他利用赵家穷困的家境,以一千万作为聘礼,迫使贫穷的赵家应允了这门婚事。
也许他的手段不太光明,但他为她着迷却是事实。他恋着她似水般的气韵,和她浑然天成的光芒。在人群中,她总是那颗看似单薄却是最能诱使男性注意的剔透星子。而他,亦不能控制,总在人群中朝她的方向引领而望。
这俨然是一桩金钱交易的婚姻,可他始终认为,凭他出众的外貌,以及岳家的财富,加上他全心的呵护,琦心总会爱上他的,若不,她也会死心塌地跟着他走完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