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大概是被衰神附身了,继年初卡稿、年中电脑送修到现在,快年尾了,心想接下去几个月,应该能顺利度过,没想到,我居然出车祸了。
还记得出车祸那天,一大早也不知道为什么,睁开眼的那一刹那,脑子里居然只想着买早餐,以往都会拖拖拉拉才出门的我,那天竟然异常快速地换好衣服,骑着小摩托车出门。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在提醒我,小摩托车一直发不动,脚踩发动也不行,试了几次,突然间它像是被通了电一样,竟然发动了,我想这应该是上天给我的警告。
可是我没注意到,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骑着摩托车时一直觉得怕怕的,所以速度骑得很慢,一直到T字路口,因为前方红灯、车子回堵,我在路口的地方停下,心里感到害怕,心想不会有人从另一头左转吧,才这样想,我缓缓地再往前骑,轮胎还转不到一圈,已经被撞上了。
一辆摩托车以三十以上的速度拦腰撞上我的车子,我马上倒在地上,结果对方竟然不把我扶起来,他就坐在摩托车上,转头看我自己起来,似乎是见我能起身,应该没什么大碍,居然车子骑了就给我落跑,顿时之间我气得破口大骂。
幸好,有好心人士帮我记下车牌,而对方,哼!想落跑,那就别留把柄在别人手上,他的摩托车撞上我后,留了一大块车盖在我这边,我马上打电话报警,然后到警察局去,警察伯伯很快地帮我查到对方的资料,还帮我打电话去给对方,要他出面。
在这之间,我到附近医院挂急诊,那时手关节、膝盖还有小腿肚都是严重瘀青和擦伤,尤其是膝盖的地方,黑了好大一块。
但这些都只是小伤,真正大条的是我的右手拇指,因为跌倒时,反射性地以手撑地,结果右手拇指肿得像面龟,完全不能动,套句我同学说的,她觉得我的拇指像棒棒腿。
身上其他的伤我还能忍受,可是右手却是连动都不能动,那天要去看医生之前,我先去洗澡,把自己一身脏清理干净,可是我却是边洗边哭,因为手上的伤太痛,膝盖的擦伤一碰到水和肥皂也是痛到不行。
原本答应育贞美女要交的稿子,因为这样足足延迟了两个月,到现在,我的拇指虽然瘀青已退,但是拇指第二根关节却异常突出,医生说是我的关节软骨严重挫伤导致的,这个伤得长期治疗。
呜呜,请大家原谅我那么久才出书,实在是逼不得已呀。
这次的系列是新系列,预计四本,书名是《傲公子》、《贵公子》、《恶公子》、《贼公子》。
下本书的主角,大家看完这本书后就会知道是谁,只能说,下本的内容会小小可怜喔。
同样的,与纪莹联络的两种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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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北部市郊
近天母地区有许多建筑别有特色的别墅社区,某处别墅区时常飘出淡淡咖啡香,这里的别墅完全仿照欧洲乡村建筑设计,有专给行人走动的红砖道,红砖道两旁种植四季植物,每季都能看见花卉绽放。
咖啡的香味从红砖道尽头一间现代感十足的咖啡馆里飘出,咖啡馆外观是整片玻璃帷幕,能让人看到里头迷人、现代的装潢,靠墙处设了座吧台,吧台边几张高脚椅上正坐着三名高头大马、相貌堂堂、衣冠楚楚的男人,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正仔细翻阅手中成叠的报表。
最靠近厨房的男子不耐烦地以指尖敲打桌面,一手托腮。
「实在受不了!」
「再忍耐一会儿,他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东西没那么快好。」翻阅报表的男子悠然地安抚他。
「忍耐?」颈上的领带勒得他喘不过气,他燥热地扯开领带。「还要忍耐多久?午餐时间都已经过了,那家伙还躲在厨房里出不来,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他煮的东西很好吃。」
一句话堵住男人的嘴,只见他努了努嘴,满脸不悦。
咖啡馆内再度陷入一片寂静,半晌过去,男子真的受不了了。
「妈的,那家伙八成拿水果刀宰鸡才会那么久!」
他起身,气急败坏地冲进厨房,震得门板嘎嘎作响,半晌后,厨房里传出咆哮,外头的两人有志一同地望向厨房的方向——
「我们在外头饿得半死,你这小子真的给我拿水果刀切鸡,我的午餐什么时候才吃得到?消夜的时候吗?」
「鸡肉要切得完整,烤出来的肉质才会好吃、鲜嫩。」正忙着切鸡肉的男人,慢条斯理地解释。
「妈的,我管你怎么切肉,只求你在半个小时以内把这只鸡烤成金黄色摆到我面前来!现在都已经几点了……该死,都可以喝下午茶了,我却还没吃到我的午餐,你晓得我四点在内湖有个Case要谈吗?」关昊看了看表,立刻咆哮。
厨房内一阵沉默,外头的两人不禁竖起双耳,身子缓缓侧倾。
「妈的!」
突然爆出一阵咒骂,随即听见巨大声响,是把菜刀摩擦刀座发出的声响,然后便是一阵剁东西的声音,夹杂着另一个男子的叫嚣声,一、两分钟后一切停止,关昊推开门,拍拍双掌从厨房走出来。
「办妥。」
戴眼镜的男子摇头失笑。
「他一定会气死。」
果然,门板被撞开。
「关昊!」男人高举手里能宰牛的菜刀,气得脸红脖子粗地瞪向那个破坏人家好事的男人。
「我已经帮你把鸡肉切好了,还有什么事要帮忙,升火吗?」关昊笑得灿烂。
「我自己会切肉,不用你鸡婆,以后你少踏进厨房一步。」
「别忘了,这里我们四个都是股东。」
吧台边的两个人忍不住摇头,显然这样的场面,每到吃饭时间就会上演一次,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正当拿着菜刀的男人要发飙时,外头传来轰隆隆的引擎声,破坏了高级住宅区的宁静,震得玻璃微微抖着,四个人纷纷往外望——
一辆黑色重型摩托车驶来,在店门口紧急煞住,摩托车骑士望了望门边画架上的招牌,随即将摩托车架起,在路边站定。
骑士往店里望了一眼,颀长的身材穿上全黑的骑士服,看来有些吓人。
骑士粗鲁地推开玻璃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悦耳声响,骑士迈开大步,胸膛起伏剧烈。
脱下黑色赛车级安全帽,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画过一道美丽的弧度,披散在肩上,女子五官秀丽、皮肤白皙,桃红色的唇瓣晶亮润泽,一双大眼正瞪着四人。
「时……时常乐滚出来!」
三个大男人有志一同地回头望着拿菜刀的男人。
只见他愣了愣,随即沉稳地问:「什么事?」
女子踏重步往时常乐走近,每一步都用力得想将地踏穿,优美的眉毛高高地挑起。
「什么事?你居然问我什么事?哼!他居然问我什么事……」她气到有些歇斯底里。
众人再度将目光放到她身上。
时常乐皱眉,似乎觉得眼前美丽的女子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似乎发觉他的疑虑,她咬牙切齿、一字字地从齿缝间迸出:「钱、迷、人!」敢说不认识她试试。
众人目光充满了惊讶。
时常乐想了想,惊讶地高举菜刀直指钱迷人。「你——从英国回来了?」
「对,而且我是来找你算帐的!」飘扬的秀发不时闪着光泽,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如棉团蓬松的发丝让人想将指尖伸入其中,抚摸它的柔软。
「算帐?」
「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重复我的话!」她气得快跳脚。
「你老爸、我老妈,打算在下个月替我们举行一场连当事人到现在都不知情的订婚仪式!」
这下子不只时常乐愣住了,在场其他人目瞪口呆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时常乐。
第1章(1)
二十年前
「咳咳……」
「迷人,你感冒了是不是?」有着秀丽五官的美丽妇女从厨房走出来,湿湿的手在围裙上擦抹后,覆在小女孩的额头上。「你真的在发烧!」
妇人抱起坐在地毯上玩芭比的小女娃,小女娃粉雕玉琢,一身纯白洋装,像极了摆在玻璃柜里展示的瓷娃娃,又圆又黑的双眼、及腰的黑发,白嫩的小脸因为发烧而显得红通通的。
「来,妈妈在忙,你自己到隔壁找时医生,告诉时叔叔说你在咳嗽,还有发烧知道吗?」
妇人拍拍小女娃的屁股,将她往外推,她抬起小脸,不甘愿地望着自己的母亲,即将脱口而出的拒绝却因为美妇一句「你最乖了」给堵回嘴里。
她咬了咬红艳的唇,又咳了几声,最后才踩着那双纯白的新淑女鞋,摇摇晃晃、步伐不太稳地走到与她家只有一墙之隔的诊所。
小镇纯朴,几条路都很小,却也拉近彼此的距离,因为地域的关系彼此间感情融洽,在互相照顾与乡下人的单纯个性前提下,治安方面自然没问题,妇人才能这么放心让可爱的小娃儿自个儿走到诊所去看病。
这小镇里年轻一辈的全都到大都市发展了,只剩年长者与小孩守住这小镇,几年前,搬来一位大都市的医生,舍弃都市里大医院的工作,选择在这儿开业,从此以后,镇上的人若有病痛,便全到这间诊所来看诊。
时医生有个十岁的儿子,正就读于镇上的小学,或许是没了母亲,与父亲两人相依为命,让他显得比一般十岁孩童来得早熟,家里的一切全是他在照料。没办法,家里就两个人住,若其中一人什么都不会,只会茶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人料理就只会趴在桌上喊饿,却完全不懂得走几步路到对角小吃摊去吃碗阳春面的话,另一个人就必须扛起所有家事。
钱迷人站在木门前,透过雾面玻璃往里望,大概是接近中午的关系,诊所里空无一人,静得有些可怕,尤其墙上还贴着一些病例海报。
倏地一道黑影罩来,将她娇小的身子整个包围,钱迷人背脊一凉,僵硬地转动脖子仰头一瞧——
一名少年高高在上,冷眼睨视她,俊美、斯文的脸上因为光线的关系而笼罩一层令人惊悚、害怕的阴郁。
「鬼鬼祟祟站在这里做什么?」处于成长时期的男孩,个性总是不讨人喜欢。
钱迷人整个人贴在玻璃上,「我……我来找叔叔。」
「像小偷一样。」
少年握住木质门把,冷不防地推开门。
「喔!」
钱迷人一时没有防备,整个人往后仰倒,小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地板上,痛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而少年双手叉在腰上,一点想扶她的动作都没有,只是冷冷地睨着她。
「你不是要找我老爸?」
「你害我跌倒。」她委屈地嘟起小嘴,摸摸已经脏掉的手掌,眼角不经意瞄到纯白的小洋装脏了。
新洋装……她抬眼盯住他,心里对他有了评价——
这个哥哥一点也不可爱。
接收到她投来的嫌恶目光,时常乐不禁挑了挑眉。「是你自己不注意。」
「小乐你回来了!」年轻男子从诊间奔来,见到宝贝儿子就像无尾熊抱尤加利树一样死抱着他不放,甚至露出哀求的嘴脸。「快点,你老爸肚子饿了,快去准备午饭!」
时常乐表情僵硬地忍受每日都会发生的热情拥抱。
「如果你能稍稍放开我,我会感激不尽。」他嘴角抽搐。
「别这样,好不容易中午能看到你,让老爸抱一下会怎样,不肖子。」
「好不容易?听说我每天都得趁中午吃饭时间从学校溜回来替你做饭。」一字一句从齿缝间迸出,时常乐说得咬牙切齿。
一阵咕噜声不客气地在屋内响起,时医生吞了吞口水,再度哀求。
「快,老爸快饿死了,今天一整天看了不少病人,累坏了,把早上吃的全消耗完了,你快去煮个东西给我吃,不然你会连爸爸都没有。」
时常乐的母亲当年因为生他的关系而过世,留下他与时医生两人相依为命,可怜他连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时医生为了让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下依旧快乐生活,所以为他取名「常乐」。
也幸好时常乐聪明,学什么都快,才能在十岁小小年纪就学会煮菜,否则依时医生这种当医生时一条龙、当父亲时却像一条虫,什么家事都不会看来,他们不饿死也会因为三餐都外食而营养不良。
「如果我哪天离家出走,不出三天,你一定会被邻居发现饿死在家里。」
「别这么说,我知道你舍不得离开老爸的。」他冲着宝贝儿子笑。
时常乐却不领情,皮笑肉不笑地推开他转身往厨房走。
时医生看见坐在地上的钱迷人,立刻展开笑颜,蹲下身将她抱起。
「小迷人,怎么坐在地上呢?」他发现她脸色有异,将手放在她额上测温,才刚搁上就立即皱起眉头。「你发烧了,是你妈妈叫你来找叔叔的吗?」
「嗯。」
时医生牵起她的小手往诊间走。
「小迷人有什么病徵?」
「咳嗽,还有发烧!」
时医生与钱迷人的母亲就站在屋后,隔着一道墙对喊,其间夹杂着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
若非两家只隔着一道墙,这种隔空喊话的问诊方式还真会让人喊破喉咙。
时医生沉默了会儿,「那么我要替小迷人打一针!」
「看看多少钱,等我忙完了再拿过去给你。」
「没关系。」
两人的对话清清楚楚地传进钱迷人耳里,只见坐在小圆椅上的她,全身僵硬,动也不敢动一下,脑海里全是打针两个字。
「你害怕打针?」
不知何时,时常乐倚在门边,双手抱胸、嘴上扬着嘲讽的笑。
「才、才不会!」
「逞强。」
钱迷人咬住唇瓣,脸色涨得更红。「你真讨人厌。」
时常乐冷冷地笑着,那表情似乎在告诉她,他等着看她出糗,钱迷人恨不得抡起小拳打人。
时医生这时走进诊间,手里捧着不锈钢的托盘,低浅的盘子露出里头放置的针筒与药瓶。
钱迷人将唇咬得更紧,眼睛直盯着托盘。
「小迷人,来,打针喔,我已经和你妈妈说过了。」时医生一边将药水吸进针筒里,一边安抚她。
钱迷人危机感十足,迅速地离开椅面,闪闪发亮的针筒像会吃人的怪兽,逼得她一心只想落跑。
「来,趴在椅子上,打屁股喔——」
时医生话才说完,头一抬便看见钱迷人以跑百米的速度往门口狂奔,一心只想赶紧跑回家!
眼看着门离自己越来越近——一只手臂横了过来直接抱住她的腰,一使劲,她的身子腾空,双脚更是构不着地。
「放开我……我不要打针……」钱迷人踢着双腿,眼眶里的泪水迅速奔窜。「呜呜……快放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