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用完丰富的英式早餐,封季人和丁芸再一次搭乘地铁来到位在国会大厦旁的西敏寺。
丁芸向封季人介绍从十一世纪以来,这里一直是英国国王加冕、举行婚礼、葬礼的场所,也是许多英国名人和英雄的长眠之处。教堂后方的「诗人角落」更布满了拜伦、狄更斯、乔叟等文学名家的纪念墓碑。
在教堂中廊还有教堂铜器复制品,供游客亲自动手制作黄铜摩拓品,还有礼品部,来往人潮汹涌,使得西敏寺显得相当吵闹,主持的神父不时要登上作礼拜的布道台用麦克风「敬告」各国游客身处在神圣的西敏寺时,讲话音量要放低。
最令人莞尔的是,居然有几个眼尖的台湾游客认出封季人来,封季人心情正好很不错,也就大大方方跟他们签名合照,不像以往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出了西敏寺,丁芸又带着封季人沿着往白金汉宫的道路步行,来到圣詹姆斯公园。
第一次来到圣詹姆斯公园的封季人,也不禁要对伦敦高度密集的绿地比率感到倾羡不已,毕竟,他记忆中的台北市,似乎缺乏这样值得一游的大型绿色公园。
他把他的想法告诉丁芸,丁芸笑着对他说:「那你真该去苏格兰和湖区瞧瞧,那儿的湖光山色才是真的漂亮。」丁芸大学时代曾和二、三个好友去苏格兰做自行车之旅,印象非常深刻。
「好啊!我们去吧!」
「嗯?」丁芸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想去就一起去吧!」他重复一遍刚才说的话。
「别开玩笑了!」丁芸以为他在说笑。
「我是说真的。」封季人正色地道。
「只剩四天我们就要回台湾了,而且就算我们现在就在苏格兰,只玩四天也不够。」
「我们可以待久一点啊!」
「久一点?小心你老板飞来抓你回去!」她不认为魏俊良会答应他这么做。
「管他的,反正天高皇帝远,多待个一礼拜也不要紧的。」封季人久居拥挤吵闹的台湾,又饱受身为名人之苦,来到英国后,没人理他穿什么或跟谁上街,他乐在其中,根本毫不怀念远在台北的种种,哪还管他要发片的事?
「不行啦,合约上说……」
「合约上说你要保护我,所以你也得乖乖陪我继续玩。」封季人打断丁芸的话。
「可是你赶着要在下个月出专辑。」丁芸还在替他担心这个,操烦那个的。
「所以我们才要花更多时间在英国多照一些照片啊!」封季人露出一个邪气的笑容,他已经连迟归的理由都想好了。
「难道你不想跟我一起好好到处看看走走吗?」他使出最后一招想打动丁芸。
「想啊,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你延误了该做的事。」丁芸是为了他好。
「我们现在该做的事就是好好把握时间,好好利用难得的机会。」封季人仍坚持着。
终于,丁芸放弃了她的坚持,她实在无法拒绝封季人如此动人的要求。面对爱情的冲击,丁芸失去原有的理性,她现在完全只能跟着爱情的感觉走。
接下来,丁芸带封季人到著名的「摇滚乐广场」去看那些音乐史上著名的摇滚名人。摇滚乐广场采用了蜡像馆技巧和艺术,更结合了现今科技,详细介绍了五○年代至今的摇滚乐和流行乐故事,并利用视听技术来做壮观又奇妙有趣的表演,吸引了相当多的游客人潮。
结束了二个多小时的参观后,封季人和丁芸步行回丽池大饭店,优闲地享用它远近驰名的下午茶。在邻座轻声细语及现场弦乐四重奏的古典曼妙乐音下,封季人和丁芸愉快地喝起浓郁的大吉岭红茶,品尝鲑鱼三明治、蓝莓水果派和其他的美味糕点。
「季人,不能边喝茶边吹凉它啦!」丁芸小声地告诉封季人这是不雅的动作。
「茶这么烫,不吹凉怎么喝?」封季人觉得自己有理,一边又将饼干沾浸入茶中,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喂,这也不行啦!」在英国,边饮茶边吹凉它和边喝茶边将饼干浸入茶中,这在英国人眼中都是不入流的举动。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到底要我怎么用下午茶嘛?」才刚到英国没几天的封季人觉得自己很无辜,他又不像丁芸在英国待了十几年那么清楚英国人的文化礼仪,不能怪他啊!
「入境随俗啊,多看多学英国人怎么做就行了,我只是想提醒你注意一下基本的喝茶礼貌而已。」丁芸并非有意挑剔封季人。
「是的,英国小姐。」他调皮地对她扮了个鬼脸,「待会儿退了房间之后,要怎么去你家?」他没忘记和她阿姨的晚餐之约。
「我们先搭地铁到温布顿站下车,再打个电话给查尔斯叔叔他们,他们会开车过来接我们的。」她等不及要让他们见见封季人,而她也想念他们。
「要不要先去买个礼物?」他可不敢再小看英国人对礼仪的重视,刚刚才被丁芸刮了一顿。
「当然要,而且要买巧克力。」查尔斯叔叔和志贞阿姨都是巧克力的爱好者,「然后晚上我们再到维多利亚站搭乘开往苏格兰高地的夜车。」丁芸已经开始沉醉于美好的憧憬之中,她闭上眼尽情幻想,直到封季人的声音把她唤回现实世界。
「芸,我可没听说过喝下午茶时可以做白日梦的哦!」封季人坏坏地反将她一军,谁教她刚才要「指点」他喝茶的招数。
「我生气了!」她佯装嗔怒道,不过脸上却禁不住漾开一个迷人的笑容。
「查尔斯叔叔!」丁芸高兴地奔入一个五十多岁的外国男子怀里。
从丁芸和他的亲密度看来,封季人不用猜也知道这个人一定就是她口中的查尔斯叔叔。
「这位就是你在电话中提到的朋友?」查尔斯叔叔见到封季人,遂改口用相当标准的国语说话。
封季人第一次听到外国人讲这么标准的国语,着实吓了一跳,心里觉得怪怪的,但又说不上为什么。
在简单打过招呼后,查尔斯打开后车门,帮忙丁芸和封季人把行李放好,三个人随即上车直奔家门。
约莫二十分钟的车程后,终于,一幢幢十九世纪末维多利亚式的建筑出现。丁芸很高兴地指着其中一幢独门独院的白色房子,告诉身旁的封季人那就是她住过的家,她上大学前的岁月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下了车进入屋内,丁芸在厨房找到正忙着做菜的志贞阿姨,拉着她到前厅,介绍封季人和阿姨认识,并拿出二盒包装得极精致、让人舍不得拆开的高级手工巧克力给志贞阿姨和查尔斯叔叔,二个人收到礼物后都高兴得不得了。
丁芸到厨房去帮忙志贞阿姨做菜,封季人则由查尔斯叔叔「负责」招待,四处参观屋内的摆设,以及查尔斯叔叔的骄傲——花园。
分别了快二个月,丁芸和志贞阿姨在厨房里有说有笑地互诉别后生活。
「阿姨,茱莉叶到底有没有透露她现在人在哪里?」丁芸很好奇茱莉叶这一次突然决定接下情报局任务的原因,茱莉叶之前不是还好端端在巴黎念书吗?什么原因让她匆忙决定接下任务。
「这孩子前几个礼拜突然从巴黎回来,说是有要紧的事要再赶回法国,问她书念得如何?她只说念完该办事了。没几天,又像旋风一样走了!」志贞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大有女大不中留之慨。
「对了,那个姓封的男人怎么跟你好像很熟的样子?」她不太欣赏留着长发的男人。
「朋友啦!」丁芸回答得有些含糊。
「那就好,待会儿可别让……我是说,当朋友没关系,啊,芸,把你前面的盘子拿给我。」
怪了,丁芸总觉得阿姨今天好像欲言又止,跟平常的她不太一样,但她并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帮忙盛菜上桌。倒是摆餐具时,阿姨交代她」多放一副」。她好奇了,难道还有人要来吗?她怎么没听查尔斯叔叔和志贞阿姨提起。
第9章(2)
叮咚——
就在封季人正跟查尔斯在客厅愉快地聊着台湾和英国文化差异的种种趣事时,门铃响了起来,查尔斯只好暂时中断他和封季人的对话,起身去开门。
「马克,你来了,快进来。」
「晚安,查尔斯。」
封季人回过头,看到一位金发蓝眼、高高瘦瘦,给人感觉相当有书卷气息的俊美男子和查尔斯走进门来,从外表看来,这个金发蓝眼的帅哥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不过,外国人很难说,搞不好人家三十多岁了也不一定。封季人搞不懂的是,丁芸没告诉他今晚还有这么一号人物要来;不过他仍保有良好的风度,自沙发上起身和这个叫马克的男人打招呼,介绍自己的名字。
「马克!?」从厨房走出来探看来者是谁的丁芸在看到马克时,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芸!」马克兴奋地迎向前去,在丁芸还愣在原地时,飞快地在她两边粉颊上各亲了一下,而且紧握住她的双手。
「你……你怎么会在这儿?」丁芸感觉自己的脸迅速发热,结结巴巴地问他。
「哦,我上个月打电话找不到你,问你叔叔,才知道你去了台湾。前天你叔叔问我要不要过来吃晚餐,我才知道你回来了。」马克很高兴地说。
一切的疑问都有了答案,原来是查尔斯叔叔和志贞阿姨偷偷安排马克来共进晚餐的。丁芸之前和马克分手后,不认为自己会再见到他,但今晚真的见了面,她又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在意,只是感觉淡淡的。
「你告诉他们我跟你已经分手了吗?」丁芸抽出自己被马克紧握的手。
「我只说我们吵了一架。」马克有点不好意思地告诉丁芸:「我们待会儿再谈这个问题,现在不太方便。」他意指还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封季人。
表面上封季人看起来像专心在看电视,但其实他更专心注意身后那二个以英文交谈的人。从那个男的见到丁芸时那种惊奇中混合着喜悦的眼神和表情,及后来他们亲密交谈的模样,他几乎可以断定那个男的八成爱着丁芸,更别提他还吻了她的脸。丁芸在搞什么鬼?竟当着他的面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封季人非常不高兴,但他什么也没说,他还要再观察一下,以证明自己的推测。
「季人,这是马克,马克,他是……」
「我知道,我们刚才见过面了。」马克立刻接口。他并不知道这个台湾来的高大英俊男子和丁芸之间的关系,但能被丁芸邀请到家里和她的家人共进晚餐,想必已有相当的交情了。他自己当初也是在和她交往了好一阵子后,才受邀与她的家人聚会,所以他不免要多加猜测一番。
随后,在志贞和查尔斯的招呼下,大家进入饭厅。
封季人因为是客人,所以被安排坐在主人旁边的座位上,而丁芸则和马克则坐在他对面。席间,大家一面享受着志贞阿姨的绝佳手艺,一面询问丁芸近二个月的台湾之行感想如何。
「一言难尽,总之,那边的生活方式和英国很不一样,每个人都急急忙忙的。」丁芸回想起有好几次她被追赶公车的人潮给吓到。大家没命地要挤上车,也不管车上的人是否要下车。
「那台湾的男人呢?」马克好奇地提出这个问题。
「你应该问问从台湾来的男人,而不是问我。」敏感的丁芸早就发觉封季人怪怪的,老盯着她和马克看,却不太说话。她从没跟他提过马克的事,他说不定是误会了吧!
封季人并没有接话的意思,丁芸赶紧又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餐后,马克要求丁芸和他到附近去散散步,丁芸一看才七点而已,她和封季人要搭十点二十分开往爱丁堡的夜车,应该来得及,因此她没有拒绝马克的邀请。
既然她和马克之间清清白白的毫无瓜葛,她又何必想太多呢?和朋友散个小步、聊聊天也不为过。
初秋凉凉的晚风吹过,没穿外套就出来的丁芸感觉有点冷,马克很体贴地脱下自己的毛衣。
「不用了,我没有那么冷!」
「没关系,穿上它。」
马克坚持帮丁芸套上毛衣,她也就不再坚持。
「芸,我……我想了很久,我决定再回来找你。」
「什么?」丁芸有点不懂他的意思。
「我是说,我想再跟你在一起。」马克开门见山地道。
丁芸吓了一跳,他居然跟她说他想跟她在一起,她是不是耳背听错了?他不是已经有一个被他赞为温暖「小太阳」的女朋友了吗?他在发什么神经!
「你的小太阳呢?」
「她……唉,不提也罢,真的跟她在一起以后,我才发现我跟她不适合。她又霸道又爱吃醋,只要一看到我跟别的女孩讲话,她就怀疑我对她不忠实,又哭又骂,太孩子气了。」像是想尽力唤回丁芸对他的爱,马克又抱怨:「还有,她那颗脑袋瓜完全不会思考,跟她讲什么她也不懂,成天只会打扮买衣服,我都快被她给烦死了。」
「你之前不是说她像太阳一样照暖你的心吗?」丁芸记得马克当初要分手时曾这么告诉过她。
「人的感觉会变啊!」马克替自己辩解:「没有和你分开,不知道原来你对我那么重要,只有你才最了解我在想什么,也只有你才是我真正爱的人。真的,你对我很重要。我当初错了,我不该跟你分手。你不知道我这几个月有多么痛苦,可是我不敢来找你,我怕你还是不原谅我。」马克真的渴望丁芸能重回他的怀抱,他炽热地望着她。
如果早几个月,丁芸会很高兴马克终于发现了她的好,她也许会考虑再重新回到他身边。但现在,封季人已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了,她的情感只专注于他一个人身上。
而封季人的出现更让她体会到她以前对马克的感情比较像是友情,很少有什么激情成分。但和封季人在一起就不同了,她可以为他痴狂,他让她生平第一次了解到爱情力量的强大威力,她深深爱着的是那个此刻在不远处家里等着她、狂野又温柔的封季人。
丁芸叹了一口气,一字一句地对马克说:「马克,不可能了,我不会再回到你身边。」
「芸,你是不是还在气我跟你分手?」如果她还在生气,他愿意等待。
「不要拒绝我,我会弥补我之前犯下的错误。」
见马克说得诚恳,丁芸也就告诉他实话:「不是的,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是那个姓封的台湾男人?」
丁芸点点头,「没错,我爱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