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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压倒帅赵云 page 1 作者:决明

  序

  呀呀!多美的书封呀!(惊叫)

  我好感动(泪很大)!

  能邀到夜袭大人的稿子,真的是让我直呼万岁万万岁——

  看!多帅的赵云!

  看!多赞的画稿!

  看!多棒的气氛!

  在得到夜袭大人首肯的那一天,我几乎要哭倒在她的cw摊位前(形象?那是什么东西?可以吃的吗?),谢谢她这么阿莎力点头答应替我画小册的书封,也谢谢她百忙之中还愿意拨空帮忙(她的三国人物一直是我好喜欢好喜欢的画法——基本上,不只是三国,她的画风是我很爱的),所以当初一想到要写三国,心里就好希望可以请她来画(她的美形魏延是让我对文长大人改观的唯一原因,哈哈),可是我和夜袭大人不熟,唯一的联系只是我们认识了同一个朋友,所以我虽然心里很想要她的图,可是脸皮薄的我,又不敢主动去要(我的脸皮本来就很薄呀,虽然要用大炮才轰得开,嘻嘻),没想到天公还是站在我这边的(一定是因为我有去行天宫拜拜,呜,行天宫真的很灵很灵噢!),让我在因缘际会之下当面遇到她(这是赵云的安排吗?),而且还成功邀到稿(这是关圣帝君的保佑吗?泪奔ing)——

  人,果然要无耻一点才能成功!(这是腐烂小作者最近的体验,而且决定把这句话当成座右铭!好孩子不要学噢,姊姊是有练过的)

  总之,我是真的很高兴很高兴噢!(小心翼翼磨蹭书皮,动手包书套,整本书被书虫啃掉都没关系,就是书封要留下来!)

  感动完毕(我本来要感动五六页的,可是我的文章已经够爆了,所以只挑重点讲,至于其他的感动,就让我放在心里了,呜,真的好开心!)。

  换话题。

  我还是动笔写了(飙哭)。

  当初这篇《气球压倒帅赵云》只是在交《野豹扑上小医生》时,习惯性随笔在交给出版社的列印稿子的简易书皮上画下的一个小插图(后来那张随笔涂鸦被编编讨去放在《野豹扑上小医生》的序文后头,有兴趣的人请再回去翻书看看噢)。

  我那时还没有想写的念头,只是把《气球压倒帅赵云》这个书名当成笑话,东讲讲西讲讲,娱乐娱乐大家,在咖啡厅提供下流无耻的话题给众姊妹发挥取笑,没想到故事就在这种情况下成形了——

  「我要写!」记得那时我是这样跟小小编说的。

  「你终于要写啰?」小小编的口气摆明了就是「早就知道你一定会忍不住」的调调。

  「嗯嗯,我要写!」在电话另端的我,点头如捣蒜。

  小小编也很放任我去自生自灭了,没什么反对就让我开起这种搞怪稿子。

  这篇稿子,事实上就是去年那本小粉蝶绘本同时处理的活动,我很少有写文章写这么顺的(笑,有爱果然不一样),几乎没什么卡章,字数也用着失控的速度在飙——我家小羊妹妹说,基于我对赵云的爱,要我写个三十章没问题,呜,我也差点这么以为,可是眼见页数奔向第五章——虽然大家看到的章节只有四章加尾声,但是它的字数已经是以前我写稿子到第五章的字数,再这样下去,不会演变成买一本送一本,害马大爷赔钱吧?(惊)所以再怎么舍不得,我还是让文章收尾了(泪)——本来还想,如果字数破五万,我就拿来出同人志,不过,我实在是没什么勇气在贩售会叫卖《气球压倒帅赵云》这种书名,更没有勇气回答顾客询问内容或女主角是谁云云之类的可耻问题……

  不过能出版这本小册子,我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还有那么美的书皮,陶醉ing)——

  虽然故事老套了些,一个现代女人跑到古代去,发生恋情(有这两个字吗?哈哈),再回到现代,然后又为了爱,回去古代。

  基本上,就是这样简单的架构,能不能写出什么新意,我自己不敢保证,只是单纯想让一个现代女人融入三国世界能合理一些些(虽然某几只朋友看完,觉得相当诡异,汗笑,事实上,大家是无法接受女主角吧?),不过这本真的是恶搞本,请大家用恶搞的心态来看它吧(双手合十)。

  我换了一种角度来写赵云噢,他和《绣情娘》里的赵云是完全不同类型(笑),该怎么说呢……虽然我是故意完全颠覆他在三国里给人的感觉,试着写出另一个也很「赵云」的赵云,但我自己非常喜欢这个性格的赵云,写出来很符合我想要的感觉(呜,我好喜欢这一只噢!),如果有人无法接受,也只好请大家见谅了(鞠躬),因为在这本书里,我是百分之百的任性及胡作非为(甜笑)。

  还有,某些配角的形象破坏得颇彻底,也希望那些配角的fans不要见怪噢,博君一笑嘛,我也很喜欢那些配角,只要是我喜欢的角色,我都会想让他们出来透透气,不过我心目中的想象,也许会和大家不大一样,可能大家觉得又酷又帅的人,在我眼里,痞一点会更好,抱执着这样的念头,我才敢顺着心意写下去(说实话,我也是笃定被我破坏形象的古人不会有机会杀到我家来海扁我,我才敢这么放肆的,奸笑)

  总之,这是腐烂小作者心中的赵云,请大家品尝吧!嘻。

  (为什么收尾好像3P呀!泪大,我真的没有那么爱超哥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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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 禾马文化 决明收

  第一章 《宝地初入会情郎》

  「子龙,早。」

  操练场上,马超(字孟起)裸着上身,匀称厚实的胸肌、臂膀泛着薄亮汗光,他手里握着长枪,刚比画完几招枪法,才缓缓收息吐纳,就远远瞧见赵云(字子龙)一身轻装朝场间走近,乌黑长发简单系紧在脑后,额前垂绺的发丝被清晨凉风轻轻吹拂,刷过他那张无论在多少回炙热战场里厮杀也不会晒成大黑炭的俊秀脸孔,模样像极了运筹帷幄的军师,半分也看不出武将的骁勇粗犷。

  「孟起,你起得真早。」赵云淡淡扯扯嘴角,算是笑了。

  「我整夜没睡,一身『冲动』无处发泄,再待军下去,别说士兵们军心浮躁,连我都觉得受不住。」马超盛了碗凉水,先是迎头淋下,冲去脸上、身上的汗水,口气比不满更不满,「诸葛军师下令要『等』,可是等了足足两个月,敌军不动我不动,就这般卡着,不如依了文长(魏延)之计,咱军冲杀进去,也许用不着一个时辰,咱军就能收营回城去。」他甩甩头,晃去水珠子,动作狂野中不失帅气。

  赵云在兵器架上执起了弓,试试弦线,放回手上那把,再挑右边的弓箭,重复方才的动作,似乎满意了。

  「军师有他的打算。」赵云拿起羽箭,搭箭,举弓。

  「唉,打算、打算,就不能换个词儿吗?我听百来次了。把全营寨的男人全当成清心寡欲的和尚吗?精力旺盛的兵将,出不了战场去痛快作仗,又缺少温香暖玉的粉姑娘在怀里厮磨,像把火在身子焚,难受极了,军师是『打算』让军队里长相漂亮些的俊小子贞操难保吗?」说到后来忍不住埋怨的马超再盛凉水,准备好好大呷一口,「子龙,像你就要小心些——」

  咻!

  羽箭牢牢射穿百尺远的靶心,强劲的力道让箭身仍在震荡。

  马超手里那碗水还没入喉,就见碗身左右各被羽箭刺穿两个洞,此时凉水浠沥呼噜像两道小水泉流泄。

  「再开一次这种玩笑试试,我保证下一箭射穿的,不会是水碗。」赵云连瞧都没瞧冒出满头冷汗的马超一眼,再取来弓箭,继续练靶。

  是玩笑,这当然只是玩笑,全军营里有谁胆敢对赵云不规矩?!那得先打得赢他,才有本领做啥坏事好不!

  虽说大伙都是七尺以上堂堂男子汉,不过长年征战在外,难免心有遐想,对一些男身女相的同袍自是喜欢口头上戏弄戏弄,要是能见到他们红着脸,还会满足某些无法舒活的欲念——当然,大伙对于那位终年都红着一张严肃脸的关羽,除了敬畏外,谁也无法产生绮想。

  这玩笑若是开到赵云身上,要看他脸红,难;要挨他武艺教训,容易。

  马超该庆幸,赵云今早操练的兵器是弓箭,而非他最擅长的长枪,否则现在破掉的东西不会单纯只是水碗,而是他的脑袋。

  「子龙,你别动气,我说笑罢了。」油嘴滑舌千万要挑对时机及对象,若是跟张飞闲聊,说不定两人还会越聊越快乐、越聊越下流,但对赵云,恐怕只会惹他反感。

  赵云也不见怒气,脸上始终都只有淡淡表情,教人读不出他心里是快意不快,不过马超性子也粗,以为没瞧见怒意就代表赵云不同他生气,所以他很快又和赵云聊起来。

  「听岱弟说,上回少主跑到敌营寨外半里去挖蛐蛐,又是你给带回来的?」马超随意取来巾帛抹去身上水滴。「我看他回来大概又免不了——」

  「我打了他一顿。」咻,第二箭,又中靶心。

  「果然……」虽然一提到那位被宠坏的少主阿斗,马超唯一能有的反应就是摇头叹息,但放眼望去,全蜀国里,有谁敢动少主一根寒毛?有,当年摔小孩的主公算一个,第二个就是赵云。

  关羽宠阿斗、张飞宠阿斗、诸葛亮也宠阿斗,原因无他,因为阿斗摆明就是未来一国之君,终有一日会踩上龙阶,成为万人之上的君主,为人臣子者,誓当认命俯首,赵云是忠臣,这种愚忠应当比那三人更严重——

  但是,他不。

  当战事会席间,全场肃穆静听军师分析军情,每一条计谋、每一个布战,都关系着数以千计的士兵性命,没人胆敢漏听,说时迟那时快,阿斗少主在奶娘捉不住的当下,窜进了议席间找关羽替他扎纸鸢,俨然就是小霸王样,就在关羽一脸为难且无法拒绝,全场众人又束手无措之际,阿斗被人一把腾空揪起,还来不及回神,小尊臀已经硬生生挨了好几掌教训,打他的人是谁?

  没错,赵云,而且是当着主公——也就是阿斗他亲爹的面前,教训起别人家的孩子。

  「不打不成器。」这是赵云的结论,无论是那时或现在,他都只说了这句话。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你也很宠他,只是用的方式与众人不同,若放任少主这么下去,将来,咱们都老到无法上战场,又没了和主公桃园结义的二叔三叔、没了这群甘愿替主公出生入死的汉子,他这软泥性子,如何能掌军心?」

  「孟起,想不到你也会注意到这些。」他还以为马超是那种除了喊杀喊砍之外,对一切事情都很钝的男人,换言之,思绪过度单纯,从不动脑。

  「嘿,子龙,你别指桑骂槐,我瞧得很清楚,好不?」马超没好气道,即使他反应再迟钝,也能听出赵云在损他,他不想在口头上吃闷亏,损回去,「话再说回来,你宠少主不也宠上了天,他要什么你就给什么,还好意思数落我?」

  「何宠之有?」赵云不觉得自己宠溺阿斗。

  「那么,那家伙又是怎么回事?」马超伸出长指,遥指着操练场数尺之外,手执竹帚扫起满天弥漫的沙尘间,有一条圆滚滚的身影在朦胧中忽隐忽现,赵云顺势望去,鹰眸也落向那里,唇角似乎僵硬地抿了抿动。

  「那是少主硬要的。」一气呵成,靶心再添一只羽箭。

  「对吧对吧。」马超长指指向赵云,一脸「看吧,还敢狡辩?这不就是宠他宠上了天」的嘴脸。「少主要的,你不就替他找来?」

  「不,是少主死抱着她不放,我不连她一块带回来,少主就不走。」而且当时的情况,身在敌营外半里,阿斗耍赖的嘹亮哭声几乎要引来敌军注意,他见大事不妙,只能揉一圈布巾朝阿斗号啕大哭的嘴里硬塞,再当机立断,将阿斗连同他手上死攀的家伙一并扯上马背,一挟马腹,急驰而回。

  待回到营寨,他才瞧清阿斗吵闹不休也硬要带回来的东西,是个女人。

  「少主八成当她是颗皮鞠(足球),那家伙也真像,圆滚滚的,要是大伙一块蹴鞠(踢足球),我一定会将她当皮鞠来踢,因为根本分不出来哪颗是鞠哪颗是她。」马超说起话来也是快狠,半点情面也不留。

  蹴鞠,在营中算是集训练与休闲的一种,不仅能让士兵时时保持精神状态处于最佳,还能加强斗志,再者更用以打发待军枯闷。

  「你不是说身子像火焚,想揽个姑娘在怀里耳鬓厮磨一番,正好,眼前那位就是姑娘,孟起,你就毋需大清早在操练场上洒汗水,去做些消火的事吧。」赵云弧线优美的下颚朝前方一努,唇畔有笑,但又不像笑,这个表情马超太认识了,他和张飞私底下都说那仅是赵云无意识地「弯」起嘴角,无关心情优劣。

  「……我对一颗皮鞠不会有任何遐想。」说实话,他情愿去找个俏生生的小士兵来抚慰,也不想染指眼前的家伙。赏心悦目是他选择另一半的唯一条件,无论是娶回家当娘子还是偶尔外头偷腥,他从不为难自己的胃口。

  「我以为你的兽性能让你无视她是颗皮鞠。」拉满弓,再放。

  「这表示厉害的人是她好不?战胜男人的兽性。喂,子龙,她跑,嗯……滚过来了。」这个辞汇更适合百倍。

  原先离赵云及马超还有数尺的圆滚身躯在发现操练场上的两人时,双眼晶灿得像两颗夜空闪耀的星辰,绽放的光彩连马超这种战场伶俐、日常驽钝的汉子都无法忽视。

  「两、两位将军早上好!」精神抖擞地大声问好。

  「早。」赵云虽然惜字如金,但从不失礼。

  马超不愧被美赞为「锦马超」,简单一记弯眼淡笑,虽然身无狮盔兽带、银甲白袍,同样英气逼人。

  「皮鞠,早。」只是「锦马超」是指他没开口之前,一出口,破功。

  「我才不是皮鞠,我叫小明。」嘟嘴。

  「小明是『名』,皮鞠不是你的『字』吗?」马超自以为说了趣话。

  「我的『字』才不叫皮鞠!」脸颊鼓得好圆好圆。

  「生气啰?闹你的啦。」马超两指拧住圆润润的脸,喔,触感不错,很软很软,像一整匹蜀锦缠成的锦鞠,他的左手不由得也加入,拧住另一边同样有趣好玩的皮肤。

  「痛痛痛痛痛——」飙泪。

  「孟起。」赵云只唤了马超的字,马超立刻从他眼中读到后头他没说出口的话——她是个姑娘家,下手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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