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他呀,嗯……算不上情人啦,顶多是SF。」
「SF?那是什么?」总不会是科幻小说吧?
「Sex Friend的简称,又名炮友、性玩伴或者你要说是一夜情的对象都可以。就是那种偶尔约出来见面,一见面就上床,上完床就说再见的家伙。」
「……你,该不会和很多人玩这种游戏吧?」
「哈哈!拜托,阿日,我还没有那么高竿,可以和很多人一起玩,最多也是3P而已,4P以上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3P?4P?」又一个神秘名词。
「你不知道啊?就是三个人一起玩……哎呀,说了你也无法想象吧?阿日哥哥太纯洁了。」
凌日觉得这不是纯洁或邪恶的问题。「……为什么要和那么多人交往?你是不是同性恋我不管,但是……同时脚踏两条船,就是不诚实,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你,或是对你的男朋友来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这点,我无法认同你,你最好早点停止这种恶行。」
好半晌,凌夜都没有回答。
嘻嘻的笑声过后,他才说:「阿日哥哥,你要永远都保持这种个性不变喔!」
「不必你说,我也不打算变。」做人有做人的原则,如果可以轻易改变原则,那就不叫做原则了。
「哈哈哈,有道理耶!我也无法想象阿日变成另一种样子的阿日。」笑声歇止后,凌夜低声地说:「谢谢你,阿日哥哥。其实我在台湾时,没办法告诉你出柜的理由,是因为我真的好怕,怕你当面对我露出鄙视的眼光。我不在乎天底下的人怎么看我,可是我就是不希望你会对我有……那样的话,我也许会怨恨你。」
「笨蛋!」吃惊当然有,但鄙视绝对不曾浮现在他的脑海。凌日沙哑地说:「你把哥哥当成什么样的人了?我是有原则,不是死脑筋。同性恋也是人,和普通人没两样,只是爱的对象是同性而已,这有什么好歧视的?」
「我好爱你喔!阿日哥哥。」
「少恶心了!」凌日脸一红。都是外国开放的风气害的,这种爱不爱的字眼,根本不该挂在嘴巴上。「你自己要有所觉悟,当你选择的路和一般人不同时,就会比一般人辛苦很多倍。我无法成为你的助力,不过我绝对不会是你的阻力,知道吗?」
「嗯,这样就够了,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绝对不会与我为敌,我就心满意足了。对了,刚刚迪肯说的话,你千万别放在心上,哥哥。他那个人就是别扭,嘴巴上粗暴,基本上人是不坏的。」
凌日也晓得,不过亲耳听到的话,要不介意也难。并非凌日希望迪肯多喜欢自己,但起码也不要「讨厌」,可是看样子他们就是波长不和。
「你就原谅他喽!」
原谅?那也得对方先道歉吧!凌日不想谈论这话题,只好说:「妈妈那边呢?你跟她提过……自己的性向?」
「嗯,不算正式提过,不过老妈那个人你也知道的,像是有无敌雷达一样,什么事情都逃不过她的耳目。我猜她或多或少已经看出来了,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唉,她大概也不想听见儿子出柜的话啦!」
「所以你不是因为这件事和母亲争吵,才跑到台湾去躲避的喽?那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不想回英国的?」
「……你问得还真直接。」
「拐弯抹角的问,会比较妥当吗?」
「哈哈!好吧,说了也没差。我失恋了,我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因为被对方狠狠地拒绝,所以才逃回台湾,我想重新开始过没有他的新人生。这就是最终的答案,没了。」凌夜干脆利落地回说。
再去追问对方是谁,好像也没有什么意义。凌日继而说道:「听你这么说,我放心多了。你不是不能爱人的,不要再玩那种空洞的性游戏,早点走出这段情感,去找下一个知音吧!我相信,一定有的,那个能爱你、你也能爱他的人。」
「万一没有呢?」
「一定有的。」
神不会那么残酷,故意遗忘一个人,不给他一个伴侣的。为什么呢?因为人是无法孤单地活在这世上的。
结束和凌夜的对话后,凌日把电话交给迪肯,说:「地上的礼物是凌夜买给你的土产。很抱歉,没等你应门就闯进来。」
迪肯看看手上的话筒,再看看转身要走的他。「等一下,我刚刚所说的话……」
「你是指,你讨厌我,希望我滚回台湾的话吗?」凌日倔强地扬起下颚。「我是不会回去的。」
绿眸绽现一愕。
「我这个人,不喜欢做事虎头蛇尾的。既然我下定决心要到这边来,那我就会贯彻我的决定。即使我无法伪装成凌夜,我也会理直气壮地继续以「凌夜」的身份,在这块土地上过日子。等凌夜心里的伤口愈合了,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我自会离开的,全不劳驾你费心。失陪了。」
做完宣示,凌日像只昂首阔步的小公鸡一样,骄傲地走出迪肯的房间。
▲▽▽
昨夜,原本预定换了衣服,就要下楼和布兰?莫迅及迪肯用餐的凌日,在冲完澡走出浴室之后,再也忍受不住床的诱惑。结果心想小躺个五分钟的他,却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他醒来,看着高得不能再高的天花板、床边的壁炉,以及陌生的桌椅摆设,而后猛地推开棉被跳下床。
糟糕、糟糕!希望布兰先生不会生气才好。
慌慌张张地梳洗,换上一条牛仔裤及白衬衫后,凌日急忙下楼。哇,昨天晚上看到的时候,自己已经够吃惊了,想不到白天时这座城堡看起来似乎更加庞大惊人了!左看右瞧,凌日正纳闷自己该往哪边走时,恰巧布兰?莫迅拿着报纸从玄关走进来。
「早安,凌。」
立刻行礼道早安的凌日,紧张地说:「很抱歉,昨天晚上我太累了,所以没有下楼用餐。希望你们没有等我。」
「你不必担心这个。是我不好,早该想到你搭了那么久的飞机,想必累了。昨天晚上没吃饭,现在应该很饿了吧?瑷玲一早就在厨房忙,我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吧!」亲切和蔼的气质,布兰?莫迅与他那粗鲁、野蛮的儿子完全不同,是个无愧绅士之名的翩翩仕绅。
凌日心想,倘若是他,应该能给母亲幸福吧?
在布兰的带领下,凌日终于顺利地来到家族用餐的地方。看得出来这儿并非是正式的餐厅,而是兼具聊天、休憩的小日光室。能容纳七、八个人的方形桌子上,摆放着一盆沾着露珠的玫瑰,还有盛装着热腾腾面包的竹藤篮。
先等布兰入座后,凌日才在餐桌边坐下。看样子迪肯还没下来。
「我很高兴你能够回来,凌。」
凌日眨眨眼,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以为,你会因为介意那件事而不再回来了呢!当时我还在想,如果你就那样留在台湾不回来的话,我该怎么向瑷玲交代?」
那件事?
「我希望你知道,虽然我无法接受你的感情,可是我永远都会是你的父亲,而且也希望你能永远做我的儿子。」
轰地,凌日难掩震惊,急忙低下头。
〔阿夜所说的,爱上了不该爱的人,难道是……〕
惨了!自己该怎么回答呢?
「爸、凌,早安。」
就在凌日坐立难安之际,救兵出现了。迪肯的出现,让凌日从不知所措中解脱。他们父子二人在闲聊今天报上新闻的时候,伴随着一阵熏培根的香气,离婚后改回原姓氏的范瑷玲,捧着两只餐盘登场。
「凌,你这孩子,以后不许再给我搞这种忽然消失的把戏了。」放下盘子,她敲了敲他的额头,说。
母亲……十年不见的母亲,仍像记忆中那样美丽动人。岁月无法在她脸蛋刻划下痕迹,唯一能看得出她现在已经不是水漾少妇的地方,就是那双增添更多智慧的双眸。凌日不自觉地掉下泪来,把众人吓了一大跳。
「傻孩子,我只是说说而已,没给你惩罚就不错了,你哭什么哭啊?」做母亲的无法理解儿子这怪异举止,一手扶着脸颊摇头说道。
「瑷玲,凌都平安回到家了,你就别再骂他了。来,我们用餐吧!」
这三人里头,唯有迪肯能明白凌日喜极而泣的理由。他不落痕迹地把面纸盒由桌下递给他,然后把父亲和瑷玲的注意力移开说:「既然现在凌都回来了,你们的婚事可以继续进行筹备了。日期定好了没?」
布兰微笑地说:「说得也是,我们应该快点进行,不然凌和迪肯的学校就要开课,恐怕只剩假日才能看到他们俩了。」
「挑选假日也无所谓啊,因为是学校规定住宿,我们才没有通勤上学的,不然学校到家里也才不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而已。回来参加婚礼,时间上也绰绰有余了。」迪肯一边切开半熟的荷包蛋,一边说:「剩两周就开学,要筹办婚礼太赶了,你是要让瑷玲阿姨累死啊?爸。」
「你说呢,瑷玲?」
「迪肯说得也有道理,我现在工作颇多,起码也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范瑷玲拍拍凌日的脸颊说:「这些都是你害的,宝贝,看你多任性,给布兰和大家增添了多少麻烦。」
凌日红了红脸,现在他知道不只是凌夜来到英国后变得开放了,连母亲也是。
以前在台湾,他可从没听母亲说过什么「宝贝」的字眼。都十七岁了,还被当成「宝贝」,实在让人很害羞。
「对不起,妈、布兰先生,害你们困扰了。」
范瑷玲忽然挑挑眉,转头对莫迅父子说:「我忘记厨房还有水果没切。」然后看着凌日。「凌,你跟我过来,帮忙我。」
母亲的眼神中有着「不容拒绝」的涵义,凌日知道,母亲发现了。毕竟母子连心,他本来也没期待能骗过母亲的眼多久。况且……
妈妈并没忘记我,她还记得我这个儿子,这就够让人高兴了。
所以,当凌日认命地跟着母亲来到厨房,接受母亲严厉目光审视的时候,他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觉悟了。
范瑷玲盯着他长达三分钟,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你爸爸,他还好吧?」
「还是老样子,迷迷糊糊、丢三忘四。」凌日苦笑说。「可是身体很健康,工作也是照样忙碌。」
「是吗?那他还继续在那间小饭店做经理?」
「最近那间饭店被另一间更大的饭店收购,他一直在抱怨新来的总经理很讨人厌,说不定会换工作。」
「喔?那可真是教人难以想象,我以为他会陪着那间饭店到老死呢!想当初,他爱那间饭店到愿意以饭店为家。」讽刺地说完后,范瑷玲摇摇头。「不,我不该在你面前这么说的,阿日,原谅我。」
听到母亲说出自己的名字,凌日心一恸。「我、我……」
她朝他伸出了双臂。「十年下见,你长得这么大了,让我抱一下吧!」
「妈……」
扑到母亲的怀抱中,凌日哽咽地掉泪。这些泪水被压抑了十年,从母亲搭上飞机离开的那一刻起,直到今日。在这双臂的温暖中,他多年来所抱持的疑问,对于自己是否不受母亲所爱的疑问,终于可释怀了。
他好高兴、好高兴,自己这趟到英国来是对的。
母子两人相拥一阵后,范瑷玲放开了他,用手指替他轻柔地擦着眼角。
「辛苦你了,宝贝。」
凌日摇摇头。「对不起,我和凌夜擅自作下这种决定。阿夜他,现在还在台湾。」
「是吗?」瑷玲点头。「我也想过,他可能反对我和布兰结婚,所以离家出走。当他回台湾的时候,我告诉布兰,要是我儿子不在我身边,那么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可是我没想过,阿夜居然会叫你来代替他。」
「……您要再婚的事,他没跟我提,但是我想他绝对不是因此而离家的。」瑷玲摇头。「我是个自私的母亲,一心只顾着追求自己的幸福。当初因为不愿离开孩子而强迫你们其中之一跟我来到英国,并把你丢在台湾,害你们兄弟分离。现在,又为了想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而考虑再婚,又一次地让儿子对我这个母亲失望了。我实在太对不起你们了。」
「请你不要跟我们道歉,妈。」凌日紧握住母亲的手说:「阿夜或我,都不要你因为我们而不幸。我们想要的是幸福而满足的母亲,您过得不幸福,我们也没办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请你一定要幸福。」
红着双眼,瑷玲颤抖着唇说:「我……有这个资格吗?」
「您就安心地嫁给您想嫁的人吧!我和阿夜都会为您高兴的。」
凌日是真心这么想的。阿夜之所以离开,绝对不是想破坏母亲和布兰的婚事,而是希望他们能幸福。自己来到这儿,更不是为了阻止母亲幸福,实际上,能看到一个健康、快快乐乐的母亲,便是他最大的幸福了。
「我会参加您的结婚典礼,也许我不能取代阿夜,至少也让我这个儿子给您祝福吧!」
范瑷玲高兴地倒在儿子怀中哭泣着,喜悦的泪止也止不住。
第五章
转眼,在这座小镇已经住了一个多礼拜。每天、每天都接受许多的文化刺激,感觉日子正逐渐步上当轨,但是再过两天学校即将开课,到时又得开始适应另一种步调的生活了。
凌日伸了个懒腰,接着放下膝盖上的书籍,仰头把双手枕在脑后,顺势躺在青葱遍野的草地上。
头顶上是鸟儿吱喳、灰色松鼠活泼乱窜的大树枝头,眼前是一片碧波荡漾的镜湖清岚,脚底下则有着泥土与绿叶、野花扑鼻香的大地……真不可思议,自己竟然会身在这么一处犹如艾丽斯梦游仙境的地方。
没有喧嚣的车水马龙,没有酷热盛暑逼得人无处可逃的烈日,更不见拥挤的房子、凌乱的街道,或是无所不在的摊贩。
虽然那些都是自己身在台湾时,巴不得能全部消失的东西,可是真的失去了、告别了之后,凌日说「不想念」,便是在说谎了。就连过往那总是带点灰尘、汽油味与蒙蒙色彩,绝对算不上干净的故乡空气,都教人分外思念。
〔……现在这时候,老爸应该已经去上班了吧?凌夜不知道有没有帮他准备好早餐?嗯,不可能的,阿夜那小子肯定还在床上睡觉。〕
无论自己再怎么替父亲操心,怕父亲又空着肚皮,迷糊得早餐、中餐都忘记吃,傻傻地工作一整天,最后回到家像个废物一样地瘫在地上不能动弹……现在的凌日也不可能飞越数百万公里的距离,为父亲做点什么,尽点儿子的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