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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夜换日 page 3 作者:李葳

  小心翼翼地,克劳顿执起凌的手,在他的手背上印下一吻,轻语着:「欢迎回来,我的小恶魔。」

  要是他这副德行被历任的旧情人撞见,他们肯定会惊讶到眼珠子都掉出来的。

  声名狼藉、从不留恋哪号特定人物的克劳顿?霍普,居然也会被一名才十七岁的男孩耍得团团转,吃得死死的!

  名门贵族之后的他,家族名下的企业包括知名的跨国连锁大型旅馆、生化科技保养品公司和历史悠久的某烟草公司。至于他个人则拥有苏格兰与英格兰北部的好几座城堡与N万亩的土地,而且还是国铁股东会的一员。从呱呱坠地就承袭子爵名号的他,是众人称羡、衔着金汤匙诞生的天之骄子。

  习惯要什么有什么,不曾卑躬屈膝地追求过任何东西,送上门自荐枕席的俊男美女不计其数──但他可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大善人,相对地,他挑剔得厉害。人生中的三大乐趣:美酒、美食与美人,他都定下严格的标准,勾不上边的东西,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举例来说,无论男、女,身高未满一七○的,不合格。男子的腰围超过二十四吋吋的,不合格。女子的胸部未满三十六D的,不合格。从男子的臀部曲线是否紧俏、女子的颈子是否纤长无纹,到脚的长度、皮肤的状态,他就像是鉴定钻石的亮度与纯度般,一眼就能挑剔出优胜劣败。

  至于长相,那就更不必说了。

  人人赞誉有佳,号称世界前十大美女之一,并领衔主演某部巨片的性感女星,他都曾在公开场合当面抨击她。形容她那涂满胭脂、过度肿胀的脸颊,宛如蒸坏的白面包。气得该名女星躲起来痛哭,隔天立刻到整容诊所报到。

  这就是他,哪怕在上流社会中恶名昭彰,打破无数美人心,依然过着左右逢源、夜夜笙歌的日子。

  看似样样不虞匮乏的他,多年来却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烦恼……这世界太无趣了。

  再香醇的美酒、再细心烹调的美味佳肴,或是再怎么性感动人的尤物,一旦吃过一次他就会厌腻。开了瓶的美酒,随时间经过,也是会发臭发酸的;再好吃的食物,放进口中嚼过之后,不也成了区区残渣?就连最后的品味美人,也经常在隔夜早上一起床后,赫然发现昨夜的尤物,成了脸上油漆剥落、原形毕露的怪物,教人胃口倒尽。

  他像是过食症后的厌食症患者,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还曾经认真地考虑起要不要到西藏去出家?

  听说和那些信奉禁欲有益身心的僧侣们住上一个月,学习一下另一种崭新的人生观(有一阵子上流社会很流行这种做法)后,便会让你重新活回来,再次生龙活虎。

  无奈他是天生肉食兼热爱奢华享受的动物,受不了每天睡草席、三餐吃糙米饭的日子,最后还是打消了这念头。

  就在他的无聊抵达生命史上最高点之际,他遇见了他。

  凌。漆黑的瞳、漆黑的发、雪白的肤、朱红的唇。称不上是绝世美少年,但周身散发着一股神秘、挑逗、无比的性感,那双黑瞳莹莹地闪烁着恶作剧与诱惑的光芒,彷佛不时都会跃动出什么惊人的主意。

  在宴会上,克劳顿立刻锁定了他是今夜的猎物,上前搭讪。当凌爽快地接受他的邀约,与他到「金士顿饭店」的顶楼共享一夜韵事的时候,老实说,克劳顿心中是有点小失望。

  因为这和过去的模式没有什么两样。他可以预期这名黑发美少年会提供自己一个愉快的夜晚,但到了隔天早上自己一定又会感到胃口尽失。

  但……凌违背了他的所有「预期」。

  是的。会玩又懂得玩的男男女女不少,善用欲擒故纵的老把戏,提升一点情趣的人满街都是,克劳顿自己更是个中高手。他有自信无论是多么成熟老练的对手,都会在自己的丰富经验前相形失色。

  不过,凌却给了他最销魂蚀骨的体验,他前所未有的狂野、热情、贪婪与甜媚,是专门引人堕落的魔物,用与生俱来的本能颠倒众生。将克劳顿过往的玩伴和凌放在一起相比,那简直有如天壤之别。

  他们是如此契合,竟夜缠绵,难舍难分。

  克劳顿还在庆幸自己遇见了一名「赏味期限」较长的尤物。如果是凌,他不会介意再和他多玩一段时间,让他列入自己最爱名单中的前三名。

  不料,那一夜过后,凌竟然主动说拜拜,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令人傻眼。

  起初克劳顿以为这是凌的花样之一,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可是他等着时间过了一周、两周,发现凌是真的无意与他联络后,克劳顿再也按捺不住胸中的疑问,查出了凌的身家资料,亲自找上门去。

  那时,凌满脸讶异地看着他说:「你怎么会来找我呢?」

  「告诉我,为什么那夜之后,你就没再和我联络了?」克劳顿又怒又气地问道。

  「……咦?你希望我和你联络吗?我所听说的克劳顿?霍普,向来是玩完对方随手就丢的花花公子啊!」

  「……你、你和那些人不一样!」

  凌意外地一笑。「是吗?听见这句话还真教人高兴呢。那,我们现在要再去你的饭店吗?」

  结果那夜,克劳顿再次沈醉在凌妖艳又奔放的魅力之下,也再次被凌「吃干抹净」,然后,凌又拍拍屁股走人。

  同样的模式发生过几次后,克劳顿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早已不是猎人,而是凌的猎物。假使自己在一夜过后,没有继续联络凌,那么凌也绝对不会主动找他。一旦他放下自尊,跑去找凌,凌也会允诺他一夜火辣刺激的激情。

  这对他而言,真是既耻辱亦新鲜的经验。过去从来只有他召唤人的分,哪有像凌这样轻易就把他玩弄在股掌间的事发生呢!所以每次事后凌不联络他,他就会陷入天人交战中,愤怒地想着:「这次我绝不去找他!」可每每到最后又输在自己的欲望底下。逼得克劳顿不得不承认,他已经对凌上了瘾。

  〔这个小恶魔!〕

  想到这一回更离谱!他知道凌放暑假了,因此故意私下做好安排,打算带凌到爱琴海去度假。在浪漫、明媚的小岛上,两人将可日夜相处、不分时与地的恣意欢爱,这应该能让凌对自己多点「依恋」……

  「凌回台湾去了。」

  一句话就让他的全盘计划落空不说,还苦苦熬等了一个月,才盼到凌回来。若非他费尽苦心也没办法查出凌在台湾的住址,他早就搭着飞机到那边去把凌揪回来了!

  这次的事件让他学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教训。

  〔过去我真是太让凌随心所欲了!什么事都由凌主导,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迟早有一天,凌会从我的手心中逃脱,就像是鸟儿一打开笼子就会飞走般,一去不回头。

  我不想再尝到同样的滋味,所以非要让凌离不开我才行!

  〔……不管要用什么法子!〕

  蓝瞳咄咄逼人地吞噬着凌的脸庞,克劳顿抚摸着他呼呼大睡的柔颊,低语:「你已经逃不掉了,凌。哪怕要折断你的羽翼,我都不会再让你逃脱的!」

  黑色的劳斯莱斯转进路口,已经看得见印有「金士顿」纹章的旗帜飘扬在前方,告诉旅客们,离矗立在爱丁堡旧城区中巍峨、宏伟的饭店已经不远了。

  第二章

  「凌?凌,该起来喽,我们已经到了。」

  温柔的大手轻轻搭上肩膀,摇了摇睡得像头死小猪的人儿。

  「嗯……爸,不要吵我,再让我睡一下……」迷迷糊糊之间,本能地使用母语抗议着。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啊,凌,醒一醒。」

  「……别吵……」

  伸手一挥,想赶走吵人的苍蝇。咚地,不知打到什么软软的东西,一声闷呼在耳边响起,他终于反应迟缓地眨动着沉重的眼皮,微微掀起。

  「凌?你总算睁开眼睛了,来,我扶你下车吧!」一手遮着鼻子的金发蓝眼男子说道。

  他是谁啊?凌日揉揉惺忪的眼睛,瞧了瞧左右……啊,对喔,这里不是台湾,他已经抵达爱丁堡了。哈啊~~凌日打了个呵欠,伸伸懒腰,脑中仍处于半歇息的状态。好困、好困,才睡那么一下,根本不够弥补他生理时钟的需求。

  勉强撑起身子,拖着困钝的双腿,凌日下了车。

  「小心你的脚步……别撞到柱子……往这边……」

  还没摆脱睡眠之神上身的他,傻傻地让男人将他带出停车场,傻傻地跟着男人进了电梯,要不是男人的手撑在自己腋下,帮助他站立,凌日大概会坐在电梯中打盹,继续昏睡了。

  「当」的清脆铃声,告知他们抵达目的地了。

  「嘿,爱困宝宝,我们到了。」半搀扶半抱地,男子拉着凌日走出电梯外,并说:「记得我们爱的小窝吗?从上次你来过之后,我为了给你一个惊喜,特别改变里头的装潢呢,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个老外又在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啊?唉,也罢,随他去说,反正已经到家了,等会儿见到母亲,把问题丢给她,自己就可以呼呼大睡了。

  哔哔响声过后,男人把房门卡片钥匙取出,接着推开门说:「当当~~当当,欢迎来到神秘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世界,凌!」

  啪地,屋内灯光于门开的那刻全都亮起,一道道刺眼金光在剎那间杀死了徘徊在凌日脑里的所有瞌睡虫,他浑身骤冷地瞪大双眼──这、这、这是啥米东东啊?莫非男人是小叮当的化身,而这道门的别称叫「任意门」,否则怎么会有这般诡谲怪异的空间在他面前展开?

  还有,打死他也不相信,自己的母亲会住在这种「夭寿耸」的地方!母亲那具有些微洁癖的性格,最受不了的便是金绿银红等等颜色全都混杂在一块儿,而这间屋于绝对是集母亲「必死无疑」装潢禁忌之大全!

  感谢这间屋子的「恶趣味」,这会儿凌日是彻底地清醒了。「等等,你不是说要送我回家吗?这儿不是我家。」

  「凌宝贝,你既然跟我上了车,用膝盖想也知道,我怎么可能「直接」送你回家呢?当然,我会送你回家的,不过得等你答应我的提议之后。」

  虽然只听懂了百分之七十,但凌日大概知道自己犯了个严重错误。这个人……该不会是阿夜的债主吧?是不是要他还完欠债,才肯放他离开?阿夜说是有人欺负他,他才想离开英国的,凌日总觉得哪里有蹊跷……

  那臭小子,原来是捅了这么大的娄子?!

  「我懂了,欠你的钱我一定会还,可是现在我身无分文,你先让我回家,我再和你慢慢解决问题。你放心,我不会逃的。」希望自己使用的词汇他能了解,凌日对发音小有自信,即便不是正统的英国腔,但也不至于让他听不懂才对。

  「钱?」男子两手一摊,笑容可掬地说:「你怎么会提到这么可笑的字眼呢?宝贝,你欠我的,不是钱能解决的,这你还不明白吗?」

  起眼睛,凌日面容严肃地瞪着对方。不是钱的问题,那还有什么?啊!莫非阿夜抢了人家的女人,或是惹了什么更大的麻烦?这样不是更糟糕,这家伙是来寻仇的?

  立刻握起双拳,摆出防备的姿态,凌日压低声音说:「我不喜欢使用武力,但是如果你非要用这种方式才能解决问题,那我也不会乖乖任你宰割的,你最好别逼我!」

  男子先是困惑地蹙起眉头,接着恍悟地一笑。「原来今天你想玩这种游戏啊?你真是个坏东西!好吧,这个点子我也挺喜欢的,配合现在这屋子的装潢,我们就来扮演不肯屈服的奴隶和誓言要征服他的主子好了。你要等我去换衣服吗?我也为你准备了各式各样的服饰喔!」

  「我不是在跟你闹着玩的!你想把我卖到海外做奴隶?门儿都没有!」他说得太快,凌日只能勉强捕捉到几个关键词眼,当下怒火更旺。没想到这名男子长得人模人样,还以劳斯莱斯代步,却是个黑道的人口贩子?哼,他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了!

  「你入戏得真快,看样子我们是不需要戏服了。」男子扬起一边唇角说着,边把昂贵的西装外套卸下,接着解开手腕上的镶钻袖扣。

  不是凌日爱臭屁,他可是从十岁就开始学柔道了,还曾经获得全国校际比赛的个人组优胜。不要小看学生组的比赛,有时竞争激烈的程度也不输给成人组呢!即使在体格上,这死老外占尽优势,不过柔道讲究的是以柔克刚,哪怕对方生得高大、力气惊人,那也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你这姿势是从李小龙的电影里看来的吗?还真是有模有样。」

  凌日把全部意识都放在敌人的一举一动上,谨慎小心地采取戒备状态,不想再受对方的言语干扰,不然一分神,恐怕就会着了对方的道,被对方先偷袭了。

  「瞧你这么认真的模样,我也不能输给你呢!有个道具我早就想用一下了,以前没有什么机会拿出来,今天它可派上用场喽!」男子走向房间的另一头,翻箱倒柜地找着。

  此刻,站在玄关附近的凌日,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何不趁这机会夺门而出?

  他迅速地回头确认一眼,发现对方依然背对着自己,便悄悄地往门边移动,满怀希望地握住铜把压下去──它竟文风不动?!不死心,凌日再次尝试着转动它或拉扯它,但是结果都一样,门把丝毫没有向外松开的迹象。

  可恶!为什么开不了?他气得动手槌着门板之际,身后传来了一句话──

  「你再怎么敲它,也没用的。门已经锁住,没有我的卡片,它是不会再打开的。」

  吓地,凌日旋即转身,发现男人已经走回来,而且手中还拿着闪耀光泽皮制的……长鞭?!男人将卷起的长鞭松开,足足有一公尺那么长(纯目测),然后像是要测试一下鞭子耐不耐用,男人故意抖了抖,向旁边的古董花瓶甩去──

  咻咻两下,凌厉又柔软的鞭子在空中画出美丽的弧线,卷住了花瓶的瓶口。轻易地把它抛向空中,并朝墙壁击去,进裂的花瓶碎片四散开来。

  看似轻而易举的动作,实际上若没有多年的使用经验,是不会这么运用自如的。

  男人微微一笑。「小心喔,被打到可是会痛到晕厥的。还有,你不必担心,我不会让你皮开肉绽的,即使在你身上留下痕迹,过几天也会消失的。我怎么舍得你白细无瑕的肌肤多了几道丑陋的伤疤,是不?」

  男人左右甩动着鞭子,步步进逼说:「快点投降吧,奴隶,不要再违抗你的主子了,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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