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昊宇而言,要收服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妻子是轻而易举之事,为了怕她真的闹革命,三天不做饭以示抗议,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给她甜头吃吃。
深深一吻,确定她的情绪没那么激动后,他才放开她。
「我去上班了。」
「好。」小媳妇傻傻地笑着。
「晚上可能要加班。」
「好。」
「会待到很晚,不用等我。」
「好。」
「如果太累,我可能就睡公司了。」
「好。」
「意思是,我有可能今晚不回来。」
「好。」
「……」
照道理,妻子不可能这么好说话,因为她一向最不喜欢他彻夜不归。
盯着妻子痴笑的表情良久,他心想,妻子是气过头了,还是真的被他吻傻了?
「别减肥了。」
「好。」
「水桶腰很不错。」
「好。」
「象腿也够分量。」
「好。」
「……」
很好,她是被吻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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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门上班后,温云妮还沈醉在他深情一吻中,许久许久后,飞出去的神智才拉回来。
老公走了,她也要开始一天的忙碌了。虽说想减肥,但剩菜不吃完又可惜,所以她还是把剩余的早餐解决掉,将餐桌整理干净,把碗盘洗好后一一归放原处,接着洗脏衣服、收干净的衣服,再将衣服一件一件地迭好后收进衣橱里。
大致都忙完后,她便进浴室去梳洗,这时门铃突然响了。
可能是隔壁的张太太来收会钱!她匆匆忙忙地从浴室走出来,头上夹着数十支发卷,鼻梁上顶着戴了二十几年都舍不得换掉的近视眼镜,嘴边还留有刚刷完牙残余的牙膏泡沫。
开了门,她却愣住了,站在门口的是一位打扮娇艳的美丽女子,那容貌去当明星都绰绰有余了。
显然对方也很吃惊,不客气地从头到脚打量着她。
「呃……请问妳找谁?」她拿着牙刷,开口问的时候,泡沫还呼噜地吹。
对方由惊愕回神后,露出娇媚一笑。「伯母,请问昊宇在吗?」
伯母?这女人竟然叫她伯母,自己看起来有这么老吗?而且她干么叫昊宇叫得这么亲热?
「妳是谁?」
「我是焦莉雪,是昊宇亲密的朋友。」
「亲密的朋友?有多亲密?」
女子嫣然一笑,故作娇羞。「妳问得好坦白,害我都不好意思了,这样别人会误会的。」
是谁比较坦白啊,好像是她吧?而且她这么暧昧的态度,别人不误会才怪,那眉宇间传递的神色尽是暗示。
「他不在。」温云妮道。
显然这个答案令对方十分高兴,眼神一闪,亮出了狡狯之光,马上笑容妩媚地问──
「那么应太太在吗?一直没机会认识她,所以可否见见她?」名叫焦莉雪的女子,不时引颈往室内张望。
「我就是。」
「妳?」对方脸色骤变,见鬼地瞪她。「妳是昊宇的老婆?」
「是的。」
「吓!我还以为妳是他老妈子呢!」
太失礼了吧,这个女人!
「不好意思厚,我是应昊宇的太太,如假包换。」
被人误当昊宇的老妈子已是见怪不怪了,她早就习惯,反正只要老公不介意,她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呢!现在应太太本尊出马,对方纵有任何心怀不轨,也该知难而退了吧,因为老公是她的,已经死会啦!
然而,对方不但没有打退堂鼓,反而还缓缓露出迷人一笑,甜甜的嗓音恍如天籁,说出的却是杀人不带血的话。
「原来是应太太,失敬了。」
话中分明有着嘲讽,接下来一定又是冷嘲热讽一番,说她多不配昊宇之类的话,她才懒得跟对方多啰嗉呢!
「不好意思,我很忙,失陪了。」说着就要关门,但在门关上之前,焦莉雪的手挡住了门,并亮出一只银戒。
温云妮震住了,那古朴的银戒她认得,是昊宇父亲的遗物,多年来他一直习惯戴在手上,十分珍视,她今天早上发现他的银戒不在时,还以为老公把戒指收起来了。
「这戒指……怎么会在妳手上?」
「他遗漏在我那儿。」
温云妮脸色更难看了,她的话,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我来还戒指的。」说着,焦莉雪不客气地推开她压住的门,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
温云妮阻止不了,只好在后头跟着。
「戒指给我就行了,昊宇不在,所以请妳──」
「妳不想知道他的戒指,为何在我这儿?」
焦莉雪的话让她原本想下的逐客令又吞回肚子里,如对方所言,她的确很想知道为何昊宇的戒指会在她手上。
焦莉雪一进门就往最舒服的沙发坐去,如进自家门似的,还东张西望地打量这间房子。
温云妮心中忐忑不安,像压着一块石头,沉重不已,对方气势强,她赶不走人家,只好招呼了。
为对方倒了一杯水放在桌上,她便在对面的沙发入了座,焦莉雪的目光正好也从房子的装潢移到她脸上,对上美艳逼人的面孔,温云妮忍不住心虚了,就不知对方在看什么?
「妳真是昊宇的老婆?」
什么真的假的,用那不可思议的语气也未免太失礼了吧!
「是的。」她没好气地回答。
焦莉雪摇摇头。「难怪昊宇从不带妳出门见人。」
她脸色一冷。「什么意思?」
「瞧瞧妳一身的邋遢,发质分叉、皮肤干黄、双手粗糙、穿着俗气,别说带不出门,连看到都嫌碍眼,难怪昊宇从不带妳出外交际应酬,因为妳根本上不了台面。」
太过分了,到人家家里来批评人家,有没有搞错啊!
「关妳什么事?」
「关系可大了,难道昊宇没跟妳提过我和他的事?」
她愣住,心一紧。「什……什么事?」
焦莉雪故意叹了口气,正色道:「我是昊宇的前任女朋友。」
「那又如何?」既然是前任,就不足为惧了,因为自己是现任,昊宇娶的是她温云妮,没什么好怕的。
「妳难道不知道,当初昊宇是看妳可怜所以才娶妳?三年前因为我离开他,他一时伤心跑去相亲,心地善良的他错把同情当爱情,才会在冲动之下娶了妳。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根本不爱妳,这三年来,他一直忘不了我。」
温云妮身子一震,双手开始发冷。
「妳胡说!」
「我知道妳不会相信,所以才把这只戒指拿来,还有我们约会的照片,就是要证明,昊宇曾与我共处一夜。」
她脸色唰地一阵青白,看着焦莉雪秀出一张张她与昊宇的亲密合照,紧握的双手里,指尖掐进了掌心,却已麻木浑然不觉痛楚。
焦莉雪说出的话字字扎进她的心口。「男人都是感官的动物,不管吃饭睡觉,天天面对一个像欧巴桑的妻子,妳想,他哪受得了?」
温云妮窒着呼吸,被这话伤得无法招架。她没时间打扮,是因为要做家事;没时间护发,因为要买菜煮三餐;皮肤干黄,是因为舍不得花钱买昂贵的保养品;双手粗糙,是因为洗碗洗衣拖地的关系;至于穿着俗气,是因为她根本没机会出门啊,叫她穿新衣给谁看?
「昊宇……真这么说?」
「妳没发现他最近都很少回来,表面上是加班,其实是……」焦莉雪停顿了下,接下来的话让她自个儿去领悟,就不明说了。
见到对方苍白的脸色,焦莉雪眼中闪过一丝奸笑。
「其实昊宇和我很想再复合,只不过碍着妳,所以我今天才会来找妳。」
「为什么他不自己来说?」
「基于道义和义务,妳想他说得出口吗?」
温云妮低下头,流下热烫的泪珠,隐忍着崩溃的情绪。
焦莉雪故作遗憾地道:「我也不想伤害妳,原谅我的自私,他不爱妳,妳勉强和他在一起也不好,晚说不如早说,如果妳真爱他,就放他走吧!」
温云妮始终低着头,好半天都不发一语,彷佛过了一世纪那么久,才轻声说了一句。
「请妳……离开。」
焦莉雪耸耸肩,该说的都说了,她拎着皮包站起身,特意将银戒放在她面前。
「妳想想看吧,我走了。」
才一转身,背着对方,焦莉雪露出狡诈的笑容。谁叫应昊宇拒绝跟她复合,她得不到的,也不准别人拥有,尤其在看到他老婆竟是如此不起眼的女人后,她更不甘心了。
哈!想不到这女人这么好骗,随便说说就信了,那银戒是她趁昊宇放在桌上不注意时偷来的,照片则是假造的,现在计算机合成技术这么发达,要合成几张都没问题。
这就是昊宇拒绝她的代价,目的达到了,她便不再逗留,留下那失神的女人径自离去。
温云妮心冷了,原来老公是因为同情而不忍心抛弃自己。
她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与其勉强他人,不如委屈自己,既然昊宇迟早会离开,不如她自动求去,不要让他为难。焦莉雪的出现,不过是帮助她下定决心罢了。
老公就像天上的太阳,光芒万丈,不是她这么一颗天边的小星星能匹配的。
天长地久本就是一种奢侈,曾经拥有对她而言,已经够满足了。
抓不住,就放他走吧!
她有志气,不会死皮赖脸地纠缠他。想到这里,温云妮将眼泪狠狠一抹,冲回房间开始整理行李,整理好了之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离婚证书,想不到还是用上了,咬牙签了字,往梳妆台一摆。
带着一只行囊、一颗破碎的心、一缕麻木的灵魂,她要离开他,离开回忆,离开这个曾令她感到无限幸福的家。
第三章
提着行李住进旅馆里,温云妮哭得涕泗纵横,哭到天昏地暗、哭到肝肠寸断、哭到草枯花凋四不像,直到第三天,她不小心被镜子里的自己给吓到后,才见鬼地关了水龙头。
「天呀!真恐怖……」瞪着镜子里的自己,披头散发、肤色苍白、眼睛布满血丝、脸部像水肿,再加上自己吓自己的狰狞表情,她还以为看到了日本恐怖片里的贞子,拍拍受惊的胸口,她靠近镜子喃喃自语。
「真的好丑……幸好晚上没出去见人,不然可能会被人当街喊打……」
她被丑不啦叽的自己给吓到,讶异盖过了悲伤,盯着自己的相貌久久不敢置信。
突然,她了解了焦莉雪的话,也能理解丈夫为何移情别恋了。连自己看了都想呕吐,又如何要求别人跟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相处一辈子?
始终波涛汹涌的纷乱思绪,终于逐渐平静下来,她给自己留下一些思考的空间,就这么坐着、盯着、想着,时间的脚步彷佛也为她停留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领悟到一些事实,就是必须改变自己,那个为人妻的温云妮已经死了,恢复单身的她此刻该思考的是今后何去何从?
室内一片宁静,就跟她的心境一样,经过大风大浪的摧残后,总会雨过天晴,「新生」的种子在她内心缓缓冒出了绿芽。
新生?她思考着,自己要如何重获新生呢?倘若要有个全新的开始,就要有个全新的自己,所以──
「我要做个……美丽又自主的女人。」她对镜子里的自己说话,看到那肿到不行的眼睛透出了希望的明亮光芒。
「对,我不能再哭了,哭不能解决事情,得找个目标才行。云妮啊,妳要勇敢点,还没结婚前,妳不也过得好好的?这表示妳并不是非要应昊宇养妳不可,妳可以养活自己,可以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可以不用每天当黄脸婆,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一边鼓励着自己,一边紧握着微头的双手。对未来感到恐惧茫然而冰凉的双手逐渐变得温暖,身子也开始热了,心在跳动,血在流动,自己还活得好好的不是吗?差别只是晚上少一个人共眠而已,从另一方面来看,她可以独占一张大床。
「好棒呢,妳可以不用每天为挑食的老公绞尽脑汁想三餐菜色了,妳不用去讨好任何人,想睡就睡,想吃就吃,仔细想想,有多少人有这个离婚的机会可以再创自由的人生呢?」她坚定地告诉镜子里的自己。「不要害怕,没什么好怕的,我可以找到自己的阳光,彩绘自己的人生,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
镜中的温云妮微笑了,她觉得有力气可以做任何事情了。
没有他,太阳依然会从东边升起。
没有他,花儿依然开得灿烂。
没有他,这个世界依然不会有任何改变。
所以没有他,她也可以过得很好。
首先,她得先把自己恐怖的样子好好整理一下,幸好这几年有存一些私房钱下来,老公──不对,现在应该称他「前夫」才对,他虽然很少在精神上给她安慰,但物质供应却很大方,她把每个月剩余的买菜钱和前夫给的零用钱都存下来,想不到这笔钱如今对她这么重要。
内心的伤口隐隐作痛,不能再想了,想一个无解的答案等于往死胡同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必须往前走,否则迟早会被忧郁给拖进无底的黑暗中。
利用这笔钱,她有充裕的时间为重新出发做准备,而不必焦头烂额地忙着找工作餬口。
她走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用毛巾冰敷自己哭肿的脸,待红肿清褪后,换了件干爽的外出服,毅然决然地跑到熙来攘往的红砖大道上,在一家格调高雅的美容院前站定。
高格调通常代表高价位,一向只去巷口欧巴桑美容院的她,对进入这种时髦又流行的美容院彷佛上战场似地全身备战。
她不能退缩,为了表示跟过去说再见的决心,她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直视前方,不畏艰难地勇往直前,风萧萧兮易水寒,黄脸婆一去兮不复还。
「小姐妳好,洗发?剪发?还是烫发呢?有指定的设计师吗?」穿着公司形象制服的小姐,对她亲切地招呼着。
温云妮看着她,语气坚定地回答。
「给我一个能让我年轻十岁的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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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头发对于改变一个人的外型,真的很重要。
温云妮从美容院出来后,走在路上,没多久又被路边玻璃窗上自己的反射影子给吸引过去,目光像黏上似的移不开,对着自己的新面貌发呆。
她圆圆的脸蛋经过发型的修饰,有变瘦的错觉,而且真的变年轻了。
设计师帮她修剪了分又及泛黄干燥的发尾,还帮她做了护发挑染,不但头发有光泽,也显得生气蓬勃许多,整个人焕然一新。
「云妮?」
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温云妮吓了一跳,才转过头,对方便大叫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