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怀疑?拜托,我才没这么闲,只是正好看见你才上前与你打招呼。」他耸耸肩。
「危险也不关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说她去找达叔不紧张其实是骗人的,可她就是恨极了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这样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这么做。」
「你到底知道什么?」这下她更疑惑了。
「前两天报纸登得这么大,你当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话倒是将她的怀疑给敲得粉碎。
「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後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著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我要喝那个。」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红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约翰这话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怀疑的问。
「你忘了吗?我说过我很会看人。」转过身,他手里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过手,仍不放弃地问:「你在胡说。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就叫约翰。」
「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的感觉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眯起眸。
「我根本不认识他呀!」他摊摊手,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不肯说?好,那我现在就去陶家将他所有亲人全打听出来,如果那个管家不告诉我,我就赖著不走。」放下西打,她便打算离开。
「别去。」他上前紧扣住她的纤腰。
凌羚顿住,慢慢闭上眼,感觉他的一双手臂圈住自己的感觉,为何这么熟悉、这么似曾相识?
「陶斯……」忍不住,她喃喃喊道。
约翰一震,立刻放开手,「你喊我什么?」
「陶斯……你是陶斯……」凌羚仍闭著眼说。
「笑话,我怎么会是陶斯呢?莫非他真的很像我?」他走到门边,整个人贴在门板上,笑望著她。
她这才张开眼看著他,「以外表而言,你们一点都不像。」
「那就对了,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是他,懂吗?我看你真是想他想昏了头。」走向她,将她扶到沙发上坐著,再打开西打,「喝一口,让脑子清凉一下,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我们根本不算认识吧?」她喝了口,沁凉的感觉漫过心头。
「为什么这么问?我觉得我们已经很熟了。」约翰挑起眉。
凌羚抬起脸,突然打定主意道:「做我男朋友好吗?」
「什么?」这可是今天第二个意外。
「我们面包店有个规矩,哪个男人买了我们各自做的糕点,我们就必须倒追对方。之前陶斯买了我做的香草慕斯,既然他已经死了,我现在该追你才是。」她望著约翰那张震惊的睑,微微笑说。
「拜托,你这是在抛绣球吗?」约翰皱起眉。
「看你愿不愿意接罗?」
「ㄟ……」他敲了敲脑袋,又倒吸口气。
「本小姐让你当女友你还这么为难?」凌羚鼓起腮,「不要算了。」
「别这样,刚好我没有女友,那就凑合一下罗!」他低首笑看她一脸怒颜,「我知道你生气了,但当我女友撒娇比生气管用。」
凌羚微微笑说:「好,那我现在就对你撒娇罗!」她就要试试他到底是谁,究竟是不是她心里所想的。虽然这样的想法很不合逻辑,可她就是无法不这么怀疑。
站了起来,她走近他,贴近他的身子,「抱我。」
他眉一挑,「这样好吗?」
「我都不怕了,你还怕轻薄我吗?」她扬起一对媚眼勾摄他的灵魂,「就只是一个拥抱。」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有什么好介意的?」他展开双臂,就见她扑向自己,双手绕到他背後紧紧锁著。
「他也常这么抱你?」约翰半眯著眼。
「他!你是指陶斯?」凌羚问。
他点点头。
「没有,他从没有这么抱过我,但总是静静陪著我,任由我要脾气,虽然认识不久,但我却後知後觉的发现他是对我最好的男人。」她闭上眼,闻著他身上的味道……
「他有我帅吗?」约翰禁不住好奇。
「差多了,他很土,不会打扮自己,又戴了副又厚又大的眼镜,把他的脸遮去大半,说真的,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容貌究竟如何?」她伸出食指,画过他的眉,「……是有对英挺的剑眉?」顺手又点了下他的鼻尖,「或是有个高挺的鼻梁?」再拂向他的眼,「还是有双漂亮深邃的蓝色大眼?」最後停驻在他的唇,「他的唇我最熟悉,薄柔中带著刚毅,就跟你很像。」
他的身躯微微绷紧,但还是一派轻松地问:「你是移情作用吧?」
「你介意吗?」仰起小下巴,她微笑著。
望著她弯起的红唇,他半阖上眼说:「让我尝一口,我就不介意。」
说著,他便低首含住她的小嘴,如飓风般席卷她甜美的齿间,长舌直趋入内,霸气地汲取她的甜美。
她的滋味甘美,每一个深吮都带给他莫大的刺激,紧跟著他的大手来回在她的背部游栘,唇沿著她的下颚滑向她的颈窝,啃囓著她敏感的锁骨……
「嗯……」她小嘴微启,逸出一阵呻吟。
这回他再也抑制不住地再度贴向她的唇,大掌抵在她後脑,控制住她的动作,将她的甘美完完全全纳入口中。
这感觉就好像他期待已久,好不容易可以一亲芳泽,让他怎么也舍不得放开她。
当大手覆上她陶前的隆起时,明显感觉到她身子倏然一绷,而他的理智也蓦然找回,立即收了手。
「你的滋味不错。」他眯起一对幽然蓝眸,直睇著她那两片被他吻肿的唇。
「谢了。」她抿唇轻笑。
「这算是你的初吻?」他问。
「不是,我的初吻已给了他。」她一双眼睛仍瞬也不瞬地盯著他那对漂亮到不行的眼睛。
「那身体呢?」
「这是秘密。」凌羚轻轻推开他,「有本事你自己去发掘。」走进卧室,她看著房里豪华高雅的摆设。
「已经迫不及待的希望我能动手发掘了?」他来到门口,笑看著她那副四处观望的好奇模样。
「你真的很坏。」她忍不住转身望著他,「咦?你房里怎么没有一点点自己的东西?」
「什么叫作自己的东西?」他挑眉。
「就是衣服呀、必需品的。」说著,她迳自打开他的衣柜,瞧了瞧里头的衣物,跟他身上的衣著没啥差异。
「呵!难不成你还想看我的内裤?」他语带调侃道。
「喂,你愈来愈不像话了喔!」她瞪了他一眼,跟著走进浴室看了看,果真看见两件内裤挂在那儿,羞得赶紧阖上门。
「看吧!就说你是有企图的。」约翰扯唇一笑。
凌羚垂著脑袋,窘迫地说:「你别胡说,我只是想上厕所而已。」
「那么请呀!」他走进去将自己的内裤收起来,让她不那么尴尬。
「讨厌。」她进入浴室,关上门,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那副无用的样子。
天,凌羚,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么怀疑约翰?他跟陶斯除了有部分相似外,其他压根八竿子打不著边啊!只是刚刚……他吻她的感觉又有些熟悉,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
仰起头望著天花板,她不经意发现一个方型的东西!
赶紧找来东西垫脚,掀开天花板看了眼,是台notebook!而且跟陶斯所用的同一种厂牌,这又是另一个巧合吗?可他为何要把笔电藏在这种地方,不怕湿气太重吗?
她赶紧将东西物归原位,这才若无其事的走出浴室。
「你们女人上个厕所似乎都特别久?」约翰见她终於出来,似乎松了口气。
「你好像很怕我在里头待太久?」她咬唇笑问。
「有吗?」
「还说没有!」她扬起下巴瞧著他,「是不是怕我将浴室里的东西偷走呀?你当我这么小家子气,要偷也得偷有价值点的,总不会偷里头的沭浴乳、洗发精吧!」
「我只怕你偷走我的心。」他眯起眸说。
他的话让她心跳漏了一拍,两腮染上红晕,「少油嘴滑舌了。」
他对她挑眉轻笑,接著往客厅一指,「我刚刚泡了花茶,让你尝尝我的泡茶手艺。」
「好。」她绕出房间正要走进客厅时,瞥见角落的一只大箱子,但她没有多问,直接坐了下来。
「嗯……滋味真不错耶!」她先品尝了一口。
约翰望著她那如花的笑容,说不动心还真难,尤其她粉舌轻吐,舔著唇角的诱人小动作,又有几个男人抗拒得了?
「既然做我的女友,能不能不要管陶斯的事了?」他不希望她涉险。
「怎么?吃醋了?」她托著腮,娇嗔地数落,「跟个已经过世的人吃醋,你不觉得很无聊吗?」
「虽然我对陶家不熟,但是有钱人家一向纷扰多,一旦涉入其中可就难解了。」他一副熟知这种环境所带来困扰的模样说。
「你这是什么怪论调?」她又喝了口花茶,笑望著他,「看样子你是真的很关心我罗!」
「这是我的优点,谁当我的女友绝对可以拥有我的保护。」他坐直身子,拉了拉衣领。
「哈……你还真逗人,我就等著看你会怎么保护我……」她看看表,「哎呀!出门太久了,我得回去了,晚上是我的班。」
「我送你。」
「好呀!」既是男朋友,她当然就不客气了,
与他一块步出房间,凌羚更发现这男人身上拥有许多待解的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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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凌羚待在面包坊内磨著咖啡豆,其他三个好友全都围到她身边,看著她没精打采的磨著豆子。
「你怎么了?那个叫约翰的不是对你很好吗?为什么这么没精神?」小菲虽然没见过那人,可也听说了。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人好空虚。」她苦笑著,继续摇著磨豆机。
「是因为陶斯吗?」江思俞最近和她相处的时间较多,对她的事比较清楚,也明白她最近到底在烦些什么。
「可能吧!一直没有找到他的尸首,我无法相信他真的去世了。」她轻皱了下眉。
「我说凌羚,你每次都会在我们面前说大话,结果却是最放不下的,你还不承认。」方凯欣并不希望见她一直耽溺在这样的情境中。
「别说我了。」凌羚抬头对她们一笑,「倒是你们怎么不去约会,杵在这儿关心我这个命带扫把的女人?」
「不准你这么说。」方凯欣心疼的抱紧她,「你哪命带扫把了?」
「陶斯本来活得好好的,却在认识我之後遇上这种意外,你们说我这个人扫不扫把?」放下磨豆机,她将豆粉端走,打算做成咖啡起上。
「那不是你的错。」小菲也跟上她,「就像你说的没看到尸首,说不定他根本没死呀!」
她的话让凌羚一震,转首望著她,「小菲,你也这么认为?」
「喂,小菲的脑袋里净装些程式和符号,你可别把她的话当真。」江思俞不希望她对陶斯的依恋愈来愈重。
这时,送报生送来晚报。
「我去拿。」
凌羚小跑步地奔到外头捡起地上的报纸,可拿起的瞬间却愣住了,那模样就像当初看见陶斯的死讯一样。
「凌羚,你怎么傻站在外头,在想什么呀?」方凯欣上前问。
「找到了……找到陶斯的尸骨了。」凌羚颤抖地指著报上的标题,「他真的死了,死了……」一滴泪正好落在标题的「陶」字上,如今她心底最後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原以为约翰会是陶斯的化身,可现在不再是了。
「别这样,他本就死了。」方凯欣真想摇醒她。
「不,他不该死,他不该死!」用力推开她们,凌羚连围裙都来不及脱就往大马路疾奔而去。
「喂——」
「别去追她了,让她静一静吧!」小菲对她们摇摇头。
「唉!」好友们也只能在背後默默支持她了。
第七章
赶到陶家,警方还待在那里,据说因为爆炸威力太大,当时周遭一片狼藉,没法仔细检查,直到今天才在车库後的草丛内发现了骨肉碎屑,经初步鉴定血型和陶斯相同,应该是陶斯本人没错。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他的遗物。」凌羚走向达叔要求道。
「凌小姐,你以为你能看出什么吗?」达叔立即拒绝。
「可是我——」
她正想继续要求,达叔已走进屋里,不再理会她、这时,约翰突然出现,抓住她的手腕,「我就知道你会来。」
「约翰!」她一见是他就忍不住扑进他怀里,「他死了……为什么会这样?」
「他本就死了。」他大声叫著她的名,「凌羚,你醒醒吧!」
凌羚一愣,喃喃问著:「他本就死了?」
「对,所以不要想太多了,之前只是没有证据证明,现在找到他的遗骨,他或许是因为放心了。」他紧紧搂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