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苗也看到了,不过,「嘿嘿……」思苗乾笑两声,「那个大肿包是我拿花器打的啦!」不是什么歹人。
「什么?」青青瞪著她家苗苗小姐看。「你拿花器打于公子的头?」
青青看了地上一眼,地上的碎瓷片散了一地,而且,依碎在地上的瓷片数量来看,小姐拿的花器可不小耶!
「小姐,于公子对你做了什么歹毒的事吗?要不,你怎么会下这么重的毒……」唔——说自己的主子对别人下毒手好像不是个太理智的说词,青青当场把毒手改成力道。
「没有啊!他只对我做我要让他对我做的事,其余的……他一根寒毛也没动我。」
「那你为什么要打晕他?」这青青就不懂了。
「谁让他不乖乖的吃迷药!他不晕过去,我怎么偷偷的带他离开咱们山寨?」思苗禁不住地要骂青青一声「笨」。
「快啦!别再磨蹭了。咱们要是再这样拖延下去,万一他醒来怎么办?」思苗赶紧要青青蹲下来,然後把于稟庆抱起来放在青青的背上。
啊咧!「他怎么这么重啊?」青青差点扑倒在地上。
「你争气一点,快!」思苗帮青青开门,要她手脚别慢吞吞的。
她们得趁天未明之前,把于稟庆送出山寨。
青青以为她只要将于稟庆背出云霄洞,把他丢在深山里就可以了,没想到她一路跟著她家苗苗小姐往前跑,这一跑竟跑出了深山,而且,看她家小姐那个姿态,像不打算就此打住。
哇哩咧——小姐是想干嘛啊?做啥一直往前奔去?
「小姐,你等等、等等啦!」她不是说腿酸吗?怎么还那么神勇?跑得那么快!
思苗听到青青的呼叫,於是又飞回来……真的是飞回来哟!因为她一路都是用轻功在赶路,这样腿比较不会酸咩!
「怎么了?是不是他醒了?」思苗有些害怕却又有些期待,一想到日後她再也看不到于大哥的面,这想法竟令她的心情变得好奇怪。
「他没醒,只是小姐,你做啥一直往前跑?咱们不是把他带离山寨就可以回去睡觉了吗?」照她家苗苗小姐走的方向,似乎是要送他进城似的,不会吧!
「我是要送他进城没错。」
「啊!」青青一听,脸色顿时变成惨白。哇哩咧——「那很远耶!」
「可是把他放在深山里,我又不放心。」万一被狼咬了……
「他都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好不放心的?」青青才不想管他的死活。
「你忘了吗?他是有仇家的。」万一对他下毒手……
「那又怎么样?」关她们什么事?她们只负责用而已耶!
「万一他仇家找到他的人……」
「那也是他家的事啊!他身上的毒都已经解了,应该有能力逃吧!更何况,小姐纵使保护得了他一时,也保护不了他一辈子啊!」这是青青的心底话。
「唔——」青青说的是非常有道理啦!但是她就是放心不下,总觉得利用他之後,又把他随手丢在深山里,好像比吃乾抹净更可恶的感觉。
「咱们还是把他送进城里吧!至少那儿人多热闹,歹人要对他痛下杀手也比较不方便。」终究,思苗还是不忍心。
PPPPPPPPPP
于稟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遭到这种待遇!那该死的小妮子竟然敢趁他达到高潮,洒下种子之际,随手抄了一个离她最近的花器往他的头上砸!
更可恶的尚且不只如此,她竟趁他人还晕著,随随便便把他丢在市集大街上,害得他一醒来便狼狈的发现他周身围著一群人对他指指点点的,还有人当他是乞丐,丢了几个铜板滚到他面前,说是要赏他的。
乞丐!
于稟庆这一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跟那两个字画上等号,今日却拜一个小丫头之赐,让他领略到前所未有的屈辱。
于稟庆将那几枚铜板握在手中,对自己发誓,他绝不能忘了今日之耻辱,因为打他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个人敢这么对他。
今日之事,他是记下了,待来日,他于稟庆一定会为这件事讨回个公道;但现在他该去做的是回到他的地盘,护住自己的王位。
于稟庆立刻赶回京里,时值大梁文正三年间初春。
这一年,南朝攻进了大梁首都,大梁几乎不保,于稟庆适时赶回,稳定了军心,也护住了大梁国都。
接下来的六年,于稟庆忙著为他的兄长收复国家,甚至是开辟疆土,直到大梁文正九年,政局稳定,于稟庆受封为齐王为止。
他的兄长大梁王本来打算把最美丽,物产也最丰盛的江南授封给他,但于稟庆却拒绝了他兄长的好意,说他要国都西郊到塞外的那片江山。
「国都西郊?!」大梁王试著回想那里有什么好康的,但依他的记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国都西郊虽然风光明媚,却远不及江南美好;而且,听说西郊再偏远一点的地方,甚至有绿林山贼在流窜。
听说那里住著少数民族,其中一族人称「壮族」,又说「壮族」是个母系社会,男人的地位远不如女人。
「王弟为何想要那片疆土?」大梁王不懂于稟庆的用心。
于稟庆只是扯动嘴角轻轻一笑,他为什么想要回去?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带给他屈辱的小姑娘。
她口口声声的说他好,说她喜欢他,但却在利用了他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人。
这些年来,他领兵打仗,没空去处理儿女私情的事,但现在,他有的是时间去把那害人不浅的丫头给揪出来。
他要亲口问问她,她究竟当他是什么?能让她用完就丢!
VVVVVVVVVVV
于稟庆受封为齐王的第一天,便带著官印赴任。
从今儿个起,这儿便是他一人的天下,他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於是,于稟庆受封的第一天便将他的疆土改为「齐」,他还带著几名亲信,日以继夜的四处探访找寻房思苗的下落。
这一天,在云霄洞里,有如六年前的戏码又再次上演了。
思苗还是在收包袱,而婢女青青一样站在她家主子身侧叨叨念地规劝思苗别做傻事。
「小姐,你就乖乖约让阁主安排你的亲事不就得了吗?干嘛费那么大的劲,还要离家出走去抓人回来跟你配?」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事,只是失败了而已。
「我才不要让我爹安排的我婚事,他看上的人,我又不喜欢。」
「可是我见过那位公子耶!他长得不错,头大面方,看起来像是一个很有福气的人。」她颇满意的说。
「你觉得他很好?」思苗眯细眼瞅望著青青。
青青忙不迭的点头说:「不错呀!」小姐被她说服了吗?
「那你就嫁给他吧!反正咱们两个岁数差不多,而你也到了适婚年龄,既然你觉得雍豁好,那你就去嫁他,我不跟你抢了。」思苗难得大方的表态。
青青可不领受。「拜托!我才不要嫁给雍豁。」
「那你又说他好!」
「他好是好呀!可他又不适合我。」雍豁那个人很闷的耶!若她真跟他一起生活,只怕没两天,她就会被他的闷脾气给闷死了。
「这不就得了,雍豁是个好人没错,但好人未必就适合我,所以,我现在要自己出去找一个适合我的人嫁。」
「适合你的!」这听起来就不是什么负责任的好答案。「什么样的人适合你?」
「我看他看得顺眼,而他也觉得我不错的那种。」就有点像当初她掳来的……
「这样的人很难找耶!」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思苗横了青青一眼,觉得青青的言下之意,好像她很难嫁得出去似的。
「小姐,你的眼光似乎有点高。」而条件又似乎有点低——但後面那句话青青是没那个胆子敢说出口啦!
但是,这世上的男人哪个不重美色?她家主子虽然是个开朗、天真的姑娘家,大而化之的个性中又带点傻气,跟她在一起的人只会觉得很舒服,却似乎没一个男人会对她产生欲念……
唔——这么说似乎也不怎么恰当,毕竟在很多年前,有个男的长得很斯文,满对她家苗苗小姐的眼的,而那个男的似乎也对小姐满有兴趣的;只不过,苗苗小姐自己觉得配不上人家,硬把人家怎样之後,随手就把那男的丢在市集大街上,而那男的好像就叫做于……于什么的吧……
不管了,总之,她家苗苗小姐不会那么惨的没人要,只是,她这几年来选人的条件似乎有点苛,青青隐约觉得小姐似乎拿著某人当作范本在比较。
只要是比那人差的,她就不要;为此,她家苗苗小姐这些年来推拒了好几门亲事。
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这次阁主才会不管苗苗小姐的意愿,擅自替她定了一桩还算不错的姻缘,只是,阁主一定想不到小姐会逃跑。
而最可怜的人是她,是她跟错了主子,所以,一天到晚都得在外跑奔波,不能好好的待在云霄洞里享福。
唔——不知道这次下山回来後,她可不可以申请换主子?!
第九章
无 路 可 逃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杜牧 《山行》
「就是那个人了!」在盘缠快要用尽,不得不回山寨去的前一个夜晚,思苗难得相中了一个长得还算不错的男人,她打算将就一点,抢了郎回去乱配,反正,依照他们「壮族」的规定,女孩子家到了适婚年龄一定得生个孩子出来,又不一定要嫁人。
所以,那人纵使只是差强人意,气质跟当年的「他」有点相似,不过,这已是她近几年来看到最像「他」的一个了。思苗知道要是她再挑下去,就没有退路可以走,届时,她真的得嫁给她爹替她找来的男人,然後随便跟那个男的生孩子——
唔——这种结果挺糟的,她才不想要。
「就那个人了。」她决定了。
思苗使了个眼神给青青,两人决定一起行动,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件事。而事情要是办成了,回云霄洞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不要动。」思苗跟青青突然跳出来,两人拿著竹剑猛往那名男子的身上招呼去。
她们志在夺人、不在伤人,所以纵使出招狠毒,却也不曾伤及那名男子半根寒毛。
她们到底想干什么?
公孙战不明所以,只觉得这两名女子招式怪异,剑法凌厉却又不带半点杀气,而他一个人应付她们其中一人已经觉得很辛苦了,这会儿却得同时应付两个。
才对了十招,公孙战已屈居下风。眼看那个长得圆圆的,模样还算可爱的姑娘一个纵身飞了过来——
公孙战惊愕於她那样的身形,却有著如此俐落的架式,才出神,转眼间那名姑娘的竹剑已来到他的眼前,且冲著他的脑门劈了过来。
「中!」那名姑娘大喝一声,公孙战的颈侧立刻捱了一刀。
公孙战只觉得眼前景象突然变得黑暗,事後,他才明白当时他是晕过去了。
「青青,解决了。」思苗开心的招手叫婢女过来。「快快快!咱们快把他驼回去,有了郎之後,我娘就不会成天逼著我嫁人了。晤——背回去再背回来会不会太麻烦了?」思苗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为了节省麻烦,也为了避免自己像上次那样,掳了那人之後又爱上他,害得自己难过了好几年,无端端的为了一个只知姓名却不知道他家世的男人苦守日子……这样过得太苦了,她得想个法子避免自己重蹈覆辙。
「咱们别掳他回云霄洞了,就地找个地方把事情办一办,然後就放他走,青青,你觉得我这个主意怎么样?」思苗一脸得意的回头问青青,想得到青青的赞美声。
只见青青站在她身侧,骇著一张雪白的脸,半句话也不说,像是快要晕过去似的。
「青青,你怎么了?」思苗丢下男子,转而去扶青青。
青青两眼一瞬也不瞬的直盯著地上的男人家瞧,思苗再怎么白目,也明白青青之所以变得奇怪,铁定跟这男的有关。
「你认识他吗?」思苗推了推青青,要她清醒一点。
青青还是目光直勾勾的盯著人家看,像是要把那人的影像烙进她的心坎底似的。
她认识他吗?
她当然认识,但是,她不知道他的姓,他的名,只知道他是一个闯进她的生命中,带给她一夜欢愉的男人。
那一夜,她就像她家苗苗小姐今天这样,被爹娘逼著去拉郎,结果她发现了他,於是跟他有了一夜情缘……
但她与她家苗苗小姐不同的是,其实,她早就生下一子,就养在大舅家——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怎么今儿个她又遇到他,而且,他还是小姐相中的对象!
而她——她真的能忍受自己跟她家苗苗小姐同侍一夫吗?
虽然只是短暂的露水姻缘,但青青发现自己真的没办法接受那种画面、那种结果,所以她说了,「我认识他!」
「他是谁?」
「他是我的男人。」
「你的男人?你有男人?!」思苗受到的惊吓不小,因为,她一直以为她很了解青青,没想到青青还有她不为人知的一面,而且还是如此的惊世骇俗。
不过,说句老实话,这对她们「壮族」儿女来讲其实是很常发生的事,也不值得她太大惊小怪。只不过……唉!这男的是青青的男人,这岂不是意味著她又得另外找一个郎来配了!
这样很麻烦耶!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定要他的说。
思苗觉得懊恼,不过,她倒是想得很开,她决定今天就让青青跟这男的再配一次,搞不好这样也能成就一对好姻缘。
「啊——这里刚好有帐篷耶!似乎是这个男的扎的营。」思苗开心的大叫,而且还报给青青知道。
青青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拜托,它早在那了好不好!」她家苗苗小姐是眼睛瞎啊?到现在才发现。
但思苗才不管这帐篷是什么时候就有的,总之,有个地方能让青青办事就好。
「去吧!」她推青青,要她勇敢一点。
「你这么多年来半个男人也看不上眼,不就是为了他吗?那这会儿你还有什么好迟疑的?快去吧!」她催著青青,还自告奋勇的说:「我帮你把他扛进去。」
思苗单手就把那男的驼在肩上,转身就要走进帐篷里,但她走著走著,走到帐篷的正面,却有一双大脚杵在帐子前,堵去了她的去路。
「请让让好吗?」怎样?她很有礼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