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生意的,又不是做慈善事业的。”说到这个,咏翔可有一肚子苦水要吐。“一本书进价这么贵,如果没租到十次就回不了本,我才没这么笨哩。”
“对啦,你不要那么义愤填膺的,我又不是艾玫。”家珍又吐吐舌头。“我要去上班了,没空陪你这个没眼光的龟毛男聊天,拜!”她挥挥手后转身准备离开。
“家珍,晚上帮我顾店好不好?”咏翔突然叫住她。
“好啊,一小时五百。”家珍回头后将手掌张开示意。
“过来,我赏你四个巴掌,一掌五百。”
涪湄在一旁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们斗嘴,心里不禁升起一股羡慕。这种非关男女之情的感情其实满不错的……
“小器鬼!六点钟再见。”
家珍瞄了一眼手表后迅速冲出,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
“你们的感情好象很好。”涪湄情不自禁地开口说道。
“常来的客人,多聊几次就会熟了。”咏翔耸耸肩膀。这就是生意人,对什么样的客人就要有什么样的应对,还要记得他们喜欢什么话题。
“常来的客人啊……”涪湄喃喃自语起来。她从来没有当过任何店的常客,每一次都像朵飘泊的云,匆匆前来、悄悄离去。云的宿命就是居无定所的流浪,和谁都无法熟络。
咏翔从她的表情嗅出淡愁,赶紧转移话题:
“对了,你也认识艾玫吗?”
这个“也”字用得玄妙,玄妙得让涪湄抿唇一笑。
“也不算认识,就是上过她的留言版和聊天室……你呢?”“我跟你一样。”
真是太巧了!涪湄在听到这句话后忍不住开口问道:
“那你的昵称是……?”
该不该说出自己的昵称呢?咏翔考虑了一会后决定保密。
“其实我也不常上,每次用的昵称都不一样,所以很难说。”
“我跟你一样。”涪湄点点头后给他一个神秘的微笑。既然他不愿意说出自己的昵称,那她也就不必说。两个人内心都保留了二分之一,不过应该没关系吧,毕竟他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
“打算在高雄待多久?”咏翔又把尴尬话题转开了。
“不晓得。”涪湄微笑摇摇头。如果她知道自己要在一个地方驻足多久的话,她就不叫“流浪的云”了。诱使她再度流浪的理由可能是一个灵感、一本书,甚至一句话……
她的随意让咏翔心里为之悸动,因为有时候他也想放下一切出外流浪一番,直到心灵的杂思完全沉淀……
“啊,我要走了。”她看到柜台上的时钟显示了九点,书店这时候应该开门了。
“等一下!”咏翔开口叫住她。“晚上有没有计划要到哪里去?”莫名的冲动让他开口邀约,他突然想多和她聊一会。
“没有。”涪湄答得简单。在没有买到地图前她是没有计划的,不,应该说她从来没有为流浪做过计划,总是随性地在街道间游荡,不过她现在第一件该做的事情就是去找间旅馆放行李,否则就不能随心所欲闲晃了。
“那……晚上和我一起去当间谍?”这就是咏翔晚上要找家珍代班的原因了。
“间谍?”涪湄眨眨眼,她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嗯,间谍。晚上六点见。”咏翔保持神秘地回眨眼睛。如果说破就不好玩了。“拜拜,小心喔。”
涪湄微笑着点头。“间谍”这个名词听起来好有趣,等晚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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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小飞侠
留言主题:For流浪的云
留言内容:
那天你翩翩的在空际云游
自在轻盈你本不想停留
在大的那方或地的那角
你的愉快是无拦阻的逍遥
你更不经意在卑微的地面
有一流涧水虽则你的明艳
在过路时点染了他的空灵
使他惊醒将你的倩影抱紧
他抱紧的只是绵密的忧愁
因为美不能在风光中静止
他要你已飞度万重的山头
去更阔大的湖海投射影子
他在为你消瘦那一流涧水
在无能的盼望盼望你飞回
——“徐志摩·云游”
真是首好诗,涪湄把这篇留言默念出声,忍不住暗自赞叹。
不愧是徐志摩,连写云也写得仿佛看穿了云的心思,即使云应该是毫无情感与生命的飘泊者;而知道用这首诗的小飞侠也不赖,至少他晓得徐志摩写过这样的诗,她却不知道。
或许是不怕死吧,涪湄在深呼口气后又进入聊天室,希望能见到小飞侠。
很可惜,现在的聊天室里空无一人,正当她想退出时,荧幕上出现一行字:小飞侠进入聊天室。
他来了!正当涪湄想打招呼时,又出现了珍珍进入聊天室,看来他们是约好的,不想当电灯泡的涪湄将滑鼠点向“离开”指令时,突然接到一句奇怪的话——
小飞侠只对流浪的云说:用私下交谈,她等下就走了。
原来还有这种指令!第一次玩聊天室的涪湄再转换成密谈模式后,就在对话框中输入Test。
流浪的云只对小飞侠说:Test
当荧幕上显示出这句话时,涪湄就知道自己试验成功了,也不用急着离开了。
珍珍: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啊?
珍珍发问后,正想回答的涪湄接到了小飞侠的密谈。
小飞侠只对流浪的云说:不要理她,她等下就走了。
涪湄照他的吩咐保持缄默,不一会儿荧幕上又显示珍珍嘟着嘴说:放水蛇!咬死两个潜水者!
接下来荧幕上又是一片空白,再来是珍珍离开聊天室。
小飞侠:好了,总算可以公开了,我们来讨论昨天的话题吧。
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珍珍,但涪湄也赞成小飞侠的作法。
有些话题在讨论时不需要旁听的人,更不能被人干扰,这也是聊天室之所以有密谈功能的原因。
小飞侠:继续来讨论流浪吧。
涪湄对着荧幕点点头,虽然知道小飞侠看不到,她还是这样做了。
其实在聊天室说话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你看不到对方的脸——以这部份来说,和讲电话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讲电话时声调会在无意间泄露你的情绪。聊天室就不会有这问题了,无论你多生气,只要打出“呵呵”两字,对方就会以为你心平气和,因此就算没有精湛的演技,言不由衷也不会被拆穿。既然如此,她深吸一口气,准备和小飞侠再度讨论“流浪”。
第二章
流浪的云:关于你昨天说到随遇而安的问题,我已经想到答案了。
小飞侠:不用了,我对你为什么要去流浪没兴趣,只对流浪的定义有兴趣。
流浪的云:嗯……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旅程,一个不在乎终点、只想离开起点的旅程。穿过港口与港口,离开城镇与城镇,不遵循任何约定俗成的成人义务,但试着去找出义务的存在。
小飞侠:那么金钱呢?这样的旅程必然所费不赀啊!
流浪的云:一般说来是要自食其力的。流浪的中心其实便是要回归完全的自己,只有自己的行走,只有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交了外地的朋友也不会忘记这是“旅者的相遇”,不属于流浪本身的,最终还是只剩自己。
小飞侠:O.K.,你说服我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流浪的云:……
小飞侠:怎么了?火车时间又到了?
流浪的云:不,我和别人有约,先走了,拜。
等离开聊天室后涪湄才低头看手表:下午一点整,离约定的六点钟还早。
怎么会再一次被小飞侠问倒了?“家”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害她无从回答起。
重新将视线转向荧幕,又回到留言版了,那篇“云游”出现在正前方。涪湄跟着它轻声读了一次,一阵旋律突然回响在她脑海中。
就用这首老歌回答他吧,反正她也写不出比徐志摩还好的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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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流浪的云
留言主题:For小飞侠
留言内容:
我是飘泊的云彩
将随椰风吹荡
没有停驻的地方
也没有情感的归向
我是夏日的迷雾
将随南风吹散
没有太多的离愁
也没有云朵的随伴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迷惘
忘了忘了
别再为愁云神伤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痴想
忘了忘了
阳光才是你的归向
—“别再迷惘”
这是一首有点历史的老歌了,咏翔半眯着眼默默吟诵,动人的旋律虽然还在脑海中盘旋,但已不记得那是谁唱的。
流浪的云小姐还真有一套,连这种老歌也能挖出来,可见她的年龄和他有得拼……想到这里,咏翔牵唇一笑,他还以为喜欢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样处于应该正视现实年纪的女孩也喜欢流浪。
是他太早体认到现实的可怕,还是她太爱幻想呢?有的人总会把流浪挂在嘴边,但不一定会付诸实现。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说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间小公司里埋头苦干拼业绩呢。
唯一有资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见的黄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当然有流浪的本钱。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个客人将几本书递到他面前,他赶紧回过神来结帐。
“这三本是新书,明天要还。”他边输入资料边吩咐道,毫不理会那“老板,拜托”的惨叫。
规矩就是规矩。他规定新书隔天就要还,因为他的原则是新书没被借过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测试期只有一个礼拜……或许他这种做法对作家来说有些严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残忍的多的是,这样一想,就比较没有罪恶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费,出版社在意的是销售量,而他只是个小小租书店老板,在意的当然是出租率了。有些书虽然他自己很喜欢,但就是没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赏,他也会退;有些书虽然他看了会摇头连连,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现实考量,这些书他一定进,即使心里骂它千遍也不厌倦。
没办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视市场。
当他暗自叹气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提醒他有客人进门了。他抬眸一望,原来是家珍,她跫进门后用极夸张的动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钟,晚上六点整。她果然准时。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离开的,但是约好的黄涪湄还没来呵,如果他现在就走的话,迟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滚了,不然我从现在开始自动计算工钱喔。”家珍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手表开始计时。“没关系,再等一下好了。”咏翔不敢说出自己和黄涪湄的约定,否则家珍那张嘴大概吐不出什么好话来。
“那我先去买晚餐喔。”
家珍撂下这句话后也不待他反应,便一溜烟跑了出去,当然咏翔知道她的意思是从此刻开始计薪。
真是的,被她赚到了!咏翔有些不悦地暗自抱怨着。大作家黄涪湄小姐是跑哪儿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本以为是家珍回来的他正想抬头开她玩笑,但映入眼帘的是气喘吁吁的黄涪湄。
“对不起,我赶稿赶得忘了时间。”
涪湄满怀歉意,离开网路咖啡厅的她一时无聊就回到旅馆写稿,直到时针逼近六时才匆匆忙忙出门,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时刻,自然就迟到了。
“没关系,反正家珍那头猪去买吃的还没回来。”咏翔一见到她,满腹牢骚就咽下喉咙了,赶紧拿家珍来说嘴。
“秦咏翔,我听到了。”家珍的声音此时冷冷地传进他耳际:“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顾店吧。”
他居然没注意到她跟着黄涪湄进门!
“麦按呢啦,美丽的徐家珍小姐!”咏翔双手合十拜托道,却只换来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温柔善良美丽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帮我这个没眼光的宇宙霹雳无敌八卦龟毛男顾店,谢谢!”
“一小时五百,否则免谈。”家珍趁机狮子大开口,咏翔一咬牙,只好点头认栽了。
“乖……咦?我刚刚好象听到这位小姐说什么‘赶稿’的。”家珍把话题转到涪湄身上。
该不该告诉她呢?其实涪湄从不轻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说溜了嘴。
“你听错了!好了,我要出门了,好好顾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咏翔立刻离开座位,拉着她逃难似的冲离门口。
等离店有一段距离后,涪湄才小声道谢:“谢谢你。”
“不用客气。”咏翔也松了口气,但有件事情让他无法理解。“对了,你为什么不想和家珍说呢?身为作家是很光荣的事情……”
“错了,当作家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涪湄无奈地苦笑摇头。虽然她只是写写旅游杂记,但编辑若是不中意就会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创造一篇新稿子的难度高上许多,尤其在摸不着退稿理由时。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过最可怕的理由,这时候只有放弃这份稿子,重新找个地方流浪,再记录另一种飘泊的心情。
也许她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流浪,因为大部份时候都是环境在逼迫她选择,而不是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除了一点,流浪是她自己选择的。
咏翔谅解似的给她一个微笑。原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压力,作家的生活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惬意自在,就像他的租书店般,只要顾客喜欢的书他就会进,无法顾虑到自己究竟喜不喜欢那本书。
然而伤感的事情不适合多想,咏翔拍拍她的肩膀,爽朗地提醒她:
“现在是间谍行动的时间,你准备好了吗?”
总算回到这个主题了,涪湄点点头,向他比出一个O.K.的手势。
“那就开始行动,GoGoGo!”
原来所谓的间谍是这样!
涪湄跟着咏翔坐计程车在高雄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溜达,只要一见到租书店就下车进门去晃晃。
“名家的书内阅一本十块,顾客多为高中生……”咏翔把看到的状况记录在笔记本上,又在另一页注明自己的心得后才往下一家租书店前进。
“真辛苦。”涪湄忍不住说道,她从没想过开租书店要这么累。
“没办法,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咏翔耸耸肩,听说全台有五千多家租书店,如果不打拼点,很容易倒闭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涪湄终于明白这句话的道理,她以前总觉得开租书店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没想到要顾虑的事情这么多。
“你看。”咏翔突然在她耳畔轻声说道,她循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去,发现了“黄涪湄”写的书被排在架上。
“我就跟你说我不进不代表别人不进,毕竟我的店太小,只要品质好,比较大的店就会进书了。”咏翔半奉承半感叹地说着,他必须屈服于现实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