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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雪 page 10 作者:丁宁

  “梅哥?”外面传来称心细小的声音。

  我打开门:“怎么了?这么晚还没睡?”他披散著头发,裹著件肥大的袍子,睡眼朦胧的模样。

  “是啊,这么晚你怎么还没睡?我就是来问你呢!”称心轻轻地打著哈欠,“太子看你的房里还亮著灯,让我过来问问,要真是睡不著,他就过来陪你下棋聊天,千万别胡思乱想的,苦了自个儿,伤了自个儿,别人可不心疼。”

  “没事。”我笑笑,“瞧你困的,快回去睡吧,禀告太子说我没事,就是喜欢熬夜罢了,没事的。”

  “真的没事?”称心总算睁开了双眼。

  “真的没事,快回去吧。”

  “那我可真的走了,你也快点休息吧,熬夜对皮肤可不好。”

  称心摇摇晃晃地回去了。

  被他这一搅,我原有的一点点倦意也全跑光了,我吹熄灯躺回床上,想起太子的事,更是烦心。

  太子强势霸道也就罢了,可他像现在如此作为,倒让我不知如何应对了。

  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也不是迂腐的教条,死守著什么贞操,而是不想对太子敷衍了事,这区区贱躯有何宝贵?重要的是心,是情感上的回应,这点上我自认是做不到的。

  太子大概对唯命是从的男人女人们烦腻了,想寻点刺激,我的拒绝或许激起了他的征服欲吧?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现在肯定在这么想。

  为了保有我唯一的人格,为了保持对他的尊敬,我绝不能答应。

  可这样活著真苦,在这死牢一样的宫中我还能坚持多久?

  真想大哭一场,痛痛快快地哭,哭尽所有地忧郁和烦恼。

  只是,为什么掉不下一滴泪呢?

  从雷霆走后我还从没哭过呢,真是奇怪,在雷霆面前,我就像个泪人儿,动不动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自己都为自己太女气著恼,可一看见雷霆,那泪就不听使唤自个儿争先恐后地往外跑,非把他的胸膛哭湿非等他柔言软语哄著才肯露个笑脸儿,现在是怎么了?

  难过的要死,心一片片地碎裂,就是流不出一滴泪。

  是我出息了?坚强了?

  还是生命已经干涸了?

  人不能仅仅为了感情活著,可是没有感情的生活还是生活吗?

  我翻来覆去地睡不著,便努力为自己活下去找个事做,民生大计还轮不著我,我能做的只有私人琐事,做什么呢?

  对了,写书!

  写关于雷霆的书。

  我无仲尼之才,编撰《春秋》,更无司马之力,写就《史记》,只能记录自己生活中的点滴碎屑了。

  这么一想使我兴奋起来,我翻身下床,点燃灯走进书房,铺好纸研好墨,拿起笔却落不下了,写什么呢?

  我对雷霆一无所知,从奇怪的初会到后来对我莫名的宠爱,以及对我再三的容忍,都是我不明白的,我不是水灵均,像水大哥那样的人,如果有人对他百依百顺还说得过去,可是像我这样一个平庸、性格又超级恶劣的男孩子有什么魔力可言?

  雷霆身上有著迷,可是我没揭不开,以后更无机会了。

  我把笔扔到砚台上,落寞地坐下,再一次感到绝望。

  我长叹口气,正要起身回卧室,灯忽然灭了,真是怪事,我嘟囔著到桌上摸索火石,一个温热的东西猛然掩住了我的嘴,我的心忽悠一下就窜到了咽喉,正要挣扎,一个低低的声音在我的耳边说:“梅娃娃,是我!”

  “梅娃娃,是我!”那熟悉的亲切的声音如一道电流贯穿我的全身,就算如来佛祖降临也不会令我如此惊讶和狂喜了,那颗原本悬在喉头的心此时干脆跳出了身体,我亲眼看见它“彭彭彭”地急跳。

  “雷哥哥?”我胆怯怯地问一声,惟恐这只是一个美梦。

  “别出声,闭上眼。”果然是雷霆,这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嗓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我乖乖地闭上眼,有太多太多的疑问,暂且不管了,都交付雷哥哥就好。

  雷霆扛著我(是扛著,滋味挺不好受,我事后才觉得),腾上跃下(大概就是传奇话本中所说的“飞檐走壁”吧?),我想雷哥哥可能是要把我“偷”出东宫。

  不知过了多久,雷霆放下我:“好了,睁开眼吧。”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正站在一间房子里,一桌一椅一床,好像客店模样。

  “这是家小店,咱们稍微休息一下,明日再出京城。”雷霆解下了黑面纱,一张俊美的脸满是征尘,胡茬很长,两颊深陷,可是那双幽深的眼睛却愈显得精光四射,在里面我看到同样在燃烧的自己。

  “雷哥哥?”我双手抚摩这他的脸颊,心如同手一样的颤抖,“真的是你?不是我在做梦吧?”

  雷霆俯下身吻我,那双唇是干裂的,夹带著尘土味,我努力想回应他,双唇却抖得支撑不住,然后我尝到咸咸的苦涩,是泪,却不知是谁的。

  “小东西,让你受苦了。”雷霆的唇在我耳际低喃,惹的我终于哭泣起来,原本的细流变成了洪水氾滥,两个月积蓄的思念、忧虑、惊恐一泄而下,止也止不住。

  等我哭够哭足哭倦了,雷霆才把我抱到床上,他转身要走开,我一把拽住他的衣襟,雷霆回头笑笑:“我洗洗脸,不走。”

  直到雷霆洗刷完毕挨著我躺下,我的一颗心才重新放下来,我本想仔细看看他,眼皮却打起架,不消片刻我便失去了意识。

  等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正窝在一个宽厚的胸膛里,昨夜的记忆纷至沓来,我抬起头,看见雷霆仍在沉睡的面容上满布疲倦,可以想见为了救我他吃了多少的苦。

  我轻轻地吻著他飞扬的剑眉,高挺的鼻梁,憔悴的面颊,最后落在微抿的唇上,我轻轻地吻,满怀著幸福和感恩。

  当我欲移开时,一只大手却把我紧紧压住了,温软地唇突然变成了炽烈的火,紧紧缠住我的唇我的舌,我不由自主呻吟著,禁欲已久的身体终于苏醒过来,饥渴的需索著爱抚。

  “呵呵……”雷霆突然笑起来,满屋的春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胀红著脸瞪他,恨他的不解风情。

  “看来他没有得逞哦!”雷霆说,我随即明白了他指的是太子,不即有些恼他信不过我:“你再晚来一天,说不准我就答应他了,他可比你温柔多了。”

  “呵呵……”雷霆咬著我的耳朵,“如果那样,我会对他乱动别人的宝贝施以小小的惩罚的。”

  “什么惩罚?”我傻傻地问,我是他的“宝贝”吗?呜……我已经高兴地不知东西南北了。

  “身首异处。”

  “啊?那不是?”我瞪著他,这太疯狂了吧?仅仅为了我他要去刺杀太子吗?

  “不信?”

  “信。”我再次投入他的怀中,“雷哥哥,有你这句话我死而无憾了。”

  “嘘——”雷霆的声音中带著颤抖,“以后不许再说这个字,梅儿,你不知道,我接到秦松的信,得知你进了东宫有多惊恐,不是怕你畏于权势,正相反,我时时刻刻害怕的是以你的刚烈,万一太子用强,你就选择轻生,我日夜马不停蹄地赶路,惟恐延误一刻钟,万幸,我急时赶到了,你安然无恙。”

  “是的,哥哥,”我也哽咽了,“我不说了,再不说了,以后没你的同意,就是死神八台大轿来抬我,我也会把他赶走。”

  雷霆被我孩子气的承诺逗笑了,“好了,快洗洗脸,咱们要出发赶赴玉门关了。”

  “雷哥哥,你这样私自回来延误了军情,岂不会招惹大祸?”这才是从见到雷霆就压在我心底的忧虑,雷哥哥来救我固然好,可万一他被皇上处以军刑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会的。”雷霆自信满满地说,“有秦松在,他可是不比我逊色丝毫的将才,而且还有一群年轻有为的朋友相助呢,其中就有你牵挂不已的水大哥哦!”

  “啊?”我双眼一亮,“水大哥也到边关了么?”

  第七章

  “水大哥也到边关了呀?”我兴奋不已地问,所有的忧虑被这意外的喜讯冲得淡然无痕,“他还好吧?没什么事吧?”

  “没事,好得很呢!”雷霆笑著用湿毛巾给我擦脸,我只顾拉著他问东问西,“他正交桃花运\\呢,俊男美女都围著他转。”

  “真的呀?”我更兴奋了,“都是些什么人呢?我就说嘛,像水大哥那样的人怎么会少人爱呢?”

  “到那儿你就知道了,是一些和你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一个二十,一个十八,一个十七,十七岁的小男孩可比你俊美的多哦!”

  “啊?”我瞪圆了眼,雷霆只顾闷闷地笑,“人家俊美是人家的事,你只有干眼馋的份吧?”

  “怎么这么说?”雷霆没想我会将他一军,“你的雷哥哥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嘛?”

  “有吗?”我用手揪他的胡子,“瞧这胡子拉查的邋遢样,会有人要吗?何况还是个三十好几的老头子!”

  “小坏蛋!”雷霆佯怒地瞪我,“刚刚是谁偷偷地吻邋遢老头子了?是谁赖在老头子的怀里又哭又笑的?不羞!”

  “没错,是我,我那是大发善心,将你这没人疼的老头子收拾起来照管著,怎么啦?该羞的是某人吧?”

  “哈哈……”雷霆笑著一把擎起我,“两月不见,你是越来越牙尖嘴利了,功力渐长哪!”

  “雷霆,咱们快走吧,我怕太子的追兵赶来。”我担心地说。

  “没事。”雷霆抱紧我,“我已留书给他,况且这事他是不敢张扬的,当今皇上最恨这个,他只能吃哑巴亏。”

  “是吗?”我仍然有些顾虑,万一太子向皇上呈报雷霆擅离职守的事,岂不麻烦?

  “不会。”雷霆似乎看懂了我的心,“太子有把柄在我的手上,那可是攸关生死的机密,他不会笨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这就好,那咱们就快点出发吧,真想早点见到水大哥。”

  “瞧你,”雷霆皱著眉看我,“一提水大哥就兴奋成这样,雷哥哥就全不放在眼里了。”

  “嘻——”看雷霆这么大的人吃醋真是可爱,我踮起脚尖想吻他一下,却只吻到他的下巴,气地我干脆狠狠地咬了一口。

  “疼!疼!”雷霆夸张地低喊。

  “你看,我这不是很疼你吗?”我笑眯眯地说。

  “啊?你就这样疼我呀?”雷霆哭笑不得地皱著脸,“小坏蛋,先给你记下这笔帐,等著我一并收拾你。”

  “不怕!”我得意地笑,“你才不舍得。”

  “这么有自信?”

  “当然。”

  我简直快乐疯了,冰天雪地一夜间变成了繁花如锦\\,幸福地我目眩,以至前往玉门关时全然未觉旅途劳苦,看山山含情,望水水含笑,连马儿都跑得格外起劲。

  因为我马术欠佳,被摔了一次后,雷霆就坚持两人共乘一骑,靠在他温暖厚实的胸膛上,我的心就像翻飞的蝴蝶,美不胜收,情不自禁地唱起歌。

  雷霆说我的歌声就像蛙鸣鸦叫,我才不理,我高兴就唱,唱得云儿溜走,路人遮耳,嘿嘿,没关系,我独乐乐就好。

  说起马,还有个小故事。

  雷霆的战马是出名的大宛马,名叫“骋风”,黑亮黑亮的皮毛像上好的绸缎,体格威武雄壮,气势俨然有王者之风,可就是倨傲的紧,对别人还好些,对我是凶恶倍加,每每我靠前就仰天长嘶,一开始我还疑惑,不知哪儿得罪了这尊神,后来看它对雷霆的驯良模样,才恍然大悟,原来它在吃醋!

  我给雷霆说,雷霆笑得断气。

  在京城给我买了匹枣红马,虽然温驯,脚力却太差,在城外碰巧遇到一匹雪白的骏马,较之“骋风”更显神骏,我和雷霆都喜爱的很,便花了高价买下,起名“雪影”。

  我骑在“雪影”上得意太甚,朝“骋风”示威,马一加速,便被狠狠地甩了下来,万幸,没有大碍,只是蹭破点皮。

  从此雷霆就不许我单独骑马了,让我和他共乘“骋风”,也奇怪,自从买了“雪影”,“骋风”对我的态度大为改观,和善了许多,我仔细琢磨此中蹊跷,忽然想起“雪影”是匹母马,看来是因为找到了新情人,才消除了对我这旧情敌的敌意。

  我不骑“雪影”了,却不舍得拆散这对“情侣”,便把两匹马系在一起。

  其实我是想把“雪影”赠给水大哥,水大哥喜白,白衣白马,人潇洒马神骏,一定美不可言。

  渐行渐远,繁华淡去,人烟转薄,四野越来越荒凉,长安不见,玉门将至了。

  和这对“新婚燕尔”的马相比,我和雷霆应算是“老夫老妻”了,不!应该说是“老夫老夫”了。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是两个骨瘦如材的人抱在一起,那滋味真的不怎么好受。

  雷霆笑我是人比黄花,那他则是人比秋草。

  我还罢了,一向身体单薄,可看著强健的他突然消瘦如此,使人真是揪心的疼。

  为了补偿这两月来的损失,我们一路走一路吃,吃的不尽是山珍海味,入嘴却一样的香甜可口,吃到了玉门时,雷霆已稍显恢复,脸颊丰润了一些,我紧悬著的一颗心才总算有了些著落。

  玉门关。

  古之征战要塞。

  据说此地原本很繁华,和楼兰国毗邻,后来一场沙尘暴不仅掩埋了楼兰国,也把此地变成了一片沙海。

  除了守城将士,来此地的多是过路商客和寻宝者,这些寻宝者很多是亡命之徒,想寻到楼兰旧址,挖出皇宫珠宝,可怜的是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更不幸的就沙埋白骨,成为孤魂野鬼。

  我原以为在这荒凉的边塞,必是冷冷清清,人肃马哀的,谁知刚踏入关门,就见人来人往,街边卖小吃的,卖日用品的,卖江南丝绣的,卖西域香料的,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在一条大街旁居然还有杂耍的,那爬竿的小孩约莫七八岁,在竿上不时抓耳挠腮学小猴样,逗的围观众人笑声不断,鼓掌声和叫好声更是不绝于耳。

  “雷哥哥,这儿好热闹呵,怎一点也不见征战痕迹呢?”我大为疑惑地问。

  因为生逢盛世,我对战争并不了解,仅有的一点概念还是从书上看来的,记忆犹深的是魏武帝“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那景象和眼前的情形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早不打了,大仗只打了一次,突厥惨败后便纳降求和了,如今已睦邻友好,突厥首领是位识时务之俊杰,他在位时是不会发动新的战争了。”雷霆若有所思地说。

  “一定是他畏于雷大将军神勇盖世,自惭形秽,才投降的。”我骄傲地说,心中更是美不可言。

  “你呀!”雷霆笑著摇头,“我还没居功自傲呢,你倒先夸口了。”雷霆虽然语带责备,口气却是愉悦的,他一定明白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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