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後,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後,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我不知道。」得知这个消息,他有些茫然。「我以为她会去当跆拳道教练,或是拳击手……」
「傻孩子。」他母亲取笑他。「贝儿或许粗鲁了点,但资质不错。我就看过她为你捏的塑像,虽然是游戏之作,但样子十分传神。可惜她怎么样都不肯给我留作纪念,我猜她是想亲手交给你……她有交给你吧?」
游子商摇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啊?那我不就无意中泄漏出秘密了。」游妈妈连忙遮嘴。「你千万不要让贝儿知道我有告诉你这件事,不然她会生气。」
游子商点头,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她说过话,要向谁告密?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他母亲忙著数落余贝儿有多不懂事,放著好好的陶艺不做,跑去跟人家搞什么前卫艺术,害她母亲成天找她哭诉,她都快不知怎么安慰她了。
游子商表面点头,耳朵其实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绕著同样一件事情打转。
她曾帮他塑像?什么时候?她为什么没告诉他这件事,是不是还在恨他?
一大堆问号,像群秃鹰在他脑中盘旋,却怎么也飞不出困惑的天地,只得任由它们不断翱翔。
回家的月子,他多半都是在这类思索中度过。他本想藉著这难得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反倒搞得一个头两个大,成天在想她为什么不将塑像送他,因而心神不宁。
贝儿。
这两个字就像风味绝佳的私酿,在他心底发酵。平时不见它的威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体会它的香醇。
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於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後,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还敢跟人家说大话。
「我不需要艺术价值,我要的是赚钱!」
「想也知道,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两人扭打成一团。
对游子商来说,他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但对於流行的掌握度方面,绝对胜过她十倍、二十倍,他绝不容许她侮辱他!
单为了争这口气,游子商拚了。虽说自小到大从没有打赢过她,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他只得拿出毕生的力气,和余贝儿对垒,和她杀得不亦乐乎。
「有死伤,你进步了。」
正当他的串头乱飞,呼吸纠成一团的时候,她说。
「但我要告诉你,我也进步了,你准备受死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请观众自行倒带,看是要追溯至高中或是更远的小学都可以,反正结局都一样,都是惨兮兮。
「呼呼呼……可恶!」连吞败仗的游子商心有不甘,索性心一横,飞身扑向余贝儿。凶狠的程度可比摔角选手,硬是把她压倒在地上。
就算要死,也要拖个垫背的,贝儿她活该!
当他气喘如牛,一脸得意地望著被他压在底下的余贝儿时,他原本是想这么嘲笑她的,没想到却意外让他瞧见一样东西。
「你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移动你的猪腿,当心我把它当成万峦猪脚。」拿来啃。
余贝儿威胁他再不把他的腿,从她的身上挪开她就不客气了,游子商却动也不动,像看怪物似地盯著她。
「你……你的眼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小到几乎看不见。」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说腿他偏要提眼睛,气煞她大小姐也。
神经病。
「快把你的猪腿移开啦!」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拚命推游子商,无奈他还是文风不动。
她……这个样子好可爱,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以前总嫌她胖,像粒圆滚滚的包子,现在瘦排骨吃多了,反倒觉得扎实的面点自有其益处,至少抱起来的感觉比较柔软。
他就这么痴痴看著她的脸,忘了时间,一直到被余贝儿吼醒。
「有死伤,你脑袋秀逗了是不是,居然敢抱我?!」
经由她这么一吼,他才发现他不只用腿压她,还大胆地搂住她的背,难怪她生气。
「唔,贝儿……」他试图解释自己的感觉,却被她一巴掌打过来,顺带踹他的肚子,把他踹滚到另外一边去。
「恶心!」踹他也就算了,她还做出一脸呕吐状,大大伤了他的心。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丢我们村子的脸。」余贝儿丢下这句话後头也不回地离开,照例留下被踹得满身青紫的游子商,对著空无一人的空气发呆。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
可恶,这说的是什么话,她就这么以他为耻吗?
游子商越想越不甘心,从地上跳起来,进屋子拿走车钥匙,发动引擎再度往高速公路飙进。
回台北就回台北,有什么了不起!
他知道村子里的人私底下都在批评他变了,过去那个纯朴的青年不再,外表虽一样优秀,但体内的灵魂已错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私自利、市侩、满身铜臭味的都会男子,他们虽羡慕,但不欣赏,而且不吝於让他知道。
听说他在台北的生活过得很靡烂,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耳边环绕著人们的窃窃私语,游子商突然觉得浑身乏力,精神萎靡不振。
他们说的话,并不全然是事实。他在台北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辛苦的工作,终日像根绷紧的弦,偶尔才会上PUB放纵自己,却因此而被贴上靡烂的标签,一点都不公平。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
好,他就去找女人给她看。反正大家都认定他就是烂,不如就烂个彻底,到美国去和人抢烂苹果奖,为国争光。
挟带著满腹的怨气,游子商果真展开报复的游戏。他一回到台北立刻就泡进酒吧,跟好几个身材一流的漂亮美眉调情,却总忘不了余贝儿那张圆圆的脸,和眼睛上方那颗痣。
要命,他中邪了,再来一杯。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呕吐,最後终於承认,他要的不是身边这些瘦排骨,而是压下去还会反弹的丰满身躯。
「咦?霍尔,你要去哪里?我们的酒还没喝完呢!」
身後传来漂亮美眉的殷勤呼唤,却仍旧挽不回他的决心和拿著车钥匙的手。
「霍尔!」
他要再一次确认自己有没有疯,对贝儿的感觉是不是一时兴起,搞不好等他回家後,那些情绪就不见了。到时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再回头当他的霍尔,从此忘掉余贝儿这号人物。
他是这么想的,只可惜事与愿违。当他经历了一番折腾回到村子,却发现他一心一意想再次确认的主角不见了,徒留满屋子的哭号。
「你一定要帮余伯母这个忙啊,子商。」
余伯母哭得好不伤心。
「贝儿一个人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你一定要帮忙找到她,也不负我们两家的交情。」
余贝儿的妈妈左一句帮忙、右一句交情,他除了点头之外,什么话也不能说。
贝儿不见了?她居然敢在挑动他的心以後,演出失踪记,他非找到她不可!
自此,他很有气魄地接下寻人任务。双方家长都很欣慰,惊讶於他的宽宏大度和不计前嫌,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为什么找她。
他找她的原因——很简单,却说不出来,即使和她面对面亦然。
「你为什么来找我?」回到现实,余贝儿追问。不明白娇贵如他,干嘛非要糟蹋自己,追到这荒郊野外来。
「因为我——」面对她近乎粗鲁的询问,他慌了脚步,犹豫著该不该将实情托出。
「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么婆婆妈妈,一次讲明?」被他一再拖延惹火,她开始发狠。
「我……」他能说吗,此时此刻?「我……」若真的说了,她会接受吗,还是会跳起来宰了他?
「有死伤!」她发出最後通牒。
「我、我比较喜欢传统的艺术,不喜欢太前卫的东西!!」情急之下,他随手抓住一个话题搪塞,转移她的注意力。
霎时一群乌鸦从他们眼前飞过,全体向右转——一、二!
这是什么跟什么?根本离题了嘛!
「有死伤,我是问你——」
「就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传统艺术比现代前卫艺术来得有吸引力,要是我的话,我会选择传统艺术!」
他口中所谓的传统艺术,指的是水彩画啦、油画啦、水墨画、雕塑等等那些有形的东西;和现代装置艺术——即前卫艺术,运用物件的排列来呈现意念,有很大的差别。
「你为什么比较喜欢传统艺术?」被他难得的典雅撂倒,余贝儿果然忘了继续追间他为何来此的事,称了他的意。
「当然是因为传统艺术的市场性比较好,随便一件东西都可卖钱。」霍尔回答。
「卖钱?」冷不防被铜臭喷到,余贝儿除了痴呆外,没有别的表情。
「是啊!」他兴奋地点头。「以书画市场为例,两年前我在香港花了十八万港币买进一幅林风眠的花果写生,去年卖掉的时候竟然飙到二十四万,足足赚了六万港币。」将近二十七万台币。
「然後呢?」她简直无法想像有人如此市侩,把珍贵的艺术当成市场叫卖的菜看。
「然後我就乘机大赚一笔,把手上所有的存货一次出清,只留下一幅李可染的作品没卖出去。」
「为什么没卖?」莫非对它有特殊的感情……
「因为我听说那幅画会再涨,打算等它价格飙到最高的时候,再卖出去。」逢低买进,逢高卖出,就跟股市的原理一样。
他果然市侩。
「我还是喜欢前卫艺术,比较有意涵。」余贝儿感慨。传统艺术虽好,但总嫌有那么一点不足。
「但是赚不到钱。」他点头附和她的观点,只不过多了一项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