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这个答案凌腾炎更加满意了,他的笑容一点一滴地咧开,“我现在要下达我最终的命令,在老五结婚后的一年内,除了老六你们每个人统统给我结婚!”
“结婚?”反应最激烈的要算是凌睿唐了,“我才不要!”
“没对象。”凌睿桓以最精简的话回答。
凌睿晨摇了摇头,“老爸,我对女人没兴趣,况且结婚会毁了我的事业。”
而凌艾倩则没有反应,对她来都早结婚和晚结婚都不是她最关心的事。
“我不管你们有没有对象,总之一年内没结婚,就不算我的儿子。”凌腾炎残忍地撂下一句狠话,气定神闲地带着邹樱樱回房,留下他的儿女一个头两个大地在客厅苦思良策。
凌睿唐咬了咬牙气愤地诅咒,“我就知道会有这种事。”
“现在该怎么办?”最苦恼的就是凌睿晨了,他对女人真的一点兴趣也没有,万一老五真嫁了,大家非得逃难去。这真是天降的灾祸啊!
“我无所谓。”凌艾倩耸了耸肩,“要怪就该怪老五成了耿先生的邻居,而老五去找他翻垃圾,所以两个人才会认识。”
“谁把老五送到公寓去?”凌睿桓沉默了半晌,终于说出他今晚的第三句话,然后将眼光放到凌睿晨的身上,凌家所有人的眼神也跟着移到了凌睿晨的身上。
凌睿晨乾笑两声,摇着平缓慢地后退,“是我没错,但你们都同意的,平常我又不常待在那栋公寓,哪知道耿先生住在我的隔壁!”天!好心被雷努,当初为了拯救大家的一番好心,现在居然得到了这种下场,“我让老五搬过去还不是为了大家的隐私不再泄漏?我应该是大家的恩人耶!”
“如果老五没住进去,我们现在就不会被老爸逼婚了哪?”凌睿唐笑得阴沉沉的,指关节捏得咯咯作响,“这么说来,我们还要‘好好地’感谢、感谢你这个恩人,不是吗?”
“我……”凌睿晨惊慌地后退,“我也不晓得会有这种结果啊!我也是受害者耶!啊,不要打我的脸,我还要靠脸吃饭啊!”
“放心。”凌睿唐一步步地走向他,眼中充满猎铰猎物般的深沉,缓缓地露出冷酷的笑容,“我一定会真的非、常——非常小心的!”
“啊……”凌家的夜晚,传出了著名男星凌睿晨凄惨万分的惨叫声,若是他的影迷知道隔天他变成了被熊猫附身的明星,恐怕不是笑到翻肚皮,就是纷纷会掉下珍珠般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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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艾羽在回家的路上一反白天的常态,沉默得令耿震华有些担心,他静静地送她回到公寓的门口。凌艾羽咬了咬唇,终于下定决心地瞅着他,“我……”有许多话她实在不知该如何问出口,问句到了喉头又梗住了,“很抱歉让你看到我的家人这么糟糕的一面,他们平常不是这样的。”
耿震华温柔地笑了笑,“你的家人很可爱。”看得出家人在她的生活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他能了解她为何在岛上时宁死也要回家。这么温馨的家庭一直是他想拥有的,只可惜他没有这么幸运,能出生在普通人的家庭。他宠爱地拨了拨她的发梢,“我看得出时差对你影响很大,不早了,早点睡吧!”
“耿。”凌艾羽叫住了转身的耿震华,见他回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一时间只能紧张地摸着自己的戒指,“你的伤……你改天还要去我家?”怕他被自己的家人吓到,初次到她家就被她的兄弟围殴,哪有人会喜欢这种家人?
“当然。”耿震华重重地揉着她的头发,“别担心这么多,我不会因为你有好几个强而有力的哥哥们而退怯,况且当初也是我不对,让你的家人担心了一个多月。你的伤现在还痛吗?小心再不睡的话,你明天早上起来除了眼窝旁的淤青外,还有黑眼圈就更惨了。”
凌艾羽抿了抿嘴,压抑自己因感动而泛起的微笑,“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在岛上的他根本没对她那么好过,是因为她,还是因为戒指的魔力?
“对你好不行吗?”这一刻的她特别美,耿震华的银眸中略闪过红芒,但他仅是礼貌性地在她额间轻轻地印下一吻,随即抽身双手曲拳收进裤袋,防止自己做出更进一步的举动,“那么明天见。”
凌艾羽呐呐地点了头,瞅着他打开那扇一直对她很不友善的门,直到离开她的视线。她抚住刚才被他亲吻的地方,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在他吻她的时候,她却会为了他只吻她的额头而感到极大的失落感?失望吗?凌艾羽愣愣地盯着手上的戒指,心中交杂着难以形容的感受。如果说他对她好只是因为这个戒指的魔力使然,那么她会不计任何代价弄掉戒指,就算把手指砍了也没关系,她想明白在他心里自己存在的比重又有多少?她不要因为戒指才能吸引住他,她要他是被她自己本身吸引住,那样的感情才是她最想要的。
可是,倘若戒指的魔力消失……凌艾羽不安的心又再度忐忑了起来。
第十章
“唔……”凌艾羽无精打彩地伸个懒腰,盘坐在耿震华的客厅里,她看着地上被她翻出来少之又少的垃圾,转头去看正在制图桌前面埋首工作的耿震华,“你的生活似乎缺乏乐趣。”乏善可陈的垃圾,他是头一个让她猜不出他生活习性的人,一连翻了将近两个礼拜,怎么可能垃圾桶里什么垃圾都没有?
耿震华虚应了几声,喝了杯水后又继续工作。
凌艾羽嘟起嘴来瞪着他的背影,乾脆起身走到他的背后按住他的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还画!他真是个工作狂,压根没想过自己没事跑到他家来干什么,就会让她无聊地在房子埋头乱逛,简直比大笨牛还笨!
“有,你想说的是什么?”耿震华充满耐心的银眸对上她,心里暗暗呻吟。老天,她怎么又靠他这么近?难道她忘了他虽然在这里像个普通人,但他仍具有血族的特性吗?看着她又不能亲近她,这肯定是她给他最大的折磨!
凌文羽嘟嘴的神情煞是可爱,“我很无聊嘛!从一回来就开始工作,又不是真的很缺钱,就算你不工作也不会把你饿死。”
当然不会把他饿死,虽然她在同个屋檐下会奇迹似地带给他一种稳定感,可是她身上传来的香气也不住地骚扰着他身上每根敏锐的神经,害他只能籍以工作对她分心,免得自己在她还来不及准备好的情况下将她变成他的人。耿震华压下自己的叹息,“我是个设计师,就要对我的工作负责。回岛上的那段时间我已经耽误了不少进度,现在当然要尽快补回来。”
“不能不做吗?”凌艾羽的不满全写在脸上,“我明白你想表现你是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给我看,现在我已经看到了,也觉得你的确和大家都一样会很努力工作,早上起床会赖床,硬把你叫起来脸色会很难看,这样就够了。你是正常人,所以当正常人工作过度的时候,我一定要阻止你虐待自己的身体。”
耿震华为之失笑,轻拍她的手,“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既然说了,那么他也跟着将硕长的身躯伸直。她的关怀令他感动,但他不习惯将自身的感受轻易地说出口。他瞅着她如娃娃般的脸庞,难以想像在她的纤小的身子究竟蕴藏了多大的生命泉源。
“为什么说我的生活没有乐趣?”这是他们最近之间培养起来的惯例,她会每天早上将他挖起来后去研究所,回来直接到他的住处待着,无聊时就将在学校和身边发生的琐事——拿出来和他分享。这种感觉很好,看着她的笑魇,自己似乎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在他的生命中多了他所渴求的阳光。
凌艾羽微笑地颔首,“很好,你还是有听我说话嘛。有时候我还真怀疑你除了工作还会做什么,你瞧瞧你的垃圾,没有旧报纸、零食包、烟蒂、饮料罐,我也没看你看电视或出去逛街,生活里的闲暇享受你都没有,这样不是活得很痛苦吗?”
“没有这些东西就会活得很痛苦?”耿震华的眉头扬了起来。
“生活中总要有一点乐趣嘛,像我空下来就喜欢研究人的个性和习性。”谈到这里凌艾羽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耿震华微笑,“你的兴趣的确与众不同,很少人曾将翻垃圾当成兴趣。”
凌艾羽轻哼了一声,“话可不是这样说哦,垃圾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那!不仅可以从中找出人的个性、生活习惯,还可以归类统计出市场的动向、群体文化的变异,垃圾还是历史演进的证据,除了人文方面的贡献,垃圾也是取之不竭的资源,研究垃圾有什么不对?”在她眼里垃圾可比钞票值钱呢!钞票没有垃圾那般充满人的气息,有人可以爱钞票,为什么她就不可以爱垃圾?
“我又没反对,你看过我阻止你翻垃圾过吗?”耿震华又揉了揉她的头发,她的卷发又柔又细,宛若上好的绸布,他已经揉上瘾了。
“没有。但是你的垃圾实在没什么好翻的嘛!我发觉你几乎都不吃东西,尚恩说你们都用铁锭和动物性血蛋白补充血族人体内缺乏的造血能力,不吃其他东西行吗?”凌艾羽的好奇心一旦窜起,不满足她的好奇是不可能罢休的。
“很少,因为据研究血族人的体内循环速度比人类慢十倍,所以若每天进食与人类相等的食物,血族人的胃消化不了那么多东西。”她已经不自觉地将吸血鬼改口为血族了,而且她对血族产生兴趣,好现象!因此耿震华愉悦地回答她的询问。
凌艾羽眨了眨眼,“这应该算是‘退化’吗?以我在岛上翻到的垃圾推测血族人有光过敏的现象,可能是营养摄取不均衡导致,而人类老了也会有生理机能迟缓的情形,血族人是不是就跟人类的老人一样?因为老化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所以拥有正常人类十倍的寿命?”
“看来你的确从岛上的垃圾翻出了不少东西。”耿震华坐直了身,察觉她在平时表现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但一触及到她的专业领域,她俨如学者般深入。“既然你已经解开了血族人长寿的秘密,那么你可以告诉我血族人一直解不开的谜吗?”
“什么?”凌艾羽的眼睛晶亮异常。以血族人比寻常人聪明的程度,他们还有找不出来的答案吗?
“为什么纯种的血族人会变身?”
“变身?你是说变成蝙蝠?”凌艾羽愣了一下,难道传说是真的?可是她待在岛上一个多月,也没看过谁变成蝙蝠过啊,“你会吗?”耿震华微微地颔首,唇边带着隐藏的笑意,“我还记得两个月前有人兴匆匆地把我踢进捕鼠笼,拿着猪脸蝙蝠的照片跟我比照,然后考虑如果我是吃素的蝙蝠,就要拿我下汤,最后还跑到我家大叫她的宠物被我偷走了。”当时他很愤怒,且哭笑不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他这辈子最窝囊的一件事。
“你……”凌艾羽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良久。然后抑不住地大笑,一手捧腹、一手指着他狂笑,“你、你、你——该不会就是那只蝙蝠吧?”天!原和……难怪他要把她抓到岛上去整她嘛!换作她是耿,她一定会做得比他更过分,他没杀了她就不错了。
想起那天她观察到鸟笼的木头向外断裂,的确不是被外力敲击,而是耿变回人身的时候撑破的,房子也没有遭小偷,而耿也看到了她的戒指,一切的谜团都解开了,“原来你就是把我头上撞个包的那只蝙蝠,哇哈哈……”凌艾羽还是笑得不可自抑,眼眶泛出薄薄的泪光。
“那天我喝醉了,忘了出门前将窗子打开,大概是撞上了阳台的玻璃。”瞧她笑得这么开心,耿震华也不介意出糗的人是自己而泛出笑容,“你不晓得当时我醒来发觉自己居然在捕鼠笼里听你说那些浑活,我气得想杀掉你。”
“但你没有杀我啊。”凌艾羽笑得都快没力气了,“还好你跟我说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还多欠你一条命。血族人……都会变身吗?”
“只有天生就是血族的人才有变身的能力,如果是由人类转变为血族,只能算是半个血族人,像小侬就没有法子变身,她是由尚恩转为血族的一分子。”
他一提起辜雪侬的名字,凌艾羽捧腹的笑法立刻如魔法般地烟消云散,眉间微微地挑了起来,“我不喜欢听到她的名字。”虽然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吃辜雪侬的飞醋,但她就是没办法很平静地听他提到另一个女人,辜雪侬称不上具有威胁性的情敌,自己却无法抵挡从牙根冒出来的浓厚酸意。
耿震华银瞳的深处暗闪过一丝光芒,他藏好心中的窃喜,佯作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可能关于血族人变身的答案你还需要时间思考吧?我不急着要你的答案。”但是另一项他就希望她速战速决了,也许血族人变身的原因她一辈子也找不出来,可他不想等她一辈子还得不到她的颔首。
凌艾羽斜睨他,深思地把跑到脸颊旁扰人的发梢拨到肩后,“你别小着我,我会想出来的。”依据达尔文的学说人类是由灵长类进化而来,所以血族人就算变身也应该是变成灵长类,怎么会跟蝙蝠有关系呢,蝙蝠和人都是哺乳类动物,但关系差得太远了,那么血族人可能会混有蝙蝠的血统吗?不可能,但是……
耿震华瞅着她认真沉思的样子,嘴角缓缓地咧开来,“先别伤这种脑筋了,这个谜到现在还没有人解开过。”她似乎没听过他的话,但认真思考的模样非常的可爱,眉间的距离减少许多,小小的红唇微抿,牙齿轻咬着下唇,似乎邀约着他上前一亲芳泽……不行,他打断自己脑海中想吻上那一片温存的遐想,唉!与她同处一室却不能亲近她,真是种残忍的酷刑啊!
“算了,不想了!”久思不得其解的凌艾羽终于放弃地大叫一声,这才发觉他的银瞳正一动也不动地瞅视着她,她赧了赧颊,克制自己突然狂涌而来的害羞与心脏不住的狂跳,“你……干么陪我发呆?”感觉上他的眼睛好像在放一种温和的电流,让她全身的细胞全都活络了起来,夹杂着阵阵甜滋滋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