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帮我脱下盔甲,瑷媚,小厮已回房去了。”
原来他知道自己还醒著,虽是一个简单的要求,但已足够令她开怀了。他并没有忘记她!而且还想与她同床,大喜之日前找她,不已明白的表示出他对未来的新娘子有何看法吗?
瑷媚於是连睡衣也懒得穿便直接下床朝情人走来,她对自己的身材一向充满自信,二十三岁的她高姚修长,栗色长发技散下来,唇边带著慵懒性感的笑容。
雷夫看著她慢慢走来,瑷媚则发现他一见自己,身子便有了“反应”。
“请坐,大人,”她说:“我还没高到可以就这样帮你解甲宽衣。”
雷夫愉悦的坐在壁炉前的椅子上,让瑷媚帮他解甲,她还不忘藉此摆出一切诱人的动作,同时嗅闻他清爽的体味。
“你出外好几天了,雷夫,我还以为在婚礼之前,咱们来不及再见一面哩。”
听他诅咒一声,瑷媚不禁在心中笑闹,提起婚礼之事,对自己可是一大赌注。“尹维为餐宴天天忙著狩猎,我则帮忙刷洗大厅,因为你的管家实在太忙了。”
这根本就是个谎言,她怎麽会去做下人的工作呢?不过反正雷夫不会知道,她只是要让他明白自己并不在乎他即将结婚而已,否则哪里还会有心“帮忙”家务?
瑷媚才脱完他的上衣,人已被他拉到怀中,她虽佯装惊讶,婉拒了一番,但随即被他封住了双唇。
她可以感觉得到他的急迫,但瑷媚却不打算这麽快就弃守,她故意用手抵住他的胸膛,不让他亲吻。“这麽说你仍然要我罗?”
“这算那门的蠢问题?”他皱眉道:“我的样子像不要你的人吗?”
“听到你的喜讯时,我真的以为你不要呢。”她低下头去,一副受伤的样子。
“你用不著为那个操心。”
“谁说用不著?我好怕你会把我送走!”泪水“准时”的浮上眼眶打转。
“我干嘛把你送走?”
瑷媚差点狂笑出声,幸好及时自制住。“我当然想留下来,雷夫,但是……你的妻子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
“不会的。”
“那表示你根本不了解女人的嫉妒心,如果她知道你在『某方面』特别宠爱我的话,她一定会赶我走的。”
“在这里她没有指挥权,”他简单的说:“全部得听我的。”
“但你又不是一年到头都在家,”瑷媚又有话要说了。“如果她很残忍呢?如果她打我呢?”
他咆哮一声。“那她也会挨打,我不会让我的人生活在惧怕女主人的阴影下。”
这样的答案对瑷媚而言还不够好。“但是你不在的时候,我凭什麽自保呢?”
“你在操没有必要的心,瑷媚,她并不会长居此地,我要她只是为了土地,没有别的。”
“真的?”
雷夫被她惊喜的表情逗笑开来。“亲爱的,如果我想要她,还会来找你吗?”
瑷媚心情一松,差点就笑出声来。“明天这里会来许多客人,你打算如何向他们介绍我的身--”
“就说我是你的监护人。”
她环住他的脖子,以胸脯摩挲他的胸膛。“我在这里的地位不会变罗?佣人自会听我的,而且--”
“你的话太多了,女人。”
雷夫立刻封住了她的唇,他当然清楚她在玩什麽把戏,如果他不需要她来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的话,就不会玩得这麽开心了,不过他向来有原则,自制力也强,所以不会一直玩下去。
到目前为止,女人在雷夫心目中都是次等的人类,她们只会缝纫、东家长西家短专惹麻烦,这份给论是母亲和过往的情妇带给他的,每个女人都擅长用身子来达到目的,连母亲也不例外,以前她要什麽礼物,当晚就对父亲会特别好,这种情形在他行走各宫廷之中时,更是屡见不鲜,於是他便给自己订下一个规则,就是从不在床第之间答应女人任何事。
等一切结束之後,瑷媚早忘了先前想要求什麽,一下子便进入了梦乡,倒是雷夫的心思自瑷媚身上收回之後,马上又回到令自己心烦的事上头。第一次发脾气时,他想得到孟怜儿,第二次发脾气时,他甚至去向国王请婚,如今盛怒一过,他的心中却充满恐惧。
他并不想要个无法以她为荣,更绝不可能爱上的妻子,他计画往後要把她安置在宝狮庄,虽然一再告诉自己那是因为她回到那里去,可以减少一些麻烦,但实情却是怕受不了她的丑陋;想到这里,雷夫已是满心的愧疚,生得丑又不是她的错,也许她之所以这麽惹人讨厌,就是因为貌穷所造成的?
瞧自己因为一时的怒气付出多高的代价啊?但话已出口,如何收回?因此罪恶感日盛一日,尤其是想到那女孩此刻快活的心情时,他更加难受。那个可怜的女人知道终於有人向她求婚,一定乐歪了吧?当然是罗,以前她何尝有过求婚者?
还是不要逼人太甚,把她送走,坎普墩多得是房间,她大可以住下,不必受被丈夫遣回娘家的屈辱。然而他们终究需要子嗣,但一想到她的长相,他便先冷了一半,万一他连看她一眼都受不了呢?那怎麽还能……?
对一个拥有钢铁般意志的人来说,不安的感觉真是令人难受。明天吧,明天至少得跟她过一夜,因为依照传统,她的家人及其他的客人隔天早上都会留下来检视床单,以证明她婚前的纯洁,这件事是非做不可的。
如果自己不肯与她同床共枕,就得忍受更多的笑话,到时难保自己不会发更大的脾气。
☆ ☆ ☆
葳葳的尖叫声吵醒了怜儿,一感到刺痛,她就想骂侍女两句,不叫醒她,自己不就可以暂时不痛吗?
“他们对你做了什麽?小姐!”葳葳诅咒道:“你的脸又黑又肿,罚他们下地狱去,罚打你的手被火烧炙,罚--”
“嘘,葳葳,”怜儿尽力抬起头来。“你明知道我本来就比较容易瘀血,其实没有看起来那麽糟啦。”
“真的吗?小姐。”
“拿面镜子给我。”怜儿想以一记笑容安抚焦急的葳葳,但下巴、嘴唇都痛得没办法展露笑容,出现在磨光的铁镜中的竟是一张活像被疯马践踏过的脸。
一只眼睛肿得睁不开,另一只也仅剩一条缝而已,鼻下、唇边、下巴上全是血污,不过最可怕的还是布满全脸的乌黑瘀青,身上的伤一定也好不到那里去吧?理查可不是只揍她的脸。
昨晚葳葳没有到她房里来,而她也没有力气换衣服,所以理查一走之後,她便和衣昏睡至今。
“还好啦,”怜儿把镜子放下。“我还以为他把我的鼻子打断了,现在这样还能复原。”
“你怎麽还能若无其事的开玩笑,小姐?”
“因为总比哭好,尤其想到挨打的结果时,我更得强迫自己笑。”
“这麽说你要嫁他了?”
“你也知道结婚的事?”
“小姐,马车都准备好了,只等你--”
怜儿本来愿意付出一切,只求取消这件婚事,但如今她以已逝去的母亲起誓,表示愿意嫁过去,虽说是被迫发的誓,但她向来言出必行,发过的誓就必须遵守。
怜儿好想大哭一场,当时她以为熬得过的,想不到她错估了理查的暴虐。他先不停的打她耳光,直到她的脸红肿成一片,自不肯求饶时,才开始握起拳头接她;起先怜儿还拚命忍耐,告诉自己黑狼的行为可能比这更糟,但当她明白理查甚至有把她打死的意图时,终於宣告放弃,如果父亲能容忍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那又怎能奢望他会前来救她?
更何况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出面帮忙,甚至是在她尖叫救命之时,仍不见任何人影,於是她只好屈服。
吉伯特若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会为了她宰掉理查,但那又有什麽用?那混蛋不过是帮凶罢了,虽然她又悲愤又难过,却不希望再看到任何暴力行为,所以当务之急便是把自己的伤给藏起来。
“把我的药箱拿来,葳葳,再选一套适合婚礼的礼服,我不在乎让我的丈夫知道我是被迫嫁给他的,但别人可不许发现这件事,明白了吗?快帮我找面黑纱,还有手套,告诉大家我幼时过敏出疹的毛病又复发了,因为时间太短,所以来不及消退,听清楚了没有?”
“可是大家都知道你长大之後,病就好了啊。”
“我知道,我知道,但因为紧张而复发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啊,所以我想掩饰是极为合理的,务必让我阿姨及吉伯特相信这种说法,快去快回,好帮我穿衣服,药箱也要记得带到坎普墩去。”
葳葳走了之後,怜儿才敢掩面啜泣,今天铁定是最难过的一日,恐怖将接踵而来,源源不绝。
沐浴之後,她用锦葵根和玫瑰油合制成的药膏涂在瘀伤上,再喝下甘菊糖浆以减轻身上的疼痛和舒缓紧张的情绪,如果不是怕在婚礼上睡著,她还真想加一些罂粟精进去。
葳葳再进来时,甘菊糖浆已不负所望的开始发挥镇静效果了。“跟吉伯特说了我要你说的话了没?”
“说了,他深表同情,并说会向你的丈夫解释你必须这样穿的理由;你的阿姨听完之後则哭个不停,本想立刻过来看你,但茱迪夫人从昨晚开始便指使她做这做那,我猜她到现在都还没睡上一觉哩。”
“那也好,我也不希望她看到我现在的模样。”怜儿话锋一转,突然问起侍女有没有过“男女经验”。
“小姐!哦--”
“我不会骂你的,葳葳。”怜儿连忙解释因母亲猝逝,来不及跟她说什麽,又不能向阿姨请教,只好求侍女帮忙。“我想知道自己今天会碰上什麽事,告诉我啊。”
葳葳只好低下头去,说明天早上得展示床单的事,还说在最初的疼痛之後,接下去将会……美妙至极。
“真的?但在宫中闲聊时,别的女人都说很可怕。”
“她们不是在撒谎,就是还没有经验,只好照妈妈教的说,”葳葳耸肩道:“有些女人一直当这是件罪恶的事,自然永远不会觉得舒服,但只要你对丈夫产生了感情--”察觉失言,葳葳马上说:“唉!对不起,小姐,我知道你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男人。”
“这麽说我得一直痛苦下去嘛?不过反正他也不喜欢我,说不定不会常来骚扰我,谢谢你了,葳葳。”
在更衣的过程中,怜儿一再叫自己镇定,如果他想看到一个胆战心惊的新娘,那铁定要教他失望了。
☆ ☆ ☆
怜儿一眼就认出站在坎普墩城堡前欢迎他们的那个女人是谁,她自称为瑷媚夫人,狄雷夫是她的监护人。监护人?情夫才是真的,她又不是没看到他们在竞技场上热情拥吻的样子。
瑷媚请威廉夫婚稍待片刻,雷夫大人马上出来,然後再请怜儿跟著她走,先到房间里休息一下,待会儿再出来参加婚礼。
怜儿一言不发就跟著她走,庆幸自己能早一些和父亲及茱迪分开,在来此的途中,葳葳曾想著与她谈话,但怜儿理都不理。
其实她对这里就像对家里一样熟,马上就知道瑷媚想带她到礼拜堂旁边的小房间去。和宝狮庄完全不同的是,蒙老爷从一开始便把此地当成终老的地方,所以一切设施力求舒适,小时候她爱到这里来的原因之一,便是每次来几乎都有新发现,蒙老爷常会因一时心动便改建房间,或扩建、或缩小、或重新装潢,总之比起宝狮庄来,这里算是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孟家堡几乎不相上下。
想到这里,怜儿突然想起刚才黑狼的情妇居然公然在大厅等他们,这算那一门子礼仪?在行婚礼之前,就先给她来个下马威。
瑷媚果然是把她带进小房间里,桌椅俱齐,光洁的桌面上还放著一瓶酒、几个酒杯。“你可能要在这里等一会,签约是要花点时间的。”
“我不急。”怜儿冷淡的应道,不知所措的人反倒变成是瑷媚。她本来已准备好仇恨情敌,甚至想好好羞辱她,但出现在眼前的女孩子却比个孩子大不到吧里去,连声音口气都像小孩,斗篷再加上黑纱,也让人无法看清她的长相。瑷媚知道大部分的女孩都在十三、十四岁,或更早时就出阁,所以这个女孩八成还很小,如此一来,她的观念就得跟著改,和小孩吃醋像话吗?
“有什麽需要我做的吗?”瑷媚问道:“想把面纱拿下或……”
怜儿只是摇头。“只要把我的侍女葳葳叫来,我就感激不尽了。”
“好。”瑷媚已决定待会儿再溜回来,和自己的人坐一起後,她一定会拿下面纱,更何况这个房间不大,白天难免闷热,到时就可以看到她长得怎么样了。
找到叫葳葳的侍女後,瑷媚突然听见雷夫的吼叫声,慌得她连忙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心想就去看看餐点准备的情形好了,这方面可绝不能出错。
其实平常瑷媚是不管这些的,不过今日情况特殊,她不能伴在雷夫身边,又不想回到今早刚搬进去的房间内,所以只好找其他的事情做了。
坐在小房间内的怜儿当然也听到那愤怒的吼声了,因为上次火灾就听过相同的声音,所以她的反应还算好,倒是葳葳不禁瞪大眼睛,虽听不清楚他在说什麽,却可以肯定他正在大发脾气;怜儿不想撒谎骗她说那不是黑狼,只好保持沉默,猛往酒中加甘菊糖浆。
奇怪,黑狼有什麽气好生?坚持结婚的人是他,又不是她,总不会和婚姻契约有关吧?希望婚後她对财产仍保有主控权的人是她的母亲,不过眼前对她极端漠视的父亲尽然还记得这一项?就算他坚持,黑狼又何必在乎?他不是已经向她证明一个男人可以为所欲为了?为了得到土地,甚至不惜和一个陌生女子结婚。
想到婚後连自己也将成为他的“财产”,即便坐在闷热的小房间内,她仍忍不住打冷颤;换句话说,他可随意处置她,任意把她关起来,甚至杀掉她。
怜儿本能的将原本用来割绷带的小刀藏到皮腰带内,经过昨天的教训,现在的她再也不愿受人宰割了。
“怜儿小姐,我特地从厨房拿了些点心来。”
怜儿反射性的转过身去,但见瑷媚手捧蛋糕,门也没敲就闯了进来,在见怜儿没戴面纱的脸庞,她的绿眸瞪得更大,人也僵住了。
“你没有敲门的习惯吗?”自己居然还有精力发脾气,怜儿觉得十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