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真抱歉,我早该自我介绍的。我是若瑟琳·芙蓝明。”反正,长鼻子已经在附近,她自然不需用假名了。
他瞪着地伸出的手,一点反应也没,直到她主动的握了他的手。
“也许,我该问:你是哪种人?”
“什么?”
“你是汤伯史顿那里某位富有矿主的老婆吗?”
“不!不是的。我当寡妇已经有好几年了。我们刚从墨西哥来;不过,我们其实是从英格兰来的。”
“这么说,你是英国人了?”
“是的。”她甜甜地微笑。“我想,你是美国人罗?”
他听过“美国人”这种说法,只是,大部分的人不说自己是美国人,而说自己是某某地的人。她是个初至美国的英国人,所以,她对他的身分没有什么概念。这么说,她在马车上头盯了他老半天,不是为了他的血统了。
他又犹豫了,也许,他根本不该与她再废话了。他为什么得与她站在这鬼地方说些什么“英国人”、“美国人”之类的话呢!他可不能与她太接近,他们还是保持距离的好。天晓得,这瘦巴巴的女人为什么令他坐立不安。
“我是在这地方出生的,不过人家可不叫我『美国人』。我是混血儿。”
“真有趣。”她发现到他话中的苦涩了。“『混血』?听起来好象是跟牲口的配种有关,人为什么也跟这种名词有关?”
他瞪着她,她疯了不成!?“你在扯什么鬼话?这名词代表我只是『半个白人』。”
她又问。“那另一半呢?”
他又瞪了她一眼,示意她适可而止。
“印第安。”他咬牙切齿的说。“夏安族的。这该令你连滚带爬的逃了吧?”
“为什么?”
“天哪!女人,你在拜访一个国家之前,最好先研究一些事情。”
“我都是这么做的呀!”她不明白他鬼叫个什么劲儿。“我很了解这个国家的。”
“那么,你一定是遗漏了白人与印第安人是世仇这部分了。”他嗤声的说。“到下一个城市,你就问问看吧!他们会告诉你,你根本不该站在这里与我说话的。”
“如果,你和白人有什么过节,那和我该扯不上关系吧?”她反问。“先生,我可不是你的敌人。老天爷!我怎么会是你的敌人,我对你只有感激啊!”
他摇摇头,不禁轻笑道。“我算服了你,夫人。等你在这个国家待久一点,你就会明白了。”
“这表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吗?”她乘胜追击。“你还没说出你的大名呢。”
“考特·桑德。”
“考特枪的考特吗?真是不寻常,以枪的名字为名。”
“嗯,佳丝就是有这种幽默感。”
“佳司?你爸爸吗?”
“我爸爸的女儿,不过,这也是几年前我们才明白过来的。在以前,她一直是我的朋友。”
“太有趣了。现在,我了解了,考特·桑德不是你的本名?我自己也常用假名,不过目前是没必要了,因为我的敌人又找到我了。”
他不问,打死他也不问。他对于她的事,知道得愈少愈好;他可以早点忘了她——天!他最好能忘了她,忘了这头如火的红发。
该死的,他一定忘不了她这种发色的。他会梦见她,梦见她的发,梦见她的眼。该死的!她为什么要这样的瞅着他看,一副也迷上他的神情。该死的女人!
他不晓得她嘴里在说什么,只晓得她一步一步的走近,然后她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她的接触,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教他心动,更使他涌起一股他不该有的欲望。
该死的女人,她根本不晓得自己在玩火。她还接近、还接近他……
第二章
枪响的时候,他的帽子飞了,连地的魅力也给打跑了。他猛转过身,“砰!砰!”两颗子弹命中了两个人。一个倒了,一个受伤跑了。
考特从不朝人背后开枪的,因此,他也不追。他只把那匹无人的马给弄停了。
若瑟琳亲眼目睹这一幕,只是,她几乎不能相信。她根本没看清考特掏枪、开枪的动作——太快了。
“你还好吧?”温妮莎焦虑的在车子里问。
“没事!”若瑟琳连忙跑到考特那边。
考特检查了地上的尸体一番,只见考特不断的诅咒着,似乎十分不悦。她一看,那尸体的太阳穴上有个可怖的弹孔。
“这家伙不该低头的。”考特咒骂着。
“你不正是瞄准他的头吗?”
“我是瞄准他的肩。我何需杀死他?你认得他?”
他直盯着她,没有帽子的遮掩之后,他那蓝色的眸子更是逼得她喘不过气来。
“没有,我没看过这个人。我想,他是长鼻子的手下。他习惯用当地人做这些丑事。现在,你又救了我的命了!”
“小姐,正常的男人是不可能要杀死你的。他们可能会对你有别的企图,但不可能是『杀死你』这件事。”
他背过身去拾他的帽子。她情不自禁的羞红了脸。很少有男人会认为她有女人味,没想到这个人——
不!他也不认为她有女人味。因为,他只会瞪着她,对她吼叫,同时又一副迫不及待要离开的样子。
她再度跟上他。“知道吗?以前,他的目的都只是要把我绑回英格兰而已,直到去年开始,他才想杀死我。我只能躲他。我长话短说好了,我已经躲了这个人三年了,说真的,我躲烦了。”
他抬起帽子拍拍,又戴了上去。“夫人,这不干我的事。”
“是不干你的事,真的。我也不敢把你搅进我的麻烦里,更佝况你已经为我解决了这么多麻烦。”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他回答。
“我还没说完呢!桑德先生。”
“嘿!别在我姓名后面加个『先生』。你可以叫我考特或桑德。”
“可以。不过我得说,你的枪法真是无与伦比。”
“无与伦比?”他露齿一笑。“夫人,你真会讲话。”
“啊?”
“算了。你想说什么?”
“说什——哦!对了,你能不能受人聘用?”
“你要我去杀长鼻子?”
“不,只要把他送交当地的治安机构就可以了。他在纽约还谋杀了我的经纪人。”
“你的什么?”
“我的美国律师。”
“他为什么杀你的律师?”
“依我们的假设,我的律师很可能是撞见他正要偷我那一天所立的一份新遗嘱,所以被杀。因为,他办公室里只少了我那份遗嘱。而且,有人证表示,曾有一个英国人问起我律师的事务所在哪里。此外,那也不是第一份遗失的遗嘱了。”
“抱歉,我没兴趣玩官兵提小偷的游戏。也许,你直接把这尸体交给汤伯史顿的警长,同时,去找他帮你好了。你只要把那家伙的长相、姓名向警长报告就成了。”
“但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晓得他的长相。”她说明。“长鼻子是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我只知道他和我一样,是个英国人。”
“嗯,最好这方圆百哩内没有别的英国人。不过,我就看过不少英国人经过,会认错人的。那么,你只好等他去找你了。你不是说你有卫士吗?”
“是的,但——”
“那么,你不需要枪了。”
谈到枪,他又迅雷不及掩耳的朝她背后开枪了。她一回头,地上多了条断头的蛇。她不禁打了个哆嗦,说不出话来了。
考特把死蛇揭开,他原想把死蛇交给她,吓吓她;继而一想,她这一天也够苦的了。先是遭到枪击,接着坠山,然后又是刚才的杀手与这死蛇的侵袭。在这一天之前,想必她也经历了不少危险。然而,她似乎是个勇敢的女人,而且是个十分多话的女人。
他其实并不在意她的多嘴,她那口软软的嗓音让人听了十分舒服。
他一回头,滚滚黄沙,心想也许是她的人来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佩好了枪。
再望她一眼,只见她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抽出一小块丝巾擦拭着她的额头。因此,她身上似乎飘来一股更浓的香气,浓得教他热血沸腾。
该死的,她真是太危险了。每多看她一眼,她就更迷人、更美丽;那对绿色的眼眸一直盯到他心里头。
他要是在六年前遇到她,那么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跟在她后头,对她示爱。然而,他已经接受“文明的洗礼”了,现在,他再也不会随性而为了。
不过,那种感觉仍然很强烈,因此,他情不自禁的为了她的安全而挂虑。
“来的是你的人吗?”
若瑟琳盯着他,心中盘算着该如何留住他。她想让他愿意留下,为她工作。她不愿让他就这样走了,然后她就再也见不着他了。她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她看到葛拉汉爵士的人了。“是的,他们是我的卫士,还有几个仆人也跟来了。”
“那么,我可以走了。你的手下可以到河边去找你们走失的马,就在东边一哩外——最好还没被人给偷走了。”
他的意思是,如果她的马丢了,那他的行李也差不多了。
“谢谢你。我相信他们可以找到那些马的。但是,你真的不改变主意为——”
“夫人,你的卫士已经够多了。你根本不需要我。”
“我们需要一名向导。”
“你可以在汤伯史顿镇找。”
若瑟琳咬着牙跟他走到他的马旁边,眼巴巴的看他坐上马。他很明显的,不想为人所聘用。
“你说的这个镇在哪里?”
“直走六哩外的一个大镇,你继续走就到了。”
“你住在那个镇上吗?”
“不是的,夫人。”
“那,你想,我在那里可以见到你吗?”
“我怀疑。”
他拉着缰绳,注视着地,她脸上那股失望的表情真的令他心折。她到底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她知不知道,那种失望的神色是会招惹麻烦的?
“我真的希望你能够再考虑一下。”她那温柔的嗓音包裹着他,令他呻吟。
他得赶快离开这女人才行!
“不用了,夫人。我不用考虑了。”
她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他拒绝她是对了。他已经帮了她很多忙了,她不请要求他再为她冒险。
只是,她不愿意就这样的与他分别了。
※ ※ ※
考特一家沙龙一家沙龙的搜索着,在这个大城市里找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找到比利·艾文的。
※ ※ ※
“嘿!这地方太沉默了。咱们换个地方行不行?到热闹一点的地方去。”
比利看了这沙龙一眼,他的朋友嫌这地方“沉默”?莫非,他们又想找麻烦了。
“还很早,”比利回答。“我只是来这儿喝一杯,等一下再到饭馆去吃晚饭。能不能陪我先小饮一番?”
比利说话很客气,他的朋友也注意到了。“不饿?你真的不是一个酒鬼?嘿!听你讲话的口气很斯文,像东部来的。你说你是哪里来的?”
“我没有说。”比利反问。“有关系吗?”
“大概……呃。嘿!你看。”克南登忽然对比利说。“是个印第安小子!这地方好玩多了。他就要走进——”
“哦!狗屎!”比利呻吟着。“哦!狗屎!”他颓然的缩在椅子里。
克南登瞄了他一眼。“你认识他,或只是怕印第安人呢?”
“你别傻了,小鬼,”比利对比他小的克南登说。“他可不是一般的白、印混血儿,他可是生长于夏安族的部落之中,直到几年前才出来。打从他进入白人社会之后,他就练得一身枪拉。我没见过比他快的枪手。”
克南登自认为是个又快又准的神枪手。“这么说,你是认识他了。他好象是来找你的?”
比利又呻吟了一声。“最好不是。”
“但,他朝我们走来了。”
比利一抬头迎上那对比他亮的蓝色眼睛,霎时,他真想钻到桌子底下去。
“考特。”他低声的打招呼。
他连头都不点一下,而且他不再看着比利,他掏出枪示意克南登那小鬼安分的坐好。
比利缓缓的站起来,现在考特是没有说什么,不过,等他们一走出这地方……
克南登那苍白的脸又有了血色,他很气自己一下子被唬住了,不过,他还是不敢动。
“你不用跟他走出去,比利·艾文。现在,你是有靠山的人了,等我告诉我的兄弟们——”克南登勇敢的想帮比利。
“算了吧!”比利叹了一口气。“我非跟他走不可了。”
“说什么鬼——”
“哦!我惨得很了。”比利竟然能咧着嘴说话。“知道吗?他是我哥哥。”
比利跟着考特走出沙龙大门,他作梦也没料到考特竟来找他。
“你的马呢?”考特冷冷的问。
比利沉着脸。“我从诺贝尔旅馆走来的,我住在那地方。”
“那就走吧!”
他们几乎一般高了,然而比利仍然跟不上考特那又急又快的步子。
“我不晓得她要你来找我,考特,我发誓,我真的不晓得。”
“你以为她会亲自来捉你?”
“当然不会!我知道她写信给佳丝,所以,我以为会来找我的人是杰斯。”
“很可惜,杰斯刚好不在家。再说,要我来找你的人是佳丝,不是你母亲;她认为我有那个本事找到你。”
“我很抱歉。”比利不安的说。
“等我考虑一下你再说抱歉,你看我会不会抽掉你一层皮再说,小鬼。”
比利不知道考特说这句话是不是真心的,他与考特虽是同父异母的手足,但是他们相处的时间毕竟有限,他对考特的了解太少了。
比利在九岁的时候才知道他在芝加哥的父亲原来只是他的继父,而在怀俄明他竟有个同父同母的姊姊佳丝。在考特与佳丝团聚的那一年,比利也到佳丝的石村牧场去;那一段手足相聚的时光,他不只崇拜佳丝也崇拜考特,然而,考特毕竟是不太一样的人;他崇拜考特,不过,他与考特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有点紧张。
“你那个小朋友是什么人?”考特问。
“克南登小鬼。”
比利没想到他的回答竟招致考特捉住他的领口,把他逼到一处角落,愤怒的说:“小鬼,你把脑袋全抛在东部了吗?我在来这地方的半路上就听够了『克南登兄弟』这伙小流氓的大名了。你竟和这种人混在一起?”
“我本来也不知道。”比利辩解。“后来知道了,也迟了。”他回避着考特的眼光。“我是被他们雇用的,我以为那只是一些牧场的工作。”
“你这混——”
“老天!考特,我原先根本不知情!我缺钱嘛!”
“你为什么不打电报回家要钱?”
“要钱的话得亲自回去,我猜我妈也无法接受我腰上佩带的这玩意儿。”
“不管她接不接受——狗屎!算了!”他放开比利。“你『辞职』了吗?”
“我试着离开他们,但,他们不答应。你自己也听说了,克南登兄弟是不好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