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芬妮不屑的说。
“你没有地方可去,芬妮。”
“没有吗?”芬妮生气的问,一古脑把事情源源本本说出来。
“你是说你打算嫁给一个你甚至不认识的人?还要跋涉那么遥远的路途……芬妮,你怎么会想出这种事?”
“在你和乔尔决定结婚之后,我还能怎么想?我明天就走,你别想阻止我。”
“但是我不能让你走,你还那么的天真无知,芬妮,或许你还没到火车站就先迷路了,不,我不能让你走。”
“你要强迫我留在这里看你嫁给乔尔?你一定要这么残忍吗?”
“芬妮!”
“我爱他,”新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唯一可以阻止下星期举行婚礼的事是你根本不在这里参加,但是你会替代我离开吗?当然不会,你这么快就向父亲屈服,我不敢指望你有勇气以逃跑来反抗他。”
“他说他会给我一顿鞭子。”
“噢!”芬妮的语气中全是责怪。
“等一等,”夏蕊突然冲动的说,“为什么我不能离开呢?那将解决所有的事,父亲会明白我说不想嫁给乔尔是认真的,我离开一阵子,直到他屈服为止。”
“你是说真的吗?”芬妮燃起希望的问,“你真的愿意为我那么做吗?”
夏蕊进退两难,她父亲一定会大为震怒,她或许必须在外面停留好几个月,但是至少她不必为芬妮的悲哀负责。
“有何不可?”她勇敢的说,“我可以到苏菲姑妈那里去住一阵子。”
芬妮摇着头,“那是父亲第一个会找的地方,你不会认为他连找都不找就让你逃脱吧?你可以用我的那些车票。”
“到亚利桑那去?那太荒谬了,芬妮,我不必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但是你还能到什么地方去?至少在我传话让你知道可以安全回家之前,贺默可可以照顾你。”
“照顾我?那个男人等的是一个妻子,不是一个客人,而且他等的是你,不是我。”
“事实上他不知道他等的是谁,我寄了一张照片给他,里面有父亲、你、和我,我……哦……我忘了告诉他我是那一个。”
如果夏蕊愿意离开的话,她要她走得越远越好,亚利桑那是够远的了。
“当我写信给他的时候,我只签上了S.哈的名字,所以他不会发现我们之间的差别,而且他在信中说他必须先观察我一阵子再结婚,到时候你只要说你们不适合,你不能嫁给他就行了。”
夏蕊觉得毛骨悚然,“我不可能占那个男人的便宜。”
芬妮不想放弃努力,“你没有钱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是吗?”
“我有一些首饰,它们可以支持一段时间。”
芬妮开始怀疑她或许无法让她姊姊替她做这件事,但是一想到乔尔,她压下自己的良心,“你或许无法找到有人买那些首饰,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暂时利用那个贺默可,他或许是个富有的农场主人,由他信中的语气看来,他似乎是很好商量的男人,你可以过着舒服的日子。”
“别说了,芬妮,我不能想象那样利用一个男人,不过我会使用他的车票使我得以离开这里。”
“我应该如何谢你啊,夏蕊。”芬妮喊叫着说。
“尽快成为柏乔尔夫人,我不介意离开一阵子,但是我不想离开太久,”她露出恍惚的微笑,“毕竟,没有别的地方比得上钮约,我喜欢这里,而我讨厌思乡病。”
芬妮破涕为笑,“你很快就可以回来。”
* * * * *
魏班哲站在他的吧台后,慢慢的擦着一支啤酒杯子,他的目光停留在贺默可身上,看着他走到门口,注视着外面,然后回到吧台的另一端,他已经喝完第三杯威士忌,而这是他第五次朝外面探视。班哲很想问他在找什么?但是他没有那个胆量,他仍然分不清这是贺氏兄弟中较为友善的那一个,还是另一个。
如果七年前贺史瑞枪杀史飞洛的那个晚上班哲不是也在场的话,他不会对贺默可如此多疑,但是当时他就在那里看着史瑞冷酷又镇定的射倒飞洛,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贺史瑞是危险的男人,而眼前这个人简直就是史瑞的翻版,他们是双胞胎,那使人觉得毛骨悚然。
镇上很多人都喜欢默可,真正的为他着迷,并非他们不相信关于史瑞的故事,只是他们先遇见默可,他们两兄弟简直一模一样,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有若白天与夜晚。
默可从口袋中掏出什么东西,对着它皱眉头,然后又放回去,班哲看他做了两次这种动作,那个人大部分的时间都不是如此的静默,但是今天他已经一言不发的像喝水一样灌了三杯威士忌,而且看起来很焦躁的样子。
当两年多前,默可来到这个镇上定居的时候,大家都非常的吃惊,人们怀疑他何以会选上钮镇,但是没有人开口问。自从铁路决定不经过这个地方之后,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想离去,但是贺默可却买下离镇上三哩远的旧江森农场,他没有惹任何的麻烦,如果了解他的话,他或许是很讨人喜欢的人,但是班哲永远无法对他表示友善,因为他永远无法区别史瑞与默可。
自从默可定居下来之后,贺史瑞也回来过几次,他并不常来,但是他一来,的确给人们不少谈话的资料,他在看过他弟弟之后总是到镇上来,他一出现,大家都不一样了,所有的事都静了下来,所有的打架都延后到贺史瑞再离开为止。
去他的,甚至也没有人敢对和默可一起工作的那个混血儿置评,有谁敢呢?每个人都看到那个野狼比利和史瑞一起骑马到镇上来,不难知道他们是朋友,史瑞把野狼比利带来给贺默可是因为印地安人一向是绝佳的猎马者,默可就是以养马开始他的牧场,在那些不受约束从保留区来的阿帕契印地安人惹了那么多麻烦之后,如果不是贺氏兄弟的缘故,那个混血儿早就被赶出镇上,因为他们的关系,甚至没有人敢恶意的注视野狼比利。
默可再一次的走到门口,这一次,当他再回到位子上时,班哲忍不住问道,“你在等什么人吗?贺先生,我注意到你一直朝街上看。”
默可以他的绿色眼睛打量着姓魏的,“我和别人约好在驿站碰面。”
“你不是在等你哥哥吧?”
默可因为酒馆主人语气中的忧虑而笑了起来,“不,我最近不会等我的哥哥,今天我有一个新娘要来。”
“一……一个新娘?那可是怪事,想不到的怪事!”班哲兴奋得忘了应该谨慎,“钮桑缪一定很高兴听到这回事。”
“噢?”
“别以为我不知道,”班哲很快的补充道,“我打赌你知道桑缪新婚不久的妻子似乎不能把她的眼光从你身上移开,并不是说桑缪是个嫉妒的男人,但是我打赌他喜欢知道他的东西就是他的,他一定非常高兴知道你准备弄一个自己的妻子安定下来。”
默可没有说话,但是他在发怒,班哲说得一点也没错,他所以在这里等候接他的新娘就是为了钮菲娜,如果不是她的关系,他不会陷入这种困境当中!噢,当他刚来钮镇定居,而她还是汤菲娜时,他们曾有过一段愉快的时光,但是他一直让她相信他只是在找一些乐子,她却想要结婚,当他拒绝讨论那回事之后,她把目标转向钮桑缪。
桑缪知道他是在菲娜失望之余才能得到她,这件事一直在他心中蚕蚀,在菲娜之前,默可让钮桑缪产生正如他所期望的态度──基于友善的基础上,那是因为史瑞的缘故,很讽刺的,这个畜生为了史瑞除去史飞洛而觉得蒙受了恩惠,那个人曾经有如他身边的一根刺。
在菲娜之前,事情完全依照着计画进行,因为默可是从东部来的,而且拥有比经营一个马场能赚到的更多的钱,桑缪揣忖默可知道他所提到的那些小投资,是不是桑缪想加入呢?他是的。当那些小投资得到回收之后,要说服桑缪再做更大的投资就变得容易多了。
他们与姓钮的事尚未了结,而现在要除掉这个男人没有那么容易了,桑缪对默可的友善兴趣因为菲娜而冷却了下来。正如野狼比利所指出的:只要菲娜仍然对默可有着热度,桑缪永远不会松懈下来而再度受骗。
“照他现在注意你的情形,他将很快开始怀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来自东部的信件,如果让他发现你在搞什么把戏,那么,一切都完了,现在你必须马上把他的注意力转移,而结婚正是最好的途径。”
默可仍然认为不应该让比利说服他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喝了一些酒,比利说的一些话在当时听起来非常的有理。他并不想要妻子,可是为什么当他看见比利与他的妻子杨柳在一起的时候,又有想要自己的女人的渴望呢?是因为牧场上的生活过于单调吧,他不习惯一直待在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他习惯于在任何想要女人的时候就拥有她们,当一切结束之后,他又可以继续他飘泊的生活,如果有了妻子之后,他怎么能够呢?
所以默可做了投机的打算,他不在这附近寻找知道她将会有什么样生活方式的女人。相反的他要他的律师在东部的报纸上征求一个邮购新娘,他的希望是东部的女孩子在看到她所面对的一切时,会吓得要他把她送回去而他很乐意那么做,当然是在一段合理的时间之后。那就是问题所在,他必须让她留到他需要解决的事完成为止。
牧师一个月左右才到镇上一次可能有所帮助,只要钮桑缪相信他即将结婚,他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他没有告诉比利他并不打算娶那个女孩,有比利、杨柳和老马克一起在牧场上,那个女孩将有体面的陪伴,在牧师来到之前,没有人可以对她与默可一起待在牧场上说什么闲话。她或许不会喜欢,但是话又说回来,任何一个急着把自己送到完全陌生的人手上的女人不可能太挑剔,此外他打算给她很好的补偿,他要她似乎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思离开,在这个骗局当中,没有人会受到伤害。
他再度从口袋中拿出照片,如果他知道过去这个星期中他做了多少次这个动作,他一定会恨死自己。他的目光从他打算娶的“新娘”移到另一个女孩身上,那个女孩的姿态半常的高贵,背脊线条直而有力的挺着,她的高度使她有若皇后,她的五官上有一种骄傲的气质,她看起来像芦苇一样的瘦长,可是他一看到照片就被她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
当哈小姐的信到他手中时,他正打算选择费城的一个女孩,他一眼就知道这正是他要找的对象,因为照片中那三个人的在着正是富有的证明,而默可由经验中知道有钱人家的女孩对于粗重的工作一无所知,她一定对他所提供的生活知难而退。这个女孩是所有应征者中最漂亮的一个,他忍不住怀疑像哈小姐这种迷人的女孩为什么要成为一个邮购新娘。
他并不在乎身边暂时有张漂亮的面孔,但是他不打算占她的便宜,不管她可不可爱都一样,如果她来的时候是一个处女,她将原封不动的地回到东部去,纵使她不是的话,他也不想与她有什么瓜葛,使她认为她有接受他的责任。
默可突然觉得自己又一直在注视着照片,他很快把它收了起来,对自己感到厌烦。他再走到门口,外面仍然没有驿马车的影子,不知道这个城市来的哈小姐对亚利桑那有何感想,这里的太阳可以把人全身上下烤得酥酥的,有时候骑了好几个星期的马还见不到半个人影。他微笑着,或许这趟旅程已经使她决定回头了,现在正是一年中最热的盛夏,那个可怜的女孩无疑已经因为炎热而昏倒了好几次了。不,一个富有而一向在纽约长大的女郎绝对不会喜欢这个地方!
第二章
夏蕊挥着她的手帕扇动空气,希望这块湿淋淋的亚麻小布在她再度放到额头上擦汗之前变得清凉些,但是一点帮助也没有。她的衬裙贴在她身上,长袖的上衣也是,她前额、太阳穴旁和颈背上的头发也是。
她已经放弃继续忧虑她的外表,反正她也有意使自己看起来邋遢,为了确定在驿车上不受到别人的搭讪,她在离家之前还从女佣人那里借来一副老旧的眼镜,她希望自己看起来很糟。
怎么所有的事都弄得乱七八糟的?她仍然无法相信她只剩下最后的两块钱,如果驿马车在到达纽镇之前再停下来休息的话,那些钱只够再买一顿食物,这一路上吃的都是一些可怕的东西,她的体重已经减轻到不能再减了,贺默可一看到她一定马上要她收拾行李回家。
她不应该在这种可怕而又酷热的地方,她应该舒服的住在某个偏僻的中西部小镇,有着查理与她为伴。可怜的查理,那一身浓密的长毛,它所受的折磨一定比她还惨,掉了一大把毛,不时的喘气。她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是如此令人无法忍受的炎热,她对这片土地一无所知,但是纵使她知道,她也不能丢下查理。
她仍然不相信芬妮会如此对待她,这一切全是为了芬妮,却由她来担待所有的风险,包括她父亲的愤怒。她妹妹极力说服她到亚利桑那来,为什么又要让事情变得更为困难呢?当她发现她的珠宝不见了之后,她想到出门前在她检查查理的篮子是否绑得妥当时,曾经把手提袋交给芬妮一会儿,在离家之后,手提袋一直藏在她的裙子下面。为什么芬妮要拿走她的珠宝呢?现在她离家这么远,没有钱可以回去,她只能等着看看这个贺默可是什么样的男人。
前面有几座真正长了树木的山,在经过沙漠与荒凉的土地和光秃秃的除了岩石之外什么也没有的山岭之后,夏蕊觉得很意外﹐这个时候车夫喊了起来,“前面是钮镇,休息一个钟头,各位。”
夏蕊的胃纠结成一团,她的虚荣心浮了上来,她突然希望她在上一站换了衣服,但是自从她离开家里之后﹐这一直是她无法做到的事,她把女佣的服侍视为理所当然,而穿了一件她无法自己脱下来的上衣离家。
她控制住自己,而且记住她并非为了给人好印象而来,不过由于多年来的端庄习惯,使她把外套穿回身上﹐当她设法扣好最后一颗钮扣时,驿马车已经停了下来。
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飞扬的尘土中协助乘客走下马车,夏蕊呆呆的看着他﹐当她想到自己的失礼时,很快把目光移开,在她靠着他的手步下驿车时,她的脑海中一片茫然,猜疑着站在附近的男人到底那一个才是贺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