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和沙蔓的声音渐行渐远,终于厨房里只剩玫瑰和世善两个人面面相觑。
世善站在玫瑰面前,垂着头、垮着肩,往昔的意气风发、英姿勃勃全都消失无踪。
他真的这么难过?玫瑰不懂。“你……”她看得出他的颓丧,却摸不清他善变、不够纯熟的心智。
“对不起。”世善低喃着蚊蚋也似的声音。
再见玫瑰仿如隔世,他们相见只一天,但心底那抹熟悉感却有如历经几百年,现在想起她的消失,他心脏一阵抽痛,好像这种事许久以前也曾发生过,不知不觉中,他浮起一股害怕的情绪。
“没关系!”看他好可怜的样子,玫瑰有点心疼,可是一想起他今早居然那么无情的对待她,她不由怨气难平。
“其实你没有说错,我非人、非鬼,本来就是怪物。”她赌气地说。
“不是的,你不是怪物……我……那个你……”天啊!她跟他翻旧帐,他顿感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不管是什么,总之不是‘人’,无所谓,反正这是事实,我不会怪你。”不怪才有鬼!这么多年来,他是唯一一个牵动她的心,令她挂念不已的人,赶在晚饭前回来,也是因为担心他会饿着,而他只要随便一句话,就否定掉她所有的付出,叫她越想越生气。
“我知道你不是‘人’……不对,你是‘人’……也不对,你是‘幽灵’,错了错了!是‘生灵’才对,那……爱菲亚说……”完了!他的脑筋已经打结,完全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
他这模样还真是有点可爱,玫瑰得咬住下唇,才能勉强忍住几乎溢出齿缝的笑声。
“你到底要说什么?没头没脑的!”第一次整人,原来滋味这么过瘾,怪不得沙蔓老爱整得克林哭笑不得,可是她会不会太没有爱心了。
以玫瑰的年龄来看,世善只是个大男孩,不论平时他表现得多逞强,他敏感、善良的天性依然不变。
这样一想,她似乎有点了解他了;戴张面具伪装自己、不喜欢和人们太过亲近、任性别扭、不够坦诚……
原来他的缺点这么多。她忍不住失笑,可是这一切的一切不正指向一件事,他,毛世善——缺乏安全感、无法信任人。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的容貌太过出众,长期以“脸”与人交往的情况下,就把“心”收起来了。
看着玫瑰一直盯着他,世善头皮一阵发麻。“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他很恭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算了!”瞧他吓成那个样子,她有再多的气也舍不得发出来了。“我不怪你了。”
玫瑰摆摆手,转身回到料理台前,开始专心准备晚饭。
“真的吗,玫瑰?”世善小小声说。
“我骗过你吗?”
“没有!”
“那不就得了。”玫瑰回过头来,送给他一记甜美的笑容。“没事你快出去吧!我要做饭了,待会儿做好,我会叫你们来吃饭。”
瞧着她重又发亮、神采奕奕的容颜,世善终于放下心来。
“玫瑰,我来帮你好不好?”她太轻易原谅他,他反而觉得很不好意思。
“啊?”玫瑰吓了一大跳。看他活似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她可不认为这样的一个人会谙厨艺。
“好不好?我很能干的。”世善笑着跑过来,一副准备大显身手的模样。
“不用了,你应该去客厅陪克林聊天,他不是特地来找你的?”
“才不是呢!他是来会见情人的,我可不要去当电灯泡。”
会妨碍到沙蔓和克林谈恋爱啊?说得也是!
可是把他留下来……玫瑰迟疑着,可是一对上他那双充满祈求的眼,她只好投降。
“好吧!”她答允。心里不断想着有没有什么简单的事可以给他做?保证不会有危险的。
有了!“你帮我刷烤炉上的牛排,每隔三分钟上一次佐料。”她递给他一碗调味料和一支小刷子。
“没问题。”世善愉快地接过,挽起袖子走到烤架旁。
玫瑰转身继续洗菜。
还不到一分钟,她突然听到他低呼叫痛的声音。
“怎么了?”她丢下手中的菜跑到他身旁,看到他把食指放在嘴巴里吸吮。“给我看看。”那上面好大一个水泡。
“我不小心碰到烤炉边。”他不好意思地说。“没事的,只是个小小烫伤而已。”
玫瑰瞪了他一眼。整根手指都红了,这个烫伤可不小。
把他拉到水龙头下面,让清凉的水冲洗他指上的伤口,直到看见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玫瑰才停止,却再也不敢让他靠近烤炉。
他们晚餐要吃的是烤牛排,可不是烤手指。
她把调味料和刷子收回来。
“等一下,我还没做完,那些牛排只上了一次酱不够的。”莫非她嫌弃他笨手笨脚?不!吃烧饼哪有不掉芝麻的,那是个意外,他会向她证明的。
瞧那一脸视死如归的坚毅,他八成想偏了,误会她的意思,真伤脑筋!
玫瑰想了一下:“这牛排烤五分熟最好吃,这样子已经差不多了。”上帝保佑,希望说善意的谎言不会下地狱。
第四章
“赶快想个办法叫世善离开厨房,他待在这里实在太危险了!”玫瑰低着头沉思。
“她一直缄默不语,莫非真嫌我碍事?”世善越想,越发愁眉苦脸。
“玫瑰,对不起,我……”
“他这模样叫人如何忍心赶他走?”玫瑰心里挣扎良久,终于她道:“世善,麻烦你去帮我排餐具,我现在没空整理餐桌。”
她尽量让双手动个不停,以增加“谎言”的可信度。
“啊?”原来是他多虑了,她还是很倚重他的。
“好!”世善用力点一下头,走过去打开置碗柜,捧出五个盘子和碗。“我现在就去。”他兴高采烈地跑进餐厅。
“小心点儿……”她在他背后叮咛,随即又摇头失笑。“算了”他根本没在听。
世善那模样让人联想到一个拼命想要博取母亲赞美的小男孩。
可是……她摸摸自己的脸,她没这么老吧?
噼哩叭啦!一阵碗盘碎裂声打断她的沉思。
“世善——”玫瑰冲进餐厅。
世善两手空空,呆呆站在餐桌前,十个碗碟不在桌上。
她的视线往地下搜寻,果然!它们全部躺在原木地板上,正式宣告寿终正寝。
“呵呵!”她傻笑着,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我不是故意的,那个……”世善焦急地指着餐桌旁的椅子。“我要排餐具时,不小心踢到椅脚,失去平衡,所以……”
“我知道、我知道,我没怪你,别担心好不好?”反正从没指望过他大少爷能懂得厨房之事,不过他笨拙的程度,实在太出乎她意料之外。
玫瑰从储藏室里拿来扫把和畚箕,弯腰帮他收拾善后。
“对不起,我越帮越忙。”他惭愧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再也不要出来了。
“没关系啦!”玫瑰朝他咧嘴一笑,鼓励他。“有谁是一开始就什么都会?熟能生巧,你只是没做习惯而已,你若真的对厨艺有兴趣,以后我有空会慢慢教你,日子久了……”
“啊!”世善突然大叫着打断她的话,他在餐厅角落的小茶几上看到一盆马铃薯,旁边放了一把菜刀。“这个我会,我帮你削马铃薯。”
世善想他是一个雕塑家,刻刀、美工刀使得出神入化,菜刀也是刀,应该没问题,这一次他非扳回颜面不可。
可是他没想到,虽然同样是刀,但用在石块、木头和马铃薯之间竟有如此大的差别。
“等一下,世善……”来不及了!她看到他右手拿刀、左手持马铃薯,姿势很漂亮,但一开始动作,他左手的马铃薯立刻越过厨房和餐厅之间的屏风,飞进隔壁厨房里,他右手的菜刀则顺势切中他的左手。
“哦!”世善叫痛,菜刀落地,伤口上流出来的血随之染红原木地板。
“咻”一声!玫瑰立即消失,再出现时她手中抱着一个急救箱。
“过来。”她拉过他,细心地帮他包扎伤口。
“对不起,我真是笨手笨脚,我……”他说着,好难过。一直以来被所有人捧在手心上,活在掌声里,作梦也想不到,他会有这么狼狈的一天。
看来他并不像自己所以为的那样十全十美,说不定他真的很笨。
原本想在玫瑰面前有所表现,修正早上留给她的坏印象,结果弄巧成拙,现在她一定更讨厌他了。
“你……”她真的是狠不下心骂他,叹口气。“别离开我身边,我教你做菜好不好?”
“你不怪我?”世善还以为一定会挨骂。
“我第一次进厨房时,也没比你聪明到哪里去。”玫瑰朝他眨眨眼,又是一个善意的谎言。“怎么样!学不学?”
“学!”他笑着,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那就来吧!”她想把他拴在身边,虽然麻烦些,但起码可以保障他的生命安全。
*9 *9 *9
一大早,世善半躺在床上,手里握着话筒。“……好!大姊再见。”他说完,轻轻挂掉电话。
望着屋外阳光灿烂,回想刚才的谈话内容,他忍不住笑得猛打跌。
世美那混小子也真够狠,居然为了逃婚,不惜编出“同性恋”的谎言欺骗老姊,这不是存心要吓死她吗?
不过……嘿嘿!他喜欢这个主意。经世美这么一闹,老姊盯人的目标肯定被转移了。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在法国逍遥快活几个月,再不用担心有人捧着父母的神主牌位硬逼着他相亲结婚,实在是太幸运了。
世善第一个想到玫瑰,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这个好消息。“玫瑰……噢!该死的,‘夫人’你不能缠松一点吗?”
低咒一声,他用力拉松紧紧箍住腰际的长虫,已经放弃和它沟通,请它滚开的想法。反正“玫瑰小屋”里的动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爱缠他,他不妥协也不行。
世善拉开房门朝外面跑。“玫瑰,你在哪里!我……”
“我在这里。”在他跑过客厅时,玫瑰及时喊住他。
她蹲在前庭里,两手压住“猫儿”蠢蠢欲动的身躯,一人一狗正进行角力比赛,眼前好像“猫儿”略胜一筹。
“世善,快来帮我捉‘猫儿’。”玫瑰一分神,“猫儿”乘机溜了开去。
“你们在干么?玩游戏吗?”他很自然地走出来,主动帮忙挡住“猫儿”的去路。
“不是,我要帮它洗澡。”玫瑰原本怕他一个人捉不住怕水的“猫儿”,正想帮忙出一臂之力,谁知“猫儿”这会儿倒不跑了,反而亲密地偎在世善脚边,讨好地顶着他的脚。
玫瑰啼笑皆非,看着“猫儿”明显的差别待遇。“喂!你这家伙,不仅见色心喜,还有了新人忘旧人,有够没品。”
世善轻蹙眉头。“我可不觉得被一只狗‘爱’上,是一件多光荣的事。”
“哦!对不起。”她道歉,两人合作把“猫儿”抬到大水桶边。“可是,世善,你真的很有动物的缘耶!”
玫瑰指的是世善腰上,已和他浑然成为一体的“夫人”。她可不记得“玫瑰小屋”里的动物们,几时喜欢粘人了?它们全部骄做得要命,不给主人脸色看就很不错,哪会撒娇?甚至每天和他“同床共枕”?
只有世善例外。玫瑰有点羡慕地看着刚从花圃里钻出来,正围在他脚边憨然嬉戏的“大、小犬。”
世善摇头苦笑。“我非常乐意把这份‘缘’让给你。”
他狼狈万分地躲着“猫儿”不断袭击他脸蛋的舌头。这只变态狗,都已经浑身湿透、满是泡沫了,还不忘要占他便宜。
“你还是把它让给沙蔓好了,早上她才跟我抱怨,‘猫儿’对你比对她这个主人还亲,她正考虑要不要饿它几顿,好叫它明白这里谁是老大?”
玫瑰笑着接手他的工作,扭开水龙头,冲掉“猫儿”全身的泡沫。
“你不妨告诉沙蔓,让她给‘猫儿’换个名字,我一向都喊它‘笨狗’。”一听到这个呼唤,“猫儿”兴奋地直摇尾巴,还把全身的水滴甩得世善和玫瑰满头满脸。“你瞧,它爱死这个名字了。是不是啊,笨拘?”
像在证明世善的话似的,“猫儿”立刻又用激烈的行动表达它的欢喜。这下子,不只他全身湿得可以晾起来滴水,连在一旁戏耍的“大、小犬”也受累,变成落汤猫了。
世善真是好气又好笑,索性把“大、小犬”一起捉了丢进水桶里洗。
玫瑰笑趴在“猫儿”背上,分过“小犬”帮忙洗着。
“这个名字你千万别在沙蔓面前喊,她会气死的。‘猫儿’是克林送给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她警告地说。
“如果是这么特别的纪念品,为什么不取个好听、响亮的名字?偏偏叫‘猫儿’,狗取名猫,沙蔓不是没一点儿命名天分,就是脑袋坏了。”他忍不往扬高一边眉头,表示对这个名字的不敢苟同。
“不是这样的。”玫瑰摇头,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这名字是‘猫儿’自己选的。”
“你们让宠物自己选名字?”他老爹、老妈都没赋予他这项权利,一只狗居然比他好命。
叫人忍不住要嫉妒,人不如狗。尤其又想起自己的名字——世善,他老早就对这个软趴趴,既不特殊文雅,又不英明神武的名号相当感冒。
若有可能,他真想改名,无奈老姊不准。而这只狗却白白浪费掉一个大好机会,真是名副其实的“笨狗”。
“对啊!‘猫儿’初到‘玫瑰小屋’的时候,我们每人都想了两个名字写在纸牌上,放在它面前,沙蔓告诉它:‘你喜欢什么名字,就把它叼过来。’结果‘猫儿’在纸牌前站了一会儿,却把爱菲亚的宠物,两只小白猫给叼了来,所以……”
“它就叫‘猫儿’,”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取名方式,他拍额暗叹。“那‘大、小犬’呢?”总不会是因为狗叫“猫”名?猫就理所当然以“犬”为名吧?
“因为狗取名‘猫儿’,为了平衡一下,因此两只小猫……”
“取名‘大、小犬’!”世善就知道,他不该问的。真是白痴。
“有什么不对吗?”瞧他脸色发青的样子,像见了鬼。
“没有。”他撇过头去。这时腰上的“夫人”又加大力道,拉紧它和他的亲密度。“那这条蛇呢?我看它好像是公的,为什么取名‘夫人’?该不会是‘玫瑰小屋’里,另有某种叫‘先生’的宠物吧!”
玫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好厉害哦!”
“我猜的!”天啊!他又问了一个更白痴的问题。“那‘先生’呢!我来了三天,怎都没见着?”
“在地下室,‘先生’怕光,它从不出来的。”玫瑰已经打理好所有宠物,经过一番梳整,它们果然比起以前漂亮、精神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