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起稿很有点历史了,整理电脑的时候找出来,发现竟然远在四年前已经写好第一章,之後却完全把它遗忘在电脑的角落里,再也没动过。
令人惊奇的,四年前所写的第一章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居然还满不错的,那么当初为何突然停笔?理由已经想不出来,就像生命中许多过去的事物,真正想回头追究的时候却都发现年代已经久远得「不可考」了。
初看这篇稿子虽然只有短短不到一万个字,但是却发现许久以前所拥有的热情,那种想不断说故事的热情。
没想到闲暇整理电脑却会有这种奇妙的发现。
原来很久以前太想说故事,於是许多故事都只说了短短的篇幅,还来不及堆砌成书,已经又跳到另一个故事里无可自拔,也许那就是我不断找到过去所写过的只字片语的理由吧!
这篇稿子当时虽然写了一小部份,但是却没有命名,重复看过多次之後才定下这个名字《烈焰霓裳》。
代表著一种冲动的热情,炙热追求理想的抱负。
正因为还有著这些特质,所以这个故事尘封了四年之後却还在「保鲜期」。
也许只要我们一直保持著自己心中的热忱、对感情的执著,那么我们也能久远地一直「持续保鲜」?
近来久久才出一本书,每个故事都经过仔细的斟酌调整,一整个星期写不出半个字也是很常有的事情。大概因为沈亚已经说过太多故事吧!
不过沈亚其实一直都没有消失哟,我一直都在这里,依然默默地当个说故事的人。
我的热情持续地燃烧著,只希望不会有烧成灰烬的一天罢了:)
谨以此书,献给每个在自己的天空中,炙热地绽放著光芒的人们!
第一章
「什么叫『波西米亚风格』?这个名词很熟悉,可是真正了解的人不多吧?告诉你们喔,很多人连东西的本质都不知道,就随口说什么这是波西米亚风格、那是『维多莉雅风格』,很讽刺吧?波西米亚风格简单地说,是一种玩世不恭的行为思想、是一种状似浪漫的叛变;波西米亚更是一种华丽表相死亡後的产品哟。」
女子轻笑著说著,手上把玩著合银色缀著水晶流苏的链子,灯光下链子如同一条波光潋滟的水流在她纤细的手上流动。
几名围观的路人兴致盎然地检视著她的产品,被她动人的说词给挑起了兴趣。现在摆路边摊可不容易,连这番道理也得能随口说出来。
「这些首饰都纯手工打造的,真正拥有波西米亚风格的浪漫,因为呢,做这些首饰的,跟以前波西米亚的艺术家一样,都是颓废穷困到不行、他们醒来的时候打造艺术品、饿了找食物喂饱自己、累了倒头就睡,生命中除了他们想像中的『艺术』之外,什么都没有。」
女子微微一笑,手上的小河流尽管颜色黯淡,却在她的挥弄下开始撒出一小片银光。
颓废艺术家用生命所做成的产品哦!
女孩们眼神不同了。小摊子上的每件物品都开始拥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多了不起的产品!而且每件只要区区一千元,用一千元就可以买到某个颓废艺术家的生命,多划算的交易!
「谢谢,有空再来,我们每星期都有新产品哟!有空别忘了过来看看,绝对能让你与众不同!」
女子笑意盎然,财源滚滚。
夜市熙攘的人群来来去去,各式各样的呼喝声此起彼落衬得夜市特别热闹。
在观光夜市的门口也摆了许多摊子,相对於夜市内的摊子,这里的地摊显得更要热闹一些,因为他们是非法的,所有地摊的机动性都强得很,随时准备打包走人。也因为机动性强,大部份都是年轻男女掌摊,吆喝起来精神许多!
其中生意最好的一摊是卖手工首饰的,货物不多,但看上去却有模有样,掌摊的女子有著清秀的脸蛋和大大的笑脸。她梳著简单的马尾巴,清秀小巧的脸上透著机伶,个头虽小,声音却十分高亢,喊起招呼清脆无比。
相较於其它地摊,这一摊生意特别好,行人走过总不免被她清脆的吆喝声吸引,女孩子们挽著男友的手臂一一走过来。
「一千块,谢谢!不能杀价了啦!这可是纯手工的真品,成本都要八百多块,我也要生活呢!帮个忙啦,要不然你买两个好不好?买两个打九折给你。」女子笑嘻嘻地包著皮包,简单拒绝了客人杀价。
好不容易一波人潮过去,她轻嘘口气在小凳子上坐下来;旁边卖衣服的少女踱了踱过来:「生意不错哦!我看你今天好像卖得很好。」
「普普通通啦。」她笑著喝了口水:「我又不是天天来,三天捕鱼两天晒网,生意再好也有限。」
「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你何必还要出来做生意?我看你那个男朋友好像很有钱嘛!」
「有钱?」她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有钱也是他的,又不是我的……」
少女笑嘻嘻地拍拍她的肩:「等结婚之後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反正他的就是你的嘛!」
「说得容易……」
「当然容易啦!你看!」少女指著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这不是来了吗?他已经在那里等了你十几分钟啦,你连看也不看人家一眼,未免太无情喽!」
她诧异地回头,少女指的车子她可没见到,倒看到一辆摩托车上载著两名警察过来。
她「哇地」一声跳起来:「贼头来啦!」
话声未落,整个夜市门口所有摊子简直像是军队一样,动作整齐画一地开始收拾摊子。
她的动作最快,黑色摆地摊专用的箱子刷地盖上,所有货物整整齐齐隐藏在黑箱子里随手往肩上一扛,拔腿便往巷弄里面钻,动作之快像是小老鼠一样灵活!
黑暗的小巷道细细长长地通往夜市的另一个方向,她冲进去之後已经知道今天晚上又没希望啦。这些警察不会那么容易罢休的,有时候他们一个晚上可以来好几次;一件银饰赚不了几百元,被开张罚单立刻血本无归。傻瓜都知道这算盘不能打!
跑了几步之後她有点懊恼地放慢了脚步。真不知道自己命里是冲犯了哪门子煞星?好不容易等到新货到,可以开张做生意,谁知道又遇上警察临检……唉!她最近真的背到家了!
背上的包袱有点重了,她走出小巷弄,在路边随便坐了下来,这才想到自己那张在百货公司考虑了一个多钟头才狠下心买下来的心爱小凳子居然忘了拿……哇!249元没了!
哇!心痛啊!现在回头去拿也来不及了,那么多人,那小凳子恐怕老早被人顺手拿走,哎哟!那凳子又轻又舒服,上面还有可爱的麻糬熊猫……
「唉!算了算了……」她无奈地搔搔头,居然觉得自己怀有某种壮士断腕的气魄——249元耶!心疼啊!摆地摊才知道什么叫「血汗钱」。
华夏啊华夏,你真是背到家了!看来真要去找问庙拜一拜,去去霉运……才想到霉运,那辆黑色的车子鬼一样的出现在眼前了。
她没好气地眯起眼睛,这人真是她的煞星!她的心跳有点加速,但是失去小凳子的心疼还是硬生生压过那加速的感觉。
车门开了,一身高级休闲服的俊挺男人走下车。瞧他的样子多好看!全身上下加起来怕下要好几万元才打理得出来!哪像她,连屋子里的家当全算进来也值不了几万元。
「这样很难看。」男人走到她面前,十分不赞同地蹙起眉。「女孩子坐在这里抽菸?你家人看到会昏过去,更何况之前是你叫我戒菸,怎么我戒了,反而你自己抽起菸来了?」
「那你不要看啊!」她火大地用力抽了一口菸,翻著白眼瞪他:「你又来做什么?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
男人挑挑眉,那表情像是问:有这么一回事吗?
她气炸了!忘了?他居然忘了?
猛跳起来,可惜连身高也矮人家好大一截,蹬著乔登鞋还是只到人家下巴,气得她哇啦哇啦大叫:「你去死好了!简直像根木头!我看到你就觉得讨厌!滚离我远一点!」
男人没打算理会她的无理取闹,只是用一种很容忍的表情看著她问:「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我自己有车!」背著大大的包袱,她赌气迈开大步。所有的委屈、窃喜全涌上心头,又想哭又想笑的,这才了解原来这就叫做「哭笑不得」。
男人跟上来,简单地提起包袱,一句话也不说地跟在她身边陪著她走。
这木头似的男人不懂得体贴、不懂得温柔,只是像个无敌铁金刚——打不死,不懂得被拒绝、也不懂得如何撤退。
走著走著,她突然觉得好气馁……
看看身边的他,二十个条件里面有十八条不合格,偏偏却遇上了他!
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走到破烂车子边,掏出钥匙,可是那该死的车子却选在这时候跟她作对!车门死都不肯被打开!
「开啊!你开啊你!」愈是打不开,她愈是生气;愈生气,泪水就愈不听话。到後来她哭著猛踹车子一腿:「该死的!你开啊你!」
他突然轻轻拉住她的手,无声地靠近她,熟悉而温暖的气息包围住她……
她再也忍不住地靠在他胸前放声大哭!不管周围多少人来人往、不管周围多少奇异眼光。
只是,哭什么呢?
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反正就是累了!反正就是想哭……其它的?管它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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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喜欢他呢?想来想去,好像已经想了千百遍,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夜凉如水,老冷气嗡嗡作响,已经沙哑的床头音响正唱著不知名的老情歌。
坐在床畔,像个傻瓜一样呆呆地看著男人睡得香甜的面孔——好吃好睡,标准的蠢男人一个。
他的外套放在椅背上,皮夹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出来,捡起皮夹,映入眼帘的是他印得十分精美的名片。
东升纺织
执行总裁 靳刚
细长雪白的名片,有如织丝一般美丽的雪白花纹上印著漆黑俊朗的文字;这名片她很熟悉,因为是她设计的。
当了五年的设计,到现在还是下上不下,卡在中间当个不成器的小设计;最了不起的丰功伟业不过是替这位老大做一张名片,想想真是教人气短。
会认识他,是因为看到他的名片时,她十分不以为然地皱起鼻子哼道:「这名片谁做的?怎么不拖出去砍头?」
靳刚先生淡淡回答:「已经砍了,所以没人帮我做名片。你……能做吗?」
拖长了语音,带著一点点怀疑跟挑衅的语气,她立刻上钩。这就是她殷华夏——笨到这样容易上钩,笨到这样容易恋爱……失恋,当然更容易了。记不清有多少男人叹口气说:华夏,你真适合当朋友,当情人也很好,就是不适合当老婆。
她可以在人前笑著说:谁想当人家老婆呢?没几年已经黄脸婆一个,啊!我还没玩够呢!
只是,转过身,眼里不免有咸咸的泪水,酸酸涩涩,没有半点甜蜜感觉。
遗忘,当然很容易;只是,一次又一次,想想真是觉得累啊!只好牢牢记取教训,告诉自己,想要一个家,就得努力当个「合适」的人选。又是几年过去,居然连自己也忘记自己原来的模样,於是又慌慌忙忙,努力想做回自己,只是这次已经不再那么容易。岁月易逝,哪来那么多的气力去回想当初自己手脚究竟摆放在什么地方?走路时左脚先,还是右脚先?
「又在胡思乱想了?」
一回头,靳刚那双漂亮深邃的眸子正默默瞧著她,她连忙别开眼,不让他看到其中的几许落寞。「没什么,只是发呆而已。」
靳刚强而有力的双臂轻易揽住她纤细的双肩,温暖的气息再度充盈她的每一个毛细孔。她好像可以听到自己的身上所有的细胞都在喊:靠近他……靠近他!
最迷人的诱惑——也是最容易摧残心智的考验。
「我後天要到英国上课了,你搬去我那里住好吗?天气这么冷,我不放心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是的,她租来的小房子多么脆弱,921地震之後早已被归成「危楼」,她的确不应该继续住在这个地方,只是还能去哪里找这样的房价?一个月五千元的套房,还包水电,虽然摇摇欲坠,但也为她挡风遮雨过了好长一个三年。
「或者,你跟我到英国去。」
华夏抬起头,看住靳刚的眼睛。这个男人很坚决,他只给她两个选择,而那都不是「不」。
很多时候,真的有很多时候都好渴望投入他的怀抱,什么都不想,就这样当只可爱依人的小鸟;刷他的卡、花他的钱、住在他漂亮的大楼公寓里面。
问过自己千百次,这样有什么不好呢?多少女人求之不得的际遇到了她身上,怎么变得这样扭曲艰苦?只是她就是不要——她不要对不起自己,她要自由……她要完成自己的梦想。
看著她的眼神,靳刚深深叹口气:「连这件事也要争执?我只不过希望你过得好一点,少让我担心一点,这也伤害你的自尊?」
她立刻微微抬起头,骄傲的下巴仰成一种不肯屈服的角度。「这无关自尊。」
这冥顽不灵的女人!靳刚气得真想一把抓过她,狠狠地摇她个够!
他感到气忿、挫折!他这百炼钢到了她手上不是练成绕指柔,只怕要练成一摊烈火熊熊的熔岩水!
肚子里的百转千折全化成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
靳刚咬牙切齿地起身,动作迅速地穿上自己的衣服。「你自己考虑看看,要就搬去,要就跟我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殷华夏「刷」地起身:「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没有别的选择?我是个人!又不是一件东西!你说怎么做,我就要怎么做吗?」
「随便你怎么想!你要不搬去也可以,你可以收拾东西跟我上飞机,那是英国,博物馆多得是,你可以看上三年也看不完。」
「如果我不呢?」
靳刚走到门口,手握在冰冷的门把上。听著她挑衅的声音,他突然觉得泄气……
为了什么呢?爱一个人爱得这样累!他没有情敌,他唯一的敌人竟然就是他的爱人!
一句话也没说,他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追出来,那不是殷华夏的作风。如果有一天,他提出分手,他想她也只会挑挑眉,然後笑笑说「好啊,祝你幸福」。
多么骄傲的女人!但也是这样的骄傲,让他第一眼便爱上她;也就是这样的骄傲,让她犹如刺猬,让他举步维艰、让他牵肠挂肚。
下了楼,站在那五层楼建筑前,他抬起头,看著顶楼上那小小的、淡黄色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