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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档情人 page 1 作者:诺拉·罗伯兹

  楔子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至于何以会这样,他无需听到什么解释,也无需人们告诉他并非人人都有他所拥有的天赋。

  他可以遥视。

  他所看到的东西并非总带给他欢乐,但却总是对他极具吸引力。即便在他还是个小孩子时,在他两条腿还站不稳时,他就接受了这一事实,就像他接受每天早晨的日出一样——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曾经有多少次,他母亲蹲在地板上,脸对脸地注视着他的眼,想从中看到些什么。带着深厚的爱意,母亲希望他能永远接受这份上天的恩赐,希望他永远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尽管她清楚地知道有一利必有一害。

  你是谁?你将成为怎样一个人?母亲脑子里想些什么,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就像母亲亲口说出了一样。

  这些问题他也回答不了。在那个时候,他已经懂得了了解自己远比了解他人难得多。

  他一天天长大,他的天赋并没妨碍他与他的两个表妹追打嬉戏,尽管他常常努力想要超越其天赋的极限,但这丝毫也不妨碍他在某个夏日午后津津有味地吃上一个蛋卷冰淇淋,不妨碍他在某个周六上午看着卡通片开心大笑。他是个活泼可爱的男孩,淘气顽皮一如别的孩子。

  他头脑机敏,有时让人琢磨不透。他脸蛋儿非常漂亮,有一双令人迷醉的蓝灰色眼睛,一张带着笑意的小嘴儿。

  岁月流转,他由一个孩子长成了大人——膝盖被磕破过,骨头被摔折过,与父母大大小小的争吵也有过,面对漂亮女孩的微笑也曾怦然心动过。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他长大成人,离开了父母,去寻找自己的天地。 他的天赋始终伴随着他。 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非常舒适。 他接受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以往也总是这样——他与常人有所不同。

  第一章

  她梦见了一个也正梦着她的男子,但那男子并不在睡觉。她看到他站在一个非常宽大但黑暗无光的窗前,两臂很自然地垂在两侧。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全然不似在梦中。但他的脸却紧绷着,一副沉思的样子。他的眼睛……是那样深邃,目光是那样冷酷。灰色的,她想,睡梦中她翻了一下身。但又并不全是灰色,也有些许蓝色。他眼睛的颜色先是让她想到了从高崖上劈下的岩石,接下来又让她想到了一泓柔柔静静的湖水。

  奇怪!真是奇怪!她明明知道他一脸的严肃,但就是看不到他的脸,看到的只是那双眼睛,那双摄人心魄、让人意乱情迷的眼睛。

  她知道他在想着她,还不仅仅只是想着她,而是不知怎的知道她的心思。她仿佛走到了窗子对面,站在那儿,透过玻璃窗扭头看着他。不知怎的,她相信,只要她把手伸向玻璃窗,她的手就会径直穿过玻璃将他的手拉住。

  如果她愿意那样做的话。

  而实际上,她腿脚一阵乱蹬,弄乱了床单,在睡梦中喃喃地说着些什么。即便是在梦里,梅尔,萨瑟兰也不喜欢做事不合逻辑。生活自有其规则,最基本的规则。她坚信,如果你遵从这些规则,你就会生活得更好。

  因此,梅尔没有将手伸向玻璃窗,也没有伸向那个男子。她用力翻了个身,把枕头也碰到了地上,努力要把这个梦赶走。

  梦境淡去,她既感到轻松了许多,又有些怅然若失。她又沉沉睡去,无梦相扰。

  几个小时后,她模模糊糊地感到黑夜已经过去,在床头那只蹩脚闹钟的丁丁当当的响声中一下醒来,伸手“啪”的一声就关掉了闹钟。不用担心梅尔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大脑也像她的身体一样,全在她的掌控之中。

  她坐了起来,手指梳拢一下蓬乱的金黄色头发,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她的眼睛很亮,如青苔般碧绿,是父亲遗传给她的,但她不记得父亲。梅尔的眼睛只模糊了几秒钟,就盯在了被她蹬乱的床单上。

  睡得真不安稳,她想,把缠在腿上的床单抖落开来。也不奇怪。总不能指望自己睡觉还像一个次日醒来无事可做的婴儿那样安稳。她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抓起地上的一条运动短裤穿在身上,上身是她睡觉时未脱的一件T恤衫。五分钟过后,梅尔已像往常那样走进了清晨柔和的轻风里,开始她每天三英里的慢跑。

  梅尔出门时,吻了一下拢在一起的几个指尖,用指尖在门上轻敲几下。这是她的地方,她自己的地方。虽然她在这里已经居住四年,她仍然怀有刚得到它时的那种喜悦。

  她住的地方并不大,她一边伸展四肢一边想。只是一个小小的墙上涂着灰泥的房子,夹在一个自动洗衣店和一个营生惨淡的会计事务所中间。但这并没什么,因为她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梅尔并不理睬从一个过路轿车上传来的呼哨,车上那个司机咧嘴笑着,用垂涎的目光打量她修长且肌肉结实的双腿。她的晨练并不是要展现她的美,而是因为有规律的晨练能使她的大脑和身体更听从指挥。一个允许自己变得懒惰的私人侦探,要么会陷入麻烦,要么会失业。这两者梅尔都不想要。

  她跑步的速度先是很慢,饶有兴致地听着脚踏在人行道上的声音,欣赏着东方天际一抹珍珠色的亮光。现在是八月。梅尔心想,如果是在洛杉矶,那一定是酷热难当。但在这里,在蒙特雷,却是四季如春,无论在哪个季节,空气总是像玫瑰花蕾一般清新怡人。

  这个时辰路上还没有什么车辆。在她跑步的市中心地区,也难得遇到其他跑步的人。如果是在某一个海滨,那情形就会大不一样。不过,梅尔倒是喜欢独自跑步。

  她开始感到身体有点暖和了,一层细细的汗珠在她健康的肌肤上闪闪发亮。她稍微加快步伐,调整到她通常跑步的节奏,这种节奏对她来讲,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第一个英里,她什么也不想,只是用两只眼睛观察着。一辆减音器有毛病的轿车轰鸣着驶过,在一个停车信号前只是象征性地停了一下。一辆1982年的普利茅斯轿车,深蓝色——梅尔的大脑又习惯性地记下了这辆车的一系列特征——司机座位旁的车门有凹痕,加利福尼亚牌照,车号2289。

  有个人在公园草地上脸朝上躺在那儿,等到梅尔停下脚步,那人才坐起来,伸个懒腰,打开了一个手提收音机。

  她断定那人是个搭他人汽车旅行的大学生,就在她再次起跑时还记下了他背包的特征:蓝色,盖上有面美国国旗……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他的……想一下这首曲子的名字!收音机里的音乐在她身后渐渐弱去。是斯宾格斯廷的“原谅我”。

  还不错。梅尔想着,嘴角现出一丝微笑。

  在一个转弯处,她嗅到了烤面包的香味,撩人胃口的香味。再过一会儿,她又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树木在清晨的微风中轻摇着,如果她凝神去嗅,全神贯注,她甚至能嗅到大海的气息。

  她感到身强力壮、头脑清醒。四下里只她一个人,这种感觉真好!真的十分惬意!她很熟悉这些街道,想到自己属于这里、能够在这里生活,心情很是舒畅。她再不用跟着她母亲破旧的客货两用汽车,由着母亲的兴致在半夜里奔波了。

  该走了,玛丽·爱伦。该出发了。我想我们应该再向北走一段路。

  母亲说走她们就得走,她和她亲爱的母亲。母亲比她更像一个孩子,她总是挤靠在她身旁,坐在前排那已经开裂、用胶带粘着的座位上。车灯划破道路,将她们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

  她们总是不停地换地方,永远都不属于任何地方,任何团体,永远都只是那无限延伸的道路的一部分。母亲经常是按她的说法行事——“脚底发痒”,脚底一痒,她就要到另一个地方去。

  不知怎的,她总感觉好像她们不是要到某个地方去,而是在逃跑。

  不过,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爱丽丝·萨瑟兰有了她自己的温暖舒适的活动旅行住宅,虽然这又要梅尔用两年多的时间来付清这笔债务,但爱丽丝却感到无比幸福,愉快地从一个州走到另一个州,体验着不停历险的乐趣。

  至于梅尔,她终于可以歇歇脚了。不错,在洛杉矶她并不成功,但她已经尝到了那种扎下根的滋味。她在洛杉矶警署呆了两年,虽然诸事不顺,但却学到了不少东西。这两年让她认识到执法正是她所喜欢的工作,即便是她不愿意填写违章停车罚款单,不愿意填写各种表格。

  她离开洛杉矶北上,在此开设了萨瑟兰事务调查所。她还是要填写各种表格,经常是站在货车旁边填写,但这些表格都是她自己的。

  她已经跑了一半的路,该往回返了。像往常一样,一想到她身体强健动作自如,一种自我满足感就油然而生。她先前并不是这样。当她还是个孩子时,她长得太高太瘦,胳膊肘和膝盖凸起老高,真可谓瘦骨伶仃。要想使身体强健,并非一日之功,直到她二十八岁的今天,她才有了这身强健的体魄。是的,梅尔从未因自己发育的不丰满而懊丧过,苗条健美使她工作起来更为高效。她两条长长的像小马驹一般的腿,以前曾经被人戏称为“麻杆儿”、“细条”,现在却像运动员一样结实有力——她自己也承认——值得多看一眼。

  就在这时,她听到了孩子的哭声。烦躁不安的哭叫声来自她身边一座公寓的一个敞开的窗口。梅尔原本因跑步而来的高昂情绪,一下子跌落下来。

  孩子,萝丝的孩子。长着一副胖胖的小脸惹人喜爱的大卫。

  梅尔继续跑着,养成的习惯要改变都困难,但她的大脑却被一个个形象所占据。

  萝丝,有点愚笨的萝丝,性情善良,一头卷曲的红发,嘴角总是挂着微笑。虽然梅尔生性缄默,但却很难拒绝萝丝的友谊。

  离梅尔的事务调查所两个街区,有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馆,萝丝就在那里当服务员。对着一盘意大利空心面或是一杯浓咖啡,梅尔和萝丝常常随便聊上几句,多数情形是萝丝说,梅尔听。

  梅尔记起来,她曾十分羡慕萝丝收拾盘子的那股麻利劲儿,即便她怀孕后期工作服鼓起老高时,动作仍然十分麻利。梅尔又想到萝丝曾说起她和她丈夫斯坦是多么幸福,因为他们的第一个小宝贝就要出生了。

  梅尔应邀参加了为萝丝举办的送喜礼聚会,尽管她去之前想着自己在这样一个聚会上一定会十分局促不安,但听着大家对一件件小衣服和动物玩具啧啧称赞,她也觉得挺有意思的。此外,她对斯坦也颇有好感,斯坦长着一双稍带羞怯的眼睛,笑意总是半天才爬上脸。

  大卫出生后,也就是八个月之前,梅尔到医院去看望他。她端详着一个个熟睡的婴儿,看着一个个在四周有围栏的童床上哇哇哭叫或腿脚乱蹬的婴儿,开始懂得了为什么人们又是祈祷、又是挣扎,不顾一切地去生育孩子。

  这些孩子是完美的,完美无瑕,天真可爱。

  当她离开医院时,她一方面很为萝丝和斯坦高兴,另一方面也产生一丝从未有过的孤独。

  梅尔时常带些小玩具到萝丝家里去看大卫,这已成了她的一种习惯。借口——当然纯粹是借口——和大卫玩一会儿。她事实上已经爱上了这个孩子,因此,当她为孩子长出了第一颗牙而大呼小叫时,或是当她为孩子会爬而惊讶不已时,她一点也不觉得冒傻气。

  接下来她便想到两个月前的事。萝丝在电话里的声音尖锐刺耳,发疯一般,且语无伦次。

  “他不见了!他不见了!他不见了!”

  梅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萝丝家里。警察已经到了。萝丝和斯坦蜷曲在沙发上,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两个落难者,六神无主,失魂落魄。俩人都在痛哭。

  大卫不见了。在萝丝家后门外有一片草地,草地上放着供婴儿在里面爬玩的婴儿围栏,围栏里铺着一小块地毯,大卫在上面小睡时被人偷走了。

  两个月过去了,婴儿围栏里仍是空空如也。

  梅尔穷毕生所学,尽自己一切所能,凭自己所有的经验和直觉,却仍未能找回大卫。

  事到如今,萝丝想尝试一下别的办法。这办法听起来十分荒唐,要不是看到萝丝一向温柔的目光中透出的那股坚定不毅的亮光,梅尔早就大笑不已了。萝丝不在乎斯坦怎么说,也不在乎梅尔说些什么,只要能把大卫找回,她什么都愿意试一下。

  即便是去找巫师帮助,萝丝也愿意一试。

  当她坐着梅尔的MG牌破车沿着海岸公路朝大苏尔山庄疾驶时,梅尔想抓住最后一次机会说服萝丝不要这样做。

  “萝丝……”

  “你不可能说服我的。”尽管萝丝的声音不高,但却坚如钢铁,这也只是她近两个月才有的变化。“斯坦已经试过了。”

  “那是因为我们俩都关心你。我们不想看到你再次受挫。”

  萝丝今年只有二十三岁,但她却感到自己苍老得如公路旁的大海。像大海一样苍老,像山崖上凸出的岩石一样坚硬。“受挫?现在已没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受挫。我知道你关心我,梅尔,我也知道今天让你跑这一趟太麻烦你了……”

  “不是——”

  “是的。”萝丝先前活泼明亮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哀伤的阴影,隐藏着无限的恐惧。“我知道你认为我在胡说,甚至对你是一种侮辱,因为你一直都在竭尽全力寻找大卫。但我必须试一下。任何可以一试的我都要试试。”

  梅尔沉默了一阵子,因为萝丝的话让她有些无地自容:她是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侦探,她的职业就是侦探,而现在她们却要去找什么巫师。

  但梅尔毕竟不是丢了孩子的母亲。

  “我们会找到大卫的,萝丝。”梅尔把手从嘎吱作响的变速杆上移开,紧紧握住萝丝冰凉的手指。“我发誓。”

  萝丝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又将目光转向让人头晕目眩的悬崖。如果他们不能找到大卫,她只需从这山崖上跨出一步,从此了却此生。

  他知道她们来了。这与超自然力毫无关系。是他亲自接听的电话,电话里是一个女人颤抖的乞求的声音。他还在为此事诅咒着自己。他的电话号码不是不在电话号码簿上吗?全都怪他有一部电话,谁都可以花点力气找到他的号码,打电话让他接。但他已经接了那个电话,因为他感到不得不接,他知道他一定得接。于是乎,他知道她们来了,而且下定决心要拒绝她们的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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