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很美,还是很让他感到赏心悦目。
他静静坐在床边,伸手轻撩开覆住她容貌的秀发,不意被她的发香吸引,忍不住挽到鼻前轻嗅。
「嗯……」她翻了个身,由侧睡转成正面睡姿,身上的薄被滑到腰侧,浴袍半敞,致使酥胸半露,甚至依稀可以看到左边半朵粉红色的蓓蕾……非常诱人,非常非常的诱人!就算是柳下惠在此,怕也是等不到满月就「嗷呜——」的变身了!
就算这里是管理绝佳的俱乐部,她也不该这么放松吧?居然敢在穿得这么清凉的情况下放心沉睡?!若是有个万一的话,怎么办?用她的辣巴掌应付吗?
十天前的那一巴掌真够呛的了。他拉过她的右掌细看,白里透红的青葱玉手,美得像是上好白玉雕出的精品。
她的巴掌留在他脸上一天,想必也红了她的手掌好些天吧?
眼光从纤秀的手指往上看去,巡礼般的细细品尝她无瑕的美丽……
从掌心泛出的麻痒感,以及自下腹传来的灼热,让他毫不惊讶的发觉自己沉睡已久的欲望已然轻易被唤起。
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样迫切的需要了。
面对纯真到像个孩子的微莲,他,一点欲望也产生不了,甚至无意对她做那方面的试探。就算亲吻,也只是轻碰过她脸颊,就不再做其它尝试。他忙,他觉得她太小,他觉得可以再等等,他觉得她亲起来并不若预期中的甜美,然後也就对她的唇没有进一步的觊觎,於是,他……再没想过与微莲亲密的可能性。就算真的认为自己以後可能会娶她为妻,那理应会对亲密爱侣产生的欲望,仍是不曾燃起过。
直到现在看著曼侬,真切的清楚到自己高扬的欲意,他才愿意正视这个问题——他仍然很想要她,可是他从来不想抱微莲!
婚姻这东西的成立,或许不需要「爱」,可是「欲望」却不可或缺。
他对微莲没有欲望,他……应该是搞错一些事了吧?这真是不可思议,这些年来,他几乎算是从不犯错的。
在公事上,除了甫进商场的前两年发生很多决策上的失误,并从失误里找到改进方法那段摸索期外,他将自己磨练出更精准的眼光,用完美来苛求自己,这样强大的压力,造就出现在这样的他——一个被商界大老一致评定为「後生可畏」的企业接班人。
他一天有十八小时花在公事上,而脑袋里想公事的时间却是二十四个小时从不间断。没错,他是个工作狂,他把工作当作娱乐、兴趣、与难以抗拒的挑战!这样的他,以完美自许,对私人事务轻忽,当然也不甚经心,容易厌倦。
微莲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子,她天真善良,而且还很无厘头,行为举止都令他大开眼界,简直像外太空来的人。他对婚姻并没有太多的期许,只要一个不会太让他感到乏味、而他会想去关怀的女人就好。
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他现在才能真切去正视——欲望。
他非常想要曼侬!当她这么美丽的躺在床上时,居然比公事更吸引他!
是的,她是平庸的千金小姐,可是她很美……
可说她平庸,却又不尽然。分手之後,当她不再那么小心刻意的逢迎他、讨好他,不再装作很懂的拉著他讨论何谓「认购权证」、「结构型商品」而又讲得漏洞百出、七零八落、惨不忍睹时,她比较迷人。
说来有趣,他居然是在分手後才有机会见识到她真正的模样。
这个女人哪……如果一开始就是真性情面对他,会怎样呢?
手机铃声蓦然从寂静里爆出,他很快的接听,是司机打上来的,他已经到了。不过范姜颐没有想便指示道:「你回去吧,明天早上七点过来接我。」说完,收线,床上的人儿依然不受打扰的沉沉睡著。
这么好眠?他以食指轻轻划过她优美的眉线,一路往下,最後停顿在红嫩的樱唇上,那唇微勾,像是带著笑意。想必,是完全走出失恋的不愉快了吧?
忘掉他,就是忘掉不愉快,是吧?她已经忘了他吗?
这么轻易?
不自禁地俯下头,吻去那笑,留下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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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蒙蒙的……
杏眼微张,看到窗外一片灰沉色调。是黄昏之後,还是清晨将来?
她睡得好沉……
「嗯……」打喉咙里娇吟出声,感到通体舒畅得不得了。就要伸个懒腰来动一动睡酥到快要化掉的四肢,不意才伸展到一半,便遇到阻碍……左手边有个温热的……东西!有东西!怎会?
她惊跳起来,差点尖叫出声,是谁?!
床面突来的震动,扰醒了另一个熟睡的人——
「早。」范姜颐张著惺忪的睡眼微笑说著。
「你!你怎会在这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坐起来,惹得她倒抽一口凉气!
他!他他他!居然居然居然只穿著内裤就睡在她身边!
「真巧,不是?」他伸手拨开垂在额前的发,但没上发油定型的头发仍是由他指缝间又滑落下来,使他看来年轻稚气,没有平日的冷峻威严。
她瞪他,发现自己居然为他性感的动作与赤裸的上身怦然心动时,心火同时也狂烧了起来。她恨恨的甩开缠著她身子的丝被,转身就要下床,但——
他一把抓回了她!
「不来个早安吻吗?」他刚睡醒的声音低沉得直震人人心底深处。
「你凭什么?」她瞪他,就算挣不开他的抓握,也不愿示弱。
「凭我昨日守护了你一晚上。」
「守护?!」她冷嗤。
「你一个人衣衫不整、毫无防备的睡在这里,我守著,让你免於被恶狼啃个一乾二净。」
「我哪有衣衫不——啊!」她的反驳声突然转为尖叫,因为他、他、他那双该死的大掌竟然滑入了她不知何时敞开的衣襟里,一手牢牢勾著她腰,一手……天哪!一手竟敢覆在她胸前的浑圆上!
这该死的登徒子!
但她没有办法对此发出任何抗议嘶吼,他的唇,同时也牢牢的侵略了她的,让她一个字也叫不出来,脑袋更是在轰然巨响之後,一片空白!不能思、无法想,一切的一切……都揉成模模糊糊的淡影。
她全身发著高热,她的呼吸里都是他的味道,她张眼看到的是他温柔又狂野的侵略,她闭眼感受到的是他无所不在的触抚与疾雨般的吻……
他唤著她,让她甚至是耳里,也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曼侬……曼侬……曼侬……」
一声一声又一声地,将她给化了,融了……
坠落於眩目而高热的……地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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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司机七点就到了,打电话上来通报过後,安静地在下面等待差遗。
她坐在沙发上,一身清爽——她很羞愧的不愿再去想起,这是连洗了两次澡的结果。
两次!天呀!两次!
她怎么可以由著他这么放肆的予取予求?!他前所未有的狂放更是害得她染了一身红痕,不知道要多久才会消呢!
他从来就不是放纵的人,也不该对已分手的她有这样的招惹,他不是这么没品的男人不是吗?可是,他做了,无比狂放,为所欲为的。
她无法不去唾弃自己的不坚定,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没有极力反抗,这样一个伤透她心的男人,她怎么还能接受他的近身?不是该排斥他才对吗?把他当恶鬼臭虫般的排示才是呀!
她没有,她没有,她没有……老天!
他不爱她却又诱她上床,这算什么?是认为她是个方便的床伴吗?
她没有用力拒绝,他便看做欲迎还拒了是吗?
他是这么看待的吗?
哦……不!
老天!她怎么会自甘堕落到这个地步?!
被抛弃已经很惨了,居然还被看成随便就能上床的女人……
她无法忍受这个!她再也待不下去!
抓起皮包就要走人,原本想等他洗完澡出来与他谈谈的,可是现在她不了,不想谈了,她只想去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好一个凑巧,当她握到门把时浴室的门同时也打开了——
「曼侬?」他叫著。
而她,顿了下,接著——门大开,拔足狂奔!
第六章
找她,突然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
范姜颐放下话筒,虽然不愿这么想,可是永远打不通的电话就是一个铁证——他成了曼侬的拒绝往来户。
一个月前,他的两支私人电话号码与办公室专线还分占她手机快速键的1至3号,其他亲人的电话号码只能乖乖在他身後排著队,那时,他是她生活的唯一重心。可现在,不管他打哪一个号码找她,永远在打不通的状态下。
她的旧手机被他拾著了——就是她上回在商宴丢失的那一支。当然丢失一、两支手机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困扰,再去申办下就有了。不过,将手机还她是他再见她的藉口,不管她需不需要他这样的「好心」,他是见定她了。
打探到她所有的电话号码很容易,不过要她接听他的来电就很是困难了。看来分手後,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完全抛出生命之外,一点也没想过他或许有一天会回头找她。她很想嫁他的不是吗?为什么不帮自己留一点机会呢?还是「想嫁他」与「不想嫁他」对她来说都是很简单就可以改变的主意?
望著办公桌上的电话,很确定自己那曾经重要到占据她手机快速键前三码的电话号码,如今行情都由红翻黑,被设为拒绝接听了。
这么有个性?这么拿得起、放得下?
想到两日前她拔足狂奔而去的行为,简直让他傻眼兼大开眼界。这种落荒而逃的动作,实在不适合由一个向来行止优雅的千金小姐来演出。
也许他并不曾真正了解过她吧!从来看到的都是她刻意表现给他看的一面,她的爱娇、顺从、温柔……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要迎合他、讨好他而精心设计出来的。她的所作所为都跟他交往过的其他女人没两样,一副等著被皇帝钦点为皇后的模样,从来没有特别过。
这些女人,无论美丑,不管出身高低,她们对他强烈散发著一致的暗示——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我可以当你的好太太、好情人,宜室宜家,我以你为天,我是上天造来当你妻子的女人,你是光,我是影,我是你背後无声的支持者,我誓死追随你,我可以让你无後顾之忧,我爱你!
他,要一个为他打造的配件做什么?她们自许为配件,但他可不需要妻子也物化为一个配件。他有袖扣、有皮带、有手表钢笔这一类实用的东西每天傍身就够了。
他从不特别需要配件,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很难教他放在心上。如果一个人本身无法发光发热,也不知道如何光彩自己,只会往别人身上企求沾光,那又怎么要求别人看重他多一些?
所以他弃曼侬而选微莲。曼侬美则美矣,但无趣;而微莲天真率直而有趣。微莲有一大堆生活上的坏习性,可是她活得很自我,很个性。遇到了微莲那时,正是他对曼侬的平板无趣感到索然,连带对她最大的优点——美丽,也打起折扣之际。
当然不能说分手的决定是对的,事实上,他必须承认几乎不曾犯错的他,可能已经犯一个错了。就算这只是私人事务上的错,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不然此刻他心里不会有这样隐隐的懊恼。
曼侬不是如他所认定的那么无趣平庸,而对微莲的感觉也不是他所误以为的爱情。
爱隋,除了关怀,除了萦心,除了思念,还会有难以克制的情欲。
而情欲,从来没有在面对微莲时产生过,倒是在见到曼侬时,情难自己!
真是糟糕,他想见她。
可是她已经把他当成一件不堪回首的回忆去处理掉了。
他必须承认自己并不擅长追求。在他的经验里,「追求」这两字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对某位觉得不错的女性笑一笑、有礼问候几句话,隔日再送上一束花,订下约会,然後,完成。
比谈一件公事还简单,而且非常的不具挑战性。
而这种简单的公式,只适用於对他有好感的女性,他是知道的。而曼侬,曾经也是在这样简单的公式里,被他追求到的女性之一。
他这么忙,实在不适合太花心思在女人身上;一直以来,他很能贯彻这一点,做得非常好。而身边女人听话到让他觉得无聊,更加教他把生活重心放在公事上,直到无聊开始变成厌倦,他才会拨冗处理一下私事——解决已经乏味了的恋情。可是,这次是真的出了一点麻烦了,他想要曼侬,在分手之後,在他用了她之後。
怎会出这样的意外呢?他居然对一个曾经感到无味而分手的女子又兴扬起无可遏抑的想念?
想见她,很想见她,居然连在上班时都会突然想起她来——一如现在。放下公事,打著每一通可能找得著她的电话,然後为著被设为拒听来电而著恼。
为什么会想分手呢……
是谁的态度错了呢?是她不该太过做作?不该从不让他看到她的真性情?还是他不该太过不知足?不该搞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他当然可以就让这件事情这么过去了,乖乖的当曼侬记忆中那抹不堪,彼此再无交集的从此淡忘。但,他不愿意。
两日前意外的亲密,更加让他确定了一件事,他不愿意放开她!
他不知道不愿放开她的背後将代表著什么意思,但他很有兴趣去弄清楚。
可是她现在连他的电话也不肯接……
抿紧的薄唇蓦地上扬起一个弧度,从公事包里拿出她的手机。这支手机是四个月前他帮她办的,而她的开机密码居然从未更改过——1220,他的生日。
他开机,按键进入通讯录,找到快速键「1」,他没发现自己正在皱眉,专注的看著上头的标示——汪洋,唯一的爱。
唯一?这位小姐连他算在内,共谈过五次恋爱,面对她的第六任恋人居然好意思写上「唯一的爱」这样的字眼?那前五任算什么?错爱?假爱?
眉头不自禁皱得更紧,过於用力的按下拨号键。没错,他要打电话给汪洋,既然找不到曼侬,那么找那个叫汪洋的男人也是一样的道理,曼侬一向是紧黏在恋人身边的,找到汪洋,就形同找到曼侬,肯定的。
「喂?」不多久,电话那头传来斯文温和的声音。
「汪洋?」精光闪耀的眸子一敛,被长长的眼睫毛盖去大半,深不可测的,一如他淡得闻不出心绪的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