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的圣婴现象正在持续,台湾三年来最冷的寒流,夹带大量雨水而来。已经许久未穿厚重冬衣的人们,也赶紧翻箱倒柜找出保暖的冬衣,连带卖衣服的也眉开眼笑地把囤积了三年的库存销售一空。
这对母亲是经营精品服饰店的于欢而言也是值得喝采的,因为这道寒流不但使几批高山羊毛、纯羊毛、纯毛料的毛线衣和外套被抢购一空,就连进口的羽毛被、毛毯,也都供不应求,还追加了好几批新货。
于欢在店里帮忙完,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天空飘着微微细雨。不爱穿雨衣的她想碰碰运气,就加紧了油门,想在下大雨之前赶回家。
结果天不从人愿,过了几个红绿灯,雨丝就愈来愈粗,雨的力道也愈来愈猛,于欢已全身湿透,而且夜色加上雨帘,她几乎看不见前方的来车。
没办法了,就算有运动家般的强健体魄,于欢也撑不住了,只好停妥摩托车,躲入电话亭里。
狂风挟着大雨,于欢已躲在电话亭里一段时间了,雨势还是持续发飙。
于欢满身的湿,身上因湿透而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她拿起听筒打电话给母亲,想请她回家时顺道来载她。
“嘟、嘟、嘟……”电话一直占线中,于欢不耐烦地嘀咕:“这么晚了还能聊天,‘天寒地冻’也不管女儿的死活,真是一点爱心也没。”
正当于欢还要重拨时,电话亭外突然有人重重敲门,于欢跟他做了一个“稍等”的手势,转身在皮包里找她母亲于竹梅的行动电话号码。
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一天到晚在换号码。于欢心里着急,而亭外的敲门声更急促,她手忙脚乱地在包包里翻找,哪知这一急,反而碍了事,包包掉下地,里面的东西全掉了出来。
这时电话亭外的男子,再也顾不得礼貌,自个儿打开门进去。
两个陌生人,而且都淋成落汤鸡,就挤在无法转身的电话亭里。
于欢想也知道,他的遭遇跟自己一样,也是进来躲雨的。
两个人互相注视了一会,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小姐很抱歉,我真的是被雨淋太久了,才这么冒失闯进来。”徐杰尼带着歉意说。
“没关系,是我不好,我在里面太久了。”于欢稍微整理了皮包的东西后,又打了电话给她母亲,还好这次联络上了,她马上可以脱离与一个陌生男人身处电话亭里动弹不得的窘境。
“你是不是也要打电话?”
“是啊,可是外面雨下那么大,你怎么办?”
“我……”于欢为难。又不是要说什么国家机密,还怕她听到?
“这样好了,我们挤一下,你就假装没听见。”
于欢马上把脸贴近玻璃门,捂起耳朵不去听旁边的声音。
电话亭是如此地小,当杰尼挂上电话,一转身就触及于欢的身体。那突然的碰触,彼此隔着湿衣裳的短暂摩擦,像冰凉的冷空气里的一道电流,迅速地穿透两人的肌肤。
雨水滴答地沿着于欢的头发,慢慢滴落下来,顺着脸庞,落在已湿贴在她身上的紧身毛线衣,把她那玲珑的曲线隐隐显露出来。
杰尼和于欢是如此靠近,就算彼此故意背对着背看街景,他们的背部也偶尔会碰触摩擦。杰尼索性转过身正眼看着于欢,和她聊了起来。
眼前这位陌生男子,大约二十来岁。于欢近距离地望着他,他的体格说明了他是属于经常运动型。健壮、高俊的身子,让人觉得他具有保护女人、让女人有安全感的基本能力。
于欢有意无意搭着男人的话,一颗心却引领自己的视线去注意他。
因空间很小,杰尼用一只手潇洒地斜搭着电话,一只脚微微向后靠,不经意地,一股汗味和雨湿夹杂的体味,从他脱去湿透外衣的运动衫袖口流出。
他靠于欢如此近,泛湿的牛仔裤轻轻的碰触,让她有着极为短暂的昏眩。
杰尼似乎感觉到了眼前这位女子不安的情绪,他循着于欢的脸望去,天啊!那是一双如此令人着迷的眼睛!那两瞳荡漾着如同水波般澄澈的眼,加上仰着的脸泛着一阵阵桃红的光晕,是那样吸引人的一张脸蛋!
刹那间,他仿佛被迷惑了,他希望这场大雨永远不要停。
杰尼正想留下彼此的姓名时,于母到了,于欢话只说了一半就奔出门,上了她母亲的车。
杰尼开了门想叫住她,但她已跟着车消失在大雨中。他失望地望着淅沥的大雨,想记下于欢的容颜。
第一章
都市丛林的风吹进屋子,带着冬末的尾巴。已坐在梳妆台前老半天的于欢站起身来关上了窗,又坐回去继续发呆。
要不是她事先调整的闹钟准时在七点叫醒了她,唤回她已四处云游的魂,她也许还瞪大眼睛作着白日梦呢。
于欢无奈地伸了个大懒腰,才找出断成一小截的眉笔,准备在她那张晶莹剔透的脸蛋上加上几笔。眼睛已经够水汪汪了,鼻子也够挺,嘴巴虽然称不上樱桃小口,但搭上她的五官还满顺眼的,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眼上那两道看似没有又从中一断的疏眉了。
面相学上说,眉毛代表一个人的事业。眉毛太短表示做事有头无尾难以成功,眉毛太长又会有害夫妻宫。这对颇信命理的于欢而言,如何在脸上勾勒出两道不长不短,恰到好处的眉,可得费上一番工夫了。
七点半,于欢终于照着书完成了一道将眉笔由鼻尖量到眉尾刚好四十五度角的眉。她对着镜子又量又看,满意地再画第二道眉。
说来于欢还真怪她母亲于竹梅,她才大学毕业,也才失业“大半年”,就急着帮她找工作。如果帮得上忙还不打紧,偏偏高估了于欢的能力,竟要她去台湾数一数二的电脑公司面试,而且还自作主张地帮她约了面试时间,让她连拒绝的权利也没有,她只好细心化个开运妆,即使不被录用,也留给公司一个好印象。
八点整,大功告成,两道浓淡适中的弧形眉,让原本就很“水”的于欢,也自恋地看了自己好几眼。
在镜前蘑菇了那么久,再不快点可真要来不及了。她赶紧换上了她母亲特地为她准备的浅灰色套装。短短的裙子露出她那双匀称又修长的腿,她对着镜子拉拉裙子,真不知妈妈是怎么想的,竟然说她的这双腿是上天的杰作,不露出来给人瞧瞧就太暴殄天物了。
还好,穿上外套后,整体感觉还满“专业”的,不然她还真要怀疑她母亲要她去应征的工作性质了。
“天啊,这是什么鞋?”于欢打开鞋盒,看见一双黑色两寸高的尖头高跟鞋。
于欢一向不喜欢拘束的穿着。什么小洋装、窄裙、长裙、淑女衬衫,还有绣上小花、小草的衣服……都不会在她的衣柜出现。她的衣柜里就只有帅气的T恤、牛仔套装、休闲服,以及几件宽大的吊带裙。
至于鞋子,除了皮制的帆船鞋外,就是布鞋、球鞋,不然只有看得见脚丫的运动凉鞋了。
所以要她穿那种尖头的高跟鞋,别说走路,就要她站稳,恐怕都有问题。
于欢扁扁嘴、看看表,实在非走不可了,她只好很不情愿地穿上高跟鞋,很不自在地下了楼。
要戴安全帽前,于欢再看看后照镜中的自己,画过眉的鹅蛋脸,轮廓分明的五官,长得还算不赖;还有她那一头从未烫过,不怕戴了安全帽会变形的黑发,让她一扫出门前看到那双高跟鞋的不悦,反而轻松地哼起歌来。
她拿着母亲给她的住址纸条,骑上了粉红色机车,带着一颗愉快的心情,往“极太电脑软体公司”出发。
停了一个红灯,于欢才发现时间已所剩不多,绿灯一亮,她就加紧了油门,准备发挥她横冲直撞的天赋异能。
以她目前时速八十的速度而言,她估计应该可以提早五分钟到达公司。
就在她得意地再让时连指针多了五时,突然,从巷口冲出了一只白色小狗,她虽然反应够快,也确定在五公尺前就看见了它,但她穿的窄裙太合身,双脚只能别扭地微张顶住地面,她的眼够明、手够快,但仍是煞不住那部加快油门的小车……
小狗、电线杆、马路上的车子……于欢来不及思考了,大叫:“小狗让路——”
可爱的小车在狗狗前转了一下,接着“砰”一声,于欢选择了电线杆撞上。
“哇!痛死了!”于欢痛得大叫,那只闯祸的小狗竟还大摇大摆地走开。
她想站起来,但右脚却痛得使不上力。身旁的路人像怕惹事似地,只敢远远地望着她,没有人愿意来帮她。
还好,社会上还有人有那么点同情心,终于有一个男人走向了她。男人一走近,就把压在她脚上的摩托车移开,关心地问:“小姐,有没有受伤?”
他想先扶起于欢,但于欢却站不起来。
还好于欢出事的地方是在转角,不影响上班的车潮,不然警察可能已闻声而到了。
“小姐,你要不要紧?”身高大约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蹲下长脚问。
于欢刚在一瞬间被吓跑的魂跑了回来,她恢复意识,被触霉头的怨气,让她忘了要感谢人家,还大着火气说:“站都站不起来,你说要不要紧呢?”
今天一定是冲到她了,早知道会如此出师不利,又会遇上“车关”,早上也不用化什么开运妆,运开不成不打紧,还倒霉得这样出丑。
于欢在心里咒念,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很眼熟——
长得还不错嘛!眼睛像林瑞阳,鼻子挺得像罗志祥,嘴巴跟金城武一样,脸型方方的,唇色也满健康。念在长这么大还没跟她看得上眼的男人这么靠近,除了那次在大雨中电话亭的男人外,于欢的铁娘子泼辣度降低了许多。
男人也突然盯着于欢看,他们似乎有了共同的发现——
“你是——”
“你是——”
“电话亭中的那个人!”两个人像发现外星人一样大叫。
这下可好,两人就这么碰上了!
杰尼确定她就是她了!兴奋地用那双林瑞阳似地情人眼神凝望她。
于欢的心情也有点兴奋,她相信是缘分的牵引才让他们再一次见面。而且感觉是这么亲切,仿佛这次的相逢,会是长长久久的相处。
“先扶我起来行不行?你不觉得我们可以收门票了吗?”于欢看着身旁渐有路人驻足围观,小声地对杰尼使眼色,她已感受到杰尼的注视了。
还好杰尼的反应够快,也发现了有人围观,赶紧将两只长手搭在于欢的腋下,用力地拉起她。还好他有一身运动家的体格,臂膀因长期打网球,还满有劲的,一把就拉起体重不是很轻的于欢。
“喔!好痛。”于欢才跨出一步就感觉不对了,糟糕的是,她脚上的高跟鞋已断了鞋跟。
“我看是扭到脚踝了。”杰尼判断。“我看,先到我家休息一下,再看看要不要上医院。”
不等于欢回答,杰尼接着说:“我家就在前面,我抱你先回我家再说。”
“你要抱我?”于欢可吃了一惊,萍水相逢又只是第二次见面,虽然她也不是很保守的,但也还懂得男女授受不亲这个道理。
杰尼光看于欢那不信任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他只好加上注解,免得被怀疑是个想吃女人豆腐的色情狂。
“你别想歪好不好,我要抱你可是有原因的——”杰尼带着笑意的脸,让于欢感到舒适和自在。
“第一,你的高跟鞋已断了,总不能用另一只也穿高跟鞋的脚跳着和我回去吧?第二,”杰尼吞了吞口水,挨近于欢。“你没发现你的裙子裂开了吗?虽然路不远,被人瞧见了总不好吧?”
于欢嘴巴一张,低头看自己的裙子,才看到裙子真的裂开了,而且连内里也破了,因为裙子太合身,隐约看得见穿黑色丝袜的大腿,再仔细注意,她脚上的丝袜已残破不堪。
这么一瞧,她的脸已红得像傍晚的夕阳。
“怎么样?还是要用背的?”杰尼看她那副丑样,忍不住逗她。
于欢那堪受此“屈辱”,她选择用跳的。
“我摩托车的置物箱里有备用的布鞋,你站在前面遮住我的裙子,我用跳的过去,反正不远嘛。”于欢本来觉得很没面子,但看见杰尼的脸色像恶作剧不成的孩子,她反而得意了。
于是,就依干欢的意思,杰尼拿了布鞋给她穿上,她一手搭住杰尼的肩膀,杰尼用身体遮住她的破裙子,还将他的手往后揽住她的腰,就这么扶着、拉着、跳着,回到杰尼的家。
第一次靠男人这么近的于欢,从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也可以这么香,她偷偷地吸了几口香气,心情异样地起伏。不似古龙水的淡雅香气,就这么留在她心上。
揽着她的腰的手,是那样地结实有力,刻意想减轻她往前跳的力量的好意,是那样地令她感动。还有他因用力而渗着汗的衬衫,都让于欢有意无意地拖慢她往前的速度。
也许事业的运开不成,而开到桃花运吧!
于欢突然希望他的家能住得远些,虽然她的脚已痛得有点肿了,但她仍想持续这份浪漫的感觉。
进了杰尼的家,杰尼不顾她反对,就把她抱进客厅,放在沙发上。
“呼!你还真重,我已经把一个月的运动量都做了。”杰尼喘着大气,摊在灰色地毯上。
“有这么夸张吗?我的身材、体重可都非常标准的。”于欢微喘地回答,她的脸也因跳得太久而汗水淋漓,两颊红通通的,像冬天小女生受寒后的模样。
她尴尬地要杰尼转过身,让她脱去破了大洞的丝袜。
“当然,如果不是我太健壮,早就不行了。”杰尼指指她两片发红的脸颊,很小心地抬起于欢受伤的脚。
他的动作太快,让于欢来不及反应,只觉得心跳怎还不赶快恢复正常?现在她的心跳,已跳到一分钟一百八十下了。
于欢感觉到她的脚正被放在一只柔软的大手上,触感好柔好软,舒服得让她暂时忘记了痛,并使她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停在他的手上。
那该是一双学音乐或画画的手吧?厚实而修长,指甲修整得非常干净。若手掌小一些,还真像一双女人的手。顺着手掌看上去,浅绿色的条纹衬衫,套上一件质地很好的长背心,下巴干净得看不到一点胡渣。再往上看,嘴、鼻、眼、眉、额头、乌黑柔亮的发丝……于欢看得出神,她初步判断,这个男人不是服装模特儿,就是未成名的歌星或演员……
但看他的眉型与脸长短恰到好处,眉色浓淡适中,应该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气色红润,比她画开运妆的脸还开运;再看他那一身有品味的穿着,那双在她母亲的精品店里可摆在橱窗展示的鞋子;于欢又推翻了刚才直觉的判断,现在她断定他是大企业的继承人,含金汤匙出世,拥有三代也吃不完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