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轻松愉快的小说,有些情节是超现实,但是没关系,小说嘛!笑一笑就好。不过在进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本人过着一个相当悲哀的日子,好像只轻轻一碰,整个人就会爆炸般的紧绷,有空听听这些废话吧!
那时学校换了新校长,突然以升学为重,把三年级三分之二归为升学班,我的商业经营科也分为商业、工管、就业班,大变动到最后,我落脚在工管类,在班上大部分都是以「冷漠尖酸」出了名的原仁班同学里,和我同班同学的只有四女三男,我们受到的欺负真是无比凄惨!斑斑血泪……
但现在的重点是老师,当时我班上的导师很不幸就是我高一、高二的导师,也许各位会觉得很幸运啊,但这家伙真的不是我在说的烂;她很胖,加上奇怪的个性,在新生训练时就听到同学们叫她「肥婆」、「山猪」、「大鹏」、「疯婆」等等的外号,但我也很快的就知道当时我们班是全校最混最坏的班。(从园游会三十五个人跷走,最后集合没半个人出席,创下学校八十年来的纪录可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啦!)
她把所有所有的心思和视线拿来对付那些皮的学生,老是假惺惺地和人家称兄道弟,甚至一味地宠溺、讨好他们,学生没那么好哄,当她发现某某人不买她的帐,就翻脸开辅导单、记过,才一上就有三分之一的人转走。这家伙完全不理会没麻烦的学生,好学生只是被她用来撑场面,还有园游会布置、家长会搬桌椅、教室设计三大超级劳动节日,才会被她想到。
平常称兄道弟,被这家伙说很棒、很懂事、有进步的一伙人呢?怎么不叫来?
好啦,高三分班了,我很不幸又被这个欺善怕恶的家伙带到,因为大部分都是冷漠尖酸的原仁班,她更变本加厉地用做继母的心态去讨好他们,升旗时轻拍某女生的背,被她当全校的面呛声,「不要碰我啦!很恶心耶!」没关系;上数学课叫最后面靠窗的男生不要看外面,被男生拍桌大吼,「关你什么事?碍你三小?」也没关系;有个整天在她前后「肥猪、肥猪」的叫,上课只会睡觉的男生玩到南部去,整整七天旷课,她说:「就算求也要求他回来!」等等,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反正不管好坏,愈凶愈呛她越爱表现自己有多 宽宏大量,喂喂!老输啊,你认为这样还是老师吗?做老师做得这么不平衡、没有尊严,你也那么高兴吗?
校庆运动会她不敢叫原仁班的同学去跑,命令当时支气炎外加痛死人落枕的我去冲第一棒,不管我怎么抗拒都没有用,冲完第一棒我也去掉半条命了,隔天想请假,她却冷冷的说:「除非你躺在加护病房里。」接着,寒假强迫辅导,我是唯一拒缴八百块参加的人,她见到我就很烦地一直唾骂,过年的时候很生气的打电话来,说她要帮我转学,而那间学校是板桥最烂的补夜校,在我很气的问:「我犯了什么错?抽烟吗?打架吗?你凭什么?」她挂我电话;在高三五月中旬停课,我不参加两个月的读书班,因为当时她的业绩最少,硬要把我拖进去教室,还放话,「想毕业就进去!」我火大的回她,「少拿毕业证书来压我!」
平常讨好的学生呢?哼!只会在没人理她的时候来找我。
什么嘛,只会对我凶!我有「这家伙到底是哪来的混蛋」愤怒。
为什么会有这种老输啊?老师又怎么样嘛!这两句话我想了一亿遍。
这个家伙老是看不起我,可是我在校就拿到「电脑软体应用丙级证照」,这家伙叫我把二专报名费拿回来不要白费力气,可是我考上学校了,这家伙说我超没出息,可是我出书了。
话说回来,我写了卫可爵这个不可能存在的老师类型出来,就是以想知道「老师又怎么样?」写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非常执意要点个什么主题出来,只是觉得过得太悲哀,随便挥洒一下自己的想象罢了,可说是「心情垃圾」吧?哈哈!
第一章
夏夜的晚风,暖暖地吹拂在宁静的夜空里,子夜时分正是人们进入梦乡的时刻,小巷里除了偶尔的狗吠声,一切都寂静如常。参差不齐的公寓建得有些零乱,反正租金便宜得不象话,而且又是专门租给穷学生及单身汉的,不会有人去计较。
一个人影悄悄靠近一栋五层楼的公寓,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之后,抬头仰望着楼梯,满意地转头准备离开,但脚边却有股力量拖着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大狼犬,露出白森森的牙咬紧他的裤管,他慌张地与它僵持。
「咦?怎么搞的?啊!失火了--」人声渐渐由小至大,路上也开始有人奔相走告,顺便拿水桶去抢救已熊熊窜烧的火焰。
一圈打好结的绳子,准确地飞来套在大狼犬的颈上,硬拖着它走。
「快跟我走,要不然我就把你送进香肉铺。」一名十七、八岁的娇小女孩,吃力地拉着绳子,把心不甘情不愿的大狼犬拖走。
那个诡异的人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快速离开现场。
火势迅捷地吞噬三栋公寓,巷子太狭窄了,消防车根本开不进来,还在想办法,住户们只好先自力救济。现场十分嘈杂和凌乱,因为房子是紧连在一起,火苗只要有个起源,就会蔓延得非常快,为免殃及自己的家,每一个人都竭尽所能地呼喊着,不久后,一些人才从各栋公寓里逃窜出来,连拖鞋都还来不及穿。
一个随便套件黑色衬衫的高大男子,在巷子外把机车停好后,连忙冲到着火的房子前,推开一堵看热闹的人墙,微慌的眼睛已无睡意,着急地寻找着某个人,找得愈久,他的心跳得愈快,暗暗咒骂着。
「该死的!竟然还没跑出来?·真是该死!」杨昭的心简直快碎了。
见不到何稚青的身影,杨昭毫不考虑就往火场里冲。
许多人见到这个冲动的傻子,都惊讶地叫他回来,可是他冲得太快了。
「你不要干傻事啊!」一个女孩追上去,扬声阻止他。
「不要拦我,不要劝我。」杨昭正奇怪他怎么会被一个女孩拉住脚?狐疑地一看,原来是一只大狼犬紧咬着自己的裤管,他不耐烦地甩了甩腿,「亚曼尼的裤子耶!不要乱咬。」
那只大狼犬好像听得懂人话,马上松口,并往后退了三步,瞪着他的裤子,吐出舌头喘气。
「干么冲得那么快?我还没把话说完呢,何稚青今晚没回来耶。」叶千樱慢条斯理地望着他毅然而去的背影自语道。
杨昭冲进浓烟弥漫、伸手不见五指的公寓,凭着过去在极盟的严格训练,使得他在黑暗中仍如白昼般看得清楚,只是现在变得稍微有些迟钝,他心想,救不出何稚青,大不了一起死罢了,趁火还未烧到此处,他着急地跑上五楼,闯进何稚青和她死党叶千樱的住处时,却不见两人。
忧急的他只好强迫自己镇定,他马上想到,咦,刚才那个女孩的声音倒有点像叶千樱。
他妈的!他要的是何稚青,想叶千樱干么?杨昭又失控地大力踢翻茶几。
对了,也许他可以去隔壁问问看。杨昭根本没想到隔壁的人可能早就逃生去了,谁会专门杵在那里给他问?
*****
呛人的浓烟充满不到十五坪的空间,有一个显然喝得烂醉如泥的年轻男子,瘫在被衣服杂物堆满的床上,全身只着了一件内裤,但光看他趴着的背影,就知道他的身材还挺不错的。
消防队的水柱已经灌得整栋公寓湿淋淋,从窗户喷进来的水不时溅在他光滑的背上,夏夜里来这么几滴是很清凉的,那名男子慢慢清醒,惺忪地张开眼睛眨了眨。
满眼的烟雾?「梦?真是梦幻啊……」他喃喃地说完之后,抱着枕头继续睡。
杨昭破门而入,却在门口跌了一跤,回头不解地道:「怎么这个门这么好撞?」
他掩着鼻子,挥开烟雾才困难地找到仍在床上打呼的人。
「可爵?我想得果然没错,我就知道你还在。」杨昭将卫可爵翻了个身,问道:「青青有没有到你这儿来?」
「有啊,还陪我上床呢……」
「什么?青青她……」杨昭非常火大,他知道自己该相信何稚青,但他还是在乎。
「她的功夫和她的人一样--」卫可爵把埋在枕头里的头侧了一点出来,笑着用得意的眼神瞄他,缓缓说:「够劲。」
虽然气得牙痒痒的,可为了不让卫可爵死后变成厉鬼来找他,说他杨某人见色忘友,害他葬身火窟,杨昭只好违背自己的意愿,拉他起来逃离火场,但体专肄业的卫可爵体格壮硕,杨昭抬得十分吃力。
「真想在你背后刻几个字。」杨昭咬牙,用力地硬拉。
「精忠报国?哈!你太抬举我了。」
「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可让卫可爵清醒了,因为一身肌肉的他,最受不了这八个字。
「你还不是一身铜臭味?」卫可爵已准备和他拚命。
「好了!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
「喔?这么说,你是想打架喽?来呀!」
杨昭一个头两个大,挥开卫可爵备战的跆拳道手势,额头青筋微浮地低吼道:「卫可爵,你给我听好!你家失火了,你再跟我要白痴,我们两个都玩完了。」
卫可爵怔了一下,环顾四周,果然是一片烟雾,「啊?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吗?」
「卫可爵!你干脆改名叫卫可悲好了,傲说得没错。」杨昭抓住他的手腕。「可以跟我走了吧?」
卫可爵又出乎意料的拉起棉被蒙头盖住,窝在床上。只见他闷在被窝里,毫不紧张地说道:「那我要赶快睡着,否则被烧到可是会很痛的。」
杨昭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僵在当场动弹不得。
怎么会有这种人?不!这种智商,还能称为人吗?
「我数到三,一、二……」杨昭冰冷至极的声音使室内的高温骤降。
卫可爵显然也察觉到了,事实上,被烧焦比惹恼杨昭的下场要幸福一百多倍。
他探出头来,却立刻惊呼,「靠!你拿枪抵住我的太阳穴,我不一样死?」
看见卫可爵略红的脸,杨昭差点忘记,他只要喝酒,就会变成笨蛋。「所以你选择哪一种死法呢?」杨昭已经失去耐性,干脆抄家伙比较快。
卫可爵动作比杨昭想象的还快,他弹跳起来,把厚重的棉被浸到水里,接着,他随手抓了一条湿布贴在杨昭脸上,接着抬起棉被往杨昭身上披,剩下的部分才把自己裹进去,两个人奋力冲出开始加大的火势,烟也愈来愈呛。
杨昭把那条湿布撕成两半,一半贴在卫可爵的口鼻上,但他却摇头甩掉它。
「该死的!你的酒还没醒吗?」
「这条棉被很重,如果我还要空一只手来捂口鼻,那谁来抬棉被啊?」卫可爵说得理所当然,好似在笑杨昭的无知。
「公平点,当然一人出一半力量。」杨昭一出手,发现浸了水的棉被真的很重。
「呵!你的手是用来数钞票的。」卫可爵爽朗的笑了笑,把棉被罩在两人的头上,展现手臂的肌肉,「顾好你自己吧。」 他们两个的脚步虽然不曾停下,但火舌也冒得非常厉害,在一番惊险的最后总算让他们逃过一劫。就在两人选离火窟,终于呼吸到还算新鲜的空气时,发现前方不仅有人山人海的罕见情况,而且莫名其妙的强力灯光一束一束的打在他们身上,刚从黑暗里逃脱出来的杨昭和卫可爵,马上用手遮住自己的脸和眼睛,奇怪地相视一眼,这种状况好像比火灾还更诡异,到底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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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栋公寓里面还有人没逃出来,你是他的邻居吗?」一名女记者看似从容,但略微急促地将麦克风凑近叶千樱的嘴。「请问一下……」
「喔!」叶千樱将头往后仰,摸摸下巴,「你戳到我了。」
「啊,对不起。请问你……」
趁这个空隙,更多镜头和麦克风同时对准叶千樱,把原先掌握到独家的女记者推挤到一旁去,因为他们都获知眼前这个女孩和未逃出来的无名男子是对门邻居,还有什么比这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呢?
「听说刚才还有一个人冲进火场去救他,他们两个是好朋友吧?」
叶千樱不知如何面对这种变成明星的情况,有些手足无措,于是先点点头。「是非常好。」
「那就是有个人舍身营救友人喽?」一名资深记者低头先写下标题。
「真是伟大,没想到现代还有这种事啊。」记者们议论纷纷。
一个大婶突然凑近插嘴道:「可是那个人是个无业游民喔。」
「谁?无业游民?」众记者竖起耳朵。
「就是住在小樱对面的那个男的啊,他常常游手好闲,喝醉了酒就找个地方躺下来睡觉,有一次还睡在我家的狗屋里呢,后来我就用扫把赶他走。你们不知道,他最会装疯卖傻,一醒来就说什么都忘了,真是讨人厌啊。」那位大婶一副嫌弃的嘴脸,好像卫可爵比猪还惹人厌的样子,「小樱,你说是不是呢?我没骗人吧?」
叶千樱想到这件事,马上点点头。
这时有人叫道:「出来了!有人出来了。」顷刻间,所有人都拥过去。
「我知道了,是记者。」杨昭拉着卫可爵,想拔褪就跑,但闭眼一想跟本跑不掉,只好镇定地说:「来不及了,我帮你挡一挡,你乘机溜掉。」
「为什么要溜?又不是我纵火的。」
「为什么?因为你只穿一条内裤,而且被水浸湿了。」
「啊!」卫可爵叫了一声,但嘴巴随即被杨昭的手掩住。
「了解了吧?」
「那……看起来怎么样呢?」卫可爵漾出笑容来,「还不错吧?」
杨昭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看到他的笑容依旧,不由得大叫,「卫可悲--」
可惜还来不及捏他脖子,记者们就把他包围住。当然,卫可爵是逃不过媒体的法眼,但当媒体发现那位舍身营救友人的人,竟然是极神电脑的总裁杨昭先生时,马上把焦点对准他,一时之间赞叹、惊讶和疑惑,统统包括在记者们喋喋不休的发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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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早上,报纸的头条新闻就是台北市发生大火,烧毁五栋公寓及一整排的机车,警方正着手调查起火点在哪,是否为人蓄意纵火,并检查有没有汽油弹的痕迹。幸好并无民众因此丧命,只分别受到轻重伤。
但这一场大火并没资格占整版的报纸,倒是杨昭深夜冲进火场营救成为无业游民的失志好友,重点新闻一再重播那时的片段,报章杂志又重刊一次杨昭的个人简介,把这条新闻炒得比火灾还要热,甚至那个社区的民意代表,还说要把他的义行编入社区教学的教材里,让未来的栋梁了解,亿万富翁能像杨昭一样,有这么伟大的情操的,世上没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