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茵田市
春末夏初,带着淡淡花香味的微风,从广大的花田吹向热闹的城市。
一名英挺迷人的男人走在茵田市的街道上,转头打量四周,墨镜下敏锐的眼,像在观察什么。
他是个英俊的东方男子,高大健硕、昂藏挺拔,那头充满浪荡气息的半长发,只用一条咖啡色的皮索扎在脑后,因为长期在户外奔走的缘故,原本乌黑的发丝被晒成铜金色,在茵田市暖暖的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他的肩上背着一架Nikon长镜头相机,更增添几许流浪者的气息,不只认识他的东方女子为他着迷,就连擦肩而过的西方女子也纷纷向他投来爱慕的眼神。
随兴走进一间餐厅,打开菜单,他顺手往最上方的菜名一指,打发了刻意挺起大胸脯,不断对他拋媚眼的女侍。
走遍世界各地,尝过多国美食,有人戏称他是半个美食专家,但其实食物对他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民生必需品,只要能下咽,他并不太挑剔。
他是个世界知名的摄影师,名叫江瀚海,从小就对照相机着迷,从艺术学院毕业后,他背起简单的行囊,开始游走世界各地,拍下一张又一张动人的精采照片。
从业六年来,他得过无数次摄影大奖,到后来因为觉得每次都得奖太无趣,所以近年来几乎不再主动参加竞赛。
这些年来,造访过哪些国家,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他可以远离文明、深入常人难以到达的荒山野岭,过着原始人般的贫瘠生活,只为了拍摄一张令自己满意的好照片。
了解他的人说他是坚持理想,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疯了!
哥伦比亚冰原、撒哈拉沙漠、夏威夷几劳亚火山、网走流冰、南极巨鲸和北极光……这些他都曾造访过,也留下无数精采的照片作为纪录。他甚至曾雇用雪巴人带领他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只为拍摄群峰险峻的雪地奇景。
像荷兰--他至少来过五次,若不是刚从极尽蛮荒的亚马逊丛林归来,想换换口味,他也不会接受聘请,来拍摄这些他早已拍过无数次的花田。
摄影不只是他的兴趣,更是他的生命,为了摄影,他可以拋却一切--舒适的环境、稳定的生活、至亲的家人,甚至曾拋弃过爱情。世间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他追寻梦想的脚步。
他知道自己错过太多,但截至目前为止,他不曾后悔过。
热腾腾的餐点送来,他低头大口进食,速度之快,让人以为他饿了好几餐。
说来这应算是他的职业病,为了不错失良机,每回用餐他总是囫囵吞枣、仓卒解决。
别以为摄影师非常轻松,只需按下快门,自然就能得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照片。其实不然!很多人不知道,摄影是件非常费体力的工作,而且耗时颇长,若没有过人的体力,恐怕无法胜任户外摄影师的工作。
绝妙的镜头出现,往往只在一瞬间,谁也不知道那个画面何时、何地会出现,因此一张精采的照片,往往需要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的等候,才能捕捉到令人惊奇的画面。
他很快喂饱自己,然后取出信用卡付帐。付过帐后,他再度背起相机,打算趁着下午天色好,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多拍几卷底片。
走出餐馆,发现原本宁静的街道,因观光客的涌入而变得拥挤不堪,他立即烦躁地皱起眉头。
或许是在山林野地里孤寂惯了,他挺厌恶这种拥挤的感觉。忍耐地随着人潮往前走,他只想赶快到停车场把租来的车开走就行了。
忍着厌烦之气走了几分钟,一个熟悉的背影,蓦然映入他的眼帘。
那是一名东方女子--这点可以从她长长的黑发、比西方人稍矮的身高、和东方人特有的纤细骨架来判断。
那名女子随着大批人潮往前走,江瀚海愣了几秒,随即睁大眼,神情激动地由后方往前挤,想要喊住她。
「依侬!依侬!依侬--」他奋力嘶喊着,却因为人声吵杂,他的呼喊声很快就被其它的声浪掩盖了。
这时他不经意发现,有名年轻的男子始终跟随在她身旁,而且那名男子的手,还牢牢地护住她的肩。
他略怔了怔,不自觉停下脚步,人潮继续推挤着由他身旁通过,造成一阵小塞车,引来不少人抱怨。他再回过神,想找寻那名女子的踪影时,她已经不见了。
是她吗?是她吗?
五年来,他甚少让自己想起她,也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她,可是一见到这名东方女子,「她」鲜活的影像,立即投映在他眼前。
原来--他从未忘记过她!
而在几百公尺外,向依侬停下脚步,疑惑地转头朝后看。
人潮似乎愈来愈拥挤了,她才一停下脚步,就快被人群推倒似的,许书哲连忙按住她的肩头询问:「依侬,怎么了?妳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向依侬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却依然微蹙秀眉,怔愣地往后看。
她似乎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那声音非常熟悉,好象是……
不!说好了不再想起他的,她这是在做什么?
像赌气似的,她转回头,在人群中奋力往前挤,不再回头往后看一眼。
「依侬--」
许书哲追上来,体贴地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潮,也乐得亲近她柔软玲珑的娇躯。
「难得来到欧洲,我们明天先别跟大家回去,自己到意大利去玩好吗?」许书哲兴致勃勃地邀约。「意大利是香草和美食的天堂,妳一定会喜欢的。」
另一个人,也曾说过同样的话……向依侬紧闭着眼,命令自己忘记那段令她痛苦的回忆。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想回家了。」她对许书哲歉然一笑。「我想念桐桐,光是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我都想掉眼泪。」
桐桐是向依侬的宝贝女儿,今年才四岁,却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出国以来,每回向依侬打电话回家,她总是要妈咪多玩几天,不用担心她,她会乖乖听外婆的话。
女儿贴心的话,每每听得向依侬更加思念她,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回家。
这回若不是和观光协会的人一起到荷兰考察,她也舍不得离开女儿呀!好不容易熬到第七天,她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再也无法忍受与女儿分离的日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没考虑到妳思念桐桐的心情。」许书哲有些愧疚地向她道歉。
「不!你好心陪我出国考察,却让你扫兴,我觉得很抱歉。」
「别这么说,我也想念桐桐呀,她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了!我们去买礼物给桐桐吧?」
许书哲的提议,立刻获得向依侬的同意。
「好啊!」
他们走进路旁一间商店,许书哲讨好地挑了一大堆洋娃娃要送给桐桐,而向依侬绕了一圈,只看中一双极富荷兰风味的木鞋。
上了白漆的木鞋上,用蓝色颜料绘着精致的图样,向依侬挑了一双适合女儿尺寸的小木鞋,想象桐桐穿上这双木鞋的可爱模样。
想到桐桐,她就好想赶快回家,亲手抱抱她。
她最最疼爱的女儿呀!
第一章
午后一点,江瀚海走出中正国际机场,一身洗得泛白的牛仔装,衬托出他颀长挺拔的身材,脸上虽然神色疲惫,仍掩不住他落拓不羁的豪迈英气。
为了提早赶回台湾,他将剩余的摄影工作利用两天的时间赶完,然后连夜从阿姆斯特丹搭机飞回台湾。
上了出租车,但他却不是回家休息,而是直接前往他的工作室。
心中那个尘封已久的身影,像被偷偷开启的潘朵拉宝盒,许多被刻意埋藏的回忆,一件一件跳了出来。
分别五年,他不曾特别想过她--她代表安定、束缚,而他渴望的是漂泊与自由,想要探索世界的脚步,催促他不断往前,想停也停不下来。
他飞遍五大洲,造访超过五十个国家,忙得无暇想起她--不!或许是他潜意识里,不愿想起她吧。
在茵田市的惊鸿一瞥勾起他的回忆,虽然不确定那是否是他心中所想的人儿,但思念的潮水已经汹涌泛滥,排山倒海般涌来。
他想见她!真的很想见她!
到了台北市,下了出租车,他走向位于繁华闹区二楼的工作室,转动门把--锁着!他的助理兼好友姚智璜不在,大概去用餐了。
他从背包里翻出鲜少使用的钥匙,直接开门进去。
一进门,放下背包和相机,他直接走到占据整面墙的置物柜前,将抽屉一格格拉开,蒙头找起东西。
「没有!这里也没有……」
江瀚海低头专注地翻找着,手里抓到东西就随手往后丢,资料文具掉落一地,这时他的助理姚智璜刚好用完餐回来,看到满地凌乱,差点没吓死,以为遭小偷闯空门了。
「海!你怎么回来了?拍摄工作不是还要三天吗?」姚智璜小心地跨过那些障碍,来到江瀚海身边。
「我刚下飞机,荷兰那边的工作提早结束了。」 江瀚海心不在焉地回答,手里的动作一刻也没停止。
「能不能请问一下--你在做什么?」姚智璜看他像寻找什么宝物似的,不禁感到好奇。
「我在找一卷拍过的胶卷,放了大概有五年了,但一直没冲洗。」江瀚海边找边回答。
「既然放了那么久,干嘛不洗呢?」姚智璜嘀咕着,走到专门放置胶卷的冰箱前,拉开门,从角落取出一卷封在防潮袋里的胶卷扔给他。
「是不是这卷?」
「但我是放在抽屉里--」
「前年年终大扫除,我整理抽屉时发现这卷胶卷没冲洗,本想问你怎么处理,因为你不在,所以我就先冰到冰箱去,后来我也忘记了,刚才你提起,我才想起来有这回事。」
「真的?快把胶卷给我!」江瀚海神色紧张地朝他伸出手。
姚智璜将防潮袋拋给他,江瀚海打开防潮袋,取出胶卷细细检查了一会儿,然后道:「我要先将这卷照片冲出来。」
从外观无法判别胶卷是否已经损坏,所以他还是决定先将照片洗出来再说。
「现在?」姚智璜吃惊地瞠大眼。「你不是刚下飞机?不先回去休息行吗?」
「这件事比休息更重要!」
若非为了想见心底深藏已久的身影,他也不会马不停蹄地从荷兰赶回来。
「可是--」
「有什么事,等我出来再说!」
江瀚海捏紧那卷胶卷,走向办公室后头的冲片室。
无论如何,今天他都要把这卷胶卷洗出来!
究竟--那卷胶卷里拍摄了些什么,让他非急着洗出来不可呢?
答案,在三个钟头之后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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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洗出来啦?」
姚智璜双手撑在桌上,费力仰头打量那排晾在铁丝上的照片。
他不像江瀚海拥有近一百九的身高,因此吊在高处等待风干的那一整排照片,他确实「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
这卷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人--一名年轻女子。
人耶,海居然拍人!姚智璜暗自称奇。
那名女子温婉秀致,不管或站、或坐、或笑、或嗔,都有不同的风情。
姚智璜最喜欢其中一张,那名女子站在开满油桐花的小径上,满脸笑容地望着镜头,眼里有着娇羞与温柔的神韵。
那是望着自己心爱男人的柔情目光!
「这是谁呀?还挺漂亮的!」他好奇地问。
江瀚海沉默了一会儿,低声回答:「一位老朋友。」
「少来!我可不是第一天认识你,看你如此重视这些相片,就知道这女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绝对不轻。其实,你很在乎她吧?」
这回,江瀚海没有回答。
姚智璜又自言自语地咕哝:「不过真奇怪哪!放了五年的胶卷,居然没变质,洗出来的色彩还这么鲜艳漂亮。难道那个牌子的防潮袋,真的这么有用?」
关于这点,江瀚海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是上天的旨意?向来坚信无神论的他,第一次有了这么荒诞的想法。
取下已晾干的照片,望着照片巧笑倩兮的身影,他的眼神转柔了。
好想念她!他……真的好想见她!
不知她是否安好?
「或许我该休个长假上山去……」他两眼盯着照片中的人儿,喃喃自语。
「什么?!你要休长假?!」姚智璜听到他的自言自语,大惊失色。「不行不行!接下来还有好几件案子得接着拍,没时间让你休假,当心那些大客户翻脸呀!」姚智璜呱啦乱叫。
「是吗?我不在乎!」江瀚海地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径自转身走向门口。
奇怪!以往他对摄影的热忱,好象在此时消褪几分,或许是开始对流浪的生涯感到厌倦,现在他只想做两件事:一是好好休息,二是找到五年前的恋人。
「没错!」姚智璜跟在他的屁股后,激动地挥舞着双手。「你也知道的,纽西兰政府从去年就极力邀你到南极拍一组企鹅生态系列。另外,你还得替世界保护动物组织,到肯亚拍摄花豹迷踪专辑。还有光年出版社也请你到青康藏高原拍--」
江瀚海陡然停下脚步,姚智璜煞车不及,差点撞上他。
「智璜,我有个好主意。」江瀚海朝他露出一抹过分温柔,而显得有点奸诈的笑容。
「什……什么?」他的笑容让姚智璜的神经全部绷紧。
「我们何不丢两台相机,让企鹅和花豹互拍?你说这个主意怎样?」
「什么?!」
在姚智璜震天撼地的惊叫声中,江瀚海潇洒地转身翩然离去。
想当然耳,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出现在这里。江瀚海决定的事,向来没有人能左右。
如果连他最爱的摄影都留不住他,姚智璜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留下他?
只是……他该怎么跟那些出资的大老板们解释?
「海!我--我会被你害死!」
姚智璜跳脚猛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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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行驶在五年前曾经走过的山径,江瀚海感觉路面似乎宽敞了些,以前仅可容一辆车通行的道路,现在能让两辆车错车而过不成问题。
五年,足以让沧海变成桑田,更何况是一条道路?
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一块写着「桐云居」三个大字的木牌,矗立在岔路旁。路旁还辟建了停车场,停车场前有立一块木牌写着:
山路狭窄,请在此停车后步行上山。
江瀚海更感惊讶,五年前可以开车直上山顶时,就没多少游客了,现在要求大家走路上山,还有人肯来吗?
出乎意料的,停车场里不但有车,而且还有四、五辆之多--而今天甚至不是例假日!
他半疑惑地停好车,依照指示徒步上山。